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4
贺明海 刘炳震
(迁安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迁安市技师学院 河北 迁安 064400)
河北省是农业大省,大力发展新型职业农民既是落实党中央决策任务,也是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撑。
2012年,河北省承德县、围场县、藁城市、饶阳县等4个县(市)被农业部确定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县。2014年,国家正式启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河北省17个县(市)被确定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国家级示范县,扩展项目县达到60个。2015年,河北省38个县被确定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国家级示范县,57个县被确定为省级示范县。
河北省通过深入细致的研究和探索,总结出符合河北省实际的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模式。
2.1 省级部门的动态管理机制。河北省对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试点学校实行“动态管理、经费奖补”机制。省级财政每年安排1 000万元专项资金对项目承担学校予以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学员培训、实训基地建设、校舍维修改造等。项目承担学校对参加学习的学员全部免除学费、食宿费、教材费等。省级教育部门对项目承担学校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并进行抽查督导、实地检查。对项目培训考核优秀学校纳入下一轮试点范围,对项目培训考核不合格学校取消其培训资格。
2.2 校村合作的培训模式。项目承担学校实行“校村合作”的培训模式。学校改变传统招生形式,主动和乡(镇)村、企业、合作社等合作,开展联合培训。
乡(镇)村、企业、合作社结合自身行业、区域特点,负责组织种植大户、养殖大户等学员的招生、组织和日常考核等。
学校教学安排,分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部分。学校开发培训包,形成融合技术技能教学和送教下乡为一体教学模式。培训包的理论教学精心选择适合区域农业产业的优质教学资源成果。实践教学采用“合作社+农户”或“公司基地+养殖户”等多种合作形式,通过产业链全程展现的形式推进“田间课堂”一体化建设,并负责做好后续跟踪服务,切实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质量。
3.1 教师选聘受限。根据要求,培训教师需具备一定的职称资格,因为涉及课时费发放,正式编制人员不允许参加有偿教学,而非正式人员主要指在企业、公司或合作社的骨干人员,又往往没有参加职称评定的必要性,真正符合条件的专家教师少之又少。教师标准的严格要求,导致学校在选聘讲师时十分受限。
3.2 学员管理不足。根据国家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认定标准》要求,粮油种植大户指经营耕地100亩以上,蔬菜种植大户指露地蔬菜经营面积50亩以上,畜牧养殖大户指生猪常年存栏1 000头以上或奶牛存栏300头以上等。而2016年,河北省农村耕地面积人均1.31亩,农村合作社虽然发展迅速,但土地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占比最高,达60%之多。河北省新型职业农民认定上存在大户数量少、技术含量低等突出问题。且农业生产大户承担着经营主体责任,参加培训时间紧迫,学员在培训过程中面临着管理不足、学习热情不高等问题。
3.3 经费使用受限。国家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资金使用有明确规定: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培训机构实行转账管理、独立核算。通过健全支出明细,有效规范资金使用。
但实际操作中,一方面,交通补助、日常办公损耗、小型教具等小额花费,存在因为没有正式发票而无法纳入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问题,给培训带来困难。另一方面,县级、市级、省级审计部门因为加强财政管理需要,往往多次审计资金使用情况,学校相关培训人员投入大量精力应对,审计检查牵制了一定的培训资源,打消了学校和教师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积极性。
3.4 私立培训机构难以成为中坚力量。前几年,职业农民培训任务大部分由中职学校、农广校等公办院校完成,少数私立培训机构也参与培训。公办院校的师资、场地、基地等教学资源相对充足,培训质量较有保证。由于以上原因,近两年公办院校培训积极性大减,甚至部分县市、部分院校暂停此项工作,这样使得私立培训机构担起职业农民培训重任,但私立培训机构师资、场地、基地等教学资源薄弱,且短时间难以提升,致使培训质量难有保证,给整体培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4.1 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有专家学者认为,要对学员进行政策、管理和生产等全面系统培训。我们在教学实际中发现,大部分学员具有一定的生产技术和经营理念,成为农业生产能手。因此,在培训内容和形式选择上,应针对不同行业、不同水平的学员开展更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培训。
4.2 创设灵活多变的培训模式。新型职业农民包括种植、养殖、果品、农机、林场等多种行业。培训学员学历学识差异显著,受生产经营限制培训时间差异较大,所需培训内容各不相同。因此,培训要满足新型职业农民多样化差异化的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的需求,结合农业生产时间和地点,创设灵活多变的培训模式,采用长期与短期、集中与分散、理论与操作相结合的培训形式,提高职业农民参训积极性,提高培训实效。
4.3 对培训资金实行绩效评价。结合财政部、农业部等相关规定,中央对省、省对县、县对培训单位分层进行绩效考核。上级主管部门应对上级转移支付和本级专项资金实行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绩效评价体系,制定绩效考核方案。各培训机构应当认真开展绩效自评。积极推行第三方绩效评价,重点检查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我国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需求越来越大,不断提高培训质量水平是保证职业培训任务持续开展的必要条件。对此要积极深入研究问题,改革管理和教学形式,促进培训工作长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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