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4
李帆,冯虹
(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北京 100124)
户籍人口城镇化问题一直为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一系列国家政策文件的相继出台凸显了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中央和地方政府将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纳入了新型城镇化规划的重点任务,明确要求加速破除城乡区域间户籍迁移壁垒,畅通落户渠道,这既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扩大内需的战略选择[1-2],也是缓解户籍人口城镇化严重滞后于常住人口城镇化的现实矛盾[3],实现“以人为核心”城镇化的客观要求。因此,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是当下以及未来政府需要解决的现实课题。农业转移人口能否实现城市落户,一方面取决于城市的包容态度,另一方面取决于农业转移人口自身落户意愿[4]。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的制度障碍不断被清除,城市显示出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的积极态度,这时考察农业转移人口自身进城落户意愿就显得尤为重要,何况掌握进城落户意愿是引导进城落户行为的重要前提,对推动户籍人口城镇化发展意义重大。
从目前来看,除个别超大、特大城市外,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的“门槛”基本消弭,但各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的积极性不高[5],提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并不乐观。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5—2019年中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仅提高了4.48%,且增长速度逐年放缓。政府担心户籍改革引发大规模落户冲击的现象不仅没有出现,实际落户人数却远远达不到改革当初的预期[6]。学界在解释上述“悖论”时,更多的从城市推力入手,探讨城市的房价、公共服务和社会融合等因素对进城落户的影响[7-9],认为城市“经济上吸纳、社会上排斥”的制度安排是影响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的关键因素,而对农村的拉力关注不足,尤其是土地资源这一重要变量。从现实来看,虽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新土地管理法》等文件中对土地权益与进城落户的关系已有说明,但因缺乏明确处理办法、问题敏感复杂,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存有争议和利益冲突[10],使得土地成为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过程中最大的后顾之忧。部分研究也证实了绝大多数农业转移人口不愿意将自己的户口“非农化”,最主要原因是受土地资源因素的影响[11-12]。陈会广等[13]基于南京农民工的调查数据,分析认为土地禀赋对农民工选择留在城镇有负向影响,一方面土地禀赋越多,对劳动力的需求也越大,另一方面土地的保障功能可以降低风险。李俊霞[14]以四川为例,认为农民工落户城镇意愿低的主要原因是难以舍弃农村承包地、宅基地等既得利益。金细簪等[15]基于浙江省的家庭普查数据,发现人均承包土地面积越大,农民进城落户意愿越小。因此,将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意愿与土地资源相结合,对于解释中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的发展更具研究价值。
学界关于土地资源对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意愿的影响研究为本文提供了充分的参考,但仍然存在不足:一是已有落户意愿研究的数据大都源于某一省份或地区的调查,缺乏全国性数据,也正是由于地区差异性的存在,使得研究结果参差不齐,影响研究的科学性;二是已有研究仅限于将土地资源作为控制变量检验与落户意愿之间的相关关系,并未回答土地资源究竟如何影响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意愿,未深入揭示两者间的作用机制[16-17]。因此,本文基于推拉理论,利用中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CMDS),采用二元 Logit 模型与中介效应模型,分析土地资源禀赋对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意愿的影响,探讨两者间的作用机制,这有助于分析当下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意愿偏低的内在原因,为推动户籍人口城镇化发展提供经验支持。
