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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与“立”:乡村振兴背景下资源型乡村分化与治理转型探究——以神垕镇清水涧村为例

时间:2024-05-25

何志强,罗兆均

(重庆工商大学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重庆 450067)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系统地提出了创新社会治理理念,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的乡村治理路径。在现代工业化的驱动下,农村也迎来了改革发展的洪流。在推进农村城镇化、工业化的进程中,特别是在资源较为丰富的乡村,既有的资源分配机制不可避免会产生以利益为缘起的职业、经济、权力结构等方面的阶层“破裂”现象。这也导致现阶段资源型农村面临着分化与治理转型的新挑战,对基层干部探索并转变新时期乡村治理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

本文的目的在于充分认识资源型乡村内部分化的产生原因、表现形式及影响,并通过分析村庄分化与村庄治理之间的互动机制,更深刻地认识村庄治理模式转型的背景、状态和意义,为村庄治理转型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对乡村“破”之后如何整合,进而达到和谐的“立”进行理论和实践的探索。

1 “破”的现实:资源型村庄内部的分化

神垕镇清水涧村位于钧瓷之都——神垕镇的东北部,本村的资源型特性主要体现在天然拥有丰富的制瓷土壤和煤炭资源上,是所在县域资源最丰富的村级单位,也藉此成为神垕镇的经济大村。随着环境整改政策落实,村庄经济重心开始由煤炭、制瓷二元驱动转向为制瓷一元支撑。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加深,市场在经济运行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而市场中的资本具有逐利性,加之农民的自身禀赋各不相同,创造财富和把握机遇的能力有较大的差异,因此农民抓住机遇的能力和占有各种资源的数量也不尽相同,这些都对现有村庄秩序造成强有力的冲击,进而导致农民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分化。这在神垕镇清水涧村集中体现在职业分化、经济分化、权力结构分化三个方面。

1.1 职业分化

改革开放以来,受惠于改革开放政策,资源分配及占有秩序被打破,农村的产业结构开始调整,出现了一批私营企业和随之产生的企业主。这些私营企业主有的利用从事煤炭行业积累的资源作为制瓷的原始积累,逐步成长为村中较强的企业主;有的白手起家,从家庭手工作坊开始,一步步发展壮大呈滚雪球式发展;有的原本是国营瓷厂的技工,国营瓷厂倒闭后就自己尝试建厂。企业发展壮大后就需要更多的厂地,神垕镇清水涧村本不太适合作为耕地的土地就以协商的形式被征用(企业对村民补偿),因此失去土地的农民为满足自身生活需求,逐渐向非农职业转移。再加上企业规模扩大需要雇佣更多工人,大量农民开始摆脱单纯农业劳动者的身份,由农业劳动者变为非农劳动者,一些在本村的企业中打工,还有一些选择外出打工或经商。

基于此,该村经济逐步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农民职业分化是这一转型的必然结果。根据神垕镇清水涧村村委提供的原始数据可以发现,从对村庄现有资源参与度来看,神垕镇清水涧村的职业分化主要类型见图1。

图1 神垕镇清水涧村职业分化主要类型

1.2 经济分化

工业化背景下,职业的分化必然会造成经济上的分化。经济分化主要体现在经济资源的生产和分配体制上,其社会后果是产生贫富之间的差距[1]。根据现有研究成果和神垕镇清水涧村实际经济收入的差异,本文尝试把村民划分为四个群体:富裕群体、中间群体、中下群体和贫弱群体。以经济上的分化为基础,各个群体在职业、政治上的态度也出现了明显的差异。如表1所示,不同层级的结构性差异显著。

表1 神垕镇清水涧村经济分化现状

1.3 权力结构分化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权力结构在乡村变迁中也出现了分化,最为突出的表现就是村干部选举,村干部当选者的背景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村庄权力的分配结构,见表2。

