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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X县“三资”管理的问题和优化路径

时间:2024-05-24

马永平

摘 要:基于河南X县的实际情况,分析了其“三资”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三资”管理的有关措施:一是提高对“三资”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二是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监督职能;三是建设人才队伍,充实“三资”管理力量。

关键词:“三资”管理;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 F321.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8)03-04-0007-4

农村“三资”指农村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是保障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物质基础。[]“三资”管理不好,就会滋生腐败、损害村民利益、破坏村集体和村民之间的信任和关系,甚至激化干群矛盾,所以必须对农村“三资”进行严格、规范的管理。

1 河南X县农村“三资”管理概况

推行“三资”管理以来,X县相关管理人员严格落实有关规定,理清了本县各村的资金、资源、资产数量,各村每年“三资”数目的增减、流向都有了比较清晰的账目,“三资”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依然有部分不良行为存在和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1.1 X县“三资”管理中的不良行为 个别村干部工作不负责,对村资产、资源家底不清,或者私设小金库,导致村集体资产流失严重,集体开支随意性大,财务公开不真實;有的村干部借公务活动的名义(比如借口外出学习,实际是旅游)铺张浪费、公款吃喝,或者以“辛苦费”“加班费”“福利补助”等形式把村集体的资金发放给村委会成员;还有人利用职权套取国家、集体资金,侵占、贪污集体资产,侵害国家资产和村民利益。比如,2015年,Y乡政府委托W村村支书Z某办理发放其村村民拆迁过渡性安置费的手续,Z某利用却工作之机,拿着11个村民的身份证到银行办了11个存折,但是存折没有给村民,安置费上折之后,据为己有。

1.2 X县查处的“三资”违法违纪涉案人情况 近几年,X县纪委查处了一批涉农案件,对相关人员依法依规处置:3年来,共处分414人,其中农村干部153人,农村干部占受处分人员的37%(153/414);涉及三资项目73人,农村干部三资违纪违法占比48%(73/153);73人中,轻处分33人,重处分40人,移送司法机关13人。从数据可知,农村干部三资违纪违法情况比较严重。另外,有些地方还引发了群众上访、甚至集体上访等严重事件。

1.3 X县“三资”违法违纪的特征 第一,主要是利用X县全域城镇化建设的契机,贪污、侵占、挪用征地补偿款、拆迁性安置费、各种农业综合补贴等;第二,各乡镇三资管理效果差距大,好的乡镇发案率低,个别乡镇是发案的重灾区,有明显的地区差异;第三,集体发案率高,往往一个违法或违纪案件中,会有多名村干部参与,即所谓的“窝案”。

2 X县“三资”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2.1 对“三资”管理认识不到位 部分干部对“三资”管理不重视,法律意识淡薄,是导致农村“三资”管理不规范,发生违法违纪现象的根源之一。一是部分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三资”管理认识不足,甚至有人认为规范管理程序繁琐,拖延了工作时间,影响了工作效率,在思想上有抵制情绪。因为认识不到位,在行动上就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去加强“三资”管理。资金、办公设施、人员投入不足,导致“三资”管理工作力量薄弱,经管人员边缘化,无法有效率高质量的展开工作。例如:“三资”网络管理系统为“三资”管理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提供了有力支持,但是有些地方,无人对系统进行维护,网络平台几近荒废。此外,有些乡镇领导让“三资”经管人员经常围绕乡镇中心工作奔忙,无暇顾及本职工作。X县“三资”管理出现地区差异的主要原因就是各地对此项工作重视程度不一。“三资”管理规范的乡镇,领导重视、工作人员认真、严谨;管理薄弱的乡镇刚好相反,让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他们利用管理漏洞,多人勾结,形成“窝案”。二是部分村干部群众观念淡薄,工作作风简单粗暴,“官本位”思想比较严重,认为“三资”管理只是村干部的私事,和群众无关,群众没必要知道,也不必参与,不尊重甚至剥夺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不听取不同意见,少数人说了算,甚至对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情做出决策时,只是个别干部独占信息并独断专行。三是客观上“三资”管理难度大,造成部分干部主观上有“畏难”情绪。农村的资金、资产、资源存在已久,由多任村干部接任,对于村里到底有多少“家底”,因为年代久远,经手人员众多,不好理清,有些干部就觉得这是一本糊涂账,有畏难情绪,不愿意花时间、精力去理清;还有的干部觉得,即使在自己任内将村里的“三资”数量盘点清楚了,但也算不得什么明显的工作业绩,“出力不讨好”,不如去做一些更能“出成绩”的工作,所以,不愿意去理清,能拖就拖。四是有的干部认为村集体收入太少,没必要管、不值得管,所以,就不把“三资”管理纳入自己的工作范畴,放任自流。