从推拉理论视角来看,当下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意愿不高,一方面是城市的推力因素造成的消极影响,另一方面则是农村拉力因素产生的积极影响。费孝通[18]对中国传统乡村社会最基本、最准确的概括,认为“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在乡土社会中,土地是最重要的生产生活资料,是农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19],土地资源承载的生产资料与社会保障的双重功能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了兜底作用,是抵御进城失败风险的主要手段。一方面,随着农村土地改革的深入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村土地的价值不断攀升,农业转移人口通过务农带来一定的农业生产性收入外,还可以通过土地流转、抵押和股份合作等形式获得财产性收入。另一方面,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中往往处于非正规的就业状态,无法实现市民身份的转变,享受不到与城镇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权利,因此仍然要依赖于土地,这不仅仅是土地资源经济利益最大化的驱动,更是农业转移人口应对未来不确定性、抵御风险实现最小化的一种理性反应。总之,土地资源的经济收益、基本生活、就业、医疗、住房和养老等保障作用维系了农民的基本生活,是农业转移人口城市社会保障缺失状态下进行自我保障的被动选择[20]。因此,本文认为农村土地资源禀赋显著抑制了农业转移人口的进城落户意愿,拥有承包地或宅基地的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意愿更低。
土地资源究竟如何影响农业转移人口的进城落户意愿。土地资源与农民、农村人的身份密切相关,土地资源不仅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条件,更是内心在身份认同上的归属,土地资源禀赋具有重要的社会身份识别功能,拥有土地是农村人与其他社会人群相区别的一个重要特征。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打工的身份是临时的,而农村人的身份是永久的,在身份认同上农业转移人口对城市市民身份更多的是“过客心态”[21],由土地资源带来的乡土记忆强化了农业转移人口农村人身份的认同,而这种身份认同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自身社会融合的状况,影响着进城落户的意愿[22]。对市民身份认同有利于帮助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23],反之,农业转移人口受土地资源禀赋的影响,对自我身份判断更倾向于农村人,这种对城市市民身份认同的缺失,对农民、农村人身份认同的强化,会降低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的意愿,本文称之为粘附效应。因此,本文认为土地资源具有重要的社会身份识别功能,通过增强农业转移人口对自身“农村人”身份的认同,降低了其进城落户的意愿。
虽然中国的农村社会正在发生转型,但仍是熟人社会,是人与土地密切相关的社会。当下农业转移人口处于兼业状态,承包地与宅基地的存在使得农业转移人口需要与农村社会保持紧密的社会交往,而社会交往有利于缩小社会距离的结论已经被证实[24]。也就是说农业转移人口与市民交往的频率越高,其感知到的社会距离越小,越有利于城市的社会融合;反之,农业转移人口与农村社会的交往越多,联系越密切,与农村社会的社会距离就越小,其进城落户的意愿就越低。土地资源恰恰通过自身的纽带作用强化了农业转移人口与农村社会之间的社会交往,拉近了自身与农业社会的社会距离,进而降低了其进城落户的意愿,本文称之为链接效应。因此,本文认为土地资源作为联系农业转移人口与农村社会的纽带,通过增强两者之间的社会交往,拉近了社会距离,进而降低了其进城落户的意愿。
农业转移人口的社会保障来源于城市与农村两个方面,当缺乏城市社会保障时,农村的土地资源就会发挥兜底功能,承担起社会保障的作用[25];相反,获得良好的城市社会保障条件时,就会对农村土地资源的社会保障功能产生替代效应。即不同城市社会保障状况的农业转移人口,土地资源禀赋对其进程落户意愿的影响作用存有差异,一定程度上发挥着土地资源禀赋对进城落户意愿的调节作用。土地资源中的承包地与宅基地最直接的社会保障功能体现在就业属性与住房属性上,农业转移人口面临失业风险时,可以退而务农;缺乏住房保障时,可以通过宅基地建设房屋。因此在讨论社会保障状况的调节作用时,主要分析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的就业状况与住房状况。因此,本文认为农业转移人口的城市社会保障状况在土地资源禀赋对进城落户意愿影响中起着负向调节作用。具有城市稳定就业、良好住房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对土地就业与住房保障功能的依赖越小,土地资源禀赋对其进城落户意愿的影响作用越弱。
