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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背景下数字农业发展困境与战略研究*

时间:2024-05-24

◎夏玉林 唐剑

一、引言

2020 年12 月28 日,***总书记在中央工作会议讲话中指出:“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2021 年3 月,“十四五规划”发布,提出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同时,“十四五规划”进一步要求建设数字农村,建立现代化农业与农业产业和农业示范区,并在2035 年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发展要求。乡村振兴意义非凡,不仅关系着农村发展本身,同时还具备与城镇发展的不同作用,如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供给、生态保护及民族文化传承等。进一步而言,乡村振兴包含五大目标,分别为: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与组织振兴。因而,乡村振兴是一个系统性战略部署,需要新技术与新动能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深入实施。对此,乡村振兴可依托于数字经济,以数字技术为乡村振兴的底层技术支撑,通过数字赋能促进农村产业转型,并推动乡村数字建设,最终实现乡村振兴发展目标。

当前,我国数字经济产业规模位居世界第二位,数字经济产业不断创新,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已为数字农业发展提供了基础技术保障。数字农业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形态,是农业发展的高级阶段,也是我国迈向农业强国的必经之路。数字农业是以互联网信息技术为基础,依托于丰富的商业模式创新与业态多样化特征,并在技术赋能下不断对传统农业及其相关产业链进行实时化、自动化、智能化与物联化改造,进而对传统农业,包括:生产、加工、运输及销售等全产业链创新。从乡村振兴与农业发展角度而言,数字农业发展模式也是我国农业产业发展的现实需求,具体而言:第一,传统农业生产成本较高,需要新技术降低成本。同时,依托于数字技术的资源集聚效应,形成产业化生产与经营,发挥农业产业规模效应。长久以来,我国农业存在种植、生产与经营分散化与小规模化发展特征,农业生产单位成本本身就具有高成本问题。同时,近年来随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增加,农业生产所包含的生态保护成本进一步加剧,而智能化、机械化与数字化等农业生产模式可有效减少对农业生产资料及人力需求,对农业生产提质增效具有显著作用;第二,农业产业综合实力较弱,市场风险应对能力不足。目前,我国农业生产机械化率仍然较低,生产力不足,无法满足正常市场需求。因此,我国一直是农产品进口大国,尤其是对棉花和大豆等农产品的对外依存度较大。在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农业小而散的特征会加剧农户的市场风险,而对于广泛存在的中小型农业企业而言,其市场风险抵抗力不足,无疑对我国粮食安全产生了威胁。而数字农业发展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农业企业对外部环境的依赖和所受影响程度,在智能化生产与加工过程中,可更优的利用好资源,发挥各种生产资料价值,提升农业综合实力水平;第三,数字农业有利于解决农业生产端与消费端信息不对称问题,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市场信任。在农业生产端,由于信息渠道匮乏,容易产生盲目生产问题。而信息化有助于涉农企业及时了解市场行情,快速应对市场需求变化,降低市场风险。在消费端,借助于区块链等技术的可追溯及不可篡改等特性,有助于消费者了解农产品由田间到餐桌全产业链可视化,有效推进我国农产品质量体系建设,对保障消费者权益和身体健康具有重要作用。

综上所述,数字农业发展契合我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要求,同时也是我国农业产业发展的现实要求。因此,数字农业发展既有理论支撑,也有现实需求。此外,数字农业不只是一种新农业经济形态,更是包含农村社会、文化与生态在内的新业态,其模式会超越第一产业本身,促进第一、二、三产业融合,缩小城乡差距,真正意义上实现乡村振兴。

二、数字农业内涵与价值分析

(一)数字农业内涵

数字农业作为新农业经济形式,具有对传统农业全产业链改造升级功能。因此,数字农业也是农业生态化发展模式,是农业产业发展的集合形式,其组成包含四部分:第一,农业物联网模式。农业物联网指利用数据、软件及传感器和摄像头等要素和设备,实现农业产业链各主体的“物物相连”,并根据数据变动实时调节农业供应链参数,保证农业产业链内各参与主体之间协同发展;第二,农业大数据模式。农业大数据模式是数字农业的核心与基础,为其他数字农业发展提供底层数据支撑,可通过模型与算法为农业供应链发展提供参考策略,对数字农业模式创新具有促进功能;第三,精准农业模式。精准农业是以农业机器硬件和软件智能化相互协作的农业生产模式,通过软件“虚”形式智能化控制机器“实”作业,具有高效、低成本特征;第四,智慧农业模式。智慧农业是以上数字农业的综合形式,通过互联网信息技术、计算机、传感器及现代化农业机器的互联互通,实现农业生产各环节智能化、信息化与数字化发展。

