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4
邰秀军,杨慧珍
(山西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山西 临汾 041004)
党和政府历来重视扶贫攻坚,近年来,以***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先后提出了在2020年消除贫困的战略目标和“精准扶贫”的工作方法等。易地生态扶贫移民就是一项政府主导的、具有减贫、生态保护和推进新型城镇化等多重目标的精准扶贫项目[1]。从民族视角分析易地生态扶贫移民户的生计重建不但对于减贫脱贫、生态保护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民族杂居地区的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也有着重要的意义。
大多数研究认为,生态移民户被重新安置到一个他们的生产技能不能充分发挥的地方,原有的组织结构和社会关系网被削弱,家族群体被分散,文化特征、传统势力、互惠网络被减弱等等,这些不利因素都影响着他们生计重建的步伐。另外,是否考虑到当地的实际情况并设计出移民后的发展对策是重建项目成功的关键。斯科特[2]认为“如果排除了地方实践中蕴涵的宝贵知识的支持,对于生产问题的解决方案必然要失败”。在黄土高原的生态移民实践中,经济贫困、环境退化中夹杂着民族问题就是最大的现实情况。因此,对黄土高原生态移民的研究需要更加重视民族文化的视角[3]。
在黄土高原地区,汉族、蒙古族和回族是这一区域主要的三个民族。黄土高原的北部居住着依靠畜牧业为生的蒙古族人口,西部居住有生产方式落后,生活较为贫困的回族人口,蒙古族和回族有自己相对独立的民族文化。生态移民改变了他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从畜牧到农耕,从散居到聚居,经济文化类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4],生计需要重建。
本文聚焦黄土高原汉、蒙、回三个民族的生态移民户,在综述民族文化和移民生计重建理论基础上,提出移民户的“搬迁-生计重建”模型,从民族文化的视角,分析三个民族独特的民族文化在移民户搬迁和生计重建中的作用,从新的角度理解影响移民生计重建的因素并提出促使黄土高原各民族生态移民生计重建的相关对策。
实施易地搬迁是解决居住在生态环境恶劣的山区农户生计脆弱的有效方法。在目前的研究中,生态移民的过程被划分为搬迁与生计重建两个阶段,只有搬迁阶段顺利“搬得出”,重建阶段才“稳得住”并进一步实现“能致富”,二者存在关联[5]。
生态移民搬迁的大部分研究借鉴了20世纪80年代Sen和90年代早期解决贫困的可持续生计框架[6],认为由于中国的生态移民是一种非自愿移民,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强制性,会给农户家庭的生计资产带来冲击,在移民户的五种资本中,自然资本损失首当其冲,迫使农户生计模式转型,但在转换过程中,人力资本的失灵是资源配置的最大制约[7]。政府介入和主导下的生态移民由于搬迁发生的资源重新配置给农户家庭的生计资产带来冲击,移民原有稳定的生产系统由于外力冲击遭到破坏,极易导致搬迁家庭的生计功能不稳定。大多数西方学者认为,我国西部地区正在实行的生态移民,其主体多为少数民族生态移民工程很容易累积民族问题和社会冲突,需要谨慎而行,不可单纯从经济角度考虑推行大规模的生态移民[8]。
悲观的研究结论导致国外学者对我国生态移民政策基本持否定的态度,实际上搬迁形成的生存条件的“突变演进”也为农户创造了改善生计脆弱的机遇。在政策扶贫的支持下,搬迁农户获得了在迁入地的房屋、生产资料、良好的交通外部环境等生计资本。
