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谭其华
按照“两年摘帽、三年巩固、五年小康”三步走的攻坚时序,重庆武隆锁定“脱贫摘帽、巩固提升、全面小康、持续发展”的总体目标,精准绘制脱贫发展“路线图”,强力整合集聚各类扶贫资源要素,着力打好扶贫攻坚“组合拳”。
打好“组合拳”
明确“靶向”,制定出台“1+11”攻坚方案。按照全县“一盘棋”的系统思维,制定出台以扶贫攻坚实施意见为总纲,以贫困村“销号”、贫困人口“越线”、第一书记选派、集团帮扶、驻村工作队、目标考核、资金整合、项目建设、“三留守”和残疾人关爱、乡村旅游发展为配套的“1+11”扶贫攻坚方案。
树好“靶标”,建立精准脱贫攻坚规划体系。全面深入查找贫困村和贫困农户的致贫因素,找准贫困“病因”。按照“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因户施策、因人施策”的原则,精心建立县、乡(镇)、村、户融合配套的脱贫攻坚规划体系,精准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人口素质提升等各类扶贫攻坚项目2631个,为全面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开出了根治“药方”。
圈定“靶场”,启动实施十大扶贫攻坚行动。按照“结合县情、整合资源、融合推进、竞合发展”的原则,制定出台扶贫项目资金整合政策并分解下达目标任务,整合集聚各部门、各行业、各扶贫集团的各类扶贫项目资金16.375亿元,并集中投向基础设施、生态修复、扶贫搬迁、旅游富民、特色产业、精准到户、社会救助、教育扶贫、社会扶贫、基层建设“十大”扶贫攻坚行动项目建设,着力建构了项目资金“向贫困村聚集、向贫困户聚焦”的精准发力格局,不断形成项目资源的融合驱动优势。
锁定“靶心”,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围绕两年脱贫“摘帽”的攻坚目标,按照“县级统筹、乡镇落实、工作到村、责任到人”的原则,将“十大”攻坚行动和精准脱贫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县级各单位部门和各扶贫集团,并层层签订脱贫目标责任书和脱贫攻坚承诺书,建立完善了“不脱贫困帽、就脱乌纱帽”的目标考核机制。按照“市管领导干部定点联系一个乡镇、帮扶10户贫困农户,县管领导干部定点联系1个贫困村、帮扶5户贫困户,科级及以下干部帮扶2-3户贫困户”的对接帮扶方式,实现了26个乡镇、75个贫困村和1.6万户贫困户对接帮扶的全面覆盖,并督促每一名帮扶干部建立帮扶工作台账并立下了限期脱贫“军令状”。
制定 “硬举措”
结合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的“1+1+13”政策体系,按照“双向对接、量身定制、精准扶持、全面覆盖”的原则,武隆县制定出台了“5+19”的扶贫攻坚政策体系。
生态扶贫搬迁差异化补助政策。加大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差异化扶持力度,将建卡贫困户高山生态扶贫搬迁补助标准由8000元/人提高到1万元/人;对县内转户进城安置的按照7000元/人,整户转至县外的按9000元/人的标准进行补助;对291户深度贫困的无房户和窝棚户,按照5万元/户的标准予以兜底解决;对农村C级危房改造的建卡贫困农户,给予7500元的危旧房改造补助,对D级危房改造的建卡贫困农户给予21000元的危旧房改造补助,确保在两年内全面消除无房户、窝棚户和危房户。
产业扶贫精准到户全覆盖政策。制定出台产业扶贫到户政策,促进产业扶贫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方式转变。对贫困户借款发展产业项目的,给予5万元以内的小额贷款贴息;对贫困户发展种、养、加产业项目的,按照每户1500元的标准给予种苗、种畜和加工机具补助;对农户发展乡村旅游的,按照每个床位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达到三星、四星、五星标准的,则分别给予1至3万元的奖励。
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全覆盖政策。开展建卡贫困对象重新识别确认工作,制定出台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兜底覆盖政策,对不具有开发和脱贫能力的孤寡、老弱、病残等“能力性”贫困对象,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兜底覆盖范围;将因灾、因病导致家庭特别困难的农户给予1万元以下的特殊困难救助金;将全县“三留守”和残疾人员,全部纳入关爱行动覆盖范围,对孤儿和困境(失依)儿童,每人每月给予600元生活补贴,对60至100周岁的失能留守老人,每人每月补助100至300元的老龄津贴,以确保他们在精神和物质生活上都能得到有效救助。此外,对购买城镇商品房、购买家用汽车、入股经商办企业、财政供养人员等已实现脱贫的四类建卡贫困对象,则全部终止相应的扶持政策。
教育培训扶贫资助全覆盖政策。制定出台教育培训扶贫资助政策,预算设立县级财政专项助学基金,将国家和市上教育扶贫对策未能覆盖到的贫困家庭学生,全部列入资助覆盖范围。对正在上大学和普通高中的贫困家庭子女,按照每人每学年3000元的标准进行资助;对就读中、高职的贫困家庭学生,分别按照每人每学年2500元、3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对贫困家庭幼儿、孤儿、残疾儿入园实现资助全覆盖。
扶贫保险精准到人全覆盖政策。将全县所有建卡贫困人口按照28元/人的标准,全部纳入小额意外伤害保险覆盖范围;按照每人2元的标准,将全县建卡贫困农户全部列入自然灾害公众意外险和房屋保险覆盖范围;对患重大疾病的建卡贫困户和“两癌”妇女实施特殊医疗救助;按18元/人的补助标准,将18周岁以上的建卡贫困人口全部列入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范围,最高报销额度为20万元。
开辟 “新路径”
武隆县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县委、县政府确立的“4+2”战略目标,坚持按照“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协调并重、扶贫开发与生态旅游同步推进、扶贫开发与电子商务互联互通、扶贫开发与要素股权互融互促”的原则,着力开辟以“四个+”为载体的融合驱动精准脱贫与持续发展路径。
