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4
◎徐长松 赵 霞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4年多以来,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与沿线国家之间的经贸合作,也积极促进了我国与沿线国家之间的农业贸易合作水平。在刚刚过去的十九大报告中再次强调要积极促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这不仅体现了我国政府坚持推进“一带一路”合作的决心,也必将促进我国与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迈上一个新台阶,对于我国与沿线国家的农业贸易合作而言,更是迎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以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业贸易合作为研究对象,分析了我国与沿线国家农业贸易合作的现状、特点及所存在的问题,对我国与沿线国家的农业贸易合作进行了前景展望,并提出了未来进一步加强我国与沿线国家农业贸易合作的对策建议。
“一带一路”倡议所指出的是一个沿线国家间的经济合作网络,目前还没有给出精确的空间范围,本文借鉴了邹嘉龄等提出的范围设定,在研究时将“一带一路”沿线64个国家划分为中亚、蒙俄、东南亚、中东欧、南亚以及西亚、中东等六个区域。从沿线国家的基本情况来看,农业在大多数国家占据了重要的地位,耕地资源普遍较为丰富,但农业技术落后,总体农业生产水平普遍偏低。
1.农业产值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总产值中占有较大比重。农业产值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国民经济产值中普遍占有较大比重,特别是巴基斯坦、老挝、柬埔寨、尼泊尔等国家农业产值占 GDP 比重已经达到了20%,中亚五国中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的农业产值占 GDP比重也超过了15%。
2.农业土地面积占全国土地比重和人均耕地面积在全球处于领先状态。从农业土地占比来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业土地用地占全国土地面积比重较高。蒙古、哈萨克斯坦等国家农业土地面积占比达到了50%以上。从人均耕地面积来看,“一带一路”沿线大部分国家的人均耕地面积都比中国要高,特别是中亚五国、中东欧国家、东南亚国家等的耕地有很大一部分未被合理利用,具有很大的农业开发潜力。
3.“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总体农产生产技术水平较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虽然在农业资源上具有先天优势,但在技术应用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不足,农业生产水平普遍偏低。以谷物单产水平为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如俄罗斯、蒙古、中亚五国、西亚、南亚诸国谷物单产水平普遍偏低,其中土库曼斯坦、蒙古等国家的谷物单位面积产量只有中国的1/4水平左右,农业生产技术水平亟待提升。
1.农产品双边贸易额增长迅速,我国对沿线国家的贸易逆差实现反转。2010年以来,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农产品贸易水平增长迅速,到2016年我国与沿线国家的农产品双边贸易额达到了555亿美元,与2010年农产品贸易额288亿美元的水平相比,几乎翻了一倍,占到了同期中国对外农产品贸易总额的30.07%。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不断推进,沿线国家已经逐渐成为我国农产品贸易合作的主要贸易伙伴。
2.我国与沿线国家农产品具有良好的互补性,贸易区域主要集中在东南亚。从产品结构来看,沿线国家各有优势。我国出口的农产品主要集中在水果、蔬菜、水产品等方面,中亚国家主要出口粮食和棉花等土地密集型农产品,蒙古、俄罗斯凭借其丰富的土地资源在谷物类产品方面具有竞争优势,南亚国家则在肉类、水产品、水果等农产品方面具有竞争优势,中东欧国家在肉类、谷物、烟草等农产品具有竞争优势,西亚国家只有在蔬菜、水果产品上具有竞争优势,而东南亚国家凭借其良好的气候条件和自然资源,在水产品、糖制品、烟草、天然橡胶、动植物油脂等多个农产品方面具有竞争优势。从各国的优势产品结构来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优势农产品与我国存在着较大的不同,尤其是东南亚、南亚和中东欧国家,除鱼及鱼制品外,其他优势的农产品均与中国农产品存在互补性,具有较大的农产品贸易合作潜力。
尽管我国与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水平不断提升,但我国在与沿线国家进行农产品贸易合作过程中,并非一帆风顺,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我国与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的健康发展。
