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4
李春华,赵凯,张晓莉
(1.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陕西 杨凌 712100;2. 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北京 100122)
宅基地退出作为国家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重要试点实践,对于盘活农村宅基地资源、提高农户生活水平和实现节约用地目的具有重要意义。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以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三权分置”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在各地宅基地退出实践中发现,农户宅基地退出缺乏内在动力,积极性不高[1],且宅基地退出补偿未达到农户心理预期是导致这种现象的关键原因[2]。因此,探求农户退出补偿期望对增强补偿标准效力、提升农户宅基地的退出意愿、提高宅基地退出效率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宅基地退出是农户理性思考与选择的结果[3]。在宅基地退出过程中,其补偿标准直接影响农户宅基地退出决策。当补偿标准大于或等于补偿期望时,农户会有较高意愿,并会选择立即退出;当补偿标准小于补偿期望时,情况则相反[4]。部分地区实践也表明,一旦来自政府的补偿等激励不足,农民就不再继续支持该项政策[5]。为达到理想的政策效果,学界围绕宅基地退出补偿已做了许多研究。多数学者认同现行宅基地补偿政策尚未满足不同类型农户的差别化需求[6-8]。宅基地退出补偿内容不仅应包括宅基地及其地上附着物价值,还应考虑宅基地所蕴含的保障功能、经济功能和心理功能等的补偿[9]。对于宅基地退出补偿标准,学者多构建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体系,运用机会成本法、成本收益法等方法尝试对宅基地补偿标准进行估算[10-12]。纵览相关研究发现,对宅基地退出补偿标准的测度都基于一个共识——宅基地功能的多重性与退出补偿的差异性。即对农户而言,宅基地的功能不仅具有保障功能,同时具有经济功能和心理功能[13]。农户作为理性经济人,在宅基地退出过程中期望所获补偿能够弥补上述功能消失所带来的全部损失。从理论上讲,农户认知的宅基地功能越多,对宅基地的功能认知越强,感知到的宅基地退出成本就越高,期望所获得的宅基地退出补偿就越高。但已有研究关于农户对宅基地各项功能的认知以及认知对其宅基地退出补偿期望影响的研究相对不足。
农户对宅基地功能认知是基于当前家庭发展状况的判断,宅基地退出的补偿期望往往也是家庭整体意愿的体现,但相关研究多是将家庭因素作为控制变量进行考量,剥离家庭因素而考虑单一农户的收益成本权衡显然欠妥。家庭生命周期作为家庭扩充、收缩和消亡发展的过程,是理解和解释农户家庭行为和决策的重要视角[14-15]。伴随着家庭生命周期的不断演进,农户家庭的供养系数、抵御风险能力和生产生活需求均会发生变化,这是否会导致农户对宅基地的所蕴涵的各项功能认知存在差异?又是否会使得功能认知对其宅基地退出补偿期望的影响产生差异性?为解决上述问题,本文以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四川省邛崃市为例,结合375份农户的微观调研数据,构建农户功能认知对其宅基地退出补偿期望的理论分析模型,分析农户功能认知(保障功能认知、经济功能认知和心理功能认知)对其退出补偿期望的影响,探讨家庭生命周期在农户功能认知对其退出补偿期望影响中的差异性调节作用,以期为科学制定宅基地退出补偿标准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参考。
