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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中的商代农业文明

时间:2024-05-24

中国有句俗语,“民以食为天”,“吃饭”的问题是古代历任统治者尤为关心的问题,饮食的文化浓缩着农业发展史的剪影。哪怕至今,农业一直是当局者关注的焦点,“三农”问题仍是保证国家稳步发展的核心。我国早期的文明与农业息息相关,农业也是人类走向文明的典型标志。恩格斯曾断言,农业是具有决定性意义的重要生产部门,农业也是野蛮低级阶段与野蛮中级阶段的分界口。我国先民对农时的认识长达数千年之久,早在3 000多年前有牛耕技术之时,农业生产就已非常普及。在7 000多年前的河姆渡文化中就已发现那时我国的南方已种植水稻,在6 000年前的仰韶文化中,我国黄河流域已出现发达的原始农业文明。在历史文献中,有关商代农时的记录屈指可数,在《尚书》的只言片语中可推断出当时已有农业生产活动。更有学者推断西周之前我国已形成规范的农业概念,但缺乏实证的论据,然则甲骨文的出土极大程度上弥补这方面的遗憾。甲骨文是中国最早的系统文字,其中有很多关于商代农业的字形。透过甲骨文的原始材料,我们可以看到殷商时期农业概念的完备。众多的商时农业生产活动在甲骨文卜辞中有所反映,这是研究商时农业生产的重要资料,众多学者都借助甲骨文资料对商代农业进行了鞭辟入里的研究。因此,本文结合《甲骨文与中国上古文明》一书,对甲骨文中的商代农业文明进行分析研究。

《甲骨文与中国上古文明》一书共收录商周时期甲骨卜筮文篇40篇,内容涉及战争、祭祀、农业、渔猎等方面。每篇按“甲骨文原貌”“原文和释文对照”“文字演变与释义”“释文、译文、价值和意义”顺序编撰。其中该书对甲骨文记录的关于农业的研究极具开拓意义,既有学术上的创新,也有方法论上的开拓。书中从多个角度展开了对商代农业文明的研究。

首先,《甲骨文与中国上古文明》一书以一定的篇幅讲述了甲骨文与中国上古文明,尤其是与商代农业的关系。商代自成汤伊始,终于纣王,历经600余年风雨,是我国存续时间最长的王朝。在殷商时期,无论是科学技术还是经济状况皆取得了显著的发展,农业更是得到了长足的上升空间,成为社会重要的生产部门之一。随着农业生活的进一步发展,狩猎采集的生活渐渐消逝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其生活身份发生了从食物采集者到食物生产者的巨大突破。该书从承载商代农业文献信息的甲骨文出发,探讨了甲骨文中所反映的商代农业生活的发展。甲骨文卜辞,其内容极其丰富繁杂,王朝的重大事件和商王生老病死在甲骨文卜辭中得到一一的体现,具体涵盖的内容大致包括祭祀、征伐、田猎、天象等等,作为关乎百姓生计的农牧活动记载更是不绝如缕,在卜辞中多有反映。书中借助甲骨文,从其形体表意出发,结合挖掘的考古发现,透过历史文献记载,通过新的途径窥视商代的农业文明,再现殷商先民的农业生活场景。

其次,《甲骨文与中国上古文明》一书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着重阐述了甲骨文中所记载的商代农业的分布情况。考量一个朝代农业经济发展状况和规模的标准莫过于农业区域。书中结合以往学者的研究成果,对商代农业区域的范围也进行了深入研究,指出其范围大致包含北接山东临淄,东毗邻鲁苏皖交界,南至汝颖、浙川一带这一广大区域。但随着田野考古的重大发现,这一范围被大大延伸。在西方,陕西关中在商朝疆域中占有重要地位,农业经济更是遥遥领先,这里曾是农桑发祥地,并有诗篇来歌颂后裔——公刘——古公亶父时代经营农业的繁荣景象,这并非空穴来风,今有周原出土的青铜文化为证;在北方,处于夏家店下层文化时期,在燕山南北、长城内外,曾有孤竹国生活于此,其境内也出现过农业生产为主的生存阶段,今有大量村落遗迹发现,谷物遗存、石制农具皆有出土;在东方,著名的大汶口文化新石器时代遗址的出土映射了山东境内的农业发达现象,既佐证了上述结论,也将东方的农业文化拓宽至胶东半岛区域;在南方,江西清江吴城商代遗址曾出土大量农具遗存,并且其器具表面的陶文也出现了代表沟洫制度的“田”字,无不表明当时的农业发展程度。以上证据皆显示出商代农业区域和其疆土范围别无二致,即以黄河流域为中点向四周发散,西临关中渭水,北接长城,东毗邻渤海,南至湘赣流域。这样广阔范围的农业区域是史无前例的,更为惊奇的是,这个范围是接连成片的,并非局部的点线范围。该书通过甲骨文卜辞纪录的农业生产点,得出结论:商代中心区域的农业地点十分密集,由此可见,四周扩散区域应也是这种态势,不会相较甚远。