贫困山区生计脆弱的农户只有在搬迁阶段“搬得出”才能获得“搬迁”带来的政府扶持下的能够改善生计脆弱性的生计资本。农户需要度过“搬迁阶段”对搬迁后即将、可能要面对的生计风险和生计困境的心理障碍,克服“搬迁”引发的外部环境变化的冲击,才能在搬迁后逐步适应并利用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的新环境,通过积极主动的捕捉新环境中有利外部资源,积累用于提升生计能力的生计资本,达到搬迁后“稳得住”甚至“能致富”的目的。通过搬迁而获得的生计资本的重塑紧密关联到移民户搬迁后的生计重建。
然而,很多学者对生态移民户的生计重建研究大多集中在经济层面去理解,如收入水平与结构、土地与农产品产量、非农工作取得、生计方式转换、其他福利水平等,并不足以反映生态移民搬迁的复杂工作。
实际上,生计活动贯穿了从生产到消费的所有环节,与经济、文化、社区结构等深度互动,呈现为紧密关联人们生产生活实践的一种整体性活动[9]。Chambers和Conway[6]认为生计作为谋生的方式建立在能力、资产和活动的基础上,其特征在于关联资产和实践中面对的选择而追求收入的不同活动,概念比 “工作”、“收入”和“职业”有着更丰富的内涵和更大的外延。
因此,生计重建不仅是指移民户恢复或提高了收入,寻找到稳定的工作,而且包括重新确立了属于他们自己的社会文化与社区参与、文化归属等较高层次的意识。Cernea(1996)在经典的移民IRR模型中也强调,移民户的组织结构和社会关系网被削弱,原有文化被冲击,削弱了移民户的生计重建效果。在这一点上,国内许多学者生态扶贫研究较多且关注点广泛,如移民户的文化适应、移民心理、社会冲突等社会问题。移民户的生计重建不仅包括经济重建,还应该包括社区重建和文化重建。经济重建是移民家庭资产、收入水平的恢复,决定了移民生计资本的多寡,生计资本的协调使用和储备增强移民户抵御风险的能力,是家庭生计目标实现的基础;社区重建改变了移民前居住分散的特点,且搬迁事务需要移民户的决策参与,决定了他们参与公共事务的必要性,并提供了空间上的便利,移民户的参与有利于搬迁项目按照移民要求的方向进行,是移民户生计重建的保障;移民与迁入地的文化差异会催生移民户的边缘化情绪,文化重建是移民户在迁入地社区内的文化融合过程,文化融合使移民户在迁入地重新建立集体认同感,削减农户移民后对文化冲击的感知程度,保证移民户的生计重建热情,是农户生计重建的动力所在。
根据上述分析,本文可以得出一个描述搬迁与生计重建关系的模型,称之为“两阶段模型”。两阶段模型考虑了生态移民户搬迁阶段和重建阶段之间的关系,以及在生计概念的原则下,生计重建被划分为文化重建、社区重建、经济重建(图1)。将这一模型应用到涵盖多民族杂居的黄土高原生态移民户的分析中,还需考虑民族文化的影响。
图1 “搬迁与生计重建”两个阶段Fig. 1 Two stages of livelihood rebuild
民族文化涉及移民的信仰、风土习俗等生活习惯,贯穿于生计重建活动的全过程。回族信仰伊斯兰文化,“围寺而居”,生计方式多样化;蒙古族以游牧文化为主,“逐水草而居”,依赖天然草场打猎放牧;汉族以中国传统文化为主流,主要表现为定居农耕文明(表1)。
移民在迁入地的社会适应会经历一个文化融合的过程,族际迁移伴随着不同民族文化的相互接触[10],这个过程中既有生产方式的相互学习,又有较深层次的文化交融。文化融合是移民独特民族文化与当地文化调试发展的过程,支持着移民户的社群构建,呈现了当地社会文化特性及历史过程中不同力量衔接的复杂过程,社群内成员有着共同认同的历史背景和文化传统,集体认同感决定了社群关系、义务、习俗的具体内容,促进移民户融入了迁入地[11]。
