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4
许红霞 黄愉婷 汪明 张锐 陈红林
摘 要: 省级林业保障性苗圃,是指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认定,承担林业重点工程造林苗木培育任务的苗圃。为加强湖北省林业保障性苗圃的建设与管理,切实提升林业重点工程苗木保障能力,真正发挥造林用苗供应调控作用,开展了省级林业保障性苗圃调研,基本摸清了省级林业保障性苗圃的现状、建设过程中的主要经验和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利用调研成果,研究并提出了保障性苗圃在建设过程中怎样真正起到保障作用的建议和措施,为继续推进林业保障性苗圃建设,科学保障现代林业发展要求发挥积极作用。
关键词: 林业保障性苗圃;建设;湖北省
中图分类号:S723.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020(2020)03-0082-03
1 省级林业保障性苗圃现状
1.1 单位性质
湖北省于2014年确定了27处省级林业保障性苗圃,分布于全省13个市州,包括武汉市黄陂区苗圃场、阳新县国营宝塔湖苗圃场等25处市州苗圃和湖北省林木种苗场、湖北省太子山林管局苗圃等2处省直苗圃。除湖北省东灵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苗圃、恩施州林业中心苗圃外,所有苗圃均为国有性质。
1.2 经营状况
湖北省保障性苗圃年生产能力10 616.9万株,其中容器苗生产能力4 700.1万株,裸根苗生产能力5 916.8万株;保障性苗圃固定资产计25 144.4万元,负债金额18 727.4万元;保障性苗圃经营总面积9 078.7 hm2,可育苗面积1 569.1 hm2,实际育苗面积1 053.1 hm2;温室面积4 140 m2,大棚面积72 360 m2,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基本完善。湖北省保障性苗圃中有10处整体经营状况良好,14处一般,2处较差。状况较差的2处苗圃,其中湖北省林业局襄阳示范苗圃改革正在征求意见中,安陆市林科所也因机构改革已停止育苗。
1.3 职工情况
全省保障性苗圃在职职工人数1 062人(其中固定职工846人,合同制职工216人) ,离退休人员928人,核定的事业编制数为422人。在职职工中在岗职工1040人,离岗职工22人。在职职工年人均应发工资4.68万元,实发工资4.50万元,累计拖欠在职职工工资7.00万元。离退休人员年人均实发工资4.14万元,无拖欠离退休人员工资情况。
1.4 职工参加社保情况
全省保障性苗圃在职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930人、基本医疗保险893人、失业保险864人、工伤保险823人、生育保险797人;离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923人、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845人;拖欠基本养老保险费6.00万元,无拖欠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情况。
1.5 生产及改革情况
全省保障性苗圃2019年春季生产苗木9 044.4万株,其中造林苗6 032万株,绿化苗3 012.4万株。将育苗方式分为自行育苗、合作育苗、承包个人育苗等,苗圃目前采取的主要育苗方式为自行育苗。就新成果、新技术的采用及推广情况来说,武汉市黄陂区苗圃场、谷城县林木种苗站、荊门市十里牌林场苗圃、湖北省林木种苗场、湖北省太子山林管局苗圃等多数苗圃应用了油茶芽苗砧嫁接、轻基质容器育苗、组培育苗等新成果、新技术。就苗圃改革情况来说,全省共有嘉鱼县国营王家月苗圃场、咸安区国营向阳苗圃场、湖北良种油茶繁育基地通城苗圃、湖北省太子山林管局苗圃等4处保障性苗圃已改制,其中湖北省太子山林管局苗圃和湖北良种油茶繁育基地通城苗圃参照国有林场改革。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资产处置和人员安置,未改革的主要原因是暂无政策支持。
2 苗圃建设的经验做法
为充分发挥保障性苗圃的“保障”功能,确保湖北省林业重点工程造林的苗木供应,在苗圃建设过程中主要采取以下做法:
(1)坚持适地适树的原则,重点培育优良乡土树种和珍稀树种。适地适树是造林的一项基本原则,要求选择本土化、适应性强的树种,使树种特性和立地条件相适应,充分发挥生产潜力,达到高产、高效益。根据这一原则,恩施州林业中心苗圃重点培育柳杉、杉木、水杉、厚朴、黄柏、马褂木、红豆杉、珙桐等乡土树种;随州市林木种苗管理站苗圃和随县林木种苗站苗圃主要培育优质湿地松容器苗;宜昌市保障性苗圃致力于开发利用远安苦槠、五峰红花玉兰、夷陵楠木等具有宜昌地域特色的乡土造林树种。
