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4
刘兴琴, 谢树青
(新疆农业大学 管理学院, 新疆 乌鲁木齐 831400)
《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提出精准扶贫的战略规划,强调不断提高扶贫工作的精准性、有效性、持续性,建立扶贫开发效果评估体系、增强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等[1]。党的十九大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升到了新的历史高度,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2]指出:要精准了解贫困群体的需求,精准对接贫困人口的需求,优化精准扶贫政策供给,切实提高贫困人口的获得感,高度重视脱贫质量的提升。近年来,随着国家扶贫开发力度的加大、精准扶贫政策体系的逐步优化,深度贫困地区的精细化治理机制也在不断建立健全并逐步创新。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质量的高低离不开精准扶贫政策实施效果的考核评估,精准扶贫政策的实施效果只有让贫困户满意,才能够真正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贫困户满意不仅是脱贫攻坚的历史责任导向,也是精准扶贫政策进一步优化的实践导向。因此,有必要从贫困户满意度的视角出发对各类现行的精准扶贫政策实施效果作进一步分析,探寻精准扶贫政策实施的薄弱环节,以期助推政府进一步优化现行精准扶贫政策,最终形成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精准扶贫政策推行策略。
天祝藏族自治县(以下简称天祝县)为甘肃省武威市下属县域,是新中国建立后第一个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域。该县位于甘肃省中部,武威市南部,在河西走廊与祁连山的东端,占地149.8 km2,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区,有汉族、藏族、土族、土家族及回族等28个民族,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37.1%,藏族占少数民族人口的97.14%。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全县已脱贫6 853户,共计27 342人;剩余建档立卡贫困村56个,贫困户1 686户,贫困人口5 829人,该县作为藏区连片特困区,是国家精准扶贫,脱贫攻坚的重要县域。自精准扶贫政策实施以来,该县脱贫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为对精准扶贫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笔者等从贫困户满意度视角出发,对甘肃省天祝县精准扶贫政策效果进行实地调研与分析,以期为提升精准扶贫政策的实施效果、优化现行扶贫政策提供参考。
数据来源于2018年6-8月对甘肃省天祝县实地调研发放问卷所收集数据。以天祝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为调查研究对象,以其满意度为视角对精准扶贫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价,为了保证各乡镇调查对象的随机抽样具有一定的样本容量,依据2017年底天祝县贫困村、贫困户情况(表1),以贫困户在各乡镇中的人数分布集中性为参照标准,分别从华藏寺镇、大柴沟镇、松山镇、天堂镇和大红沟镇等5个乡镇中随机选取4个行政村,并在每个行政村随机抽取15个贫困户进行问卷调查,调查项目包括性别、年龄、民族、贫困户建档立卡时间、是否了解精准扶贫政策、主要职业、文化程度及家庭总人口等8项。共发放300份问卷。
表1 2017年底天祝县贫困村和贫困户情况Table 1 Poverty villages and poor household of Tianzhu Tibetan Autonomous Country in 2017
1.2.1 指标体系构建 以国家、省、县的精准扶贫政策为背景,结合天祝县的精准扶贫政策实施现状,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借鉴“***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讨会——2017年第四届国家治理高峰论坛年会”[3]上有关精准扶贫成效的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天祝县实地调研的细化指标;并在当地相关扶贫领导、驻村干部等专家的指导帮助下对评价指标进行优化、修改,最终形成符合天祝县精准扶贫政策实施效果的评价体系。
1.2.2 指标权重确定 评价指标的权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各指标因子在评价模型中的重要程度,能够影响评价结果的准确性与合理性[4]。根据1.2.1构建的指标评价体系,编制各层次指标重要性专家评判表,以专家评判结果为基础,对评价因素进行两两比较构建判断矩阵,采用AHP法计算各指标权重,并最终形成总排序权重。
1.2.3 贫困户满意度的评价指标集合 各评价指标构成评价因素集合,对收回的有效问卷选用李克特5点式对满意度分为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5个等级,其相应的赋值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