综上,土地资源不仅通过自身承载的生产资料与社会保障的双重功能直接影响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的意愿,更是通过身份认同、社会交往的中介效应以及社会保障的调节效应为机制作用于进城落户意愿(图1)。
本文使用的微观层面数据来自国家卫健委2017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调查对象是在流入地居住一个月以上,非本区(县、市)户口的15~59周岁流动人口。调查样本的选取是以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2016年的全员流动人口年报数据为基本抽样框,采取分层、多阶段、与规模成比例的PPS方法进行抽样,具体内容包括个人和家庭基本信息、就业情况、社会融合等。研究中只保留了农业户籍的样本,剔除缺失值与极端值,经筛选处理后,最终获得有效样本51 816个。
1)被解释变量。即进城落户意愿,指的是农业转移人口是否有意愿把户口迁移到城市。由调查问卷中询问被调查者“如果您符合本地落户条件,您是否愿意把户口迁入本地”获得。选择“愿意”时用1来表示,即有落户意愿,相应的选择“不愿意”和“没想好”时用0来表示,即没有落户意愿。
2)核心解释变量。即土地资源禀赋,指的是农业转移人口拥有土地资源的状况,主要包括承包地与宅基地。本文通过问卷中询问受访者“户籍地老家是否有承包地”和“户籍地老家是否有宅基地”的结果来获得。
3)中介变量。即身份认同和社会交往,指的是农业转移人口对自身身份认同以及与农村社会的交往联系状况。通过问卷中“是否同意自己是本地人了的说法”和“您多长时间没回过老家”的结果获得。
4)调节变量。即社会保障,指的是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的就业与住房保障状况。通过问卷中“您今年‘五一’前一周是否做过一小时以上有收入的工作”和“您现住房属于下列何种性质”的结果获得,住房状况包括正规住房(单位雇主房、政府公租房等)和非正规住房(借住房、就业场所等)。
5)其他控制变量。根据对现有文献和经典的理论研究,本文选取的可能影响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意愿的控制变量包括个体、家庭、流动和社会融合的特征。
变量的含义及其描述性统计见表1。
表1 主要变量定义及描述性统计Table 1 Definitions and descriptive statistics of major variables
为了检验土地资源禀赋对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意愿的影响,本文采用二元Logit模型进行回归分析,具体模型设定为:
式中:Y代表农业转移人口的进城落户意愿,i代表个人,x为解释变量,代表农业转移人口的土地资源禀赋,m代表影响进城落户意愿的其它控制变量,ε代表随机误差项。
1)基本回归分析。采用逐步回归的方法,通过依次来控制个体、家庭、流动和社会融合特征来直接检验土地资源禀赋与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意愿的关系。
2)中介效应分析。通过构建中介效应模型来进一步探讨土地资源禀赋对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意愿影响的作用机制。借鉴学界关于中介效应检验的方法[26],具体模型设定为:
第一步,检验自变量x是否显著(式1),若显著,按中介效应立论。第二步,依次检验自变量x与中介变量C(式2),如果两个变量均显著,则表明间接效应显著,直接进行第四步;如果至少有一个变量不显著,则进行第三步。第三步,用Bootstrap法直接检验H0:b3b6=0,如果拒绝原假设,则表明间接效应显著,进行第四步;否则,表明间接效应不显著,停止分析。第四步,检验自变量x是否显著(式3),如果不显著,说明直接效应不显著,为完全中介效应;如果显著,说明直接效应显著。第五步,比较b3b6和b5的符号,如果同号,为部分中介效应;如果异号,为遮掩效应。
3)调节效应分析。在式(1)的模型中,加入调节变量以及调节变量与解释变量的乘积项,具体模型设定为:
由式(4)可得:
由此可以看到,讨论就业状况的调节效应时,当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处于在业状态,土地资源对其进城落户意愿的调节效应为b8+b10,处在失业状态的调节效应为b8,同理,住房状况的调节效应亦是如此。
主要从地区、代际角度探讨土地资源禀赋对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意愿的异质性。一方面,本文结合国家推行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政策的试点实施,根据《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和《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确定的232个试点地区农地抵押和59个试点地区农房抵押,以城市层面的“户籍地是否为试点地区”作为进一步分析的变量,探讨土地资源禀赋对进城落户意愿的地区差异性影响。另一方面,将样本按照年龄分为新、老代农业转移人口样本,以考察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意愿的群体性差异。具体参照学界对第一代与新生代农民工的划分标准,将80年以前出生的视为老一代,将80年以后出生的视为新一代。
