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4
◎王凤林
对于农村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来说,其自身的发展其实是农村土地资源和资产的资本市场化过程,而农村地区土地资源资本运作的基本水准将会直接决定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准。在市场化运作过程中的主体主要包括农民、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政府以及农村中介等多种组织,因此在市场经济活动过程中切实承担起自身的基本职责。在该种环境下,不但具有了资源资产以及资本运作和管理的基本能力,更具备了防范和抵抗市场风险的基本能力。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因为当前的农村市场经济机制尚不完善,使得农村土地在资本化运作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不断增加,上述风险极有可能来自于自然环境,也有可能来自于社会。基于此,在分析和避免农村土地资本市场化运作过程中,应当不断提升高风险防范的基本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够从根本上实现资本市场化的健康发展。
伴随着我国传统农业和现代化市场经济的完美融合,以土地为主要内容的农业资源必然会如商品一般进入市场,继而接受市场的优化配置。在此背景下,农村土地已经不再是简单的自然资源,其自身已经具备了商品和资本的基本属性,更具备了融资和经营以及获取利润的能力。
受到我国基本国情的直接影响,在我国农村地区形成了一家一户的分散式承包机制,但是伴随着社会生产水平的不断提升,传统承包机制已经不能满足农业发展需求,细碎化的土地分割对于机械化耕作和农业技术推广都极为不利,分散式经营的收入和成本投入已经基本相同。因此,在农村地区无论是土地还是其他农业资源都在向着集中化的方向发展。只有实现集中才可以形成规模化的生产,继而促使多种资本进入到农业生产,在实现各种农业生产要素整合的同时,实现农业生产效率的提升。
目前来说,限制农业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便是融资艰难,而通过政府财政的大包大揽并不满足公共财政政策的基本要求,才外受限于资金,解决农业的工业化发展必须通过农业自身的潜力,即土地的资本化运作来实现农村的增值价值。
随着土地资本化运作完全可以通过股份合作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土地承包的经营权,将土地作为资产股份划归到个人名下,在保持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同时,通过股份的方式实现财产权的确认和完善。其实土地的股份化并不是将土地的私有化,只是在保持土地实物形态不改变的基础上,在价值上通过股份的方式实现集体财产和土地量化对社区的所有成员。该种机制不但保证了公有制财产的不可分割,更保证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利的长期稳定性。借助折股量化不但确保所有成员都能够准确了解自身在集体资产中占据的基本份额,更使得传统理念中无差别和抽象的集体所有制,及时转变具体的和差别性的个人按股所有制。
借助土地资本化运作,能够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量化,无论是承包户和集约经营者还是外出打工人员自身的收入都会有极大的提升。而承包户获取权益主要通过以下三个层面:一是农户能够得到土地承包经营的基本权益;二是其能够得到股份分红;三是有现在本公司就业,并通过政治经济学的角度进行深入分析,在此过程中不但能够真正体现土地的价值,更能够展现劳动的基本价值。农民不但可以获得劳动报酬,更可以获得生产要素的报酬。因为土地产权的明确化,不但可以使农户对土地增加物质和技术的投入,实现规模化经营和发展。在获得规模化效益之后对于外出打工者来说,不但能够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长期稳定性,更可以获得股权收益。
对于农村土地资源来说,其在直接或者间接从事农业生产过程中必然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自然灾害等必然会对农业生产造成极大的损失。轻则减产减收,重则绝产绝收。该种现象不但会极大的影响农户的实际收入,更会影响到上下游相关企业的基本收益。
政策性风险主要与农村经济政策相关,其主要包含土地、金融、农业补贴以及农村发展等多种政策,而政策的变化和不稳定性将会对农村市场经济活动产生极大地损失作用。对于符合农村实际需求的政策,能够极大地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推动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而对于不符合农村实际需求的农村政策则会对主体积极性产生限制,继而阻止农村市场化的推动。倘若政府借助公益事业的名义,通过低价或者无偿的方式从集体和农民手中征用土地,那么将会使得集体阻止和农户的基本权益受到极大的损失。当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资本化正在不断加快,但是因为国家关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实时性法案尚未出台,收益分配缺乏既定的可操作性,其将会使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资本化风险大大提升。