家庭生命周期概念最早由国外乡村社会学家提出,用以描述家庭内所发生的一系列生命事件[16]。 关于家庭生命周期的测量与识别,Perz[17]指出可以通过户主年龄、劳动力数量、未成年子女个数和家庭规模等变量来反映出家庭生命周期的不同方面,进而测度一个家庭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目前国内学者根据中国现行家庭特征与研究目的,对划分标准进行修正研究,但家庭成员年龄结构及其构成仍是划分标准的核心。如汪为和吴海涛[18]根据家庭中“(孙)子女是否达到18岁,老人是否达到65岁”将农户家庭划分为6个生命周期阶段;苏敏 等[19]根据“子女是否满16岁、老人年龄是否达到65岁”将农户家庭划分为5个阶段。借鉴现有研究成果,本文依据农户家庭人口规模、子女和老人年龄等人口结构特征将农户家庭生命周期划分为起步期、抚养期、负担期、稳定期、赡养期和空巢期6个阶段。
家庭成员特征为“年轻夫妇且无子女”的家庭为起步期家庭,家庭成员特征为“子女或孙子女出生、最小的子女或孙子女未满16岁且无65岁以上老人”的家庭为抚养期家庭,家庭成员特征为“子女或孙子女出生、最小的子女或孙子女未满16岁且有65岁以上老人”的家庭为负担期家庭,家庭成员特征为 “子女或孙子女都已满16岁且无65岁以上老人”的家庭为稳定期家庭,家庭成员特征为“子女或孙子女都已满16岁,有65岁以上老人”的家庭为赡养期家庭,家庭成员特征为“家中仅有一个或两个老人常住且户主大于65岁”的家庭为空巢期家庭。
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但宅基地上的建筑物与宅基地浑然一体。农户长期在宅基地上进行生活和生产,投注了浓厚的个人情感。因此,对于农户而言,宅基地具有较强的“禀赋效应”。在宅基地退出决策中,农户由于宅基地原有功能的效用损失,必然会要求增加到退出补偿中[20]。当宅基地退出的补偿越能够符合农户的期望时,越愿意选择退出宅基地[21]。因此,农户对宅基地的功能认知越高,对其重视程度越高,对退出补偿期望越高。宅基地功能认知,是指农户从自身家庭发展需求出发,根据实际情况对宅基地各项功能的看法与感知。本文参考林超和郭彦君[22]、杨丽霞等[23]等研究,结合调研区域农户对宅基地的利用情况,将农户对宅基地的功能认知划分为保障功能认知、经济功能认知和心理功能认知三类。农户对不同维度的宅基地功能认知不同,其退出补偿期望也会产生差异。
保障功能认知是指农户对宅基地提供的生活居住、养老保障和抵御风险等功能的看法与感知。退出宅基地后,农户虽然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住房安置,但是住房面积减少,居住人员结构复 杂[24],为购置新住房还要投入部分自有资金,家庭生计压力增加[25]。原本可长期持有且低成本的居住地被置换成有限且一次性的补偿金,其生存与养老问题均会受到威胁[26]。于农户而言,失去了宅基地和建立在宅基地上自产自食的生活方式和以房养老的养老方式,不仅生活质量降低[27],其抵御风险的能力也会降低[28],这就必然希望获取相对较高的宅基地退出补偿。因此,农户家庭对宅基地的生存依赖程度越强,对宅基地的保障功能认知越高,退出补偿期望越高。
经济功能认知是指农户对宅基地提供的生产经营、补偿升值和家产继承等功能的看法与感知。退出宅基地后,大部分劳动力,因距离承包地远,务农的时间成本与交通成本提高,农业收益降低。对于老年农户家庭,不仅因身体素质与技能本领低无法重新进入市场实现重新就业,无法在退出后进行非农生产获得收入[29],还丧失了借助宅基地开展庭院经济降低生活成本的机会[30]。此外,宅基地是农户家庭长期资本积累,用以继承、抵押的重要财产,可用以出租或者商业经营,并在未来很有可能具有升值的潜在价值,为农户带来经济效用[31],这些都会被要求加入到宅基地退出补偿中。因此,农户对宅基地的经济价值重视程度越高,对宅基地的经济功能认知越高,退出补偿期望越高。