表2 村庄权力结构

在权力结构的不断分配重组的过程中,宗族是除资源配置外另一个重要影响因素,宗族在抑制效用与促进效用并存的环境中存在。由于多数票原则,大的宗族、门房势力甚至可以控制村干部的选拔、任命和决策。由于村中的主要事务都由村干部定夺,村干部是村中的权力中心。所以宗族实际上掌握了村中的政治权力,如吴氏宗族在很长时期连续担任村支书职务。私营企业主群体因拥有雄厚的财力,也在乡村资源控制和分配以及村级事务决策上有很强的话语权。例如,1994-2000年,村干部由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人来担任。以新乡贤为代表的内生性权威群体也日益活跃在村务工作中。在村务工作中,村民不再满足于自上而下的控制、命令、管理,而产生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的诉求,再加之自我权力意识的增强,逐步形成以新乡贤为核心的村民群体。例如,现任的村支书吴涛,就是凭借其出色的交际能力,为村庄争取了诸多发展项目、发展资源,从而赢得了村民的信任,通过选举当上了村支书。

2 “立”的尝试:新时期乡村治理的转型

随着国家土地政策、资源政策和环境政策的改变,神垕镇清水涧村的村庄原有管理秩序及资源配置机制几经变迁: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替代了农业集体经营制度,缓解了神垕镇清水涧村农民生活极度困难的情况。国营瓷厂和煤矿的限制开发,导致乡村经济曾一度低迷[2],随后私企开始成长,并成为乡村经济的支柱。神垕镇清水涧村制瓷工业的迅速崛起,促使本村走上了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道路。在市场需求拉动和利益诱引下,大量农村劳动力弃农经商或外出打工。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优化了本村劳动力资源配置,促进了工业发展以及村民生活水平和村民素质的提高。基层民主自治制度的发展是强行政治的否定和替代,神垕镇清水涧村村庄管理多元化、民主化和服务化进程不断推进。

2.1 乡村治理主体的转型:从“一元型”到“多元型”

随着神垕镇清水涧村瓷土资源的优化开发和工业化的不断推进,村中经济主体日渐多元化。这也导致越来越多的经济主体围绕着有限资源的分配产生分歧,以此为伏笔的多元利益和多元矛盾冲突也随之而来,村庄治理更加复杂。在新型村庄治理模式探索实践中,不同治理主体对村庄治理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多元”治理替代“一元”治理成为适应时代潮流的乡村治理方略[3]。“多元型”村庄治理新模式顺应时代变迁的要求应运而生。

2.1.1 逐渐消解的“一元型”治理 “一元型”治理模式的治理主体是单一的,由村庄中具有某一类共同特征的人担任,根据该村基层管理特征,分为“强行政型”和“精英型”治理模式。(1)“强行政型”治理模式。神垕镇清水涧村“强行政型”治理模式的主体为村中年纪较长者,通常对村庄事务、历史比较熟悉,曾经担任过村庄其他非村委职务,利用行政权威“管理”村庄。在改革开放前,凭借其丰富的经验以及村民对其的敬畏和信任能够妥善地处理村庄内部事务。但随着村内私营企业逐渐发展壮大,村庄逐渐产生阶层分化,不同阶层间的利益诉求各不相同,村庄利益格局分化,使得村庄对内对外事务变得更加复杂。“强行政性”治理模式由于治理权力、治理资源以及治理方式的单一性、机械性,已不能满足新形势下村庄治理的要求。“强行政性”治理模式弱化直至消亡是必然的。(2)“精英型”治理模式。神垕镇清水涧村“精英型”治理模式的“精英”通常为乡村经济上的精英。这种经济精英虽然可以利用自身各方面的优势来协调村庄事务,但随着工业化发展及其企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企业事务和村庄事务常常不能兼顾,为追求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这些“精英”最终不得不放弃村庄事务,专注自身企业经营。