1.2.4 评价隶属矩阵构建与模糊综合评价 根据问卷调查数据利用模糊综合评价模型得出各项制约层贫困户满意度的评判矩阵,利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对各制约层评价集进行去模糊计算,分别得到各评价层的满意度评价值,再将各准则层评价指标综合评价得分与其权重相乘后再相加即为满意度综合评价得分。
采用SPSS 22.0统计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对于缺失数值采用均值替代法进行处理。
对300份天祝县精准扶贫政策效果评价问卷进行整理,剔除无效问卷后获有效问卷271份,问卷有效率达90.33%。通过问卷整理发现(表2),文化程度:学历在小学及以下的人数有107人,所占比重较高,为39.48%;其次为初中学历,共计87人,占比为32.10%,即学历在初中及以下的人数占比达71.58%,说明天祝县贫困人口文化程度普遍较低,教育水平落后,亟需进一步加强教育扶贫。主要职业:贫困户家庭主要职业以务农和外出打工为主,占比分别为39.11%和48.33%,说明贫困户家庭脱贫增收渠道较为单一,因此在今后的扶贫工作中,应加强贫困人口就业技能培训,拓宽收入来源渠道。贫困户建档立卡时间: 2014年与2015年合计确认的贫困人口占调查总数的59.78%,说明该县贫困人口贫困程度较深。
表2 天祝县精准扶贫政策效果评价问卷调查情况Table 2 Questionnaire of effectiveness of the poverty alleviation policy of Tianzhu Tibetan Autonomous County
2.2.1 指标体系 从表3可知,天祝县精准扶贫政策实施效果的评价体系有5个一级指标(政策落实精准性、教育扶贫实施情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大扶贫格局建设效果、脱贫攻坚责任建立情况)和28个二级指标。
表3 天祝县精准扶贫政策实施效果评价指标体系及权重Table 3 Index system and weight of effectiveness of the poverty alleviation policy of Tianzhu Tibetan Autonomous County
2.2.2 权重 准则层中的政策落实精准性权重最大,为0.420 1,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其次(0.265 2),大扶贫格局建设效果最小,为0.048 4。指标层相对于目标层A而言,发展特色产业适宜性权重最大,为0.168 9,社会扶贫补充作用权重最小,为0.003 5。指标层相对于准则层B而言,扶贫资源配置精准性权重最大,为0.569 6,办学条件的改善权重最小,为0.029 5。说明,扶贫资源的精准配置在该县的脱贫工作占据重要位置,而各项扶贫措施能否精准到位离不开脱贫攻坚责任落实、考核到位的保障。
2.3.1 目标层 从表4可知,天祝县贫困户对精准扶贫政策实施效果的整体满意度评价去模糊后的得分是3.516 6分,表明,贫困户对精准扶贫政策实施效果的满意度较接近“满意”分值。综上可知,天祝县贫困户对精准扶贫政策实施效果的整体满意度为基本满意。
表4 天祝县精准扶贫政策贫困户满意度的模糊综合评价得分Table 4 Fuzzy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of the satisfaction of the preferential poverty alleviation policy of Tianzhu Tibetan Autonomous County 分
2.3.2 准则层
1) 基础设施建设。该满意度得分在准则层中最高,为3.687 9分,高于精准扶贫政策的整体满意度得分。其中,饮用水安全保障的满意度均值为3.904 2分,满意度水平属较好。贫困村用电保障情况、贫困村信息化情况、村级道路畅通性和危房改造建设情况的满意度得分略低,分别为3.860 1分、3.609 2分、3.542 5分和3.398 9分,这可能源于天祝县位于贫困山区,村庄散落、道路崎岖,使得基础设施建设较其他地区来说具有一定的难度,且已建成的基础设施标准与贫困户的期望之间存在差距。
2) 教育扶贫实施情况。满意度评价为3.501 6分,该数值略低于精准扶贫政策实施效果的整体满意度得分。其中,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办学条件改善和贫困群众精神状况的满意度数值较为接近,分别为3.553 5分、3.516 7分和3.538 8分。而生产技能和务工经商培训的满意度均值分别为3.480 0分和3.383 8分,差异也较小,这可能源于我国扶贫工作一直强调增强内生动力,但“智”“志”双扶恰恰又是扶贫工作实施中的一大难题。对于留守儿童关爱的得分较低,为3.280 4分,主要是因为精准帮扶的对象主要是贫困居民及其家庭,并帮助其摆脱贫困,而留守儿童是脱贫结果的间接受益对象。因此,贫困户对于精准扶贫政策中有关留守儿童的关爱问题难以直接感受到。
3) 政策落实精准性。满意度评价得分为3.500 5分,略低于精准扶贫政策的整体满意度得分,仅次于教育扶贫。其中,发展特色产业的适宜性、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的保障性、异地搬迁安置方式的因地制宜性的满意度均值分别为3.631 1分、3.608 9分和3.571 8分,具有较好的满意度水平,兜底保障脱贫对象核实排查情况的满意度值为3.424 3分,满意度水平略低于前者,而生态保护脱贫资金使用的合理性的满意度值为3.158 7分,这主要是因为恢复生态、实现生态脱贫具有一定的周期性,无法让贫困户在短期内直接感受到受益之处。
