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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保护下林业行政执法体系完善措施探讨

时间:2024-05-25

涂升志.森林资源保护下林业行政执法体系完善措施探讨[J].南方农业,2022,16(14):-201.

摘 要 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背景下,森林资源被大量开发,导致全球气候变暖,越来越多的野生动植物濒临灭绝。尽管从短期来看,森林资源的开发能够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但并不利于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基于此,国家将森林资源保护作为生态建设的重点。林业行政执法部门作为森林资源保护的实施单位,应对当前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开展力度进行加大,并通过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制度、开展专业培训及综合治理机制的形成等手段不断完善执法体系。

关键词 森林资源;资源保护;林业行政执法

中图分类号:D922.63 文献标志码:C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22.14.064

一直以来,森林资源都制约着地区,乃至国家的经济、生态发展。林业行政执法部门作为对口机构,承担着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使命。从目前来看,我国林业行政执法部门的職能机构设置相对健全,但执法依据较多,适用性有待进一步提升。针对目前国内存在的违法破坏森林资源等问题,林业行政执法部门应密切关注,坚决抵制、打击上述行为,实现森林资源的规范化管理。

1 影响林业行政执法的因素

1.1 执法依据与执法内容

现阶段,林业法律的法律位阶较低,这在很大程度上对林业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开展产生了影响。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均对森林资源保护的相关事宜进行了说明,但上述法律法规大多发行时间较早,且更注重木材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对于林业政策的发展要求及森林资源生态效益的规定并不明确,难以为森林资源保护创建有序的发展环境。

1.2 执法形式

目前,国内林业行政执法部门的处理方式多以没收、罚款为主。整体来说惩罚力度较轻,且执法形式单一。以日常行政案件为例,最终的处理结果多为罚款,亦或者责令恢复原状,且关于责令恢复原状究竟是否属于强制行为、在何种情况下需要采取强制执行的条件并未说明。因此,上述事件的执行主体多为人民法院,这不仅会对林业行政执法部门的处理效率产生影响,同时不利于该部门执法威慑力的提升。此外,大多数行政案件的处理是以罚款结尾的,该处理方式能够在短时间内解决问题,起到惩罚作用,但并不利于执法效果的长效维持[1]。

1.3 宣传力度

由于林业行政执法部门部分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意识较低,对于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再加上许多人也没有意识到林业执法的重要作用。因此,人们的合力作用并未充分发挥出来,林业执法效果受到影响。基于此,案件处理过程中群众的配合度较低,林业执法效果不理想。

2 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2.1 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协作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我国森林资源管理之所以存在漏洞,与林业行政执法部门协作意识不强有直接关系,加强对林业执法部门的规范化管理是十分必要的。基于此,林业行政执法部门应细化分工,各工作人员不仅要熟知自己的工作内容,同时应明确部门与部门、人员与人员之间的协作。林业执法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不仅需要完成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还要协同完成边界模糊或处于交汇地带的任务。可以说,协作意识是林业行政执法者工作开展的基本素质,为更加科学地对森林资源进行管理,更加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森林片区管理员需要经常开展侦查或巡山活动。若在此过程中缺乏部门与人员的合作,就会降低执法工作的有效性[2]。

2.2 林业行政执法治理体系尚未建立健全

当前我国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宣传力度较低。从宣传方法来说,国内的宣传多以标语或流动车为主,甚至部分宣传资料仅限于政府内部,基层群众对这一行政内容并不了解。因此,部分基层群众可能难以分辨违法行为,在“不了解”思想的牵引下,可能会触碰到法律的禁区,甚至对森林违法行为无从感知。对于违法行为,林业行政执法部门也大多采取罚款的管理措施,难以起到预防和教育疏导的作用。数据显示,很多森林案件之所以被长期搁置,与前期宣传力度较低、群众缺乏配合有关。林业行政执法治理体系的建立应将广大群众作为关注重点,强化事前预防,同时加强事后的教育处置,必要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单独培训。对于重要案件,可适当增加宣传渠道,进行推广宣传,从而使林业行政执法治理体系更加完善[3]。

2.3 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欠缺

目前来说,我国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中专业院校毕业的高素质人才较少,对于现行的法律法规了解并不深入,在语言表达能力与行动力上有所欠缺。因此,林业部门执法效率与水平受到影响。

3 林业行政执法的完善措施

3.1 完善林业行政执法依据与内容,促进林业资源可持续发展

森林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的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依据。1)在科学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开展也应该充分展现科技兴林、科技治林的发展观念,邀请公众参与森林资源保护,从而强化对森林资源的管理。2)对于出现的破坏森林资源的不良行为,应加大惩罚与打击力度,特别是加强对滥伐树木等影响当地经济发展的违法行为的处置。此外,结合不同地区经济发展形势不同、森林资源发展现状不同,可制定个性化地方规章制度进行资源保护,从而促进森林经济转型,同时为森林生态发展作出贡献[4]。

林业行政执法以柔性执法的方式展开是当代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同时是大众更愿意接受的,这就要求执法人员转变传统的工作理念与执法方式,凸显大众意识,逐渐缓和执法人员与大众之间的紧张关系。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固然重要,但同时,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意识也十分必要。基于此,应加强法制宣传,强化普法教育,最大限度地减少潜在违法行为出现的可能。在执法过程中,可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进行宣传指导,同时将执法信息可视化、透明化,从而提升基层大众的参与度,将基层大众发展成为森林资源保护的另一主体,促进林业资源可持续发展。