在互联网信息技术赋能下,“数字技术+农业”模式将突破传统第一、第二与第三产业彼此分割状态,加速农业与其他产业融合,表现为农业产业优化升级,及与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特征。具体而言:第一,数字农业加速农业产业数字化转型,以智能化形式参与农业生产。如:精准种植中的数据采集,借助传感器与高清摄像头随时监控农业生产条件,包括:空气温度、湿度、光照度、PH 值等。或智能灌溉,根据农作物不同生长阶段需求不同,实时调控灌溉频率等;第二,与第二产业制造业融合,对农产品智能加工。如:利用区块链技术开展农产品冷链物流监控,随时掌控冷链温度,并通过物联网和5G 将信息传递至工作人员,保证冷链物流的安全性。或是利用画像识别系统与现代化机械设备开展自动采摘。例如,利用激光扫描农产品并利用算法分析农产品是否成熟,并利用机械手设备自动采摘成熟农产品;第三,与第三产业融合,开展农产品数字化营销。如:利用网络渠道,包括平台、农村电商及直播等新媒介与新媒体,拓展农产品营销渠道,打造农产品品牌。

综上所述,宏观的数字农业指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赋能传统农业,使农业供应链实现智能化、机械化及物联网化发展,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微观的数字农业指将数字技术或数据作为农业新生产资料,使农业产业链实现可视化、数字化与智能化发展,是传统农业产业升级与变革的农业经济新形态。因此,数字农业与传统农业本质区别在于“数字技术”或“数据”。其中,传统农业以“人”为根本与核心,而数字农业则以“数据”为根本与核心。例如,在传统农业生产模式下,农业全产业链中所需要的育种、灌溉、施肥及运输和销售等环节,都是依靠人的过往经验完成,农业生产最终成本波动大且效率低。但在数字农业生产模式下,农业全产业链都是由机器及其计算机分析完成,包括:智能育种、温度控制、土壤检测等,在“数据”这一新生产资料协助下,数字农业可实现农业生产统一化管理,生产效率更有保障。因此,数字农业具备高度专业化、规模化发展特征,且农业产业链体系更完备,分工明确,不同生产环节高效协同,农业生产有序。

(二)数字农业价值

1.数字农业推动农业供给侧改革,创新农业生产模式。当前,我国农业虽然发展迅速,农业发展的主要矛盾表现为阶段性供应不足及供过于求并存的发展现象。其原因在于,我国农业生产结构存在失衡问题,要素配置不合理,农业生产与市场需求之间缺乏信息互通。但在数字农业发展模式中,互联网信息技术有助于农业市场信息流通,且新技术与新经济形态(如:平台经济、农村电商或直播平台等)使“农批对接”“农超对接”及“农消对接”成为可能,使生产企业随时知晓市场需求信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行农业生产。同时,大数据、云计算及区块链技术在农业领域应用,有助于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产业布局,在降低成本的同时,破解资源配置不合理所导致的农产品“过剩”及“不足”等问题;

2.数字农业模式是农业生产力提升的表现,可创造更高价值。“数字技术+传统农业”不是简单的农业产业数字化转型,而是将互联网信息技术及数据作为生产资料融入农业生产领域,是生产力提升的表现。一方面,在技术与数据赋能下,数字农业生产效率更高,可创造更多经济价值;另一方面,数字技术与传统农业的融合加速了农业产业的开放,有利于农业产业打破产业发展壁垒,可与不同农业产业链或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创造涉农新产业,其潜在价值更高,可实现“1+1>2”的发展效果;

3.数字农业有利于农民增收,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在新一轮数字技术革命引导下,农业绿色化发展成为主流。机械化生产、智能化田间管理等农业生产方式,有助于打造绿色农业品牌,提升农产品附加值,直接提升农民收入。同时,数字农业模式拓宽了农民收入空间,可间接实现农民收入增收。如,农业与电商直播乡融合的“带货模式”,可更直观与形象的塑造农产品品牌,并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促进农民增收。此外,数字农业发展有助于构建农村征信体系,创新农村金融,拓展农村金融服务边界的广度与深度,激发农业新活力,延伸农业产业价值链,进一步为农民增收创造空间。