心理功能认知是指农户对宅基地提供的乡情寄托、联系邻里和享受自然生态等功能的看法与感知。农户将宅基地视为家族文化的载体和精神的寄托 地[32]。农户通过宅基地不仅可以独栋独墅居住,享受到优美的田园风光,还可以联系亲族邻里感情,享受乡土社会环境[33]。退出宅基地会增加农户适应新的生活方式和生活秩序的难度,可能会降低农户对现有生活的满足感、幸福感和归属感等。只有农户与亲友等共同退出时,退出难度才会有所降低[34]。因此,当农户对家乡的感情越深,对当下的生活满意度越高时,对宅基地的心理功能认知越高,对退出补偿期望越高。
基于以上分析认为,农户宅基地功能认知对其退出补偿期望有正向显著影响,农户宅基地功能认知越高,其退出补偿期望越高。且农户保障功能认知、经济功能认知和心理功能认知均对其退出补偿期望正向显著影响。
处于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农户家庭,在面临的生计形势、抵御风险能力、生产生活任务、宅基地的功能认知上存在异质性[35],因而不同维度的功能认知在不同生命周期的农户家庭中对退出补偿期望的影响也存在差异。
1)起步期农户家庭。此阶段家庭成员大多为青壮年劳动力,以从事非农工作为主,市民化意愿强烈,对宅基地归属感弱,看重并希望凸显宅基地的经济价值,希望通过获取宅基地的退出补偿来提高自身实现市民化的能力。因此,在起步期农户家庭,宅基地退出补偿期望主要受经济功能认知正向影响。
2)抚养期农户家庭。此阶段家庭以抚育后代为核心任务,希望通过宅基地退出补偿获得进入城镇生活的资本,以便自身获取非农就业的机会、获取更高收入、让子女接受更好的教育。因此,在抚养期农户家庭,宅基地退出补偿期望主要受经济功能认知正向影响。
3)负担期农户家庭。此阶段家庭“上有老、下有小”, 家庭主要劳动力外出打工者居多,老人和孩子等家庭成员留守。同时,家庭需要劳动力留守照料孩子和赡养老人,是经济负担最重的家庭类型。农户将宅基地视为家庭重要的资产,希望宅基地能够升值,经济功能认知仍然很高,且宅基地具有强烈的乡情寄托的功能。因此,在负担期农户家庭,宅基地退出补偿期望主要受农户经济功能认知和心理功能认知正向影响。
4)稳定期农户家庭。此阶段家庭人口总数相对稳定,子女成年或即将成年,尚不足为家庭提供太多经济支持,甚至仍然需要家庭接济,经济压力下农户仍然会看重宅基地的资产价值,经济功能认知不会减弱。但家庭主要劳动力一般年龄偏大,外出就业难度较大,非农收入的不确定性随着年龄增加、身体条件变差而提高。家庭抵御风险能力降低,农户对宅基地的保障功能认知逐渐显现[36]。受地缘关系影响,农户与邻居的情感联系加深,逐渐适应了当下生活,享受当下环境的心理功能认知发挥影响。因此,在稳定期农户家庭,宅基地退出补偿期望主要受保障功能认知、经济功能认知和心理功能认知正向影响。
5)赡养期农户家庭。其成员劳动能力减弱甚至丧失,宅基地不再是变现资本或者获取营业收入的途径,宅基地经济功能认知减弱,对宅基地的生存依赖逐渐增强,保障功能认知增强。该阶段家庭人口规模和社交网络也开始收缩,农户的心理功能认知也逐渐减弱。因此,在赡养期农户家庭,宅基地退出补偿期望主要受保障功能认知正向影响。
6)空巢期农户家庭。该阶段家庭已完成分家或者成员迁移,家中无有效劳动力,经济来源有限,养老难度增加,养老成本的上升[37]。此时,农户对宅基地的生存依赖最强,保障功能认知最高,对补偿期望最高。同时出于生计的担忧,农户宅基地的经济功能认知和心理功能认知也会减弱。因此,在空巢期农户家庭,宅基地退出补偿期望主要受保障功能认知正向影响。
基于以上分析认为,处于不同家庭生命周期阶段的农户家庭,其宅基地功能认知对宅基地退出补偿期望的影响存在差异性。