2.1.2 日益浮现的“多元型”治理 村庄工业化的发展推动村庄治理主体多元化,而村庄治理主体的多元化、经济主体的多元化、资源开发主体的多元化必然导致村庄治理权力、治理资源、治理手段的多元化,进而形成“多元型”的村治模式。在新型村庄治理模式下,不同治理主体对村庄治理发挥着不同的作用。“乡贤”凭借其人脉关系及个人魅力等优势,在处理村庄企业事务及村庄对外事务方面比较擅长;“强行政型”治理模式的主体则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及对村庄各方面的了解在处理村庄内部事务方面较为擅长;大学生村官则给村庄治理带来新思想、新观念,又因其并非本村人员,在多元矛盾中往往起到“中间人”的协调作用。“多元型”村庄治理模式典型特征就是“多元组织性”“平等性”“协商性”。在这种治理模式下,村级事务决策能够更加合理,更有利于协调处理多元利益诉求及复杂的矛盾冲突,适应了村庄变迁的要求。

2.2 乡村治理方式的转型:从“管控型”到“合作型”

传统中国的宗族自治、新中国成立后的人民公社体制和现行的“乡政村治”,内在逻辑上都把普通民众看作被管控的对象,认为他们没有实现自我管理的素养和能力,必须借助于宗法权力或国家权力对他们的行为进行规范,这样才能保证社会的稳定秩序。随着神垕镇清水涧村经济的蓬勃发展和资源形式的日益严峻,村庄管理层在村务上的回应能力逐渐乏力。这就需要管理者及时认清村庄权力属于全体村民的社会事实,让有能力的村民参与到乡村权力中来[4]。与此同时,多个新生群体的实力日益增强,也开始越来越多地主动要求参与村庄的政治,为自己的群体谋求资源。

“合作型”政府的主体主要由新生代的村民、钧瓷厂主和传统的乡村管理者构成。新生代的农民接受了新时代的教育,在外出务工的生活中也习得了新的观念,农民的思想意识实现了自我改造和提升;加上在农村推行了多年的基层民主自治政策极大地塑造了广大农民的民主意识、锻造了民众的民主能力,农民对村务的参与已不再局限于对村委会组织的选举、监督等,而是要求更加切实的参与村务,特别是村庄资源配置事务上的民主权利,希望借助于自己的组织而成为村庄权力格局中的一部分,从而在村务决策中真正发挥自己的影响。因此,民权的觉醒和利益诉求的期望下共同孕生的农村民间组织,代表着广大村民的意愿与诉求,成为了参与村庄政治最为重要的群体。另一个群体就是神垕镇清水涧村中以钧瓷厂为代表的企业团体,由于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他们往往更愿意在政治中发出自己的声音,以促进制定有利于自身发展的村庄决策。新时期乡村的管理者要转变自己的观念,要习惯从发布命令到大家坐下来协商、谈判。要求村庄治理模式从“管控型”到“合作型”转变的呼声越来越大。

2.3 乡村治理内容的转型:从“全能型”到“有限型”

“全能型”乡村治理模式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对神垕镇清水涧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计划经济时期的神垕镇清水涧村同中国大多数村庄一样,村民的一切事务都由公社人员包办,大到村集体物资的分配及本村政策路线和村干部人员的确定,小到邻里纠纷、甚至每家的婚丧嫁娶都会看到他们的身影,村干部几乎无所不包、无所不管。这一时期的“全能型”乡村治理在缓和村内矛盾、保障村民的基本生活、加强乡村凝聚力等方面具有积极的作用。然而,全能型治理模式有很大的功能性缺陷。一方面在全能型乡村治理模式下,作为治村主体的村干部,既要扮好“当家人”的角色,又要充当“监督人”的角色,容易导致权力滥用、公款私用、决策不科学等问题;另一方面,村干部的精力是有限的,事事都做,往往导致事事都未做好,也会使村民对村干部的能力产生怀疑。“全能型”村治难以适用时代发展的要求,因此治理模式的变革势在必行。