4) 大扶贫格局建设效果。满意度评价得分为3.365 9分,低于精准扶贫政策的整体满意度得分,而社会扶贫满意度均值最低,为3.129 1分。主要源于在政府、市场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扶贫格局建立中[5],现有的社会组织模式在实施具体措施时,与政府部门之间缺乏一个完善健全的配套协调机制,导致二者之间在工作上缺乏沟通配合,未形成强大的合力,使得社会组织难以有效取得贫困村和困难群众的有效信息,最终影响扶贫资源供给与贫困群体需求充分对接,使得贫困居民难以感受到大扶贫格局的效能所在。
5) 脱贫攻坚责任建立。贫困户满意度评价值最低,为3.226 8分,可看出,扶贫人员对于脱贫攻坚则责任建立及落实还不到位。而有关扶贫监督渠道建立、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村“两委”考核评估体系方面的满意度水平较低,分别为3.246 8分、3.184 3分和3.155 0分,这可能源于贫困户对扶贫项目信息知悉时间的先后性,即差序化格局[6],对于村落扶贫项目,必须先经过村“两委”,因此与村干部关系较好的居民必然优先于其他居民获取项目消息[7]。而有关扶贫项目的要求、资金及效果都与项目信息密不可分,先行获取项目信息的居民就会想办法动用自身优势去争取项目资金,而处在信息边缘化的贫困户则处于劣势地位;村“两委”干部为在短期内实现其政绩和考核绩效便会会选择将扶贫项目整体“打包”给这些少数“积极”参与的贫困主体,将众多贫困居民的需求与利益置之度外,从而使得这一准则层及其指标层的满意度处于较低等级。
模糊综合评价法(Fuzzy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是运用模糊变换理论和最大隶属度原则,充分考虑与被评价事物相关的各个因素,将定性评价转换为定量评价,弥补定性评价的不足,从而对评价对象得出综合性的评价[8]。贫困户对于精准扶贫政策实施效果的满意度评价涵盖了政策落实、教育扶贫、基础设施、大扶贫格局及脱贫攻坚责任等多方面,难以将影响精准扶贫效果满意度的所有因素囊括到评价体系中;有关贫困户满意度的指标本身难以量化,再加之贫困户自身的文化水平和认知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精准扶贫政策满意度的评价,从而使最终的评价结果具有模糊性。因此,模糊综合评价的应用避免了评价结果的模糊性和不完备等缺点,使得评价符合客观性、合理性的要求。
精准扶贫政策的实施效果只有让贫困户满意,才能够真正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以甘肃天祝县的271户贫困户作为调查样本,运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得出:天祝县贫困户对于精准扶贫政策实施效果的整体评价为基本满意的水平,但各指标层中的满意度仍存在不理想,亟待进一步完善。因此,为提升精准扶贫政策满意度,帮助贫困群体脱贫致富,对精准扶贫政策实施有如下建议:
一是全面推进贫困地区教育扶贫,强化内生动力,提升脱贫质量,实现“志”“智”双扶结合。不仅要在“扶志”上下功夫,驻村工作人员及时入户调查,切实了解贫困人口的培训需求,以此为依据制定合理的培训课程,创新培训方式和内容,有效对接贫困人口的真实需求,激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的主观能动性,消除懒汉心理;还要重视“扶智”,全力以赴支持贫困地区各阶段的教育发展,坚决阻断贫困代际传递[9];同时强化职业教育协作,注重劳务培训与输出的因地制宜,提升贫困人口创业就业能力,最终形成脱贫的内生动力与长效动力,助力脱贫。
二是建立健全激励约束并重的精准扶贫绩效考核机制。地方政府应结合地方实际,形成一套完备的动态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把精准扶贫目标责任考核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评指标体系中,并设立较大权重,作为党政一把手、村“两委”考核评估指标。指标内容要注重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内容,同时也要注重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运用网络公众信息平台等吸纳群众参与评价。此外,应将奖惩激励机制运用到扶贫工作的全过程,做到奖惩分明,切实发挥“激励约束权”在考评中的作用[10]。
三是创新健全配套协调机制,实现效能最优化。在扶贫脱贫工作中,结合贫困区域现实情况,以现有扶贫社会组织模式为基础,创新健全配套机制,注重协调政府各部委、村“两委”、社会组织、企业、公众、贫困人口及工作居住环境等各要素之间的关系,构建有效的脱贫攻坚大扶贫格局,促进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从而实现社会各界人士及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工作效能最优化。
四是完善项目监管机制,根除监管中的形式化。在扶贫项目实施全过程中进行动态化监管,同时要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的监控,防止资金滥用;同时,结合贫困人口的评价和反馈做好项目实施各个环节的反思工作,及时纠正错误,并做好项目完成后的期后跟踪和反馈工作,防止监管工作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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