三、数字农业发展困境研究

自2012 年中央连续11 年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强调了技术创新与农业融合发展策略,并推出一系列政策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其中,2012 年首次提出农业科技创新,标志着我国农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开端。但目前,我国数字农业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受制于农村经济发展桎梏,数字经济潜力未完全释放,无法发挥数字农业规模收益与经济效益,具体而言:

(一)数字农业产业建设缺乏整体规划,部门协同不足

“十四五规划”提出了农村农业优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展策略。但数字农业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更为详尽的发展规划。目前,我国数字农业产业正处于自下而上的发展探索阶段,还未进行整体的、统一的及具有明确指导的规划。尤其是“数字技术+农业”发展模式涉及众多部门,如何协同部门政策及确保涉农政策连贯性是当前阻碍数字农业发展的主要问题。总体而言,目前有关数字农业产业建设的政策缺乏,政策之间缺乏统筹,政策衔接性与操作性有待增强。同时,不同部门之间存在信息鸿沟问题,管理部门之间缺乏协作,尤其是涉农数据缺乏协同共享,致使农业产业数字化发展割裂问题突出,农业数字利用率低,难以发挥数字农业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全球数字经济新图景(2020 年)》报告数据显示,虽然中国数字经济规模位居全球第二,但数字技术与农业经济相互渗透率仅为8.2%,表明我国数字农业发展质量不足,需进一步提升对数字农业发展的重视。

(二)农村物流与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数字经济区域不平衡

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升,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追求也在不断提升,尤其是对生鲜产品的品质需求。然而,我国农村物流发展远落后于农村经济发展,具体表现为:第一,完善的农村物流体系尚未建立。我国农村地域辽阔,在涉农企业与农户居住较为割裂的情况下,农村物流表现出路网密度不足与物流节点少问题,间接提升了农产品成本;第二,农村缺乏大规模有组织的物流企业,中小型物流企业较多,规模小、层次低、组织涣散,物流效率不高;第三,冷链物流严重匮乏,设备分布不均,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带与经济发达地区。同时,冷链物流管理不足,中间损耗环节较高,且建设成本高,普通农户难以承受。在网络基础设施方面,虽然2019 年我国已经实现了98%行政村通光纤,极大提升了农村网络基础设施。但受制于基站数量问题,许多农村地区存在网络信号差与成本高问题,尤其是基站维护成本。在此影响下,数字农业发展存在区域不平衡问题。进一步而言,受到经济与基础设施约束,不同地域的数字农业投入存在较大差异,并导致相关技术研发创新与新兴涉农数字产业发展不平衡,资源普遍集中于大城市及沿海周边农村地区,且地域差距在不断拉大。

(三)数字农业人才匮乏,产业发展缺乏根本性动力

第一,农村本地数字化教育滞后,农民的科技观念相对落后,对数字农业发展与普及意识不足。农民作为农村与农业发展的关键因素,决定数字农业能否高质量发展。当前,我国农村“空心化”问题严重,留在农村的普遍为老弱妇孺,对数字经济发展认识有限,不利于数字农业发展;第二,符合数字农业发展的复合型人才不足,同时缺乏相应的人才培养机制。数字经济与农业数字化属于新型产业与新课题,虽然高校已经开展相关课程,但总体人才培养数量仍有较大缺口。根据中国农业大学智慧电商研究院2020 年发布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仅农村电商人才缺口就高达350 万人。而目前相关人才培养普遍为初级人才,需进一步加强高质量人才培养。同时,农村经济环境相对落后,无法吸引人才长期留存,人才流动性较大;第三,在数字经济冲击下,农村劳动力将面临技术性失业风险。虽然,数字农业对农村经济发展具有巨大潜力,但数字农业的技术性更高,对农村劳动力的技术能力有一定要求。因此,不可忽视在农村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仍有许多农村劳动力需要面临转型问题,而这种因产业升级所导致的技术性失业问题,可能对农村经济稳定带来一定影响,进而阻碍数字农业产业发展。

四、推动数字农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加强数字农业协同发展顶层设计,长远谋划农村数字经济发展

