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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吉林省分行“七条措施”推进生猪生产

时间:2024-05-25

农行吉林省分行与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吉林农担)联合下发《关于“吉农牧贷”支持加快恢复生猪生产的七条措施意见》。

一、降低贷款利率。对符合“吉农牧贷”贷款条件的生猪养殖贷款主体,于2020年2月29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贷款,贷款利率在原有“吉农牧贷”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

二、放宽贷款用途。从事生猪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经营期满3年以上的贷款主體,贷款除可以用于原“吉农牧贷”业务规定的用途外(主要包括畜禽繁育、饲养、购买饲料及饲料加工机械、收购等),可以用于改扩建生猪养殖圈舍建设。

三、强化融资担保机制。支持开展“吉农牧贷”业务的市(县),引入政策性支农融资担保机构,创新和完善担保机制。通过签订畜牧、财政、农行、农担框架合作协议,推动实施财政、农担、农行按4∶4∶2比例分担风险新模式,进一步强化政府增信,促进生猪生产。

四、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农担公司适当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将种猪、能繁母猪、育肥猪活体作为反担保抵质押物。重点支持已在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备案的并已参加保险的种猪场、与龙头企业签订长期产销合同的生猪规模养殖场。

五、支持生猪大县开展业务。鼓励生猪养殖大县、生猪调出大县申报和开展“吉农牧贷”业务,同等条件下,省级风险补助资金优先给予支持。

六、提供保障性金融服务。各级行、农担公司和风险金管理单位,对生猪贷款业务要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提高效率。

七、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对生猪养殖场(户)农担公司担保的“吉农牧贷”,按照省财政厅有关规定可享受贷款利息50%的利息补贴,贴息范围是上一个年度内的新增贷款并按期足额偿还的贷款利息。农担公司对生猪生产贷款主体担保费率不超过1%。

(来源:中国畜牧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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