(2)大力推广使用林木良种,应用先进育苗技术。各地保障性苗圃积极开展林木良种引种试验、乡土珍贵树种资源收集保存、名特优林木良种培育、林业科技推广示范、林业科普教育培训等工作,使苗圃成为当地良种引种、扩繁、示范、推广的一个重要窗口。例如,鄂州市依托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助项目大力繁育推广鄂州胡柚、天草杂柑等两个良种,依托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大力推广胡柚标准化生产管理技术、天草杂柑繁育技术等,对鄂州市良种化种植、林业产业升级、林农增收致富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3)增强示范引领,带动林木种苗产业发展。咸宁市林木种苗场近几年先后向县、市、区无偿提供木油桐、光皮梾木、小花花椒、拐枣等非常用树种种子1 000余kg,提供小叶桢楠、小叶青冈等珍贵用材树种苗木5万余株,通过赠种赠苗推广珍贵用材树种和优良乡土树种的方式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效果,使保障性苗圃的“保障”功能初步发挥。湖北东灵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苗圃近年来建设良种核桃苗木繁育基地5个共73.3 hm2,建设高产高效核桃示范基地5个共533.3 hm2,每年可向广大核桃种植地区提供优质核桃嫁接苗160多万株,对当地核桃产业发展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4)坚持质量优先的原则,加强对保障性苗圃出圃苗木的监督管理。采用“定点供种、定点育苗、订单生产、定向供应”的保障机制,对已审(认)定通过的林木良种开展育苗生产,保障向社会提供良种壮苗。如:随县林木种苗站苗圃采取订单生产方式,由县林业局制定育苗计划,种苗站按计划委托方式开展育苗,并制定了每50 kg种子出圃60万一级苗、按量结算管理费用等绩效管理机制,收益与绩效直接挂钩,有效激发了委托方的工作热情,确保了出圃苗木的数量和质量。出圃苗木由县种苗站按县辖各乡镇所需进行调度,切实保障了随县“三年绿满”及“精准灭荒”等重点工程造林项目用苗。
(5)强化科技支撑,为保障性苗圃规范化、科学化发展提供必要条件。为提高保障性苗圃生产经营水平,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不定期向苗圃提供新品种引进、繁育等专业技术的现场指导。部分苗圃主动聘请了相关专家对其进行长期指导,为苗圃的规范化、科学化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荆门市十里牌林场与荆门市林业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立良种苗木培育示范推广基地,与美国佛罗里达大学陈建军教授签订良种苗木培育合作协议,与湖北省林科院合作进行红叶乌桕嫁接选育试验及马尾松林下茶花耐荫品种选育及新品种引繁栽培研究,林场苗圃基地的建设、项目作业设计等均委托荆门市森茂林业勘察设计公司进行专门规划,为苗圃的长期稳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 存在的问题
(1)国有苗圃管理体制、经营机制与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湖北省保障性苗圃多数为国有性质,存在管理体制老化僵化,跟不上形势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沿用旧的管理模式,缺乏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效率低,增加了苗木成本,缩小了利润空间;苗木生产标准不高,品种老化;技术力量薄弱,管理粗放,造成苗木整体质量落后于当地私营苗圃。因此,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受到的冲击较大,难以发挥其保障作用。
(2)国家和地方政府对保障性苗圃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远远不够,制约了保障性苗圃的生存发展。林业保障性苗圃因其公益性、示范性、保障性等特殊行业特性,缺少在建设规划、用地征地、基地建设和营林营种方面的具体政策支持,同时也缺少持续性的专项资金和经费保障,导致保障性苗圃的基础设施落后和人才流失。