研究数据来源于2019年9—10月对四川省邛崃市的实地调研数据。选择四川省邛崃市的理由如下: 1)邛崃市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工作开展较早。2013年基于城镇化建设与地震灾后重建的现实要求,邛崃市便已出台了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的政策。至2016年,正式被国家试点之一的成都市选为农户宅基地使用权退出改革试点地区之一。2)邛崃市具有相当规模农户实现了宅基地退出。截止至2018年,邛崃市通过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共有 1 189户共3 520人自愿有偿退出农村宅基地,退出面积67 hm2,退出成效显著。邛崃市通过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成功将宅基地退出、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产业转型等各类涉农项目整合,对如何利用都市圈统筹城乡资源,共享核心城市福利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根据上述理论框架,结合四川省邛崃市的实际情况设计了调研问卷,并开展预调研,对问卷进行完善后,展开问卷调研。为保证调查样本的代表性,将选择性调查与随机抽样方式相结合,根据区位条件、宅基地退出实施情况和经济发展状况等选取邛崃市桑园镇、卧龙镇、临邛镇、前进镇、宝林镇、道佐乡和茶园乡作为调查区域,在各乡镇随机选取农户进行入户面对面访谈,由调查人员根据问答结果填写问卷,并在每个调研地点调研结束后进行集中检验。调查问卷囊括农户家庭成员基本信息、家庭农地与住房状况、家庭资产负债和社会保障情况、宅基地退出等方面的内容。调查共计发放已退出宅基地农户问卷421份,剔除无效问卷后收获有效问卷375份,问卷有效率89.07%,样本基本特征见表1。
表1 样本描述性统计Table 1 Basis statistics of the sample
在实际调研中发现,农村地区“分户不分家”情况普遍,即两个(或多个)家庭虽然分户但仍长期一起居住生活。故调研选取的是农户常住家庭人口。立足家庭生命周期内涵,结合现有样本统计中家庭特征为“年轻夫妇且无子女”的家庭数量为0,故在本文研究中,仅选取抚养期、负担期、稳定期、赡养期和空巢期五个阶段作为实证分析对象。
在样本农户统计中(表2),家庭生命周期的起步期、抚养期、负担期、稳定期、赡养期和空巢期六个阶段,抚养期和稳定期家庭最多,其次为赡养期家庭,最少为空巢期家庭。其中,负担期家庭占比偏少的原因可能是在调研区域中,负担期阶段“既有未满16岁的儿童又有已超65岁老人”的情况多为四代同堂家庭,此时由于家庭负担过重,大多已完成了分家,进入家庭生命周期其他阶段,因此该阶段家庭样本量偏少。
表2 不同家庭生命周期阶段的农户构成Table 2 Household composition of different family life cycle stages
1)被解释变量。被解释变量为农户期望的宅基地退出补偿标准,属于连续变量。借鉴相关研究成果,问卷中设定的问题是“您希望1 m2的宅基地退出补偿金额是多少元?”。
2)核心解释变量。核心解释变量是农户宅基地功能认知,包括保障功能认知、经济功能认知和心理功能认知三项。其中,保障功能认知包括农户对宅基地具有的生活居住、养老保障和抵御风险等功能的认知,经济功能认知包括农户对宅基地具有的生产经营、补偿升值和家产继承等功能的认知,心理功能认知包括农户对宅基地具有的乡情寄托、联系邻里和享受自然生态等功能的认知。各项功能认知均采用李克特五级量表形式体现(1=非常不同意,2=不同意,3=一般,4=同意,5=非常同意)。
3)控制变量。结合相关研究成果,本文将控制变量界定在农户个体特征、家庭特征、住宅特征和政策认知等(表3)。
表3 变量选择与定义Table 3 Selection and definition of variables
为了分析功能认知对农户宅基地退出补偿期望的影响,考虑到农户宅基地退出补偿期望为连续性变量,本文拟构建多元线性回归模型探究农户宅基地功能认知对宅基地退出补偿期望的影响。其模型表达式为:
