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4
●李 飞 刘文俊 赵发瑞
(1.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川 广元 628012;2.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中子镇畜牧兽医站 四川 广元 628012;3.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麻柳乡畜牧兽医站 四川 广元 628012)
四川地区常见的布鲁氏菌病有牛型、羊型和猪型,其中以羊型布鲁氏菌病的危害最大,是布鲁氏菌病最危险的传染源头。布鲁氏菌病发病部位多在人畜生殖系统以及骨关节,常有2~3周潜伏期。母畜如果患有布鲁氏菌病,常精神不振、食欲匮乏,阴唇、阴道黏膜潮红并伴有结节,常见脓性分泌物,气味难闻。妊娠母畜发病常见症状为孕中期流产。公畜患病常见症状为睾丸炎,精液质量下降,容易引起不育。患畜常见关节肿大并发关节炎,出现瘸行症状。
国家在布鲁氏菌病净化过程中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如《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由此可见国家对布鲁氏菌病的重视以及净化的决心。
四川省牛羊布鲁氏菌病净化历程经历了4个阶段: 20世纪50至60年代为全面防控阶段;20世纪70至90年代为有效控制疫情阶段; 20世纪90年代至21世纪初为疫情反弹阶段;至今为稳步推进消灭布鲁氏菌病疫情阶段[2]。
2015年6月全区全面开展布鲁氏菌病净化工作,从2015年6月至2017年6月,累计检测出15个阳性场户,到目前为0个阳性场户,净化工作取得的胜利与朝天区所有的疫病防控人员密不可分。
围绕“四个三”技术核心,坚持综合施策。“四个三”是指:三畜(引进畜、种公畜、繁殖母畜),三场(种畜场、规模场、阳性场),三期(配种期、分娩期、出栏期),三严(严格处置灭源、严格监测扑杀、严格移动监管)。
坚持好“一保障、二监测、三控制(扑杀、限制、无害化处理、消毒灭源)、四监管、五宣讲培训、六联防协作”六项综合措施,力保净化效果[3]。
各个镇及时配合收集辖区牛羊存出栏信息,重点掌握近期区外引入牛羊的数据信息,并于每季度末月12日前上报季末月上旬的牛羊存栏数量,对辖区内牛羊信息做到动态监测。
每年春秋两季各集中全覆盖采样检测1次,后备繁殖母牛羊及5月龄以上其他牛羊每群抽样数量不低于30%,抽样总数不低于3只(头)/群。阳性场群每月开展1次全群检测,连续6次检测无阳性,视为阴性场群。引进牛羊后立即进行首次采样检测,隔离观察期满混群前,再全群采样检测,无阳性方可混群饲养,如检测出阳性则按照阳性场严格实行监管控制。
3.3.1 扑杀对检测出的阳性牛羊按《四川省牛羊布鲁氏菌病监测、净化技术规范》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检测阳性率≥40%、进行全群扑杀;10%≤检测阳性率<40%,扑杀阳性家畜及与阳性家畜密切接触的同圈(栏)家畜;检测阳性率<10%,仅扑杀阳性家畜。
3.3.2 限制检测出的阳性牛羊要立即隔离和扑杀,同群牛羊要限定区域饲养或放牧,不得随意转群、转舍和出售。全群持续检测6个月,结果均为阴性,才可解除限制。
3.3.3 做好消毒和处置对阳性病畜及其流产胎儿、胎衣、排泄物、乳及乳制品等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进行无害化处理。对阳性牛羊所在群圈舍环境、集中放牧区域、污染的场地进行彻底消毒。阳性场每天严格消毒并执行生物安全措施。
3.4.1 严格产地检疫将布鲁氏菌病纳入牛羊必检项目,禁止布鲁氏菌病病畜及其产品流通、上市。官方兽医要严格按照《反刍动物产地检疫规程》、《跨省调运种用、乳用动物产地检疫规程》,对牛羊实行严格检疫。布鲁氏菌病净化期间,凡在我区交易上市的牛羊,需具备布鲁氏菌病监测或检测阴性报告,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3.4.2 加强流通环节监管加强牛羊跨省调运监管,不得从国家公布的布鲁氏菌病一类地区调运牛、羊等活畜。
3.4.3 强化落地环节监管牛羊到达输入地后,主要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规定,在24 h内主动向所在地乡镇畜牧兽医站报告,按规定执行隔离观察,在隔离观察期按规定进行布鲁氏菌病检测。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需对引进牛羊的隔离观察进行严格监督,检测合格的准予混群饲养,检测呈阳性的牛羊一律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3.4.4 加大处罚力度对畜主不按规定进行产地检测申报、调入牛羊饲养未执行落地报告和隔离观察等行为,以及官方兽医违反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的,按相关法律法规严厉处罚。
各乡镇充分利用春秋季集中防疫期,开展布鲁氏菌病防控宣传培训。以举办培训班、广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布鲁氏菌病防控知识和法律法规。让养殖户全面了解,四川省是布鲁氏菌病防控二类地区,不能进行布鲁氏菌病免疫、不能从布鲁氏菌病一类地区引进牛羊,对检测阳性牲畜需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对异常流产的牛羊群,要及时报告动物防疫机构。乡镇畜牧兽医站联合卫生院,因地制宜,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向牛羊养殖户深入开展布鲁氏菌病防治知识宣传。区农业农村局将按照四川省《布鲁氏菌病高危从业者个人防护技术规范》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饲养、防疫、检疫、屠宰、实验室检测等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个人防护意识。
局内相关股室(单位)和各乡镇主动加强与卫生、检疫、市场监管、教科等部门的联系合作,加大对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疫病防控的沟通协调力度,达到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目的。同时,做好与区外(特别是省际边境乡镇交界县区)乡镇的联防协作工作。
鉴于布鲁氏菌病对人畜的巨大危害,养殖户应在养殖中加强布鲁氏菌病的防控,各技术单位应在技术上给予支持,通过持续不断的净化,提高防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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