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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农药管理现状与对策

时间:2024-05-24

王健生,陈传翔

(南京市植保植检站,南京 210036)

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与保障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农业生产稳定发展息息相关。但是,农药也是一把双刃剑,过分依赖化学农药,以及农药的不科学使用等也带来了农业面源污染、生态环境破坏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一系列问题[1-2]。加强农药管理,对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意义重大。

自2017年6月1日正式实施新《农药管理条例》以来,南京市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协调、主动作为,农药管理工作稳步推进。但农药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分析并加以解决。

1 农药使用管理现状

1.1 农药管理情况

南京市共11个市辖区和1个国家级新区江北新区,涉农区8个,耕地面积23.6万hm2左右。全市大小农药经营门店800余家,多集中于涉农区。农药贸易公司130余家,多集中于主城区。从事农药定点生产的企业共计22家,其中原药生产厂家6家,复配、加工厂家14家,卫生用药2家,全部集中于江北新区和六合区。

市区农业主管部门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进行一体化监督管理,南京市农业农村局具体承担鼓楼区、玄武区、秦淮区3个主城区的农药经营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其他各区属地管理,负责相应各区的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等工作。

1.2 农药使用情况

近年来南京市区农业部门积极推进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农药减量控害工作,化学农药使用量近几年连续下降,2015年全市农药使用量1 698吨,2016年1 660吨,2017年下降到1 546吨。

农药品种结构方面,除草剂是南京市第一大使用的农药类别。2017年南京市农药使用量中,除草剂、杀虫剂和杀菌剂所占比例分别为40.0%、34.8%、23.8%。农药主要使用品种见表1。

表1 南京市农药主要使用品种

2 主要工作措施

2.1 落实农药管理职责

积极落实新《农药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要求,市区农业主管部门协调配合,明确过渡时期工作任务和职能分工,确保农药管理工作有序推进。2018年3月,南京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处增挂农药管理处牌子,负责牵头履行农药管理工作职责。南京市植保植检站承担具体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市行政审批处负责农药经营许可窗口运行和办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承担农药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和农药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等工作。各区也明确了牵头部门,相继成立了由农业科、执法大队、植保站等单位组成的农药管理办公室或领导小组。

2.2 广泛宣传《农药管理条例》

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行业协会的沟通协调,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短信平台、社区宣传栏、横幅等多种方式,利用“水稻种子检疫”“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病虫害绿色防控培训”“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农业科技下乡”等多种载体,加强《农药管理条例》以及配套规章的宣传。在南京日报、金陵农网等媒体上发布“关于农药经营许可证申领事项的公告”,宣传告知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要求和联系方式。据统计,全市共开展各类宣传活动60余次,出动执法和科技人员400人次,参与群众2 000多人次,悬挂横幅标语20条,发放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禁用农药知识挂图》《致农民购买农资提醒一封信》《病虫害绿色防控宣传手册》《致广大蔬菜生产者一封信》等宣传资料12 000份(个、张)。

2.3 规范农药经营许可

为确保农药经营单位的经营人员符合申请农药经营许可法定条件,2018年3月21~23日、27~30日,南京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城区农药经营户80余人,开展农药经营人员培训。培训班针对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事项、农药管理法律法规、植保基础知识、农药安全使用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等课程进行了共计56个学时的集中脱产培训学习。培训全面提高了农药经营人员素质,对规范农药经营秩序,全面贯彻落实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制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也相继开展了农药经营许可培训。据统计,市区共计培训15场次,培训经营人员822人,发放培训证明779个。同时加强审核、尽快颁证。对农药经营主体提交的申请材料,严格按照农药条例和经营许可办法的要求,逐条逐项审核把关,发现错漏及时完善。在实地核查过程中,农药管理处联合植保植检站和外请专家组成联合核查组,逐项认真督查,着重从从业资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等方面严格把控。针对南京市农药进出口贸易企业多(占江苏省近40%)、认识存在偏差(认为经营许可部分办证条件对外贸企业不适用)的实际情况,市农业农村局耐心宣传政策,强化为企业服务理念。为加快颁证进度,坚持边审核文本、边现场核查、边印证领证,确保符合条件的尽快颁证,不符合条件的说明原因,取得申请人充分理解与支持。

2.4 深入推进农药减量

2015年初,农业部提出“到2020年实现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计划[3-4];2017年初,南京市委市政府全面开展“两减六治三提升”行动,将“到2020年确保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纳入考核目标[5]。为此,南京市农业部门通过抓好监测预警、统防统治、绿色防控和植物检疫等关键措施落实,深入开展农药使用环节技术服务,实现了农药减量控害[6]。2017年全市发布测报预警信息70余期,全年迁飞性害虫的中长期预测预报准确率在90%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25.83万hm2次,统防统治覆盖率达64%。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面积113.15万hm2次,使用面积占比86.76%。

3 存在问题

3.1 农药管理机构、职能划分不统一

目前各区农药管理分属植保站、执法大队、农业科等个别单位人手少、业务工作量大,对新增农药管理工作力不从心。

3.2 农药经营者条件不完备

新《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农药经营要有与其经营农药相适应的人员、设备、营业场所、仓储条件、安全防护措施和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措施,这些条件对于农村的个体经营者很难满足,受文化水平和使用习惯限制,农药经营许可强制要求配备的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在实际应用中也不能完全落实。同时,农村大部分农药经营从业人员年纪偏大、文化水平偏低,尽管经营者近几年都接受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相关培训和系统学习,但其农药基础知识和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仍然薄弱,受利益驱动,乱开方、搭售现象普遍。

3.3 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难

一方面农民环保意识淡薄,大部分使用后的空农药瓶、农药塑料包装袋被随意丢弃。另一方面,包装废弃物的处理缺少有效的途径。究其原因,一是目前农业生产以小规模家庭农户为主,小包装农药占比较大,增加了回收的难度;二是农药包装规格种类繁多,包装规格、材质各不相同,包装多为难降解的塑料瓶、铝箔袋,资源化利用价值低,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有难度。

4 建议对策

4.1 加强各级农药管理机构建设

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在农药管理体制上有重大突破和创新,各级农业部门被赋予新的职责,管理面更广,责任更重。因此,各级农业部门有必要尽快加强相应的组织机构建设,积极主动向编办汇报,增加机构和行政、事业编制,增加专业技术人员,加强技术力量。农药行政管理单位、农药行政许可单位、农业执法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权力责任清单,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新条例的贯彻落实。

4.2 加强农药市场监管

加强农药经营许可管理,严格准入条件,要求每个经营门店都要配备相应的设备和技术人员,指导农民科学选药购药。强化农药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农药经营行为,对农药经营门店进行全面整治,对无照经营及不符合经营资质要求的门店,坚决依法取缔。完善监督抽查制度,依法开展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组织开展所辖范围内农药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建立企业诚信档案。依法惩处违法行为,对核实为假劣农药的生产、经营者依法严肃处理。

4.3 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

强化政策带动,制定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及其处置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职责。探索以市场为基础的长效机制,开展农药废弃包装物有偿回收,如“定点回收、分类整理、集中处理”的运行模式,农药生产企业或经销商按农药瓶、农药袋、农药针剂等分类别、价格进行回收,财政对此给予经济补贴。回收之后,将包装物统一运输到相关农药废弃包装物集散中心,再进行统一无害化处理。

4.4 推进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

全面开展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积极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相融合,示范推广农业生态控害措施、理化诱控技术、人工天敌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等绿色防控措施,推进农药用量持续下降,助力乡村产业振兴,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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