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4
高风险农药的种类和使用与管理(二)
安全性是高风险农药的评价重点,使用和管理是控制农药风险的核心。高风险农药的使用应该根据分类进行不同把握,以免造成安全风险事故和带来风险责任。
(一)禁用农药。禁用农药是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农药。但是,在禁用前生产没有回收处理而遗留的禁用农药、生产工艺简单而非法生产的禁用农药可能会有,农药使用者一定要保持严格警惕,这是农药监管红线不能触碰,否则会承担法律责任。
(二)高毒农药与《高风险目录》农药。《农药管理条例》规定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目前,高毒农药品种已经较少,各地对高毒农药都实行了定点经营实名购买管理制度,农药选择和使用相对容易些,但也要注意标签上的毒性标识。根据需要施药作物选择农药品种,一般是特殊的病虫害防治才用高毒农药,如花生上的根结线虫、贮粮害虫防治等。在蔬菜、瓜果、茶叶等国家规定的作物上,高毒农药是禁止使用的。《高风险目录》农药有高毒农药也有易发生风险的农药,易发生风险农药的使用应注意飘移造成药害、农药残留超标、污染地下水,使用时要注意标签上防治对象和使用范围,要严格按登记作物使用,注意施药环境、天气条件、作物距离等外在因素影响。
(三)限用农药。限用农药的使用是最不好把握的,需要有比较系统的专业的农药知识,熟悉限用农药品种与其对应的防治作物才行。建议先了解限用的23个农药品种,再重点记忆防治作物如柑橘树、苹果树、茶树、蔬菜等,与施药作物对比,做到准确选择,合理施药;限用农药比较敏感,即便选择正确,还要注意用药量、用药次数、用药方法、安全间隔期、施药环境与器械等方面的问题。
高风险农药的管理随着法制建设逐步完善、市场管理日趋严厉、使用技术逐渐提高越来越清晰、明确、严厉。
(一)体现在法律法规上。《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除处罚外,可以由公安机关给予拘留。《农药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或者撤销登记的农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进口或者使用未取得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的农药。《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规定实行高风险农药目录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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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体现在登记评价上。随着农药产业发展,高风险农药越来越受到社会和行业关注,安全性成为农药登记评审和老旧农药再评价的焦点。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十七次全体会议评审意见:建议不再受理、批准百草枯的登记申请(包括续展登记申请),适时撤销现有百草枯产品的农药登记;撤销杀扑磷的农药登记;撤销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在甘蔗上使用登记;变更溴甲烷、氯化苦的使用范围为土壤熏蒸;撤销或不再受理氟苯虫酰胺在水稻上的登记。第十八次全体会议评审意见:建议不再受理、批准含2,4-滴丁酯成分农药产品的田间试验、登记申请,不再受理和停止办理含2,4-滴丁酯成分农药产品的登记续展申请;建议按照高风险农药加强零售磷化铝管理。第十九次全体会议评审意见:建议不再批准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在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上的登记和续展。
(三)体现在市场管理上。一是剧毒、高毒农药限制区域销售、使用制度。市、县(市、区)可以结合全市农作物布局和农药使用情况,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整建制禁止销售、使用剧毒、高毒农药。二是高风险农药监管,对《高风险农药目录》中的农药实行实名购买制度。农业生产者使用高风险农药时,应按照登记的标签内容使用,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程和合理使用准则。三是组织农药安全使用风险监测,启动农药再评价管理。通过制定应急预案,建立风险监测队伍,开展安全风险监控,形成信息报送制度,启动农药登记后的再评价,严格农药登记审查,减少高风险农药的危害,维护人民健康与生命安全。
(夏雨 牛建群 蒋川 山东省农药检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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