近些年来,在移民的搬迁、生计重建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在搬迁安置时并没有将民族文化放在重要位置,有的只是把少数民族文化当做“保护”或者展示的对象以吸引旅游资源,欠缺考虑民族文化的政策给移民生计重建带来许多困难。目前,大多数移民安置区都是少数民族与汉族小聚集,大杂居,移民与迁入地及周边地区的文化差异,容易引发隔阂和矛盾,减弱了移民的社会适应。在一些回族吊庄移民安置中,由于南(山区)北(川区)文化差异明显,一些移民与当地居民有时会发生偏见、歧视等,文化差异下互惠性礼仪交换失衡,移民户与安置区原住居民的交往较少;一些蒙古族移民搬迁后,牧民生计方式转变,搬迁安置政策与游牧文化不契合,与当地居民的交往中存在心理隔阂,加上搬迁后土地和居住面积减少、非农技能缺乏,移民生计方式转换困难,用于经济发展的资金较缺乏,政府帮扶力度有限,导致后续产业得不到充足的发展,移民在经济、文化、居住等方面呈现贫困和不适应。
表1 民族文化在生计重建三个维度中的体现Table 1 Embodiment of ethnic cultures in the three dimensions of livelihood rebuild
文化适应的U型理论认为,移民户迁移到新环境时,会体验到文化冲击,经历兴奋、冲撞、恢复和适应的过程,移民户和原居民两种文化经过适应融合会各自筛选一定文化元素,形成新的文化体系。居住在黄土高原上的汉、蒙、回族的民族文化对移民的生计重建起着重要作用。
2.1.1 回族移民户 回族文化的核心属于伊斯兰文化,在漫长的发展中,逐渐形成了“围寺而居”的社会组织结构[12]。由于在清朝时期,回族曾长期处于民族压迫中,被“孤群涣势”的安置在偏僻荒凉之地,形成了较强的环境适应性和忍受困难的能力,生计方式也经常处在自我改变与适应的努力中[13]。“西海固”移民“胆子大、闯劲足”,坚韧的毅力和敢于改变的特点使回族移民能够面对和适应搬迁后的生存困境,“搬得出”的移民能主动适应迁入地的生存环境[14]。从1983年开始宁南贫困人口累计搬迁84万人,其中大部分都是回族移民。回族移民户与迁入地其他民族的经济交流频繁,形成了“清真餐饮业”、“皮毛贩售业”等小自雇经营以及“外出务工”、“农畜生产”等多样化的生计方式。迁入地较为发达的市场经济增强了回族移民户的市场意识,“有时间就想办法挣钱,很少闲下来”,收入也得到了提高[15]。
近一二十年,不同派别的回族移民被安置在同一小聚居区域中,因教义分歧、宗教资源争夺等而易出现纷争[16],在一个全新的环境里,“寺坊组织”的存在有助于凝聚人心、调节纠纷而冲淡教派问题。清真寺建筑就成为保持回民“围寺而居”的传统居住方式,维系回民文化秩序的必要设施,也是回族移民迁入地选址及帮扶政策首先要考虑的问题。
2.1.2 蒙古族移民户 在内蒙古的一些移民搬迁案例中,喜爱自由的蒙古族牧民无法适应相对约束的定居生活,放牧惯了的牲畜无法适应舍饲[3],这部分移民缺乏归属感和认同感,不少游牧民“返迁”心理严重。他们要完成由游牧式的逐水草而居转化为定居农耕圈养生活存在困难。生产方式的巨大变化不仅造成了蒙族牧民对自己搬迁后适应能力的质疑,影响牧民搬迁阶段“搬得出”,也给搬迁农户的生计重建带来障碍。一方面,蒙族游牧民在传统时代轻视农业,认为只有长不出好牧草的土地才应该种植农业,习惯了草场放养的牧民大多不熟悉饲草种植和舍饲圈养技术;另一方面,蒙古族游牧历史和豪放的民族性格使得他们不喜经营,牧民处在“小牧”生产阶段,商品化程度低。
近几年来,在地方政府的扶持下,一些蒙古族移民建起饲草料种植基地,将栽培农业与畜牧业结合,开展农牧兼营,种植有较高收益的经济作物,生产出售奶制品、加工皮毛等商业行为,丰富了蒙古族移民户的生计方式[3]。
2.1.3 汉族移民户 汉族受安土重迁乡土观念的影响,看重土地、家族和邻里关系。许多三峡移民不愿离开故土,在临走前要在祖坟上取一把土,以表达对故土的怀念。黄土高原汉族生态移民集中在黄河中上游,主要是大山深处的山庄窝铺和煤炭、资源矿沉降等类型的生态移民。安置方式有小村并大村、城镇集中安置点、移民新村及其他分散安置。总体来说,汉族移民搬迁后不存在文化冲击的影响,“搬迁”阶段也就无需考虑文化差异带来的生产生活的适应问题,其主要问题是经济发展问题。移民一般就近搬迁,在安置地分得的土地和居住面积减少,限制移民的农林种植和家畜饲养,房屋建设花费较大,很少有富余资金进行非农自营,搬迁补助“杯水车薪”,移民户仍然进行简单少量的农业种植,但外出务工比例明显增多[17]。