式中:Y为农户期望的宅基地退出补偿标准,X1表示保障功能认知;X2表示经济功能认知;X3表示心理功能认知;Xk为控制变量,包括个人特征、家庭特征、住宅特征和农户政策认知4个方面;β1、β2和β3分别为相应的回归系数;β0为常数项;ε为随机扰动项。
利用stata13.0统计分析软件检验各自变量之间是否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得到多重共线性诊断结果,容差值在0.6以上,方差膨胀因子则在1.7以内,可以判断各自变量之间不存在多重共线性。
农户宅基地退出的意愿相对较高,有70.13%农户认为“比较愿意”和“非常愿意”(表4)。为了进一步了解不愿意退出的原因,对于不愿意退出宅基地的94户农户,其不愿意的原因主要此集中在 “补偿费太低”、“习惯了农村生活,不适应人际环境改变”和“没有宅基地,生活没有保障”等方面。在总调研样本中,有50.14%的农户认为存在风险,风险的主要来源依次集中在“生活成本变化的风险”、“环境状况变化的风险”和“财产收入变化的风险”等。总体上,农户对宅基地退出政策了解度偏低,78.67%认为对宅基地退出政策“不了解”,“非常了解”和“比较了解”的农户仅占5.86%。
表4 农户宅基地退出情况统计Table 4 Statistics on transferring rural residential land
农户对宅基地退出补偿期望平均值为1 395.70元/m2。41.60%农户对宅基地退出的期望补偿低于 1 000元/m2,31.73%农户对宅基地退出的期望补偿介于1 000~2 000元/m2之间(表5)。这结果与其他相关研究中对于宅基地价值测度是一致的。根据吴郁玲和陈露[38]研究结果显示,宅基地价值居于131.75~1 296.60元/m2之间,宋戈等[39]选取东北粮食主产区测度结果为1 034.21元/m2。
表5 宅基地退出补偿期望分布Table 5 Distribution of compensation expectation of transferring rural residential land
约有2/3的农户认为宅基地具有保障功能,64%的农户不认为宅基地具有经济功能,76%的农户认为宅基地具有心理功能(表6)。农户对宅基地功能的认可度排序依次是心理功能认知>保障功能认知>经济功能认知。
表6 宅基地功能认知分布(%)Table 6 Distribution of homestead functional cognition
根据农户宅基地功能认知测算结果的散点图分布,结合等距分布的原则,运用专家打分法确定权重,将农户对宅基地保障功能认知、经济功能认知和心理功能认知的评价进行加权求和,将功能认知总和为(3, 7]的农户设为低认知农户,(7, 11]为中认知农户,(11, 15]为高认知农户。不同认知等级的农户对宅基地退出补偿期望统计结构表明,低认知农户的退出补偿期望最低,仅为734.65元/m2,高认知农户的退出补偿期望最高,为2 086.42元/m2(表7)。由此可见,功能认知程度越高的农户,对宅基地退出补偿期望越高。
表7 不同功能认知下的农户宅基地退出补偿期望Table 7 Compensation expectations of transferring rural residential land in different cognition groups
农户对宅基地的保障功能认知、经济功能认知和心理功能认知均对宅基地退出补偿期望产生了正向影响(表8)。这与调研过程中农户不愿意退出宅基地的原因和对宅基地退出的风险认知结果相契合。宅基地是农户家庭建造住房、生活居住的场所。在居家养老模式仍是主流的农村社会,宅基地弥补了农村与城市之间社会保障的差距,为农户提供了养老保障。因此,农户家庭对宅基地的生存依赖越强,保障功能认知越高,退出补偿期望越高。宅基地是农户家庭重要的生产要素。农户借助宅基地发展庭院经济,通过种植蔬菜、养殖家禽,或开设商店,进行手工生产,达到降低生活成本、提高家庭收入的目的。因此,农户对宅基地的经济价值重视程度越高,经济功能认知越高,退出补偿期望越高。农户对土地仍然保持着传统土地信仰,对宅基地有浓烈的家族观念、家庭归属感和心理依赖感。因此,农户对宅基地的情感寄托越多,心理功能认知越高,对宅基地的退出补偿期望就越高。
