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4
缪 苗,刘 晃,宿 墨,张成林,王 健,徐琰斐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渔业机械仪器研究所,上海市 200092)
2013年9月和10月,中国国家主席***在出访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大倡议。2016年12月31 日,农业部印发《全国渔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指出深入实施渔业“走出去”战略,规范有序发展远洋渔业,延长和完善产业链,大力推进水产养殖对外合作,提高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两类规则”的能力。泰国是同中国政治、经贸基础良好,交流合作往来频繁的东盟国家,在这样的背景下,实地考察其渔业管理部门、养殖研究中心及相关企业,借助国际组织的相关数据,分析泰国渔业发展的需求,探讨与之开展渔业合作的途径和前景对于加强双方互联互通的伙伴关系,加快中国渔业“走出去””,深化中泰渔业国际合作有着重大意义。
泰国位于亚洲中南半岛中部,东临泰国湾,西濒安达曼海,海域辽阔,海岸线长2815 km,涵盖全国23 个省,拥有极好的地理优势、渔业环境和资源。泰国湾和安达曼海渔场总面积达31.6 万km2[1]。泰国湾长约800 km,宽约560 km,平均水深58 m,其北部、西部和西南部为泰国各府所环绕。由于有湄南河等河流入湾,浅海及沿海湿地又散布着珊瑚礁和红树林,海湾内营养盐类丰富,利于海洋浮游生物繁殖,因此鱼类资源丰富。安达曼海位于印度洋东北部,左侧分布有安达曼群岛和尼科巴群岛,右侧是马来半岛,在西侧通过格雷特海峡、十度海峡以及普雷帕丽斯海峡与孟加拉湾进行水体交换,在东南方向通过马六甲海峡与南中国海进行海水交换[2]。安达曼海也遍布珊瑚礁、红树林和海草原,沿马来半岛的海水十分适宜软体动物的生长,水产资源丰富。除了丰富的海洋渔业资源外,泰国还拥有广阔的内陆水域用以发展渔业。泰国一直是世界主要的水产品生产国之一,渔业作为泰国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国家粮食供应、扩大就业,增加人民收入等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
由图1可知,泰国渔业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直处于相对稳定、逐步增长的态势。但是自2005年之后,一方面由于长期以来政府部门对渔业资源的保护力度不足,水生生物资源减少,捕捞量下降。另一方面,2000年之后,渔业资源的过度利用导致的环境问题也开始引发多方关注。2002—2006年,泰国制定了第9 个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其中的国家渔业发展政策规定了泰国渔业管理的总体战略,确认了确保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及每年增加5%养殖产量的发展目标[3]。自此,泰国渔业捕捞量逐步下降,养殖产量稳步上升。
泰国渔业生产的特点,以2015年为例,图2、3分别为2015年泰国海洋捕捞、内陆捕捞、沿海养殖和淡水养殖总产量和总产值的占比情况。根据考察过程中泰国农业与合作社部渔业司提供的数据,2015年泰国的渔业总产量约为259.7 万t,主要为鱼类、虾、贝类及海藻等,总产值达40.64亿美元。海洋捕捞是主要的生产方式,沿海养殖居于第二位。但是从总产值的分布来看,沿海养殖的产量仅占海洋捕捞的1/3,但其产值高于海洋捕捞,由此可见泰国沿海养殖广阔的发展空间及中泰未来可能的合作方向和前景。
就泰国渔业品种而言,以2015年为例,表1为根据东南亚渔业发展中心资料库整理的2015年泰国海洋捕捞、内陆捕捞、沿海养殖和淡水养殖各品种产量的分布情况。2015年泰国海洋捕捞食用鱼最多,达92.53万t,占比62%。内陆捕捞品种含银无须魮、蛇皮毛足鲈、线鳢、蟾胡鲶等。沿海养殖中,虾类比重最多,约29.6 万t,占比64%;贝类次之,约14.8 万t,占比32%。所有淡水养殖品种中,尼罗罗非鱼占比最高,蟾胡鲶次之。淡水养殖模式有池塘养殖、稻田养殖、沟渠养殖和网箱养殖,依据养殖品种的变化采取单一养殖和混合养殖不同类型[4]。
图1 1995—2015年泰国渔业捕捞产量和养殖产量
图3 2015年泰国渔业不同生产方式产值占比
表1 2015年海洋捕捞、内陆捕捞、沿海养殖、淡水养殖各品种产量占比情况
联合国粮农组织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泰国年人均鱼类消费量为27 kg,泰国每人每天鱼类蛋白的摄入量为8 g,动物蛋白的摄入量为24.5 g,所有蛋白摄入量为60.5 g,鱼类蛋白在摄入动物蛋白中占比32.6%,在所有蛋白中占比13.2%,2016年年人均鱼类消费量增加至33.73 kg[5]。水产品尤其是鱼类,是泰国大多数人的主要动物蛋白质来源,特别是沿海地区,而且与其他动物蛋白来源相比,鱼的价格相对较低,此外,虾的价格也较便宜。
