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4
■ 文|广东省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预报中心 梁庆洋 叶四化 杨玉敏 李娜
我国是海洋大国,海洋经济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指导下,海洋资源开发与海洋环境保护并驾齐驱,全面深入的了解海上污染源,并加强相应的防控措施显得尤为重要。针对海上污染源分类不明确、排污差异大的特点,本文对其进行了一个系统的归纳,并提出了“一源一策”的针对性防治措施,为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监管提供理论基础。
与海洋毗邻的 30公里岸线范围内是人口的聚居区,江河排污、沿岸管线排污和地下水排污等陆源污染已经受到有关部门的格外重视,但海上污染源问题却由于位置不固定、排放不明显和监管困难等因素往往被忽略。目前,国内的相关监管条例对海上污染源尚无一个明确的定义,其大体可以分为不可控的自然污染源,如海气界面交换、海水—沉积物界面交换和海底火山喷发等;可控的人为污染源,如船舶压载水、海上养殖排放、钻井平台泄露和海洋倾废等。
海上污染源不仅种类繁多,且随各地海域布局的不同,其对海洋环境的影响也有所差异。珠江口及毗邻海域的海上污染源主要为浅海养殖,其次是船舶污染,海上溢油、海上倾废及危险品泄漏事故等的排污。污染物评价结果显示:主要污染物为总磷,其次是总氮,其他污染物的影响相对较小;而厦门海域的海上污染源则主要为港口、船舶和海水养殖等,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无机磷和需需被氧化的还原性物质。
海上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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