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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耕地综合治理现状分析

时间:2024-05-24

姜 涛

(怀仁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山西 怀仁 038300)

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生产资料,耕地的数量和质量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保障粮食安全的关键。朔州市光照充足、温差较大、雨热同期,农产品种类丰富、品质优良,为山西省乃至全国重要的优质杂粮、延秋蔬菜生产基地,现有耕地面积36.7×104hm2,人均耕地达0.42 hm2,居全省第一。但是耕地质量和自然禀赋总体不足,耕地资源紧缺与人地矛盾将长期存在。

1 朔州市耕地状况

朔州市国土总面积为10 627 km2,占全省国土面积的6.8%。从土地利用现状看,全市土地利用类型分为11类:农耕地41.1×104hm2,林地16.9×104hm2,牧草地4.76×104hm2,园地2.18×104hm2,城镇、村、工矿用地4.45×104hm2,独立工矿用地0.94×104hm2,盐田地25.3 hm2,特殊用地0.67×104hm2,交通用地0.15×104hm2,水域地3.63×104hm2和未利用地33.72×104hm2。近年来,朔州市落实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到2020年底,朔州市实有耕地面积保有量为39.51×104hm2,圆满完成耕地保有量≥38.37×104hm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1.75×104hm2的耕地保护任务。2016 年—2020 年,朔州市经批准建设占用耕地0.12×104hm2,损失标准粮食产能0.05×108kg,补充耕地面积0.12×104hm2,补充粮食产能0.05×108kg,确保全市耕地占补平衡。2014 年—2018 年,山西省规划和自然资源厅下达朔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为1.58×104hm2,朔州市共完成高标准农田整理项目41 个,总规模为1.95×104hm2,完成率达124%。

2 耕地综合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耕地质量总体较差,生产潜力未得到充分发挥

朔州市耕地中坡耕地和中低产田土比例大。受地表侵蚀、盐碱危害、土壤肥力及生态环境等因素制约,全市耕地立地条件差,坡耕地多,中低产田占比较高,盐碱土地达18.34×104hm2,约占朔州市土地总面积的17.26%,耕作仍沿用传统的早春季节深耕深翻耕作方式,保护性耕作、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和旱作节水技术应用率不足30%。全市耕地质量总体较差,生产潜力和资源优势未能得到充分发挥,用地和养地矛盾突出,耕地质量有待提高。

2.2 水土流失面积大

朔州境内山高坡陡、沟壑纵横、植被稀疏,黄土丘陵区和山区面积达6 600 km2,占国土面积的61.9%,水土流失面积达6 319 km2,占国土总面积的59.3%。水土流失轻则破坏耕地土壤结构,造成土壤肥力下降,重则直接冲毁良田,造成耕地面积缩减。

2.3 耕地污染加剧

一是工业污染。朔州市电力与煤炭企业多,烟尘、粉煤灰以及其他工业垃圾随意排放和倾倒,污染大气以及水体,进而污染耕地,严重的地方黄土地直接变成灰土地,土壤酸化、板结,局部地区重金属污染严重,肥力下降,粮食减产甚至绝收;二是畜禽污染。朔州作为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核心区和全省奶牛业发展基地县,养殖业规模化发展迅猛,养殖废水处理不利,容易导致水体和土壤污染;三是农业面源污染。朔州市2020 年化肥用量和农膜用量分别为15×104t 和1 500 t,单位面积耕地农药和化肥用量高,造成农药化肥残留率高,破坏土壤结构,造成耕地质量下降。

2.4 土地撂荒

近年来,全市土地撂荒严重,弃耕废垦情况普遍发生,造成土地资源严重浪费,土地利用率显著下降,严重制约了农业经济的健康发展。究其原因,主要是近年来农业经济效益不高,大量劳动力外出,老龄化日益严重,使得耕地出现季节性撂荒,或坡耕地、贫瘠地等边远交通不便的地块被撂荒,浪费了大量耕地资源。

2.5 “占优补劣”比较普遍

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是严格耕地保护的重要政策措施之一,对稳定粮食生产和保障粮食安全具有重大意义。但一些地方仅重视耕地数量平衡,忽视或无法保障质量平衡,仍存在补充耕地“上山下水”“占优补劣”等违规情况,占用的多是良田沃土,而开垦整理的耕地多为山地。个别地方还存在违规毁林开垦耕地和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使得耕地保护红线受到威胁和挑战。

