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玉玲是我的芳邻,某音协负责人。前不久,单位组织职工合唱团,要参加市里的庆“十九大”演出,想请她来当指挥加艺术指导,找到她一问,却得知她已接受四家单位邀请,自己还要代表单位参赛,时间和精力上忙不过来,无奈之下想另聘良师。可玉玲在市声乐界的影响力实在太大,单位领导非她不请,只好加价相邀。再一打听,她指导的那些部门,开出的酬劳,少的3万元,多则达5万元,我们按最高标准另加1万元,总算请来这位“大咖”。
事实上,玉玲指导的几家单位,成绩并不尽如人意。原因虽然多方面,最重要的一条就是玉玲本人,有较长一段时间,不是生病住院,就是分身乏术,将近一半的训练,只能由她的学生代替。
市里几乎每换一任主要领导,都要办一次全市性的红歌合唱比赛。由于有领导参赛,从上到下极为重视。比赛都是现场直播,为增强舞台效果,要求统一购置服装。百来号人的团队,仅服装费就得花十来万元,还只限一般性的品牌。如果加上排练过程中的误餐补助、化妆、交通费、指导费等开销,少说也得30多万元。80多支参赛队伍加起来,便是一个天文數字,这些开支,绝大部分要由财政买单。
为取得好名次,除在编排上下功夫,各家单位暗里从公关上较劲。先是从一些高校聘请一些科班生鱼目混珠,虽然举办方三令五申禁止请外援,仍然有相当一部分人通过各种方式蒙混过关。再是弄人情分,参与打分的评委,基本上是本地声乐界人士,与各单位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以玉玲为例,许多评委是她的学生,她指导的队伍,多少有些不看僧面看佛面。因参赛单位众多,像玉玲这样水平较高、人脉颇广的艺术指导,到处赶场子,组建经纪人连锁公司,“脚踩多只船”,漫天要价,甚至左右赛事结果,带来负面影响,有损社会形象。
合唱赛从组织到比赛,少则半个月,多则两个月。由于待遇较好,多数在岗职工参与热情高,每日编排训练,成了一件麻烦事。训练太频影响工作,训练不足影响比赛成绩,训练的时间安排在晚上,影响居民休息。更重要的,对合唱过程中各项开支的标准,很难有统一具体的硬性规定,给一些部门滥发福利提供了可乘之机。
以我所在城市为例,不到四年时间,打着各种纪念名义,就主办全市性的大合唱三次,耗费大量的人、财、物力。此外,对参赛人员身份从严把关,对各项开支的审计立规,对一些“走穴”成风的艺术指导引进监督机制等,均应有明确规定。
湖南 一读者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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