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4
卞瑞鹤
郡县治,天下安;基层治,百姓安。
近年来,随着我国反腐之风愈加强劲,特别是每次召开的中央纪委会议,都会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前不久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会议,更是给身处基层的人们带来了鼓舞人心的和煦春风。
在这次会议上,***总书记明确指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为了贯彻落实这一要求,会议把“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确定为2016年的一项重要任务进行了部署。
从现实看,当前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严重,2015年中央纪委在6个省(市)开展的民意调查显示,群众对乡村干部工作作风的满意度仅为37.7%。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于“近在眼前”的 “蝇贪”感受更为真切。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为的就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夯实党执政的政治基础——这正是践行党的宗旨的必然要求,是基于人心向背的重要决策。
“苍蝇之腐猛于虎”,基层反腐依然任重道远
“苍蝇之腐猛于虎”“小官巨腐”等基层腐败问题已经引发全社会关注。基层小官贪腐在国家层面来说是“苍蝇”,但对这些“苍蝇”身边的群众来说,其危害不亚于大“老虎”。回顾近年来引起舆论关注的基层腐败案件,可谓是贪腐金额十分惊人,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苍蝇”可能只是一个基层普通科员、一个村官,职务不高,权力不小,他们凭借手中的实权动辄贪腐千万甚至过亿。而令人最为忧虑的是,这种“小官巨腐”现象并不鲜见。
中国社科院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认为,基层干部是权力的“最后一公里”,数量众多的“苍蝇”是看得见的腐败,他们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高度重视,严肃查处。
相比“老虎”而言,“苍蝇”虽小,但发生在身边、甚至自己身上,群众对此有着切肤之痛。
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五次全会,均对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出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组织开展“拍蝇”行动,一批又一批贪腐、违纪案件的通报和曝光见诸媒体,群众拍手称快。据统计,仅2015年,全国就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80516起,处理91550人。
这组数据说明了基层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也折射出了问题的严重性。
应该说,当前基层党员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但在一些地方、部门、单位,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易发多发、量大面广。有的搞“雁过拔毛”,挖空心思虚报冒领、克扣侵占惠农专项资金,甚至连扶贫的资金都敢动;有的违规处置集体“三资”、侵吞集体资产;有的违纪金额巨大,小官巨贪问题凸显;有的在救济、补助上搞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有的高高在上,漠视群众疾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有的执法不公,甚至成为家族势力、黑恶势力的代言人,横行乡里、欺压百姓。
“微腐败”也可能造成“大祸害”,这绝非危言耸听。它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的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基层干部中存在的这些问题时刻警示着我们: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任重道远。
“腐败之手”,何以无处不在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反腐既打虎,又拍蝇,从严治党压力传导至乡村最基层。”中央党校教授张希贤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的党风政风为之一新。但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时有发生,甚至在许多地方,基层腐败的严重程度和贪腐手段让人震惊。
如云南牟定县江坡镇扶贫办主任王宽强,在实施扶贫整村推进等项目中,以收取办公费、项目协调费为名,违规向53个村民小组和1个村委会收取“赞助费”12.45万元。尽管不少涉案人员级别只是街道办、乡镇和村组干部,但其违纪违法情况和涉案金额却不容小视。科级干部、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供水总公司总经理马超群,甚至交出了一份1.2亿元现金、37公斤黄金、68套房产的“腐败清单”,一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基层腐败时常会转化成集体腐败。有的与乡镇干部、上级职能部门公职人员上下串通,尤其掌握着惠农资金申报审批权力的乡镇“七站八所”人员,他们最容易成为腐败重灾区。在广西河池市,经办案人员调查发现,监管人员与屠宰厂勾结,套取国家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系列窝案涉案人数达52人,一些贪污、渎职行为达5年之久。
而贵州省纪委在近期通报的13件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中,其中9件与扶贫资金、危房改造补助等有关。甘肃省庆阳市环县通报的5件典型案件,其中4件涉及退耕还林补助。
“腐败之手”为何在基层无处不在?
从客观讲,随着党和政府不断加大反哺三农政策力度,农村基层落实相关惠农政策的“事权”越来越多。河南内乡县纪委做过梳理,乡村一级需要与20多个涉农部门对接,“见钱”的惠农项目有60项左右,具体到农户家庭,小的如独生子女补贴,大的如危房改造。“这些资金在分配使用中存在自由裁量空间,成为基层腐败的缝隙。”昆明市禄劝县撒营盘镇纪委工作人员曾对媒体这样说。
此外,在一些城中村、城乡接合部或矿产资源丰富、集体经济发达的地方,一些基层干部利用监管漏洞,“靠山吃山”,还有一些基层党员干部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工作方法粗暴简单,骄横自大,明目张胆违规违纪。
从主观分析,基层干部收入普遍较低,但他们掌控着资金使用和分配权,容易心理失衡,从而伸出腐败之手。具体而言,一些基层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的监督、监管等措施流于形式,对集体资产和专项资金缺乏审计,对制度落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够,使一些腐败分子有机可乘。有的地方由于人情困局、办案力量不足等原因,难以形成有效监督。“村一级是自治组织,乡党委很多工作也要依靠村‘两委带头人。考虑到稳定因素,乡镇一级对村干部违纪多是‘批评教育,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河南省襄城县湛北乡纪委书记崔朝晖说。
强化责任落实,找准症结施猛药
“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之所以屡禁不止,易发多发,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有很大关系。”中国社科院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建议,在决策机制、行政审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方面,制定更具针对性的制度规定,把制度的“笼子”织密、编牢、扎紧,实现靠制度管官治权,从源头、根源上消除滋生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温床。
2015年7月,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调研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时毫不讳言地指出,全省有1/5的乡镇在两年多时间里一个案件也没查。他认为:“各级党委、纪委还没有完全把压力传导到基层末端。解决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必须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
今年年初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会议提出,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省、市两级党委、纪委要把压力传导到县乡、责任压到基层。县乡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县乡纪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
省、市两级党委、纪委把任务分解下去,把压力传导到县乡,这是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所在。比如,陕西省纪委2015年6月实施了“一竿子插到底”的工作督查制度,通过8张工作报表,省纪委可直接掌握各市县和乡镇街道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倒逼各级党委、纪委责任落实。2015年,陕西省查办此类问题的数量下半年比上半年增加48.8%,738个乡镇消除“零查处”。
县委是党执政兴国的“一线指挥部”,县委书记就是“一线总指挥”。党委肩负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在基层正风反腐方面,县级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党委书记要强化责任担当;县乡纪委在深化“三转”中,要聚焦聚焦再聚焦,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管理监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没有问责就难有担当。要真正把压力传导到基层,就要用好“问责”这一手。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会议强调,党委、纪委要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追究下级党委、纪委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责情况要定期报告,典型问题要公开曝光,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
只有找准症结施猛药,才能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所以,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问题找准了,还要对症下药。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仅要有重典治乱的决心和刮骨疗毒的勇气,还要有燕子垒窝的韧劲。
“治理基层腐败问题的当务之急,就是要进一步加大有针对性的打击力度,坚持露头就打的集中式清理,用从严从重查处形成巨大威慑,使基层干部不敢腐。”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表示,尽管实现这样一种愿景任重而道远,但我们依然充满期待。
“在这样防微杜渐、从严治吏的高压态势下,反腐‘拍蝇下无死角的局面定会更加稳固,定能重拾政府公信力,清明的政治风气和健康的政治生态也定会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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