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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背景下河南省家庭农场发展问题探析

时间:2024-05-25

李乐瑶

摘 要 近年来,河南省家庭农场发展速度较快、质量较高,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河南省人民政府积极响应中央一号文件有关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号召,大力推进家庭农场主职业教育培训,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目前,河南省家庭农场主的生产技能和管理水平普遍不高,存在融资困难、经营者文化程度偏低等问题。为了确保河南省在家庭农场建设领域的持续健康发展,提出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提高农场主的综合素质、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完善土地流转制度等措施。

关键词 家庭农场;乡村振兴;河南省

中图分类号:F324.1 文献标志码:C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23.24.047

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速,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但是,农村劳动力特别是青壮年劳动力过度涌向二、三产业,导致农村土地严重荒废,农业生产面临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低下、有效人力资本缺乏等严重问题。“无人种地”制约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威胁着国家的粮食安全。“怎样种地,谁来种地”的问题成为社会各界所关注的焦点。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要把家庭农场作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主体,并加强对家庭农场的登记和管理。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大力培育一批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机械化生产经营的家庭农场。随着家庭农场的建设逐渐受到重视,如何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高素质农业专业人才成为值得深入探讨的现实问题。

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类型之一,完全不同于依赖经验生产、高人力投入、低产出效率的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家庭农场具有规模化土地资源投入、机械化生产、市场化经营和企业化管理等主要特点。并且,家庭农场注重项目、土地、管理、政策、市场和资金要素的有效整合,对人力资本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家庭农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需要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专业农业人才。家庭农场主是伴随家庭农场的提出而产生的概念,主是指家庭农场的主要经营者,一般是农民或其他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家庭农场主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力军,是农业现代化必备的生产经营型人才。

1 现状

1)数量不断增加。统计数据显示,2015—2018年,河南省认证家庭农场总数分别为3 974个、6 927个、9 564个、10 342个,数量在4年间增长了1.6倍,年均增长27%,发展势头良好[1]。2)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数据显示,2015年、2016年、2017年,河南省家庭农场土地面积分别为7.73万hm2、9.07万hm2、10.80万hm2。3)经济收益显著增加。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河南省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农产品销售总值分别为17亿元、18亿元、28亿元、33.44亿元。

自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家庭农场”以来,河南省家庭农场发展速度加快,整体质量较高,但有一个突出问题是地區间发展不平衡。河南省家庭农场主要集中在驻马店市、周口市、新乡市等气候条件较好的城市。

2 存在的问题

2.1 融资困难

资金的短缺成为制约家庭农场发展的首要因素[2]。河南省农业政策扶持形式单一,以政策补贴为主,对新技术的引进和扶持力度不足。相关数据显示,全省只有1.37%的家庭农场获得过财政扶持,扶持资金总额8.26万元,平均扶持额仅有1.24万元。

而在家庭农场的初始经营阶段,一次性的投资主要集中在土地租赁和购置、农业机械和农具的采购,以及劳动力的投入等方面,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农业生产受季节性因素的影响显著,这也使得资金需求表现出明显的波动性。尽管家庭农场获得了相应的许可证,但它们对于资金的需求仍然很大,大部分家庭农场的经济实力并不雄厚,且由于缺少抵押贷款和有力担保,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

此外,家庭农场一般投资量大、投资周期长,随着劳动力和土地成本的上升,需要持续的资金投入才能发展。但相当一部分家庭农场融资困难,增加养殖资金的机会有限,这严重阻碍了家庭农场的发展。

2.2 家庭农场经营者文化程度较低

我国农村劳动力受教育年限较短,受教育程度较低。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数据显示,规模农业生产经营人员以初中文化为主,占比62.7%,大专及以上的仅占比1.5%,农业经营主体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在发展家庭农场时,经营者受教育程度低是一大阻碍。许多农民虽然有多年的农业生产经验,但由于文化水平有限,很难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2]。大部分家庭农场主过分依赖传统农业生产经验,对现代农场经营理念及先进技术设备的接受程度较低,与现代家庭农场的发展需求相去甚远。家庭农场是一种新型的农场经营组织,农户经营水平在农场经营中起着关键作用。农民不仅要懂技术,还要有现代观念,要承担社会责任。因此,家庭农场的培育成为制约发展的重要问题。

2.3 社会化服务体系薄弱

当前河南省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还不健全, 甚至有些服务领域仍是空白[3]。1)家庭农场与社会化服务组织联系较少,合作社或龙头企业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家庭农场的实际需求,这导致家庭农场农业生产与市场对接困难。2)农业保险体系不健全,保险种类少、覆盖面较小。由于农业生产环境并不乐观,农民面临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阻碍了家庭农场的持续发展。

2.4 农村土地流转困难

由于缺少全面的土地流动规划和市场调节策略,河南省农村地区土地流转速度慢、效率低、成本高。1)绝大部分农民观念保守,这导致他们缺乏转出土地的积极性;家庭农场主出于个人和长期的利益考虑,不太愿意对家庭农场进行投资[4]。2)农户所拥有的土地流转资金明显不足,且土地流转租金上涨,成本也越来越高[5]。现阶段,绝大多数的土地流转都是基于农户间的口头约定,缺少一个标准化的平台提供相关服务及保障。由于社会保障的缺失,农民对于土地流转的意向并不强烈,担心流转后的基本生活需求无法得到满足。不断上升的土地流转成本已经成为制约家庭农场进一步发展的关键障碍,土地流转的低水平导致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受到了限制。