再次,《甲骨文与中国上古文明》阐述了商代农业的发展程度,以及具体表现。透过甲骨文反映的形体可知,农业是商代重要的生产部门,其农业状况处于较发达的水平。这体现在诸多方面,首先就表现在商代农作物的丰富品类上。在商代,目前熟知的主食品类几乎已全部出现,并且同一作物还有不同品种的区别。书中通过对甲骨文的形体分析,辨析了商代农业发展的具体情况。例如,书中提到,“禾” 字在甲骨文中有两种字形,一种有聚穗且呈下垂状,一种无聚穗,谷子的穗聚集在一起且呈下垂趋势,换而言之,甲骨文中的禾字指的是谷子,加工之后即为小米。粟(谷子)是日常生活中极为常见的粮食,在甲骨文中常见商王受禾受年的表述,来卜问禾的收成如何。在甲骨文中,禾亦有另一种形体,其茎叶间有数个小点或圆圈,且没有定数。专家认为这些小点亦属于禾类,属谷子别种——秫,也就是黏谷子。另外,甲骨文中,黍作散穗状形体,其在北方俗称是糜子或黍子,粗加工之后就是大黄米。黍和粟一样,同样有黏和不黏两个品种。在甲骨文的形体中,带小点的字形归属于黏品种,黍黏品种就是黍,不黏的品种就是糜。这样由甲骨文的具体而可观的探讨方式在书中不胜枚举,由此,根据甲骨文字的记载,作者考证出了商代农业作物品种的丰富性,这也间接反映了商代培植技术的先进性。除此之外,书中还将农业工具也进行了相关考证与阐述,例如用来除草的工具——耨;有被用来起土用的工具——锸和耒;用来收割的工具——镰和刀等。可以说,该书是在扎实的甲骨文献资料的研究与探讨中来论述商代农业的发展程度的。

复次,该书详细论述了商代农业的具体生产过程和管理制度等历史情况。该书发现,甲骨文记载了有关商代农业生产过程的情况,自耕地到收获贮藏的一系列活动都有诸多反映。具体研究过程中,作者依然是基于甲骨文文献资料的记载与分析,将商代农业生产过程的全貌进行了阐述与论析,从选择耕地的“省田”到垦荒的“裒田”到翻种土地的“脅田”到施肥的“粪田”到最后贮藏的“廪”,书中都进行细致分析。其中,该书还论析了商代农业劳作人员。诚如书中所说,在商代参与农业劳动的群众在甲骨文中被记载为“众”或“众人”。“众”在官员的组织或商王的命令下集体耕作,比如,裒田、脅田等活动。而这些活动的最终受益者是奴隶制度的统治者——商王室。另外,书中还特别论述了甲骨文中所体现的商代完善的农业管理体制。例如,“大令众人脅田”,商王亲自下令开展农业生产劳动。同时,商王室也任命了主管农事生产的官员,甲骨文中记载为“小臣”,主管直接劳动力的小头目,称之为“众人小臣”,“小刈臣”是主管收割的官员的称谓,此外还有“尹”“多尹”的官员。通过这些官位的设定就可以看出商王室和王僚对农业生产活动的细致监管,基本上农业生产的每一步骤都受到官员的监督管理,农业活动非私人行为,这些都能反映出商代对农业十分重视的事实。此外,商王也经常举行向神灵祈求风调雨顺的占卜活动。

最后,该书还着重论述了气候在商代农业生产中的影响。气候和农业收成也有很大的关联,人们不得不将一部分注意力集中在气候变化的关注上。当这些活动反映在占卜上,中国气象学的雏形就此形成。有关气象的占卜在卜辞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关于气象,他们占卜的对象五花八门,阴、晴、风、雨、霾、雾、雷电皆有涉猎。更重要的是,他们对每一气象的分类细致入微,但就雨的分类便不下十余种,有零雨、小雨、中雨、大雨、延雨、少雨、多雨、洱雨、霖、纵雨等区分,还有雨的来向的划分。风亦有大小、风向、性质上的区别。开天为启,有“大启”“延启”之分。霆,已知其因, 云“大风惟霆 ”,“兹雨不为霆”雾作雇字,有“翌日雪”“中日雪”和夹雨的“雨雪 ”等区别。如此详细的分类既有为当权者出行便利的需要,也有农业生产必要性的关键所在。长此以往的气象观察也为物候学积累了大量的知识。透过甲骨文卜辞,可以看出商代立法是相对先进的,这与农业生产要求的时间准确性有很大关联。根据甲骨文反映的祈年活动在9—12月至来年的1—3月,可推断出收获和播种的大致时间。一季农作物从播种到收割整个农事生产过程,上至商王下至劳动众人,无一不对其成长结果耗神费力,而每一步骤都与天气条件息息相关。

总而言之,甲骨文字极大程度上保存了商时的农业文明的痕迹。这种文字和农事活动的有机结合,为后市探寻甲骨文中的商代农业文明提供了有利契机。透过甲骨文卜辞,结合考古发现、历史文献等多方的印证,便于学者对商时的农业生产场景、规模、生产工具有进一步的了解。《甲骨文与中国上古文明》一书,作为殷商时期农业资料考辨与研究的重要著作,对研究甲骨文记录的商代农业文明有着显而易见的指导作用。

(徐衍,男,讲师,研究方向:语言文字教学与研究)

书名: 甲骨文与中国上古文明

作者: 龙国富

出版社: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6年4月

页数: 264

定价: 50元

装帧: 平装

丛书: 中国传统:经典与解释

ISBN: 9787567548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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