数字农业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底层建设千头万绪。因此,数字农业发展需要各部门统筹规划,制定合理发展路径,推进农村数字化与农业产业协同发展。具体而言:第一,增加农村数字基础设施投入研究和数字农业技术创新投入,搭建数字农业平台。例如,可通过市场引导力量,发挥当地企业优势,采取政企合作方式协同推进数字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探索“政府+服务商+运营商”的三位一体市场经营模式,不断汇集各类涉农企业、资源与技术,为数字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保障。同时,建立健全农业信息化数据平台,整合农业市场信息,消除农业市场信息壁垒问题,提升涉农数据价值;第二,提升相关部门对数字农业发展认识,加强政策保障。中央及各地政府应统一思想,确立数字农业在乡村振兴及未来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地位作用,分步骤有序地推进数字农业发展。同时,建议各地政府依据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状况和数字技术条件,有序的在农业生产、流通、管理与服务等环节进行数字化转型。具体可采取“沙盒”形式,逐一开放和试验,对于已经成熟的技术和制度设计有限推广。在探索新政策与新模式时,需要秉持有的方式,重点突破思想,依据当地技术优势和经济特征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指导方式;第三,继续加强乡村数字技术建设,提升农村数字化水平。尤其是要加强中西部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宽带入户工程,可结合当地经济状况,对互联网络建设、维护与使用给予政府补贴。同时,发挥数字经济辐射作用,围绕当地农业资源打造数字农业产业园与基地,并以此为核心不断向周边地区普及数字经济。此外,可通过税费扣除及补贴等形式,推动高校、科研单位与企业联动,集中资源优势攻克数字农业发展短板,开展核心技术研发,提升农村数字经济质量。

(二)因地制宜发展数字农业,实现数字农业集成式发展

第一,从实际出发,依托各地农业优势,开展特色数字农业发展。我国农村地域广阔,各地经济与技术发展参差不齐。因此,数字农业发展应当结合本地优势与特色,从实际出发推进数字农业发展,避免整体推进造成资金压力及重复投资浪费等问题。具体而言,以省为单位建设数字农业示范基地,深化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及区块链等技术在农业产业应用,全面提升涉农产业链信息化水平。同时,推进数字农业工厂建设,推进互联网信息技术、计算机及先进传感器与智能设备在农业领域应用。考虑到技术和资金约束,可采取地企联合形式,通过优势互补形式探索数字农业发展路径;第二,重点在农业生产和管理环节推动数字技术应用,并以此为起点向涉农产业链推广。同时,创新数字技术在农业领域集成和应用模式,尽快完成数字农业标准化建设,为数字农业信息共享打下坚实基础。例如,加强数字农业与服务产业融合,开展具有高附加值的农业新模式,包括:创意农业、共享农业及休闲农业等,切实提升农民收入,增强农民参与积极性;第三,加强传统企业与互联网信息技术企业合作,根据企业自身特点与优势,拓展业务领域,创造新农业模式。对于传统农业企业而言,具有行业积累和产品优势,因此可将经营重点放在生产环节,相关技术服务可由互联网科技企业提供。对于互联网科技企业而言,具有数字技术、运营和品牌营销优势,可将经营重点放在数字农业产业链末端环节,并结合数据分析能力针对不同客户开展个性化设计和服务,下沉农业市场,拓展高端农产品消费市场。

(三)建立数字农业人才培养机制,培育现代化新农人

第一,针对数字农业发展特征与趋势,制定适宜的数字农业复合型人才培养机制。例如,支持和鼓励高校围绕数字农业基础和创新研究开设相关课程,尤其增加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相关领域人才规模。同时,以产学研形式鼓励企业与研究机构、大学联合培养数字农业人才,深化政企学跨界整合,培养具有理论深和实践强人才,强化数字农业领域人才供给。在资金支持方面,各级政府可制定数字农业专项经费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不断完善财政投入和补贴制度。此外,可由政府牵头开设专项资金,鼓励企业自行培养符合数字农业发展人才,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第二,出台吸引人才政策,鼓励海外优秀数字人才回国。例如,在主体观念心态上增强海外人才回国热情,为其提供稳定环境。对此,国内可多组织国际交流,展现中国数字经发展成果,提升海外人才回国信心与动力。同时,通过政策制度吸引海外人才,一方面不断完善生活服务设施,另一方面注重跨文化体验,制定切实可行人才引进计划,关注海外人才与当地社会文化融合状态;第三,提升农民“数字化”素养,培育现代新农人。例如依托于基层农技推广等活动,逐步融入数字化概念,在基层建立数字化专业团队,定期对农民进行数字化既能培训。同时,创新对农民的培养和技术教学方式,探索线上与线下相融合的教学模式,鼓励当地企业深入基层开展新项目,围绕当前数字农业热点建立人才培养体系,为各类人才回乡与下乡提供补贴或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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