3 对策建议

近年来,城乡统筹、城镇化和社会经济发展占用耕地数量剧增,加之自然灾害损毁和生态退耕,耕地保有任务更加艰巨。面对耕地刚性减少和人口刚性增长这一对尖锐矛盾,必须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保护和管理,通过提高耕地质量以弥补数量之不足,确保粮食安全。

3.1 严格建设占用耕地审批

深度挖掘本区域后备耕地资源,做好永久基本农田补划、耕地补充和标准农田补建工作,并将成果纳入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强化建设项目预审,严格项目选址把关。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耕地占补平衡要求、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用地标准、产业和供地政策的项目,不得通过用地预审。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时,要严格审查补充耕地落实情况,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得通过审查。后备耕地资源不足的地方相应减少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要处理好简政放权、改革审批与保护耕地与严格监管的关系,对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建设项目,要提高土地审批效率,做好供地服务。

3.2 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为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战略,积极开展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县创建工作,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加强土地整治和田间配套设施建设,通过平田整地、整修地埂、加厚土层等措施,提升土壤蓄水蓄肥能力,采取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和种植绿肥等土壤培肥方式,增加土壤有机质,提高耕地质量。探索实施“高标准农田+”创新模式,提升耕地地力,保护耕地质量和数量;加快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加大应用市场化机制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提高投入标准和建设质量;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管护机制;同步推进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和末级渠系配套。

3.3 加强技术推广

加大宣传和知识普及力度,推广先进科学的种植技术,切实提高农民收入和环保意识。要正视农村面源污染存在的问题,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依托项目,不断加强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的宣传培训工作。重点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有机肥替代与新型肥料替代等技术,集成推广应用病虫害物理和生物防治技术,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加强土壤改良修复,加快推广应用功能性有机肥、水肥一体化配套设备。建立健全地膜回收利用体系,实现地膜栽培的清洁生产,消除“白色污染”。以巩固提升粮食产能、实现种地养地相结合为目的,推广以玉米与大豆轮作为主,兼顾与谷子、杂粮、薯类等作物轮作。实施以作物秸秆残茬覆盖地表、免少耕播种等保护性耕作技术,实现保水、保土、保肥和节本增收,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带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3.4 强化耕地占补平衡统筹管理

推进耕地保护调查监测和信息化监管。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变化情况监测及调查,及时预警并发布变化情况。多渠道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各地应依据土地整治规划和镇村规划,将新增耕地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和责任单位,确保按时完成。完善市级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监管系统,加大对跨市、跨省调剂指标的市级统筹协调力度,保障市以上重大项目。市级统筹调剂费用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并适时调整,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调剂平台,鼓励各地按照“政府主导、自愿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实现耕地异地占补平衡。

3.5 开展退化耕地、撂荒地治理

一是统筹开展田间调查、取土化验等基础性工作,开展区域耕地质量等级年度变更评价,及时更新县域耕地质量等级年度变更评价数据库。二是推广一批耕地治理新技术、新产品,集成可复制、可推广、易操作的酸化耕地治理技术模式。设立盐碱地治理示范点,初步建立“增施有机肥+大水灌溉压盐”模式、“增施有机肥+机械深松耕抑盐”模式等退化耕地修复技术模式,培肥土壤,增加土壤有机质,改善土壤结构,降低耕作层的盐分含量,确保作物正常生长,加强撂荒地理化性状改良和地力配肥等措施,逐步恢复撂荒地地力和产出水平。三是组织技术依托单位专家制定技术方案,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实好关键技术。四是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耕地治理行动,发挥其规模化、标准化和集约化示范作用。完善土地流转工作推进机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将撂荒地流转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促进小农户通过合作和联合实现耕地集中连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从根本上解决耕地撂荒现象的发生。

4 结语

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扛稳粮食安全这个重任”“保护好水源和土壤,净化农产品产地环境”等重要指示精神,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大力弘扬右玉精神,以保护耕地土壤环境质量为主要目标,坚持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和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朔州篇章贡献规划和自然资源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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