表8 模型回归结果Table 8 Regression results of the model
宅基地退出风险认知对宅基地退出补偿期望产生了正向影响,户主受教育程度和宅基地结构类型对宅基地退出补偿期望产生了负向影响(表8)。原因可能是当农户对宅基地退出风险预判越大时,对宅基地退出的态度越谨慎,越希望能够提高退出补偿来抵御未知风险。而农户户主的受教育程度越高,对宅基地的收益期待低,非农生产的诉求越迫切,不愿意过多投资宅基地,更希望通过尽快退出宅基地进入城镇开展便于自身发展,补偿更容易满足,因而对宅基地退出补偿期望不高。建筑结构较差的宅基地,多为农户的祖宅,被视为家族的象征,包含了浓厚的乡情色彩,农户更愿意保留这样的家族回忆,导致农户对宅基地退出期望补偿增高。
引入家庭生命周期变量,采用分组估计方法验证不同家庭生命周期阶段的农户功能认知对宅基地退出补偿期望影响是否存在差异。结果表明,处于抚养期的农户家庭,经济功能认知在1%统计水平上显著,且边际效应为正(表9)。此阶段,农户家庭整体劳动力水平高,市民化能力强,对退出后的非农就业抱有信心,具有强烈的改善生活环境的意愿。整个家庭或家庭主要成员在宅基地的“候鸟式”居住,削弱甚至消除了农户对宅基地的保障功能认知。同时,农户期望通过获取退出补偿,在城镇换取相差不大的城镇房屋替代原宅基地的居住功能,并可以获得更多的非农就业机会,获取更多收入,提高经济能力。因此,抚养期家庭的宅基地退出补偿期望主要受农户经济功能认知的正向影响。
处于负担期的农户家庭,经济功能认知在1%统计水平上显著,心理功能认知在5%统计水平上显著,且边际效应为正(表9)。此阶段家庭供养系数增大,家庭的负担增重,此时家庭的决策会将宅基地视为家庭重要的固定资产,期待其保值升值。心理功能认知在此阶段也显著影响的原因可能为:这一阶段农户家庭外出非农务工仍占多数。对于漂泊于城市之间且家族观念强烈、拥有土地信仰的农户来说,宅基地是乡情寄托的载体。因此,负担期家庭的宅基地退出补偿期望主要受农户经济功能认知和心理功能认知的正向影响。
处于稳定期的农户家庭,保障功能认知和经济功能认知在1%统计水平上显著,心理功能认知在5%统计水平上显著,且边际效应为正(表9)。伴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农户家庭对于“退有所居” 的问题思考更为理性。并且随着年龄的增加,家庭中劳动力从事非农就业的机会和能力就越小,务工的区域也逐渐收缩转向家庭周边,使农户对宅基地的保障功能认知增强,对退出后的补偿期望提高。与此同时,农户在外长期的务工经历会使其更加了解房地产市场,并希望宅基地能够作为家庭资产传给后代。这也会更加强化农户对宅基地的经济功能认知和心理功能认知,并要求体现在宅基地退出补偿期望中。因此,稳定期家庭的宅基地退出补偿期望受三项功能认知的正向影响。
表9 模型回归结果Table 9 Regression results of the model
处于赡养期的农户家庭,保障功能认知在1%统计水平上显著,处于空巢期的农户家庭,保障功能 认知在10%统计水平显著,且边际效应为正(表9)。处于这两个阶段的农户家庭,养老问题是直接面临的重要问题。虽然参加新型养老保险,实现了一定程度的“老有所依”,但是仍然无法完全替代传统乡村的“以房养老”、“养儿防老”。此阶段家庭成 员社交生活圈缩小,非农就业能力下降,不愿意为了 宅基地改变长期固有的生产生活方式,对宅基地的依赖程度显著提高。因此,赡养期和空巢期的宅基地退出补偿期望主要受保障功能认知的正向影响。
考虑到选取模型可能会对回归结果产生影响,本文将被解释变量“农户期望的宅基地退出补偿标准”连续变量以1 000元为间隔划分区间,由1~5进行赋值,转化为离散变量,并使用有序多元Logistic对整体样本和各组样本进行稳健性检验。