2.2 村干部不知法不畏法 一是部分村干部缺乏法律知识,认为钱没装到自己兜里就不算违法,因此出现了以加班费、辛苦费的名义把村集体的资产发放给村委会成员的情况,或者套用国家财政资金,公款吃喝旅游,或者对其他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不参与,但是也不制止、不揭发。二是有些村干部做“官”动机不纯,他们通过贿选当上村干部之后,没想着为民谋福利,而是想着把撒出去的钱捞回来,村里的“三资”成为他们敛财的目标对象之一。他们无视党纪国法,利用手中的权力,欺上瞒下,弄虚作假,侵占、贪污等违纪违法行为常有发生。

2.3 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差 一是在“三资”队伍中,部分工作人员文化水平低、业务能力不足,吃不透政策规定,或者村会计记账混乱。另外,部分岗位人员流动性大,工作交接时,交接程序混乱,没有监交人,哪些物品、哪些资料该交接及交接数量,没有清单,或者虽有清单但糊里糊涂,档案移交不完整甚至有的工作人员离岗时拒不移交账册凭证,村干部也束手无策。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登记台账不完善,导致一些遗留账目成为管理缺口,为有心浑水摸鱼的人提供了便利。二是部分工作人员为图方便,不按制度办事,直接将资金打到村干部个人账户上,为信念不坚定的人提供了腐败的机会。例如:按规定,X乡三资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应该将L村高速占地补偿款项逐笔打到村民的个人账户上,但是该工作人员为了自己省事,减少工作量,直接将总款项打到该村党支部书记个人账户,让该党支部书记再将款项分发给村民,但是,该党支部书记却将款项挪用炒股。

2.4 管理监督渠道不畅 监督是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的重要屏障,但是现实中,一些领导不重视监督工作,甚至阻碍监督工作的开展;来自于群众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在执行中也存在障碍。一是上级监督。来自上级的监督最有力,但是一些乡镇党委、领导干部只重工作推进,不重监管。由于X县近几年大规模进行新型城镇化建设,拆迁、征地工作任务繁重,一些领导干部为追求工作效率,只看结果,不问过程,不问工作方式,甚至对一些已经暴露的腐败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间接地给予纵容,导致某些干部越来越胆大,贪腐问题愈发严重。二是村集体内部缺乏监督。村集体内部的监督来自群众,如果群众的力量能发挥出来,是非常强大的。但是,现阶段村民监督有力量却爆发不出来。农村是一个熟人社会、人情社会。因为熟人关系,很多时候制度、规矩被搁置。村集体内部各种事务都存在重家族关系、讲人情的问题。有些村民原则性不强,禁不住村干部做小动作,打情感牌或者给予小恩小惠,他们对村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就不好意思反对,而是听之任之了。另外,虽然现在村基层组织构架中,有村民理财小组、村监委等机构,并且法律对村理财小组成员、村监委成员的任职资格和任职程序、工作职责等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有些理财小组成员却不是按照法定程序由村民选出来的,或者形式上是民选,实际上选举却被个别人操纵,選举结果并不反映选民的心声。因此村理财小组,村监委会、村民代表等监督机构形同虚设,发挥不了实际的监督村委会、保护村集体“三资”的责任。群众监督乏力还有其他原因。分散的家庭经营,使村民集体观念、民主意识淡薄,只要不损害自身利益,就明哲保身[];事关大家利益时,都不愿做“出头鸟”,怕惹祸上身,都倾向于采取观望的态度,等着别人出头,成功了自己可以“搭顺风车”,坐享其成,失败了自己也没有损失。结果人人都这样打算,就没有人去积极的履行参与权、监督权。此外,有的村民常年在外地工作,对村集体的事情不关心、不过问、不参与。这种情况在某些村比较严重——青壮年多外出工作,留下老人、儿童、妇女,监督能力大打折扣。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让某些不廉洁的干部有机可乘。还有的是村干部对该公开的事项不公开,导致村民想监督而无从监督。三是相关职能部门审查、验收工作不到位。例如:在测算面积、审查户数等方面,由于监督不力导致一些村干部通过虚报户数、编造人名等形式套取国家财政资金。还存在骗取“一事一议”资金,防风治沙款等项目资金的情况。这些和审查、验收工作不到位,任由村干部虚假上报有很大关系。