3.2 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度,提升执法水平

林业行政案件移送是解决林业执法问题的首要步骤,特别是对于已经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林业行政案件,要在最短的时间内递交给森林公安机关。因此,执法人员必须清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正确区分刑事案件与行政案件,确保案件处理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对于刑事案件,森林公安机关要在收到案件资料后及时开展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对森林案件的性质进行了清晰的界定。基于此,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首先需要确定该案件的主要承办人,随后建立审查责任管理制度,调遣专人进行案件调查与审查,结合已经获取的审查结果,确定首要责任主体,并对各责任主体的行政责任、法律责任等进行追究,从而促进执法效果的提升。关于行政责任、经济责任等的确定,林业行政执法部门应视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判定,从而确保执法行为的规范性,提升执法水平[5]。

3.3 开展专业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养

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养能够直接对执法质量的高低产生影响。目前我国部分林業行政执法人员的学历普遍较低,对于森林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并不熟悉,因此应对执法人员综合素养的提升引起重视。1)提高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录用门槛,所有即将从事林业行政执法的人员必须通过严格考试,同时符合相关学历要求。对于在职的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应加强培训。例如,结合不同执法人员的工作经验、文化水平等进行分组,并据此制订相应的培训方案,强化执法人员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2)为减少培训工作开展对日常行政工作产生的影响,还可以选择线上培训的方式,即在进入培训通道之前首先进行自主测试,系统会自动根据测试结果推送课程并制订培训计划,执法人员只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习任务即可。培训工作结束以后,林业行政执法部门领导组应成立监督管理小组,对所有成员的培训结果进行检验。对于未达到考核标准的执法人员可要求其参加二次培训,亦或者给予取消3年内职称评审等处罚,提高执法人员对培训的重视程度[6]。3)不断交流、学习也是促进执法人员综合素养提升的有效措施。基于此,林业行政执法部门可开设微博、雨课堂等官方账号,鼓励本单位执法人员与其他地区林业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沟通交流与经验探讨,从而促进执法人员业务能力的不断提升。

3.4 完善综合治理机制,强化执法监督

为强化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应不断完善综合治理机制。1)确定年度治理目标,并以此为基础进行责任划分、目标划分,即结合不同责任主体,对年度治理目标及任务进行分解。2)再次梳理林业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内容,让每一个执法人员知道并了解治安管理等基本工作的开展。在不同的管理阶段,林业行政执法部门的治安工作内容也有所不同。为保证治安工作的条理化,有必要对其工作内容进行分类,找到该阶段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必要时成立专案组进行追踪与排查。3)综合治理机制的完善还要延伸到后勤工作、接待、信访等。通过信访、宣传等手段了解并化解尚处于萌芽阶段的矛盾,防止发生更为严重的后果。与此同时,通过普法教育的不断加强,越来越多的基层群众能够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有助于执法监督主体的完善与过程的优化。

3.5 拓展其他行政执法途径,确保森林资源保护工作顺利开展

1)林业行政执法部门的每一位工作人员都应该清楚,任何一项执法工作的开展都需要部门协作,处于不同职位的主体承担着不同的义务,同时拥有不同的权利。对于在此过程中滥用职权的行为,应严格管理,如收回其执法权利等。为预防此类情况的发生,相关部门应强化对各岗位法律义务与法律权利的讲解。

2)针对提高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录用门槛,应增加笔试环节,这一发展策略还要特别强调,笔试成绩并不是衡量个人能力的唯一标准,在确定笔试成绩达标的情况下,还要对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反应能力等进行考察,多方位保障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养。为保证录用过程的公平、公正,所有考核工作、录用工作的开展均应在正式执法人员的陪同下进行;对新人开展系统培训,帮助其熟悉部门内的运行操作,并加强对典型案例的讲解与分析,为后续执法工作的开展提供经验。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森林法等法律条款更新频率较高,为使所有执法人员拥有较高的法治素养,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补充学习。3)适当的激励措施的应用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执法人员的工作热情,进一步促进办案质量与效率的提升。基于此,林业行政执法部门可开展优秀执法人员评比,并对获胜人员提供物质或其他层面的奖励,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4 结语

在森林资源不断开发的背景下,我国林业行政执法部门承担的责任与使命也愈来愈重。一直以来,林业行政执法部门都在不断完善,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因此,形成了当前拥有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及权责对应管理机制,为我国森林资源保护作出了巨大贡献。为了进一步提升林业行政执法部门的办案效率与质量,促进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还需要结合新的经济发展形势与生态发展需求,对综合治理机制、案件移送制度等进行及时优化与调整,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效益提升。

参考文献:

[1] 张国章.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初探[J].现代农业研究,2021(10):103-105.

[2] 张雅薇.加强林业行政执法 保护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J].中国林业经济,2017(4):72-73.

[3] 林小玲.强化林业行政执法保护山区森林资源[J].科技视界,2014(2):336.

[4] 闫军华,雷星明.延安市森林资源安全和保护现状与对策探讨[J].延安市人民政府政报,2019(12):36-39.

[5] 贾会楠.强化林业行政执法保护山区森林资源新探[J].农民致富之友,2019(10):198.

[6] 周孜予,海梓晗.全面停伐背景下完善林业行政执法的路径分析[J].东北林业大学学报,2017(8):105-109.

收稿日期:2022-05-11

作者简介:涂升志(1977—),男,云南曲靖人,本科,工程师,研究方向为林业行政执法探索。E-mail:221435084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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