“有限型”乡村治理是指村庄的管理者有选择地管理村庄事务,下放更多的权力。“有限型”乡村治理模式是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在神垕镇清水涧村工业取得一定进步和村民素质不断提高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新的乡村治理模式,对近年来神垕镇清水涧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有限型”乡村治理模式的一个重要表现形式就是村干部对本村事务的治理更具有选择性,而村民有更多的自主权,村干部由原来的全能型包办一切的管理到现在领导本村大政方针的制定与实施,搞好本村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维护,协调本村重大的纠纷事件等,尽可能为本村制瓷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提供“后勤保障”。“有限型”乡村治理模式调动了村民劳动的积极性,同时有利于干部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为政策实施提供村民基础,减少实行阻力。由“全能型”向“有限型”乡村治理模式转变成为必然趋势。

3 “破”“立”的耦合:乡村内部分化与治理转型的逻辑整合

乡村内部的阶层分化,不只是对同质性群体的破坏,更多的是一种建设性“破冰”现象[5]。在神垕镇清水涧村,职业、经济、权力结构、利益诉求这些方面变化最为明显,且存在的分化也很显著。身为基层群众事务管理者的村干部,在这些变化和分化的大背景下所采取的管理方式也在转变。经调查研究发现,二者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3.1 乡村分化对治理转型的影响

3.1.1 乡村分化塑造了多元化的治理主体 随着资源的有限性和开发政策的受限性,资源受益竞争日益激烈,而群体在进行资源利益发声时,比个人更具有优势。这种以团体形式出现的多元治理主体,其形成原因主要是职业、经济和权力结构的分化。如传统权威中的村支书等村干部,虽影响力不断削减,但仍是乡村治理主体的重要一元;有一定教育经历的人凭借着自身受教育程度高,拥有着比村庄里的一般村民更多的信息接收渠道,成为村务决策意见相对权威的参考者;文化程度较低的人群,大部分是受过较少教育的村民,这类人群是村庄的主体构成,也是在选举的时候候选人积极争取的一个阶层,他们虽没有知识分子的决策科学原理,却拥有着最接地气的决策意识,是村庄管理的中坚参与力量。特别是涉及到切身利益的决策,更能激发这一阶层参与乡村管理的积极性。另外,在调研中我们还发现,村庄中的管理阶层中存在大学生的身影,他们以村官的形式参与村庄管理。随着社会的发展,在乡村分化和资源现状的倒逼下,治理主体也将继续整合扩展,从而不断使村庄管理继续优化,促进村庄的发展。

3.1.2 乡村分化刺激了村民的乡村治理参与热情 随着村庄经济的发展,村庄阶层化现象将会越来越严重,越来越多利益诉求相差不大的村民开始向群体集结。一方面,在阶层团体的庇佑下,村民的意见代表了各自阶层的利益诉求,由分化形成的阶层给了村民很大的发声勇气,他们敢于并乐于参与村庄的管理,以索要、占据更多的生产资源。另一方面,村庄分化后,阶层的每个村民都是阶层利益的代表,阶层给了村民使命感,让村民感受到了参与村庄治理活动是为自己争取利益,也让村民体会到了一种在村庄、在阶层“当家做主”的感觉。

3.1.3 乡村分化倒逼村庄管理方式转变 乡村阶层的重构和乡村建设的蓬勃进行,倒逼着乡村管理模式的更新[6]。村民自治管理者在决策的时候,会充分考虑村民通过集体和阶层组织表达出来的意愿。这也要求管理者要改变之前的管理方式,由管理者定位转变为服务者的角度,更多地听取村民的意见建议,为村民民主决策服务。村庄应该顺应村庄阶层发展形式,采取政策参与和决策团体组成结构的多元化方法,用“多元化管理”替代“一元化管理”,充分发挥村干部的引领作用、知识分子的谋策作用、半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并且照顾到未受过教育群体的利益。这样,在政策上对各利益群体的村民进行引导,使村民更好的参与民主管理。如果背离了这条发展路径,村庄发展所面临的民主、监督等问题将得不到妥善的解决,不利于给本就出现多重分化的村庄提供一个稳定的发展环境。