主要采用替换变量的方式来进行稳健性检验。第一种将因变量进城落户意愿替换为城市居留意愿,因为落户意愿与居留意愿在一定程度上都反映的是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定居的意愿。第二种将因变量土地资源禀赋替换为土地流转状况,是否有承包地和宅基地反映的是当下家庭拥有土地资源的状况,而土地是否流转同样从侧面代表的是家庭拥有土地资源的状况。本文中城市居留意愿代理变量为“是否有居留意愿”通过问卷中“今后一段时间,您是否继续打算留在本地”获得,“是”用1来表示,即有意愿,其它情况用0来表示,即无意愿。土地流转代理变量为“土地是否流转”,通过问卷中“您家承包地谁在耕种”获得,“转租私人、村集体、企 业”用1来表示,即土地已流转,其它情况用0来表示,即土地未流转。
统计结果显示,48.91%的农业转移人口有意愿将户口迁移到城市,农业转移人口拥有承包地与宅基地的比例分别为61.40%和71.71%(表1),这与胡继亮等[27]对湖北省农民工进城落户意愿调查、邱济芳等[28]利用国家卫健委在北京朝阳、浙江嘉兴、福建厦门等8个城市对进城农民落户意愿调查得出的47% 和章洵等[29]研究发现的42%的第一代农民工和48%的新生代农民工愿意落户城市的结论基本一致,总体上表明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意愿并不强烈。究其原因,在城乡户籍转换上,农业转移人口考虑更多的已不再是社会身份,而是经济社会权益,农业户籍的“含金量”不断提高,降低了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的意愿,其中就包括与农村户籍挂钩的土地资源,这也是本文深入研究土地资源禀赋与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意愿关系的原因所在。
从表2来看,有承包地的农业转移人口中,有进城落户意愿的比例为43.78%,无进城落户意愿的比例则为56.22%;无承包地的农业转移人口中,有进城落户意愿的比例为57.07%,无进城落户意愿的比例则为42.93%,因此,有承包地的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意愿更低,无承包地的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意愿更高。类似地,有宅基地的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意愿更低,无宅基地的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意愿更高。同时,有承包地且有宅基地的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意愿最低,仅为43.19%,无承包地且无宅基地的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意愿最高,达到63.08%,以上分析结果初步表明了土地资源禀赋对进城落户意愿的抑制作用,拥有承包地或宅基地的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意愿更低,这一点已被学者证实[30],本文将从土地资源的双重功能、粘附效应和链接效应来进一步探讨两者间的作用机制。
表2 土地资源禀赋与进城落户意愿统计表Table 2 Land resource endowment and the willingness of migrant workers to settle down in cities
表3是土地资源禀赋对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意愿影响的逐步回归结果。模型1土地资源中承包地的回归系数为-0.535 0,模型2加入宅基地,两者的回归系数分别为-0.430 9和-0.326 1,且均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初步表明土地资源禀赋对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意愿产生了显著的负向影响;模型3和模型4分别控制农业转移人口个体和家庭特征变量,上述结论仍然成立;模型5和模型6进一步控制了流动特征和社会融合特征变量,承包地与宅基地的回归系数基本不变,且仍然十分显著。
从表3中结果来看,拥有承包地的农业转移人口其进城落户意愿比没有承包地的人低出约0.67,拥有宅基地的农业转移人口其进城落户意愿比没有宅基地的人则低出约0.72(模型6)。结果表明土地资源禀赋显著抑制了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的意愿。值得注意的是,相比于承包地,宅基地对落户意愿表现出更强的影响作用。究其原因,主要是承包地对于农业转移人口而言能够提供就业机会与经济收入,生产资料属性明显,而宅基地最直接的表现是提供住房,社会保障属性更强。随着农业转移人口工资性收入、非农收入的不断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对土地资源生产资料属性的依赖程度有所下降;相反,受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影响,城乡之间的社会保障水平差距较大,在社会保障体系并不完善的农村,农业转移人口更加依赖于土地所承担的保障功能,尤其是住房保障,学界的研究表明农业转移人口定居城市面临的最大的困难就是住房问题。与此同时,宅基地的住房属性天然有着“家庭”的概念,一定程度上连接着与家人、乡土社会的亲情与交往。因此,宅基地对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意愿的影响作用更强。