在全样本组,农户对宅基地的保障功能认知、经济功能认知、心理功能认知均对宅基地退出补偿期望产生了正向影响(表10)。在各家庭周期分组回归中,处于抚养期的农户家庭,农户的经济功能认知对其退出补偿期望在5%统计水平上显著,且边际效应为正;处于负担期的农户家庭,农户的心理功能认知对其退出补偿期望在1%统计水平上显著,经济功能认知对其退出补偿期望在5%统计水平上显著,且边际效应为正;处于稳定期的农户家庭,农户的保障功能认知、经济功能认知和心理功能认知对其退出补偿期望均在1%统计水平上显著,且边际效应为正;处于赡养期和空巢期的农户家庭,农户的保障功能认知对其退出补偿期望均在1%统计水平上显著且边际效应为正。与实证结果相同,表明上文结果是稳健的。
表10 稳健性检验回归结果Table 10 Robustness test regression results
此外,还可以发现,农户的经济功能认知在家庭生命周期前期(抚养期、负担期、稳定期)持续为显著影响因子,农户的保障功能认知在家庭生命周期后期(稳定期、赡养期、空巢期)持续为显著影响因子。
研究表明,农户功能认知对退出补偿期望均存在显著正向影响。农户在看重宅基地的保障功能同时,也关注经济功能与心理功能,且三项功能认知越多越强,对退出补偿期望越高。在家庭生命周期不同阶段,农户功能认知的影响也存在差异性,处于抚养期农户家庭,经济功能认知对其宅基地退出补偿期望影响更显著;处于负担期农户家庭,经济功能认知和心理功能认知对其宅基地退出补偿期望影响更显著;处于稳定期农户家庭,经济功能认知、心理功能认知和保障功能认知对其宅基地退出补偿期望影响均显著;处于赡养期和空巢期农户家庭,保障功能认知对其宅基地退出补偿期望影响更显著。
农村的发展根本要依靠亿万农民。农户的功能认知正向影响着退出补偿期望,只有立足农户的退出补偿期望优化补偿政策才能充分尊重农民在农村改革中的主体地位,才有利于激发宅基地退出的内生动力。同时,不同功能认知、不同家庭生命周期下功能认知影响的差异性也为政策制定提供了新的思路与依据,便于精准施策,提高政策的效力。此外也需认识到农户的宅基地退出补偿期望是多种要素综合作用下的结果,本文为宅基地退出补偿标准测度提供了一个新视角的同时,也当思考在未来研究中,对宅基地退出补偿期望进行全面系统的测度。
1)落实宅基地退出配套保障,弱化农户对宅基地保障功能的依赖。农村宅基地退出改革须首先要保障农户“户有所居”的权利。针对不同生命周期农户的生计需求,实施差异性服务保障措施,为赡养期和空巢期农户家庭完善居家养老与上门医疗服务,为抚养期、负担期、稳定期农户家庭出台就业扶持政策,增加就业机会,优化基础教育设施,提高教育质量,在增加农户家庭抗风险保障,消除农户退出宅基地的后顾之忧同时吸引农户退出宅 基地。
2)优化宅基地退出补偿方案,满足农户对宅基地经济功能的期待。宅基地退出补偿标准未满足农户期望的确是阻碍现行宅基地退出的一个因素,但是政府也面临退地补偿资金不足、财政压力较大等现实问题。在这个两难境地中,一方面要加强对宅基地退出的政策红利宣讲,通过村干部、宗族精英等力量引导农户对宅基地价值的理性认识;另一方面,构建长期性升值收益分享机制,通过为抚养期、负担期、稳定期家庭提供就业机会、提高家庭收入增强受益感知,最大程度刺激宅基地退出动力。
3)提高宅基地退出福利水平,增强农户宅基地退出后的心理获得感。在退出区位选择中,给与农户自主性,提供原地重建方式和搬入城镇新房两种方式满足不同生命周期家庭对乡土情结与生计发展的诉求。同时,重点加大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的覆盖力度,建立并完善优质的社区服务体系,丰富乡村社区文化娱乐生活,改善农户的退出后的生态与人文环境,是农户认识到退出宅基地并未丧失原有的生活环境与社交氛围,反而提升了整体生活质量,进而提升宅基地退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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