3.2 治理转型对乡村内部分化的影响

在转变治理方式的进程中,也要时刻注意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协调[7]。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里强调了政府职能从“全能型”向“服务型”转变的大方向。在这个大背景下,村委会作为最基层的村民自治机构,也充分的响应政策号召,转变自身的功能角色定位。在神垕镇清水涧村的调研中发现,本村现有的村庄管理者与前几任的管理意识有很大不同,现在的村干部放权给村民的自治意识有很大的提高。这些治理理念在成功转变后,对村庄的分化也产生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3.2.1 治理转型中的村庄嬗变 在神垕镇清水涧村转型的乡村治理模式驱动下,村庄现在已经不是一个拥有较高同质性的整体。村庄分化的出现使该村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一方面,随着市场不断开放,村民利益诉求的多元化使他们的政治参与意识和热情提高,村民不再一昧的“听命”于村干部,而是自身积极参与村务决策。另一方面,民主意识的深入人心、科学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民主制度的持续宣传也使村庄管理者必须根据神垕镇清水涧村实际来调整本村的管理模式和角色定位,变成村民的引导者和合作者。例如,每三年一次的村委换届选举,各组村民,甚至远在他乡的村民都会赶回来积极参加,这与农村治理方式转型、实施先进的“4+2工作法”、推进基层民主政治的努力是分不开的。

3.2.2 治理转型的乡村分化效应 在治理模式转型影响下,村民利益诉求和思想观念发生分化,村干部在合理利用政策法规来制定本村政策时,很多村民也以民主的形式参与进来。在参与的过程中,他们提升了自己的民主意识和民主观念,进而开始思考自己阶层团体的利益,以期在政策制定的过程中,合理恰当适度的加入自己阶层团体组织的利益倾向,显现出了利益诉求和思想观念的分化。并且,治理模式转型将会对权力结构的分化产生很大影响。黄家亮提出,新时期的基层治理转型要注意权力结构内部的构成逻辑,既要考虑公共权威体系权力,又要考虑乡绅精英等群体的权力属性[8]。神垕镇清水涧村的阶层分化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形成的,这种变化也在影响着本村基层的原始决策群体不断改变团体自身的治理模式,而治理模式的转变又进一步产生分化效应。但在实际操作中,尤其在治理转型影响下的村民政治参与层面,会出现一些潜在问题,如当神垕镇清水涧村民处在某一阶层内部来参与决策的时候,他会因为团体赋予他的保护伞而敢于喊出心声,这是利于民意表达的。但在另一方面,又因处在一个阶层内,也会发生自己的意见为群体阶层所挟持和所绑架,即受群体压力和环境气候的暗示渲染而忽视自我理性并弱化自身根本利益追求的情况。在选举的时候,阶层内的村民也可能会因为群体施加的力量而盲目投票,阻碍了真正民主意图的达成。这也使基层管理者意图通过改变治理方式来凸显决策民主的道路变得曲折,甚至步入歧途。

4 结语

神垕镇清水涧村拥有丰富的瓷土和煤炭资源,并且有悠久的制瓷历史文化传统。在改革开放政策的推动下,该村迎来了发展机遇,工业化的到来使原本单一的传统村庄社会形态发生了改变。资源的有限性及发展利用程度的差异性,在村庄内部形成了乡村分化,这些分化客观上将村民划分成不同的阶层群体,从而又对村庄治理产生影响。经济条件的改善、权力分配的变化、政治意识的提高等促使村庄治理模式从“强行政治理”到“精英治理”再到“多元治理”[9]。分化的阶层群体成了多元治理的主体,体现了治理模式朝着更民主有效的方向发展,促进了村庄政治经济发展。同时,新的治理模式又能够协调各种分化关系,促进制瓷土壤资源分配的合理性,缩小经济发展和政治话语权上的差异,促进公平正义并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推动村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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