1.互联互通的基础础设施还不够完善。农产品具有季节性特征,新鲜不易保存,因而农产品贸易对物流的要求格外高。高效快捷的物流配送服务是提高和改善我国农产品贸易发展的关键,而互联互通的交通、物流、信息化建设等则是提升物流配送服务的必备基础设施。从目前来看,由于“一带一路”沿线的国家大多是发展中国家,其交通运输、商贸物流、信息化基础设施投入长期不足,基础设施普遍比较落后;特别是缅甸、老挝、柬埔寨等国的道路交通发展水平严重滞后,许多道路建设标准低于东盟地区的基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与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的合作与发展。
2.出口农产品附加值普遍较低。人多地少、分散经营客观上制约着我国农业向集约化、产业化和标准化方向的发展。目前我国出口的农产品仍然以资源劳动力密集型、加工程度低且附加价值低的初级农产品为主,利润空间小,且缺乏竞争力。另外,由于我国的农产品出口管理体制并不完善,各出口企业盲目竞争,为了短期利益常常会放弃对农产品深加工方面的投入,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农产品贸易的优化升级。
3.绿色贸易壁垒逐年升级。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于农产品的质量追求不断提高。同时随着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我国在对沿线国家的农产品出口贸易过程中,遭遇到的绿色贸易壁垒障碍逐年升级。以马来西亚、新加坡等沿线国家为例,他们对于进口农产品制定了高标准的农产品检验检疫标准,我国在出口蔬菜、水果、茶叶等产品时常常由于化肥、农药残留指标不达标等原因被退货,导致出口企业损失惨重,影响了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健康发展。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我国与沿线国家在农业领域的合作正在践行着“一带一路”倡议所提出的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和民心相通“五通”。在政策沟通上,我国政府充分尊重沿线各国的农业发展阶段和现状,始终坚持从各国的农业发展实际情况和利益诉求出发,友好协商双边的农业贸易合作,随着“一带一路”倡议持续稳定的推进,我国与沿线国家在农业贸易领域的合作也必将进入全新的发展新阶段。为此,我国在未来与沿线国家的农业贸易合作过程中,应尽快改进当前存在的问题,抓住机遇,乘势而上。
1.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贸易合作环境。加强沿线国家内部以及中国与沿线国家之间的基础设施建设,是改善双边农业贸易合作环境的重要基础,有利于促进双边农业贸易合作的快速增长。未来需要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动关键通道、关键城市、关键项目建设,完善中国与沿线国家的农产品物流、交通、通信等体系的建设。同时双方应保持政策的稳定性,确保透明公开的招标流程、规则和标准,保证已有签约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开展,为实现中国与沿线国家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提供机制保障,最大限度地改善农业贸易合作环境。
2.鼓励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优化农产品出口结构。针对我国与沿线国家的农产品贸易仍然以初级农产品为主,产品附加值偏低,竞争力薄弱的问题,为了改善当前对外农业贸易条件,应大力支持和鼓励企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高现有农产品加工的技术,提升农产品深加工能力和产品的附加值。相关企业应摒弃过去单纯追求出口数量的短视做法,转而以追求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为目标,打造农产品的国际化品牌,通过质量和口碑赢得沿线国家市场的认可。不过随着劳动力成本的攀升,中国的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的出口优势也有可能会消失,因此需要调整低成本竞争战略,改变生产结构,加强培养高质量、高品牌影响力的农产品来适应新形势。
3.推进新型农业合作模式,从源头防范绿色贸易壁垒。中国目前与东盟建立的自贸区合作模式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同时也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性作用。中国与沿线其他国家的农业贸易合作可以以此为蓝本,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与中亚地区、蒙俄地区等建立自由贸易区,促进多方的农业贸易交流。除此之外,还可以采取建立高新技术开发园区的方式,由局部向四周辐射,以点带面谋求更大的发展。针对绿色贸易壁垒问题,一方面应从源头出发,致力于大力提高农产品的出口质量与卫生安全,如果反映出我国出口的农产品具有安全质量问题,采取措施立刻召回问题产品并且要追查安全问题的形成原因,先停止该安全问题产品的加工生产,待查明产品是种植环节还是生产环节出现的问题,及时通过改善工艺技术来解决问题。另外,如果是进口国对我国出口的农产品存在有意的刁难歧视行为,应迅速向国际贸易主管的部门反映该状况,通过在WTO框架内平等协商运用仲裁等方式解决,切实做到维护好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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