“生态+精准扶贫”引领脱贫发展新方向。启动实施生态修复攻坚行动,整合林业、水利、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等各类项目资源,扶持引导贫困村和贫困农户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天然保护林、水土保持林、石漠化治理等生态工程,结合发展特色林果、高山茶叶、中药材等长效产业项目6.5万亩,带动1.2万建卡贫困农户实现了持续增收和稳定脱贫。按照生态搬迁与生态修复同步推进的原则,整合生态扶贫搬迁、最美乡村建设、特色效益农业等各类项目资金,着力推进高山生态扶贫当年搬迁、当年修复和产业配套工程,有效实现了建设项目的当年修复率达到100%。结合县域旅游业发展的引擎驱动,整合最美乡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乡村旅游发展等各类项目资源,切实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和贫困村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改厕及村庄绿化美化力度,既有效改善了贫困村和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条件,同时也为建设美丽宜居乡村、融合发展乡村旅游和民俗文化旅游创造了良好条件。如:白马镇豹岩村天尺坪将高山有机茶叶产业、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最美乡村建设、乡村旅游等项目进行深度融合,合力打造出了全市唯一的2015年度“中国十大最美乡村”品牌,有效带动贫困农户通过发展茶旅融合生态产业实现了稳定增收和脱贫致富。
“旅游+精准扶贫”打造脱贫发展新引擎。依托武隆旅游业蓬勃发展的引擎驱动,按照“农旅融合、文旅互促、点线结合、示范引领、全域发展”的思路,制定出台《关于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意见》,重点围绕旅游景区周边、旅游环道沿线、乡村旅游示范村(点)等区域,合力打造以“观光体验、休闲度假、科普教育、避暑养生”等为主要功能的旅游扶贫示范线路3条和乡村旅游示范村(点)10个。落实用地支持、投资融资、资源整合等各类保障性政策举措,扶持贫困农户参与乡村旅游配套服务产业发展,实现自主创业和稳定就业。目前,全县已发展农家乐和乡村游客接待户1695户,2015年接待乡村游客330万人次,收入突破3.5亿元。如:双河乡木根村的建卡贫困户贾万春、王小明通过扶持发展农家乐,仅当年夏季两三个月就实现接待收入10余万元而一举脱贫。
“电商+精准扶贫”搭建脱贫发展新平台。制定出台《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打造线上商品品牌、建好线下产品基地、构建电商配套体系、推进产业互融互促”的原则,包装推出羊角豆腐干、羊角老醋、仙女红茶叶、芙蓉江野鱼、土坎苕粉、野生蜂蜜、汉平蜜柚、猪腰枣等20余个品牌产品,不断延伸线上商品供给链条。围绕扶贫与农业6条精品示范线路和49个产业示范基地,合理布局和精心培育了乡村旅游、绿色蔬菜、有机茶叶、特色林果和配套加工等绿色产业体系,同时按照1500元/户的到户补助标准,扶持建卡贫困农户参与线下产品基地建设与发展。加大电商平台扶持发展力度,建成3个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扶持发展农家店146个、农资店61个和电子商务企业400多家,不断完善电商发展平台功能,着力畅通产业基地与市场终端的连接通道。如:和顺镇海螺村的残疾贫困户张永红通过发展电商,不仅实现了每年20万余元的经济收入,同时还帮助当地农户解决了农副产品销售难和日用商品购买难的问题。
“资源+精准扶贫”激活脱贫发展新活力。按照“面向市场化、要素股权化、经营集约化、发展链条化”的原则,引导贫困农户将土地、林地、闲置房产、劳动力等要素资源,通过股权量化方式与市场主体进行捆绑发展,同时建立完善管理分工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如:双河乡在发展高山蔬菜产业过程中,扶贫龙头企业渝蔬农业公司通过吸收农户土地、劳动力等资源入股方式,吸纳400余户菜农共同建立了“股权量化到户、质量终端负责、利益终端分配、农企互利共赢”的要素资源股权捆绑经营模式,有效带动264户贫困农户实现脱贫致富。
奖惩“双向制”
按照“导向明确、权责统一、奖惩分明、一票否决”的原则,建立完善扶贫攻坚绩效考评正向激励和精准问责机制。
建立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对顺利完成扶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实现脱贫“摘帽”并经验收合格的贫困村、乡镇、帮扶集团和单位部门,分别奖励20万元的工作经费;对扶贫攻坚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提拔重用。目前,全县已有17个贫困村的第一书记被提拔到乡镇党委副书记岗位,占贫困村第一书记的22.7%。
建立完善精准问责机制。建立完善扶贫攻坚目标责任倒逼追究和精准问责机制,对脱贫验收不合格的贫困村、乡镇、帮扶集团和单位部门,一律给予“一票否决”并对主要负责人作出就地免职处理。对专项督导和暗访督查情况综合排位在倒数5名内的贫困村、乡镇、帮扶集团和单位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由县纪委和组织部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工作严重滞后的则予以就地免职处理。如:在2015年11月份召开的全县第二次推进会上,县委对工作严重滞后的1名乡党委书记、1名乡长和2名贫困村第一书记按程序作出了就地免职处理,兑现了“不脱贫困帽、就摘乌纱帽”的攻坚目标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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