(3)对苗木市场需求没有深入调查研究,组织育苗没有合理的计划安排,品种结构不合理,导致培育的苗木不符合市场需求。首先突出表现在种苗生产与造林计划的衔接问题仍然未得到很好的解决,造林计划下达晚或计划的临时变更,给种苗的超前准备带来难度。其次,由于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信息引导不够,种苗生产仍然存在盲目性,甚至出现了买苗卖苗难的情况。例如,黄石市国有苗圃2019年留圃苗木数量约达300余万株,有的2 a生苗(松树苗)不能再使用只能全部销毁,损失很大。
(4)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不确定性,使保障性苗圃难以体现保障作用。面对逐渐深入的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保障性苗圃面临不同的转制命运,给苗圃的发展带来了许多不确定性。比如,鄂州市林木种苗管理站(鄂州市林业工作总站)在2015年机构改革后,定编为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单位不能开展经营性生产活动,这直接影响和制约了保障性苗圃的发展壮大。松滋市苗圃场则在松审农〔2017〕32号文件中被责令清理并及时撤销或脱钩。
4 建议和措施
(1)出台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一是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明确保障性苗圃的公益事业属性和财政扶持政策,建立省级保障性苗圃补助制度。二是做好造林与种苗衔接,实行订单育苗、定价销售,真正起到工程造林种苗的保障作用。三是争取省级专项资金用于全省国家级良种基地生产的种子统购统销,优先供应保障性苗圃,让保障性苗圃在招投标中确立价格优势,促进保障性苗圃持续健康发展。
(2)积极稳妥推进保障性苗圃改革,实现可持续发展。一是在机构改革三定方案中安置配备足够的管理及技术人员,待遇留人。二是加强保障性苗圃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推进水利、电力、道路,以及温室大棚、机具设备等现代育苗设施建设,提高保障性苗圃的生产能力和管理水平。三是建立苗木基础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苗木生产、供应、管理和决策的科学化、现代化。
(3)大力推广林木良种良法,提升种苗品质。保障性苗圃需进一步加强与林业科研院所的相互协作,积极承担林业科学试验、示范、技术推广、价格信息采集等任务,加大新成果、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力度。大力推广轻基质容器育苗、控根育苗、组培育苗、节水灌溉、无纺布和穴盘容器育苗等新技术,推广标准化、专业化、机械化、工厂化生产方式,提高种苗数量和品质。此外,要积极开展科研合作,引领全省林木种苗科技发展。省种苗总站与荆门十里牌林场共建组培中心,提高种苗科技含量,为工厂化育苗打下坚实基础。
(4)强化制度约束,建立林业工程用苗约束、保障机制。一是国家投资的造林项目及国有林业单位造林应当使用良种,加强林木良种示范林建设,逐步实现造林良种化。二是建立工程造林从用种、育苗、苗木验收、苗木调运,到造林验收的监管,种苗部门要全程参与,环环紧扣,凭证通行制定。三是强化政府行为,将造林良种使用率、造林种苗合格率及良种丰产示范基地纳入政府林业造林绿化目标考核管理,明确要求,据实奖惩,依法推动林木良种的推广使用,实现林业效益的不断增长和可持续发展。
5 结语
林木种苗是现代林業的源头基础和战略资源,保障性苗圃是种苗工作的重要阵地和发展平台。近年来湖北省林业保障性苗圃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领导要求和基层实际需要仍有较大差距。下一步,必须从政策资金、改革创新、科技支撑、制度配套等方面着手,继续推进林业保障性苗圃建设,科学保障现代林业发展,为湖北省国土绿化、环境美化、产业优化作出更大的贡献。
参 考 文 献
[1]浙江省林业厅.建设保障性苗圃,发展现代化林业[EB/OL].(2016-05-12)[2020-01-10]. http://www.forestry.gov.cn/Zhuanti/content_201605lmzm/870983.html.
(责任编辑:夏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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