2.5 制度建设有待于完善 “三资”案件在近些年频发,和X县全域城镇化的大环境密不可分。主要是此过程中,大量的土地补偿款、安置费、农业综合补贴等需要发放,农村基础建设也让一些人找到了寻租的空间,一些基层干部经手的款项多了,却理想信念不坚定,就容易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另一方面,之前我们在这些工作上还没有积累足够的、成熟的经验,制度预设不够,制度建设的笼子没有提前紧紧扎牢,而是在问题的暴露中去修补完善。这里所谓的制度建设,主要指工作流程的规范、相关部门的配合和牵制。比如多款多折,即土地补偿款发到一个存折上、安置费发到一个存折上,青苗补偿发到一个存折上……这一方面造成了资源浪费;另一方面,一个农民或者一户家庭有多个存折,有些农户特别是一些年纪大的已经搞不清自己到底应该有几个存折。结果一些工作人员就浑水摸鱼,将本应发给农户的存折私自截留。正常的理念应该是,一折多用,农户只要办理一个存折即可。但是,因为部门分割,沟通不畅,或存在一些利益勾连,导致多款多折的混乱局面。再如,在审查户数方面,有些乡镇首先让村干部上报,之后再进行审核,这种工作流程过多地依赖村干部和审核人员的责任心、道德水准,风险较大。所以,工作流程的科学设计、制度的规范和约束是非常重要的。

3 改善X县“三资”管理的优化路径

就X县“三资”管理而言,可以从下面几点着手,提升管理的有效性,减少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3.1 提高对“三资”管理工作的思想认识.思想上重视,是做好工作的基础和前提 首先是领导重视。重视必须和责任挂钩。责任到位了,自然就会重视。所以,在进一步强化部门责任的同时,要强化地方党委政府的责任,把“三资”管理作为党委、政府谋发展、抓稳定的重要内容,克服少数乡镇党委不重视“三资”管理的现状。其次是工作人员重视。一些“三资”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就是因为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贪图省事,对村里上报的数据不认真核实,或者把本应该打到村民个人账户的款项,直接打到村干部的个人账户上,让别有用心的人有机可乘。从事“三资”管理的工作人员,是政策、制度的落实者,他们的责任心、工作态度直接决定了“三资”管理的成效如何。所以必须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升其对“三资”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建立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者,进行鼓励并奖励;表现欠佳者进行相应的处罚。