近年随着全球化的推进,贸易壁垒减少,自由化程度提高,在新的物流技术的支撑下,水产品国际贸易发展迅速。泰国一直以来都是全球主要的水产品出口国之一,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2018年世界渔业和水产养殖状况》的统计数据,2016年泰国水产品出口居世界第四位。表2为泰国2011—2015年水产品进出口贸易额。泰国的进口贸易一直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其出口额近年来由于其主要的对虾养殖业深受疾病困扰,导致有所下降。
中泰两国是世界主要的水产品进出口国,双方贸易往来频繁。图4为2011—2015年泰国从中国进口水产品及向中国出口水产品的贸易额变化情况,从中可以看出中泰两国水产品的进出口贸易基本处于逐步增长的状态。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统计数据,2015年泰国进口水产品的国家/地区中,中国居于第2 位,在泰国进口水产品总贸易额中占比达15%,居于第1 位的东盟占比约18%,2015年泰国出口水产品的国家/地区中,中国在泰国出口水产品总贸易额中占比约4%。从此我们可见中泰两国良好的双边贸易发展前景及合作方向。
表2 泰国2011—2015年水产品进出口贸易额 百万美元
图4 2011—2015年泰国从中国进口水产品及向中国出口水产品的贸易额变化情况
泰国农业与合作社部是泰国统管农业的政府部门,渔业司是其下属15 个部门之一,其主要职责是促进和鼓励水产养殖各阶段的增产;确保水产品生产整个价值链符合泰国和国际标准,达到相应的质量要求;规划和控制渔业资源以确保可持续性利用及维护生物多样性包括鼓励社区参与渔业资源养护;促进和鼓励渔业研究,开发转移渔业技术以实现附加值的创新;调整组织机构以适应新的任务目标,加强知识与专业能力建设等。渔业司设1位司长、2位副司长,下属23个部门,含秘书处、法律事务处、人事处、财务处、鱼类检疫检验处、捕捞控制和监督处、鱼类检查与质量控制处、渔业发展政策与战略处、渔业资源管理处、捕捞与渔船管理处、渔业外事处、渔业商品标准体系和可追溯管理处、内陆/沿海水产养殖研究与开发处、海洋/内陆捕捞研究与开发处、水生动物基因/健康/饲料研究与开发处等。渔业司在各府设有渔业办公室,协助各地的渔业管理工作。
在渔业的法规及政策方面,泰国多渠道、全方位地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早在1947年泰国就颁布了渔业法,此后一系列法律法规得以制订,如捕鱼许可证制度、促进和保护环境质量法、动物饲料质量控制法等。泰国还制定了综合水产保证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其模块包括养殖场管理、化学制品、虫害控制、员工健康与安全、水生动物福利、管理与饲养、环境管理、淡水/海水取样和检测技术等[6]。此外,泰国还非常注重各类标准的制订,以便与国际接轨。以对虾养殖国家认证标准为例,当前泰国有3套标准:水产养殖责任规范(Code of Conduct for responsible Aquaculture,CoC)、良好的水产养殖实践(Good Aquaculture Practice,GAP)和最新的良好的水产养殖实践标准(GAP-7401)。CoC标准结合了国际环境、水产养殖和食品安全条例,ISO14001 系列标准和HACCP 认证相关要求,目的在于期望能达到欧洲有关环境可持续性和抗生素残留标准;GAP则是侧重于为养殖场制定最低要求的食品卫生、食品安全和减少化学残留的标准,它曾经一度成为被广泛执行的标准;GAP-7401 是更高标准的要求,它被认为是帮助渔民达到国际社会系列标准的平台,为保持泰国全球虾出口前五的位置提供助力[7]。这3 套标准大大提高了泰国对虾养殖的质量及其国际竞争力。据悉,泰国渔业部门还在研发水生动物流通电子文档技术,以便跟进当前通行的水产品可追溯的国际要求。
4.1.1 维护生态环境,加强立法执法,保证可持续性渔业发展的需求 泰国有着良好的渔业资源,这也是泰国渔业发达的优势之一。但是近年随着泰国捕捞业、养殖业的发展,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以红树林为例,红树林是生长在热带、亚热带低能海岸潮间带上部,以红树植物为主体的常绿灌木或乔木组成的潮滩湿地木本生物群落[8]。红树林、珊瑚礁是水生生物栖息、生长、繁衍的重要场所,泰国沿海皆有红树林和珊瑚礁分布。据统计,1980—2015年间,泰国湾的红树林面积由919.11 km2减少到631.55 km2,消失了31.29%,安达曼海的红树林减少了8.44 km2,红树林的动态变化自然因素有海岸侵蚀、风暴潮等,人为因素包括乱砍滥伐、围垦养殖、围海造田等海岸带过度开发造成的[9]。有调研称,虾养殖是红树林减少的主要原因之一[10]。在当前日益集约化、密集型的养殖模式下,饵料、渔药、抗生素、环境改良剂等过量使用,残饵的分解,排泄物的产生极易导致水体中氮、磷等营养物质过量,加剧水体环境的失衡。红树林的减少使大量的水生生物失去良好的栖息繁衍的场所,种群衰退。尽管泰国采取了一些措施保护生态环境,但收效甚微。
