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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尤溪县护林联防协会在森林防火中的作用

时间:2024-05-24

张德值

摘 要:2003年尤溪县成立3家民间护林防火联防协会,至今已13a,该文通过协会在森林防火中的作用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建议,为今后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工作机制提供参考。

关键词:联防协会;森林防火;作用;问题;龙溪县

中图分类号 S7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6)17-0127-02

尤溪县地处福建中部,是南方集体林区48个重点林业县之一,是省重点火险区,全县土地总面积34.1万hm2,其中林业用地面积27.8万hm2,有林地面积25.2万hm2,森林覆盖率75.2%,总人口42.6万人,下辖7乡8镇,263个行政村(居),是一个“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典型林业大县,森林防火工作任务非常繁重。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森林防火是森林资源保护“三防”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一环,要适应新形势下的科学防范和扑救森林火灾,遵循市场规律。探索新的方法,解决森林防火中防范和扑救难等问题,本文就尤溪县自创立民间护林防联防协会十几年来,在森林防火中所起的作用进行调查分析,做一些小结性探索,为今后更好地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提供参考。

1 尤溪县森林防火概况

从尤溪县2010—2015年的森林火灾情况分析,森林火灾80%集中发生在1—3月,因这一阶段正是农业春耕备耕的高峰期,农事用火多,个别人防火意识淡薄,在火险等级高时,极易引起火灾。而发生森林火灾有90%以上是人为造成的。所以尤溪县将每年10月至翌年4月定为防火期。

1.1 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和设施设备现状 现有县、乡镇两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县防火办配备6名专职人员。乡级组织机构与所在地林业工作站合署办公,设有防火人员。全县有县级专业森林消防队1支45人,县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2支60人,各乡镇均成立森林火灾应急扑火队21支650人,护林员753人,森林防火瞭望台6座,无线电中继台3台,县森林防火指挥车2辆,运兵车1辆,风力灭火机50台,扑火专用油锯10台,二号工具1 000把,2013年全县现有保存完好的中龄(10a生以上)木荷生物防火林带有1 173条,已营造生物防火林带3 703km,自然阻隔带1 489km。

1.2 森林防火存在的问题 随着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耕作习惯也有较大的改变,加之人们回归大自然成为旅游、休闲时尚,进山活动人员大量增加,这些因素都给森林防火工作带来了更大难度,主要存在问题:一是农村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后,林农进山作业人员增多,活动分散,野外生产性用火和非生产性用火点多面广,使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二是群众防火意识淡薄,法制观念不强,乱点乱烧等违章用火严重;三是有些乡镇行政领导负责制不够落实,“重扑救、轻预防”的思想倾向较为突出;四是防火设施、机具装备陈旧老化,科技含量低,扑救手段原始;五是防火专项资金不足,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滞后,扑火队员培训演练不能落实。防火林带抚育管理质量差,有些林带起不到阻隔林火的作用;六是全县针叶纯林面积大,林内可燃物多,气候干燥,火险等级高,存在森林火灾的高隐患。

2 护林联防协会概况

2.1 协会产生的动因 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使全县的林业出现经营主体多元化,经营形式多样化,林权结构分散化的发展格局。林农成了集体山林的主人,但由于分散经营,存在着经营风险大、护林力量单薄,尤其是防范和扑救森林火灾难等问题较为突出。为此,在林业部门的牵线搭桥下,西城镇的12位承包集体林的大户,本着自愿、平等、利益共享原则,于2003年9月4日,成立了全省首家民间护林防火联防协会,从而带动了15个乡镇的私有林场,也相应成立协会。

2.2 协会的机构设置 全县现有护林防火联防协会16个,会员315人,联防山场面积达6万hm2。每个协会都相应制定了《护林防火联防协会章程》,对成立协会的指导思想、入会条件、主要任务、机构设置、会费交纳和使用、奖惩制度等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协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2名,由全体会员推荐选举产生,任期2a,协会下设扑火油锯专业队1支,队员全部进行过扑火知识培训,队长由大户会员担任。半专业扑火队若干支,全部配备防火服和扑火工具。

2.3 协会的运作方式 协会按照“自防为主、积极联防”的方针,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理森林防火事故预案,以“自救为主、八方支授”的扑救原则。平时会员分散在各自工作岗位,当会长接到火情报告后,在向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的同时,立即通知各扑火队队长,由队长及时召集队员赶往火场扑救,真正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3 护林联防协会在森林防火中的作用

3.1 森林防火中发挥主体作用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木所有权、使用权、林地使用权,已明晰到林农或其他经营实体,林木所有者成了真正的护林防火主体,当森林火险等级达到四级以上,政府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时,为了保护切身的利益,林权所有者就会想方设法做好森林防火的防范和扑救工作,为森林的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3.2 森林火灾得到及时有效的扑救 根据《协会章程》规定,会员按参加联防山场的面积每年1hm2交纳会费3元,一旦会员山场发生火警火灾,每个会员都及时组织人员参加扑救,扑救工资从会费中列支,会员共同承担。有了一定的资金保证,又能及时兑现扑火工资,一些青壮年的群众也会积极参与扑救。而会员又都分布在大部分村里,离各自的山场都比较近,又有手机车辆等通讯交通工具。因此,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运用协会灵活、高效、反应快速的运作特点,召集人员扑火就比较快速有效,能够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

3.3 起到了桥梁纽带作用 护林防火联防协会成立后,成为政府森林防火部门与林权所有者和经营者沟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协会下设油锯队,快速扑火队,与乡(镇)林业工作站保持密切联系,一旦发生森林火警火灾,他们既可及时组织扑火队人员迅速投入扑救,又可以立即向县、乡有关部门报告,取得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

3.4 发挥群防、联防、互助作用 护林防火联防协会是按照“自愿、互利、互助、互惠”的原则组建的,会员山场之间紧密联防,在护林防盗、野外用火、火情报告、奖惩等方面《章程》中都作了明确规定,具有很强的自我约束力。在森林防火中发挥着自律自卫自助的联防作用。

4 建议

组建护林防火联防协会是降低林农经营风险,提高最大经营利润的重要措施之一,从创立协会至今,其积极作用已日益显现,但由于组建时间短,目前,还存在会员较少,联防面积不大,联防区域小、运作不够规范,护林成本高,会费收入有限等问题。因此,为了促进联防协会不断发展壮大,培育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出现的这一新生事物,建议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指导扶持,完善联防和扑救森林火灾预案;二是理顺协会与政府森防、林政等职能部门的业务关系,充分发挥协会运作高效机制,使森林防火工作真正达到群防群治和防范于未燃的目的;三是积极做好宣传,吸纳更多的林木所有者和经营者参加协会,壮大护林联防力量;四是积极动员会员每片山林都参加森林保险,解决后顾之忧;五是拓展联防职能,使协会真正形成护林与防火相结合的联防模式。

参考文献

[1]杨光天.浅析尤溪县森林防火现状与对策[J].森林防火,2011,3(1):25-29.

[2张文勤.民间护林防火联防建设初探[J].中国造纸学报(增刊),2004.

[3杨发华.广西梧州市森林防火现状及对策研究[J].森林防火,2009(3). (责编:吴祚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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