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发函施压律师,“手”伸得太长了
【舆情回放】 1月23日,山东律师张海接到山东省青岛市司法局的电话,对方称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公函,要求张海做好自己所代理的石作涛涉黑一案上诉人的工作,让其配合辽阳中院顺利进行庭审。据了解,代理该案的外地律师共有8名,经记者逐一核实,6名律师收到类似通知。
【网络舆情】
长江时评:司法,可谓一手托几家,既要保护国家、集体或原告的利益,又不能罔顾被告人的正当利益。法院发函施压律师,这一工作方法简单幼稚,有损司法形象。另外,也表明法院的司法之“手”伸得过长。
光明时评:法院与司法局这般“跨界合作”不仅无益于缓解本案的法庭秩序问题,反而可能平添了辩护律师的心理压力。程序正义需要各方共同维护,法院更要先行。
新京报:法官应如何正确行使独立审判权,才能让独立审判、公正司法深入人心,让“法官终身负责制”下的制度设计发挥应有作用?这需要全社会深入思考与讨论。
【决策点睛】辽阳中院此举,不但缺乏法律依据,更是法官自己对“独立审判”原则的公开践踏,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不是依法治国的应有之景,也非公正司法的应有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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