此外,随着海洋捕捞技术的提升,世界各国渔业捕捞量快速增长,据FAO 的统计数据,世界海洋捕捞量从 1950年的 1754 万 t 飞跃发展到 2015年的 9374 万 t,世界主要沿海各国海洋渔业资源都呈现出不同程度的过度捕捞[11]。泰国很大一部分渔民是为了个人生计而进行渔业作业,因此通常只顾及当前利益,各类非法捕捞屡禁不绝,而大量的跨境非法渔业作业更是难以实施监控和管理。因此如何维护生态环境,加强立法执法,保证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是泰国乃至世界各国面临的挑战。
4.1.2 提高渔业装备技术发展水平,增强渔业生产效率的需求 根据泰国渔业局的相关统计数据,近3/4的泰国渔业为小规模渔业,小规模渔业的渔船装备通常相对落后,自动化水平较低,能耗高,缺乏现代化、专业化的捕捞配置,渔业生产效率低。水产养殖方面,沿岸的网箱养殖设施简单,对水域环境依赖性大,缺乏抵抗较大风浪及水流的能力;循环水养殖系统的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程度低,投入产出效率较低,此外,对于循环水养殖的疫病防御与调控技术也有待提高;池塘绿色养殖技术理论不足,缺少转型升级技术支撑。水产品加工方面,其工艺和装备水平较低,多数小型企业水产品加工设备简陋,鱼类加工机械仍以简单的剥皮机、采肉机和“三去”(去头尾、去鳞皮、去内脏)设备为主,加工种类以冷冻、干腌制品、鱼糜制品等初级加工产品为主,加工过程中产生如内脏、鱼骨、虾头、蟹壳等废弃物,通常用以生产饲料/鱼粉,对于鱼油、软磷脂等水产保健品研发与生产、水产制剂和添加剂等比重较低。总体而言泰国的渔业装备当前主要来源于进口国外较为先进的设备,尤其是日本的设备,国家对科研投入不够,自主研发能力较为不足,技术水平不高,实力不强。因此提高渔业装备自主研发能力,提高渔业生产效率的是未来泰国渔业发展的需求。
4.2.1 两国政府友好的双边关系是中泰渔业合作的基础 泰国地处东南亚中心,是一带一路沿线的重要国家,同时也是与中国地缘相近,文化相通,往来频繁,合作密切,且未存在海洋权益争议的东盟国家。2014年自泰国总理巴育执政以来,中泰关系平稳发展。近年来,泰国政府相继推出泰国4.0、数字泰国、东部经济走廊等发展战略,聚焦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以创新驱动为主新的经济发展模式,这同“一带一路”发展理念、方式和目标高度契合。泰国总理巴育表示,泰国欢迎并愿积极参与“一带一路”等重大合作倡议,推进铁路、农业、旅游等各领域合作,促进人员往来,增进传统友谊[12]。在经贸领域,在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以及中国—东盟自贸区合作框架内,关税壁垒的逐步消除,两国商品流通大大加速。据统计,2007—2010年,中泰水产品贸易额增长较为平稳,双边和出口贸易年均增长分别为20%和45%,自由贸易区成立以来,双边和出口贸易年均增长分别为40%和52%[13]。在学术领域,近年来,中国渔业部门及相关科研院所与泰方渔业部门、企业交流频繁,双方互派渔业专业人员互访、考察、培训。中泰两国从高层至民间、从经贸至学术等各方面的友好互动为双方的渔业合作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4.2.2 中方先进的渔业科研技术是中泰渔业合作的桥梁 中国的渔业历史悠久、发展迅速。中国水产健康养殖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历经将近30年的发展,水产健康养殖业扎实推进,成效显著,在良种培育和病害防疫、养殖水域养护与修复等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养殖全过程监管制度建设、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其中近海多营养层级综合养殖技术水平和生产规模均走在世界前列[14]。“十二五”以来,中方在池塘养殖装备领域的综合水平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的标准。在生产高效设备方面,研发了如太阳能底质改良机、太阳能移动式增氧机和水质调控等设备;在生态工程化调控技术、信息化技术领域,开展基于神经网络的水质分析系统关键技术、分布式水产品可追溯系统等研究,并进行了池塘设施工程化构建方面的研究;工厂化养殖装备科技在高效生物滤器、高效净化装置和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系统构建方面取得显著进展;在深水网箱领域,网箱设施的安全性和抗风浪技术处于先进水平,同时研发了集中投喂系统、高压射流式水下网衣清洗装置和利用水声多波束探测技术等远程监测系统;积极开展捕捞机械、渔具及渔用仪器的研发,以电液控制捕捞装备技术为核心,应用于海洋工程装备领域,部分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技术水平[15]。中国水产加工技术和装备也取得一定成效,特别是最近几年在鱼糜产品加工模块化工序、捕捞加工船自主化设计、生物性功能产品研发、副产物高值化利用等加工技术与装备方面,以及活鱼运输关键技术和运输箱水质自动控制等节能高效的物流技术方面取得关键突破,为水产品加工提供了全产业链的保障[16]。中方先进的渔业科研技术构建起中泰渔业合作的桥梁。