总之,在民族文化的作用下,移民户搬迁后在三个维度上的生计重建呈现出差异性,回族移民户逐渐与汉文化交融,生计方式多样化,呈现出大杂居小聚居的居住特点;蒙古族移民户在与汉文化交融的过程中,居住方式转为定居,生计方式改变为圈养农耕;汉族移民户搬迁到城镇半城镇化地带,搬迁后以外出务工的方式维持生计反映在表2中。
2.2.1 移民户的生计资本 生计学者们认为农户拥有的自然资本、社会资本、物质资本、金融资本和人力资本是家庭降低生计脆弱性、增强风险抵御能力的基础。生计状况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种生计资本的综合作用,如偏远山区的农户由于缺乏金融资本、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只能更多依赖土地、雨水等自然资本。随着市场经济的渗入,移民家庭会依据自身的人力资本选择适宜的外出务工以弥补金融资本的不足。在搬迁到一个新的地方后,由于搬迁初期,分得的土地较少,移民的自然资本普遍受损,物质资本大多需要重新购置加之原有的技能不能适应新的生产方式所形成的人力资本失灵[18],金融贷款难,较大程度依靠政府补助的移民的生计重建会很容易陷入困境。
表2 移民搬迁后的生计重建Table 2 Livelihood rebuild after migration
2.2.2 迁出与迁入地对搬迁政策的实施状况 政策制定与实施状况也是影响移民生计重建的重要因素,如我国政府一直提倡并实施的“自愿搬迁”政策,宁夏回族自治区在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采取了建设标准新房、分配耕地、产业扶持等优惠措施[19]鼓励符合条件的移民户搬迁。搬迁时采取了初期两头有家,来去自由的形式,待移民点得到开发,生产生活稳定后再完全搬迁的方式的“吊庄移民”。自愿性搬迁方式尊重了移民的选择权,减少了移民与地方政府间的冲突与矛盾。许多研究也表明,相比较来说,搬迁阶段中自愿性移民比非自愿移民有较高的满意度[20]和资本恢复程度,但在自愿移民中,易发生“搬富不搬穷”的贫困户瞄准失灵。
在移民生计重建中,移民的迁入地也探索了不同的安置方式,如县内搬迁、县外搬迁、插户搬迁等[21],这些方式也会影响到移民的生计重建。如分散安置方式提供的异质人际交往有利于移民户之间的交流和互相学习,集中安置则使移民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发展新型种植业和养殖业;同时,大量移民户集中在一起形成了新的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动力,有利于移民户生计的恢复和发展、脱贫和减贫[22-23]。
迁入地的产业扶持政策实现了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蒙古族移民地建立饲草料种植加工基地,部分地区培育发展沙漠旅游业,启动从事二、三产业的技能培训,拓宽移民的增收渠道[24]。宁夏移民地政府为便利农业规模化经营而完善农地产权制度,发展葡萄、枸杞等产业园区,便利了新技术的使用和推广。有些地方在移民搬迁阶段,将大部分资金用于搬迁补偿和基础设施建设,无暇顾及后续产业的发展,技能培训不能对接移民户的文化水平和接受能力,“重理论轻实践”,移民的生计重建热情得不到开发。
