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宫无缘+尚虎平+杨燕绥
公务员薪酬制度改革的重点所在
我国公务员工资水平和GDP都在 逐步提高,但在这个提高过程中,不同 群体的感受完全不同,公务员工资的合理性问题成为敏感的争议对象。这是中国国情、传统以及经济发展到特定阶段的特殊产物。
据报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目前正在制定公务员薪酬体系改革方案。方案重心将放在提高基层公务员待遇上,其中最主要的两个任务:一是规范公务员地区附加津贴制度,缩小不同地区间的收入差距;二是完善职务和职级并行的薪酬制度,把激励重心更多放在级别和专业技术职称上来,实行级别与工资待遇挂钩的政策。
现有的公务员薪酬制度是否合理
作为一名有近20年工龄和10年政府机关工作经验的正科级老公务员,我对这次公务员薪酬制度改革同样高度关注,并想在此谈点自己的想法。
首先我认为,从广义的角度看,现有的公务员薪酬制度是明显不合理的。突出表现在六个方面:
一是“白色”薪酬即合法的收入偏低,以笔者为例,进行各种扣除后,每个月拿到手的基本工资是700元左右(住房公积金约1100元,其中一半从自己工资中扣除),各种津补贴约5600元,合计约6300元。这份收入虽然不是很低,但在我所在的某大城市生活,日常家用还是难免有点紧巴巴的,一旦家庭内略有风吹草动,立即捉襟见肘,更不用说买房了。有人可能会说,其他一些工薪阶层的收入比你这份收入还低。我承认这一点,但是我想说明的是,不能因为其他工薪阶层的收入比我们低,就认为我们的收入不低。事实上,相对于整个社会的经济增长速度,大家的劳动收入都是偏低的,只是我们没有低到其他一些工薪阶层那么低。原因就在于政府、资方和劳动者之间的财富分配不公平。
二是“灰色”收入(即由单位统一发放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收入)偏乱。这方面,经过前些年的清理整顿,比如在上海,是比较好的,特别是市级机关普遍比较规范。但在一些基层单位,特别是内地许多地区,这块收入仍然不少。
三是级差幅度过大。经过2006年的那轮改革,不同职务、不同级别公务员的工资差距被拉开,基本工资最高与最低的比例由原来6.6∶1扩大到12∶1。这样做虽然有利于“打破制度内的平均主义”,但是也产生了一些问题,对基层公务员的士气造成了不小的影响。尤其严重的是,工资之外的各种津贴和福利,不同级别之间的差距往往更大。
四是地区差异考虑不周全。有一种观点认为:“现在公务员津贴补贴都是地方自己制定,富裕地区补贴水平较高,中西部地区津贴补贴相对较低,造成了不同区域之间公务员薪酬差距拉大。”其实,据我与外地公务员日常工作交流中所了解,中西部一些地区的公务员津补贴标准并不比东部发达地区低多少,如果考虑到物价特别是房价因素,这种差距就更小了,更不用说内地很多地方公务员还通过种种方式变相搞福利分房。真正存在差距的,是中西部省级机关、省会等较发达城市的公务员,与一些财政困难的地、县以下地区的公务员之间。后者虽然在制度上也规定有各种津补贴,但因为财政困难,往往不能兑现,从而造成差距拉大。
五是正常的调整机制缺乏。比如我所在的某大城市,公务员工资已连续七八年没有调整过。而这七八年来,物价的增长幅度是众所周知的。
六是“黑色”收入即腐败收入控制不力。大凡手中有点权力的公务员,都时刻面临着腐败的诱惑,事实上其中也确实有一些人通过腐败获得了丰厚的非法收入。一再曝光的腐败案件就证明了这一点,不必讳言。(宫无缘/《东方早报》)
公务员的工资、奖金提升
80%一100%比较合理
在职业选择阶段,公务员可谓是更为优秀的胜利者,从人力资源理论而言,所具备的人力资本要大于其他求职者。在收益市场上,每个人都在争取自己人力资本投入的收益最大化。公务员只能在岗位上按部就班地工作并取得工资性收入,在报酬市场上的收益明显开始落后,于是就进入了公务员职业生涯发展中的“闹心区域”。公务员此时会将工资、奖金等可计量收入,与各种与自身具有可比性的人,如自己的同学、自己的同事、曾经一起竞争过的人,进行比较,来判断其收入相对于能力、社会关系、勤奋程度等人力资本投入的收益率。如果发现收益率满意,则至少会保证他们按照目前的工作状态继续工作;如果发现收益率低于、甚至远低于比较对象,则心理上会逐渐萌生不公平感。考虑到公务员自身个人素质往往比比较对象更为优秀,这时其心态难免失衡,非常“闹心”。