4.3.1 完善渔业合作的配套政策,构建信息共享服务平台 任何国际合作项目都离不开配套设施、政策的大力扶持。中国应积极利用其与泰国的地缘优势,借助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成立和东盟港口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政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17],着力解决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存在的公路、铁路、航空路线不齐全,港口码头数量少、规模小,缺乏深水航道等问题,建立高效便捷的现代化交通网络[18]。同时构建信息服务平台,分享中泰双方渔业相关的税收、财政、信贷、保险、检疫、法规、优惠政策等,为国际合作提供指南和方向。此外,还应加大对国际合作项目的扶持力度,如税收减免、贷款优惠、专项资金贴息补助等。
4.3.2 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搭建常态的科技交流平台中泰加强渔业科技交流与合作是促进双方渔业发展的必由之路。2008年9月泰国代表团访问中国国家海洋局,在北京签署了《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与泰国普吉海洋生物中心的合作备忘录》,迄今为止,双方已召开了4届中泰海洋联委会、7届中泰海洋科技合作研讨会和5 届中泰联合实验室管委会的会议,成功实施了包括热带海洋生态系统研究、海岸带脆弱性与海岸侵蚀修复等多个合作项目。中方的渔业管理部门、科研院所、协会企业等可积极与泰方相应机构就双方感兴趣的项目或共同面临的问题如渔业生态资源衰竭、过度捕捞、渔业装备的升级转型等开展学术交流、科技合作,建立联合实验室或研发中心,以达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4.3.3 鼓励企业和科研院所走出去,建立境外的养殖、捕捞、加工示范园及培训基地 龙头企业是渔业“走出去”的市场主体和决定力量,政府可以给予竞争力强、外向度高的渔业龙头企业必要的扶持,鼓励他们到泰国建立养殖、捕捞、加工示范园及培训基地,一方面有助于向泰国推广中国先进的渔业生产模式、渔业装备及加工技术,另一方面也有助于缓解中国水域压力,规避水产品出口可能遭遇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降低交易成本,同时促进对方的就业及渔业经济发展。科研院所目前“走出去”的主要形式有技术培训教育、外派专家输出技术、渔业技术示范园和提供优质苗种等[19]。
4.3.4 加强经贸交流,成立渔业经济合作组织 中国应积极利用其与泰国的地缘优势,借助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成立及丝路基金、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等的支持,成立渔业经济合作组织,探讨新的促进贸易自由化的措施及政策,建立常态磋商机制、定期举办渔业商务合作讨论及经贸洽谈会,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为贸易畅通创造条件。此外,还可以借助渔业经济组织,深化与泰方当地其他企业的深层次合作,譬如借助渔港、海岛、航道等当地资源,打造集垂钓、捕捞、餐饮、住宿为一体的综合性渔家乐休闲场所,挖掘渔业合作的文化价值。
联合国粮农组织在《2018年世界渔业和水产养殖状况》的研究报告中指出自1961年起,全球表观食用鱼类消费年均增速(3.2%)快于人口增速(1.6%),超过所有陆生动物肉类消费的总体增速(2.8%),人均鱼类食品消费量由1961年的9.0 kg增至2015年的20.2 kg,年均增长约1.5%,2015年,鱼类在全球人口摄入动物蛋白中占比约为17%,所有蛋白中约占7%[20]。世界渔业的发展在人类的饮食和发展中凸显其重要性。中泰两国作为世界水产品进出口大国之一,加强双边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区域传统渔业向现代渔业转型升级,是双方渔业发展的必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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