时间:2024-05-24
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等5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联合开展文化产业赋能鄉村振兴试点工作。
《通知》强调,试点申报主体为县级(包括县、县级市、市辖区等县级行政区划单位)人民政府。各省级文化和旅游部门会同教育、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联合开展各省(区、市)试点工作,通过初审、实地考察、集体评审等方式对申请开展试点的县(市、区)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推荐纳入全国试点的地区(需排序),报文化和旅游部。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首批推荐名额不超过3个。文化和旅游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统筹推动全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工作,研究确定试点地区,加强试点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通知》指出,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工作,是强化以城带乡、城乡互促,推动乡村人文资源和自然资源有效保护利用的有力举措;是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贯通产加销、融合农文旅的重要工程;是传承发展农耕文明,激发优秀乡土文化活力的具体行动。各地要高度重视试点探索,多措并举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
(资料来源:《中国县城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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