表3 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意愿的基准回归结果Table 3 Regression results of the willingness of migrant workers to settle down in cities
为了验证土地资源禀赋是否会通过农业转移人口自身的身份认同和与农村社会的社会交往为中间机制影响进城落户意愿,本文采用中介效应模型进行了实证检验。表4中,模型1是土地资源禀赋对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意愿影响的回归结果;模型2和模型3分别是土地资源禀赋对农业转移人口身份认同和社会交往状况影响的回归结果;模型4和模型5分别是控制了土地资源禀赋对进城落户意愿的直接影响效应后,农业转移人口身份认同、社会交往状况对其进城落户意愿影响的回归结果;模型6是土地资源禀赋、身份认同和社会交往状况对其进城落户意愿影响的回归结果。
表4 身份认同、社会交往的中介效应分析Table 4 Analysis on the mediating effects of the identity and social interaction
从表4中的模型估计结果可知,土地资源禀赋对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意愿仍有显著的负向影响(模型1);土地资源禀赋对农业转移人口身份认同有显著的负向影响(模型2),拥有土地资源的农业转移人口更加认同农村人的身份;土地资源禀赋对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交往有显著的正向影响(模型3),拥有土地资源的农业转移人口与农村社会的交往更频繁,联系更密切。同时,身份认同对进城落户意愿有显著的正向影响(模型4),认同自身为农村人的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意愿越低;社会交往状况对进城落户意愿有显著的负向影响(模型5),农业转移人口与农村社会的交往越多,关系越密切,进城落户意愿越低。作为中介变量身份认同、社会交往的回归结果显著,且自变量土地资源禀赋中承包地的系数由-0.400 1变为-0.395 6,宅基地的系数由-0.324 6变为-0.263 6(模型6),系数变小,但仍达到显著水平,说明了身份认同、社会交往的部分中介效应。因此,土地资源禀赋具有重要的社会身份识别功能,通过增强农业转移人口对自身“农村人”身份的认同,降低了其进城落户的意愿;同 时,土地资源禀赋作为联系农业转移人口与农村社会的纽带,通过增强两者之间的社会交往,拉近了社会距离,进而降低了其进城落户的意愿。
为了验证城市社会保障状况对土地资源禀赋与进城落户意愿关系的调节作用,表5中的回归模型均在基准回归的基础上加入了承包地和宅基地与就业状况、住房状况的乘积项。从结果来看,承包地和宅基地对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意愿之间呈现显著的负向影响关系(模型1和模型3)。更为重要的是,从与就业状况的乘积项来看,处于失业状态的农业转移人口,承包地对其进城落户意愿的影响系数约为-0.51,而处在在业状态的影响系数则约为-0.38;类似地,宅基地对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意愿的影响系数约为-0.31,而对在业农业转移人口的影响系数约为-0.29。由此表明就业状况对土地资源禀赋与进城落户意愿之间关系具有明显的调节作用,在城市没有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土地资源禀赋对其进城落户意愿影响作用更强,敏感性更高。究其原因,在城市面临失业风险的农业转移人口不得不依靠土地资源抵御失业风险;相反,在城市拥有良好就业的人,会减弱对土地资源就业保障功能的依赖性,其进城落户意愿就会较少的受到土地资源的约束。
表5 社会保障的调节效应分析Table 5 Analysis of the moderating effects of social security
同理,从与住房状况的乘积项来看,无正规住房的农业转移人口,承包地对其进城落户意愿的影响系数约为-0.21,有正规住房的影响系数则约为-0.01;宅基地对无正规住房的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意愿的影响系数约为-0.34,而对有正规住房的影响系数约为-0.31。即住房状况对土地资源禀赋与进城落户意愿之间关系具有明显的调节作用,在城市没有正规住房的农业转移人口,土地资源禀赋对其进城落户意愿影响作用更强,敏感性更高。究其原因,在城市面没有正规住房的农业转移人口更加依赖土地资源的住房属性,其进城落户意愿就会更多的受到土地资源的约束,反之,则较少的受到土地资源的约束。综上所述,农业转移人口的城市社会保障状况在土地资源禀赋对进城落户意愿影响中起着负向调节作用,具有城市稳定就业、良好住房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对土地就业与住房保障功能的依赖越小,土地资源禀赋对其进城落户意愿的影响作用越弱。