3.2 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监督职能 充分发挥村监督委员会、村民理财小组和群众的作用,进一步规范民主监督程序,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形式,强化监督。一是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组织开展定期审计、专项审计、任期审计和离任审计,公布审计结果,并根据审计结果决定村干部的奖惩和去留。特别是针对一些重大项目,例如涉及征地、拆迁等重大收支活动要实行专项审计。通过审计,力争实现体制内纠错,把违纪、违法行为和信访隐患消灭在萌芽阶段。二是设立村务公开专栏。村务公开要严格按照村务公开项目进行公开,例如涉及征地、拆迁等重大项目收支问题时,要针对赔偿标准、涉及户数等相关内容列出公开清单,及时向群众公布。同时要确保公开内容真实性,方便村民就近查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使群众监督成为一种常态。鉴于村务公开的主动权掌握在少数村干部手中,为防止个别人员不及时、全面、客观的公布信息,损害村民的知情权,应该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让“村务公开专栏”的载体多样化。比如在乡镇政府的网站、微博、公众微信号上予以公开,这样,即使村民身在外地也可以随时了解政策规定和村务情况。三是创新监督形式。首先,设置群众监督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号码和电子邮箱地址。意见箱设置在较偏僻的地方,举报电话号码和电子邮箱地址张贴在各村显著位置(比如村务公告栏上)。及时收集、掌握群众意见,并切实做好调查、反馈或者整改,而不能对群众反映的情况置之不理,或者敷衍搪塞;其次,建立农经、审计、财政、纪检等部门联动检查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农村“三资”情况进行审查,及时发现、纠正、查处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3 建设干部队伍,充实“三资”管理力量 “三资”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都要依靠“人”,所以打造一支强有力的“三资”管理队伍至关重要。一是对“三资”管理干部选拔任用严格把关。紧抓村两委换届选举的大好时机,乡镇党委统筹协调、广泛宣传,纪委全程监督,让广大群众尤其是候选人充分认识到村两委岗位不是捞钱发财的途径。选举不成功的村,哪怕是一时发展慢一点,也不能让所谓的“能人”(本事大但是品行欠佳、群众不认可)放在村里临时负责人的位置上,养痈为患。二是加大对“三资”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一只高素质、专业化、态度端正的工作队伍,是做好“三资”管理工作的必要条件。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和工作态度,需要长期开展培训工作。培训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展开:首先,可以充分利用党校这一传统的培训教育平台,举办“三资”管理人员培训班,系统的提升其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培训内容包括:党性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严守廉洁自律的关口,自觉抵御不良思想侵袭;详细讲解当前财政支农惠农政策、农村财务知识和“三资”信息化管理软件,提高“三资”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邀请“三资”管理先进乡镇(村)支部书记或财务主管人员讲授“三资”管理经验,将先进地区的“三资”管理经验进行推广。党校培训内容可以作为一种常规的集中培训方法,集中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其次,其他途径。比如日常单位集中学习时,通过学习“三资”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剖析“三资”管理中的反面案例,观看宣传片等方式,将“三资”管理学习渗透到日常的工作生活中。三是保障“三资”管理经费。“三资”管理要出成效,必须有一定经费做保障。“三资”管理所需经费应纳入政府预算,彻底转变长期以来“三资”管理职能部门同时担任“裁判员”和“运动员”的双重角色,让其卸掉“裁判员”的身份,专心做“运动员”,保障比赛的公平、公正。

3.4 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 思想教育和制度约束必须同时开展,缺一不可。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关键是,制度建设如何切合实际并能有效落实。首先,制度制定应建立在相关部门、相关地区联动的基础上,打破地方主义、部门主义,抵制各自为政,否则一定会出现“多款多折”的情况。要实现部门、地区聯动,必须由他们的上级部门牵头,统筹安排;其次,广泛搜集各方意见,特别是来自一线的工作人员和群众的呼声,防止闭门造车,脱离实际;第三,在制度落实阶段,要随时掌握群众反馈的情况。可以将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公布在乡镇、村的显著位置,便于村民知晓。也可以深入农户家里,了解实际情况。或者和大中院校、科研机构合作,由他们负责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解答或者解决。第四,严格制度落实,对于不落实、部分落实者,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理,不能得过且过,让有些人有恃无恐。

4 结语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从现阶段到2020年,是决胜小康的关键时期。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农村稳定、农民富裕是重要的一环。农村“三资”管理,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事关基层组织建设、农村稳定、农民富裕,所以要予以高度重视。基于目前农村“三资”管理冲存在的问题,一是提升基层干部、村民对“三资”管理的认识;二是,严格执法,对于涉及“三资”的违法违纪现象,一查到底,依法处罚,增加违法成本,让“不敢腐”成为常态;三是积极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群众的力量是巨大的,群众的广泛参与、积极参与是做好“三资”管理工作的重要力量;四是要依靠科学技术和制度约束,将“三资”管理规范化、程序化,公开化,便于提供工作效率、工作质量,便于社会监督。

参考文献

[1]鲁华君.现行农村政治体制背景下的村民委员会职能偏离[J].社科纵横,2011,8.

[2]孙贵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不足与完善[J].河南理工大学学报,2013,5.

(责编:张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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