3 措施

3.1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河南省相关部门应当迅速完善与家庭农场有关的金融政策,加大财政支持,以项目、补贴、奖励等形式扶持家庭农场发展[6]。

1)建立健全财政支持政策。加大对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立长期稳定的财政支农政策,积极引导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同时,建立灵活的补贴机制。目前,我国金融体系尚不健全,金融资源不足,无法满足农村经济发展需求,政府必须加大补贴力度,建立更加灵活的补贴机制,并加大对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实体在家庭农场贷款方面的支持力度,支持家庭农场的发展。

2)提供相应信贷支持。要拓宽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渠道,降低家庭农场的信贷风险和贷款成本。政府可通过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鼓励商业银行对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放贷,降低农民的贷款成本。同时,各级政府应当积极探索针对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担保体系,设立专门的贷款担保基金,为家庭农场提供贷款担保[7]。政府还可以与农村信用社和商业银行合作,开展针对家庭农场的信用评级,根据评定的等级授予贷款额度。通过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在支持农业发展中的作用,提高家庭农场贷款水平。金融机构要创新抵押方式,丰富抵押物种类,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制度,更好地为农户服务。保险公司要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体系,增加相关险种,帮助河南省家庭农场融资。

3.2 提高农场主的综合素质

1)鼓励青年农民创业就业,加大专业农民定向培训力度。政府部门要加强对青年农民的针对性培训和组织学习,改善农民的认知,把家庭农场主作为农业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的主要培训对象。加强农业生产经营培训,建立培训中介服务组织;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有计划地积极实施职业培训安排,提高家庭农场主的产品意识、市场竞争意识等。2)对乡镇、山区、社区进行深入调查,建立青年农民的年龄、学历、就业意向等信息数据库,选择就业意向强、学习能力强的青年参加有针对性的农户家庭培训。3)在全省各市、区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家庭农场生产经营的成功经验,增强广大农户科技意识和市场观念,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学习先进实用的现代农业科学技术。4)在培训过程中,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运用激励机制,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5)建立以高校为主、社会组织为辅的新型农民技术培训体系,帮助他们掌握现代科学技术,使其具备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综合素质。

3.3 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虽然家庭农场是规模化的经营组织,但仍然面临农业生产带来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双重压力。与其他产业相比,农业在市场上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加入合作社或成立家庭农场联盟等方式,可以有效提高家庭农场的组织化程度,帮助家庭农场提高市场竞争力,提高家庭农场的生产效率。1)政府应当加强对合作社的监管,开展专项清理,处理好个别合作社存在的经营不规范问题,对示范效应强、经营效益好的合作社给予表彰和优惠政策。同时,提高对新注册登记合作社的审核门槛,确保合作社发挥社会服务作用。2)合作社要提高成员的专业能力,打造高水平的服务组织队伍,提高合作社成员的整体素质。同时,合作社要加强社会服务的有效提供,提高服务水平,精准满足家庭农场产供销全过程的需求,优化技术管理、产品销售、采购等综合服务结构。只有帮助家庭农场解决技术、融资、销售等方面的困难,才能提高家庭农场的生产效率。

3.4 完善土地流转制度

河南省需要高度重视土地流转工作,以法律形式保护土地经营权,制定土地经营权保护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要从法律上明确土地经营权的性质及土地转出方和转入方的权利义务,强化其法律效力,从而增强农场经营者对土地经营权稳定性的信心,鼓励他们加大对土地的长期投入,提高家庭农场在生产和经济方面的效益。

有关部门要大力推进土地流转平台建设,加强对土地流转行为的规范和引导。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建立相应的流转网站,实时上传更新农民发放的土地流转信息,为农民提供更多及时准确的信息,深化农业建设用地制度改革。我国对农业建设用地实行严格控制,很多农场目前需要建设仓库等,但由于政策限制颇多,限制了家庭农场的进一步发展。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要加大改革力度,适当放松限制,为家庭农场的发展创造更多机会和

条件。

参考文献:

[1] 河南省统计局.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五号)[EB/OL].(2019-12-30)[2023-10-13].https://www.henan.gov.cn/2019/12-30/1150606.html.

[2] 张福生.新形勢下河南省家庭农场发展对策[J].河南农业,2018(9):19-20.

[3] 张长江.河南省家庭农场发展的优势和阻碍因素及对策建议[J].中州大学学报,2019,36(2):38-41.

[4] 孟世伟.河南省家庭农场发展研究[J].合作经济与科技,2021(11):20-21.

[5] 李华.襄汾县家庭农场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山西农经,2020(7):74

[6] 关付新.河南家庭农场发展现状与思考[J].农村经营管理,2019(8):36-37.

[7] 张红宇.家庭农场是我国农户经济发展的基本方向[J].农村工作通讯,2018(4):12-15.

(责任编辑:张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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