从表6的回归结果来看,与农地、农房抵押政策试点地区的农业转移人口相比,非试点地区的农业转移人口其土地资源禀赋对进城落户意愿的影响更大。试点地区的农地与农房抵押政策,使得“农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发生改变,使得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意愿受土地资源的影响有所减弱。与新一代农业转移人口相比,老一代的农业转移人口对农村的社会环境有着较强的依恋感和归属感,受传统落叶归根思想以及农村社会规范的影响较大,因此土地资源禀赋对进城落户意愿的影响更大。新一代农业转移人口受教育水平普遍高于老一代,拥有更高的人力资本与职业技能,更加有能力有意愿在城市工作和生活,受土地资源的约束比较小。因此,在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的过程中应更加关注土地抵押政策试点地区以及新一代农业转移人口。
表6 异质性分析结果Table 6 Results of the heterogeneity analysis
从表7的结果来看,承包地和宅基地与农业转移人口城市居留意愿呈现显著负相关关系,即土地资源禀赋显著抑制了农业转移人口的城市居留意愿,正面验证了模型的稳健性。同时,土地流转与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意愿呈现显著正相关关系,即土地流转提高了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意愿,这一点从侧面再次验证了本文的结论。政府一直以来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确权、“三权分置”等一系列改革措施来推动土地流转,土地流转后,“农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发生改变,当土地资源“不在”农业转移人口手上时,上述土地资源影响进城落户意愿的逻辑关系与作用机制发生变化,农业转移人口受土地资源的束缚也就变小,进城落户意愿就会有所增加,支持了本文的研究结论,也验证了模型的稳健性。
表7 稳健性分析结果Table 7 Results of the robustness analysis
研究表明,土地资源禀赋作为农村的一种拉力,对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意愿有显著的抑制作用。土地资源成为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过程中最大的后顾之忧,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当下推动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并不乐观的事实。研究验证了土地资源通过增强农业转移人口自身农村人的身份认同、密切与农村社会的交往与联系,进而降低进城落户的意愿,具有粘附效应与链接效应。但不同社会保障状况、不同地区以及不同群体,土地资源禀赋对进城落户意愿的影响关系存在差异性,就业住房条件好、土地抵押试点地区以及新一代的农业转移人口,受土地资源束缚小,进城落户意愿高。同时,土地流转将会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的进城落户意愿。因此如何进行土地制度的安排对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至关重要。
土地资源对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起着重要的调节作用,因此,一方面要加快农村土地改革与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机制设计,创新农业转移人口有偿退出与带资进城的土地政策,消除阻碍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的体制机制障碍,更好的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推动户籍人口城镇化的发展;另一方面也要正视土地资源粘附效应与链接效应的积极作用,通过土地为农业转移人口留条退路。从实践来看,这条退路就是让农业转移人口保有农村的宅基地和承包地,做到“家中有地,进退有据”,有利于增强社会结构的弹性,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在我国目前的城镇化进程中,要促进重点人群进城落户,要优先解决拥有稳定就业与正规的住房、失地以及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的问题。
致谢:感谢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流动人口服务中心提供“2017年中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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