进入“闹心区域”之后,公务员往往会考虑通过何种手段使自己的人力资本收益率能够达到自己的心理预期,而标准就是与自身素质相当的人群的平均收益率,直观而言,就是平均工资。在各种手段选择中,绝大多数公务员会选择买房、买股票、买基金、买彩票、周末兼职等合法方式,而部分公务员则往往选择吃、拿、卡、要等不廉行为,甚至有一部分还会选择行贿受贿、公权私用、买官卖官等贪腐行为。
无论是按照经济学、管理学,还是政治学、行政学的基本规律,公务员都是追求个人收益最大化的普通社会成员,他们不比普通人更坏,也不比普通人更好,无论戴上什么高帽子,在物质条件不能满足、人力资本收益过低的情况下,他们都会采取个人认为合理的措施,来提高自己的收益,改进人力资本的收益率。若如此,则政府的服务态度的持续恶化将是必然结果,“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还仅仅是个皮毛问题,核心问题是贪污腐化。
在未来的公务员制度改革中,如果想从根本上解决廉政问题,就必须从重新计算公务员人力资本价值入手。笔者粗略估计,按照目前公务员的工资、奖金水平,大多数地区和部门的公务员工资、奖金提升80%-100%比较合理。在提升了制度性收入之后,需要厉行“三公制度”,使得政府所花的每一分钱都能为人民所知,人民都能监督政府花钱,这样可以斩断目前公务员在职消费过高,以各种“福利”的方式来弥补处在“闹心区”而收入过低的问题,“上帝的归上帝,恺撒的归恺撒”。(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尚虎平/《人民论坛》)
走出公务员“薪酬尴尬”的路径
实现公务员薪酬的补偿、保障、激励、约束相结合的功能,需要法治。
第一,依法治理、形成共识与秩序。公务员薪酬法律是政府及其公务员与社会各界就公务员劳务价值、补偿方式、水平达成的社会共识。例如,只有建立工资报告法律制度,才能为工资调整和比较奠定操作基础和数据平台;再如,依法制定薪酬结构,避免混淆工资、津贴和福利的界限。
第二,调结构、建机制。首先,按照基本生活成本夯实基础工资,按照职务要求、责任和风险程度设定级别工资,夯实由职级定量的基本工资。公务员平均工资等同社会平均工资的10%-20%(现行水平),基本工资是最可靠的收入,滥补贴是靠不住的,这就是整治和健全公共部门薪酬制度的社会基础,应根据CPI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其次,严格规范津贴补贴和福利,全国统一规范计量标准,在为公务员创造较好的工作条件之时,严格禁止各类各地公共机构滥发滥用,坚决堵塞漏洞。再次,将公务员保险和保障纳入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系统,教育公务员形成终生收入期望值,避免短期行为和急功近利。
第三,引领国家整合养老金制度和建设社会保障体系。在“十二五”规划期间,结束单轨式公务员保险,在基础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住房保障、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领域,将公务员视同国民,同国民享有同等待遇(纳税者适度增加),建立公务员退出机制。
最终,让一个为政府廉洁工作35-40年的公务员,可以不冒任何风险地成为中产阶级,拥有10万-15万元的年收入、自己的住房、相当于工资80%的养老金、分担75%以上费用的医疗保险、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等。(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杨燕绥/《人民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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