2.2.3 移民户对搬迁全过程响应与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移民户自愿搬迁,并主动参与搬迁项目的决策、实施和监督过程,有助于移民户发挥主动性和自身潜能,有效配置自身拥有的生计资本,使生计重建中的基础设施符合移民户生产生活习惯,提高移民户的自我发展能力和生计重建效果。近十几年来,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家补偿标准的提高使得贫困地区的许多家庭也愿意搬到更适宜居住的平原地带生产和生活。但不同的群体仍有差别,如年轻人为获得好的就业机会而更愿意搬迁,较年长的农户担心搬迁后耕地少而不愿搬迁。迁出地的贫困状态和安置区的经济条件便利,形成自愿移民的推力和拉力,搬迁选择权影响了移民社会关系网络的运用和重新建立,亲缘之间的互相支持坚定移民户的迁移决心,缓解在迁入地的无助感,以内蒙古生态移民的一些案例研究发现:主动搬迁的牧民在搬迁后更积极的探索新的生计模式,如经营饭馆、商店,跑个体出租车等[10]。
总之,黄土高原生态移民户生计重建的影响因素共同决定了移民户搬迁后的生计重建效果,是陷入困境还是改善生计脆弱性。民族文化在影响汉、蒙、回三个民族的生计重建模式中又体现在经济重建、社区重建、文化重建三个维度上,各种因素的影响关系如图2所示。
依据生计的概念,黄土高原生态移民户的生计重建可以划分为“经济重建”、“社区重建”和“文化重建”三个方面,其中,经济重建是生计重建的基础,移民搬迁后首先考虑的是吃饭问题;社区重建是生计重建的保障,良好的社区融入才能保障生计重建的可持续发展;而文化重建是生计重建的动力,民族文化是促使移民形成不同类型生计方式的主要原因。
影响黄土高原移民户生计重建的因素有搬迁后的生计资本禀赋、搬迁前的搬迁意愿,搬迁后的重建决心、主观态度、积极性等、还有外部环境与政策等因素,除此之外,民族文化也是影响生计重建一个重要因素。
在移民搬迁与生计重建的政策制定时应把移民的民族文化属性考虑在内,重点关注那些不同民族文化背景下的群体生计特征,将搬迁政策与文化特色和生计困境相对接,利用各自的资源优势进行搬迁项目的推进。
图2 生计重建的影响因素Fig. 2 In fl uencing factors of livelihood rebuild
首先,根据移民户的传统民族文化进行迁入地的选择、社区构建和产业扶持。在回族移民户搬迁项目中,应借助清真寺维系移民户的集体认同感,考虑回族民族文化特征,迁入地选址及帮扶政策如何满足回族社群的文化认同感和农户多样化生计活动的实现;蒙族移民户应考虑到农户喜自由的游牧文化形成的居住和生活习惯,尤其饮食方面对肉类食物的较多需求,在搬迁后发展畜牧业规模圈养,通过引进牲畜的新品种来解决习惯放牧的羊群不习惯舍饲圈养而生病死亡的现象,规模圈养也能保证蒙族移民户生计上的自给自足。
其次,根据移民户生计重建的其他影响因素,要实现农户生计多样化,加强农户抵御风险的能力。政府应加强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开展非农行业所需的技能培训,提供贴息贷款,减免税收鼓励移民经济产业化发展,使其有能力和资本储备从农业生产转向二、三产业,从而提高农户生计水平;另外,提高搬迁补偿标准和完善迁入地的基建设施,只要搬迁使移民境况变好,移民就会自愿搬迁。迁入地政府要与迁出地政府完成搬迁目标的衔接,关心移民户文化融合和生计重建情况。
总之,政府组织下的生态移民工程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一定的强制性,政策应该在收入援助的同时,把帮扶措施同移民户家庭经营的活力结合起来,提高移民户应对贫困风险的可行能力,使之真正具备可持续发展的外在机制和内在动力。针对移民户容易产生的被边缘化心理,从思想上对移民户给予辅导,发挥家庭、亲属网络,社区、社团等机构的作用,营造移民户与迁入地融合的社会环境,形成生计重建热情的持久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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