未来市场价格主要包括商品、股票、利率、汇率等多种价格的不确定性称之为市场风险,该种风险将会使得市场主体的实际收益和预期收益之间产生巨大差异。当前来说,我国农村市场的基本体系尚未成熟,存在极大的市场主体风险,虽然农村的建设用地资本化已经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但是国家对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体制和法规建设并不够完善,从而使得通过正规方式进入市场流转的比例极少。即便存在流转合同,也会存在严重的形式不规范现象,绝大多数土地流转也仅仅是一种自发的状态。农民流转的多但是审批备案较少。对于违约责任和土地附属物处置以及相关赔偿条款还没有形成明确的规定,在此过程中将会产生极大地风险,受到风险影响将会使得农民的权益难以得到法律的保障。缺乏健全的市场体系的引导和规范作用,市场主体难以准确预测市场变化,此时市场风险便会迅速升级。
为了有效促进土地资源资本市场化的迅速发展,必须通过国家的层面,通过宏观的角度采取必要措施,降低自然和市场风险。一是政府部门应当不断完善风险补偿体系,对于农村土地资源交易活动中涉及到的金融、抵押、担保等多个方面,予以必要的政策保护和财政补贴,通过减免税收的方式实现农户收入的增加。加大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力度,建立保险和防灾减损相结合的风险管理体系,在减轻和转移自然风险的同时实现农户收入的增加。二是应当不断健全完善的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增加对于农业价格的支持力度,扩大支持的范围,在不断提升支持水平的同时,从实际情况出发为广大农户提供反周期补贴,有效降低农村土地资源外部的风险,从而提升农村土地资源的投资效益和收入水准。三是应当进一步加快农村社会信用管理体系的速度,在推动信用立法和规范农村信用产业发展的同时,形成失信惩罚机制,在快速整顿市场经济体系的同时,在农村地区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在实际发展过程中,只有明确农村土地资源具有的主体地位,才能够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能动性和创造性,继而提升市场主体风险管理的基本能力,继而实现风险的规避。而确立主体地位的核心便是明确自主产权,实现现有产权制度途径的改革。一是进一步明确农村集体产权,不断完善农村集体资金和资产以及资源管理制度的建设,从而激发农村市场主体风险防范能动性和创造性。二是不断完善现有法律体系和制度规章,进一步明确农民在政治和经济以及社会等方面的地位,促使农民成为农村土地资源资本市场化的建设核心,更成为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受益者。在不断进行组织体系创新的同时,确保农民能够真正组织起来提升低于市场风险的能力,从而不断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以及农民抵抗风险的基本能力。三是在农村基层应当推动各种农业企业和中介组织的规模化发展,另外,应当推动法律的人性化建设,形成完善的现代化企业管理机制,明确产权,确保权责明确和政企分开以及科学管理,充分发挥市场领头羊的基本作用。
在不断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全面激活农村市场为多种市场主体建造统一开放和竞争有序以及公平公正的市场平台。一是应当加快农村市场法制化建设,从而适应农村土地资源资本的市场化发展需求,形成严格规范的法律法规,继而对市场运作形成管理。在加快农村集体产权管理和土地资本化法律体系建设的同时,确保所有工作都能够有法可依,在净化农村市场环境,为农村土地资源提供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市场环境的同时,实现市场风险和不确定风险的控制。二是在不断完善农村商品市场的同时,应当重点发展农村的要素市场,在此过程中将会涉及到技术、人才、信息、金融、资源等多种市场,以加快土地要素资本市场化为核心,加快农村金融市场建设,从根本上有效改变农村市场发展滞后的基本局面,充分吸引多种市场主体投资进入农村。三是应当借鉴发达国家发展的基本经验,在农村地区建立市场风险监控和预警以及管理机制。
引发农村土地资源资本市场化发展风险的因素极多,其中包括不可抗力和市场主体两个部分的同时,更有市场主体自身和市场体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因素。基于此,对于风险的探讨和分析具有极强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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