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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休闲海钓产业发展对策研究

时间:2024-05-25

文/马朋 王绍军 赵振营 李战军 王华

本文从山东省休闲海钓产业发展实际出发,梳理了近年来山东省休闲海钓产业发展基本情况,从规划制度体系、休闲渔业项目、海钓船管控、旅游经营理念等四方面分析了山东省休闲海钓产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产业发展相关建议。

休闲渔业作为现代渔业五大支柱产业之一,是渔业一二三产业融合的重要载体,是促进渔民转产、加快渔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阵地。山东省作为海洋大省、渔业大省,海域辽阔、海岛众多,加之滨海旅游业兴起,为山东省休闲海钓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休闲海钓逐渐成为渔业经济发展重要增长极。

一、山东省休闲海钓产业发展基本情况

山东省是海洋大省,海洋渔业资源丰富,海岸线长3345多km,沿岸分布着300余个岛屿,拥有70多处优良港湾,山东省沿海很多地区既是渔业发达地区也是旅游产业发展旺盛地区,发展休闲海钓条件优越。此外,山东省钓具、游艇制造等休闲渔业相关产业较为发达,青岛、烟台、威海等市聚集了大量的造船企业,为休闲海钓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产业支撑。

近年来,山东省为适应渔业发展新趋势、新功能,重新定位休闲渔业的地位和作用,将其作为现代渔业建设的着力点和突破点,带动山东省渔业转型升级。着眼大众旅游和产业发展需求,山东省于2014年在全国率先启动打造“海上高尔夫”——休闲海钓产业,并将其作为推动休闲渔业发展的重要新引擎,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在制度建设方面,相继出台了《关于培育和发展休闲海钓产业的意见》《山东省休闲海钓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将休闲海钓产业作为主导产业来培育,进一步提升休闲海钓的战略地位。

在建设载体方面,山东省在沿海按照“投放生态礁、放流恋礁鱼、建造海钓船、整治海岸线、完善配套服务”五配套工作思路,高标准创建集“钓鱼、游玩、餐饮、住宿”等功能于一体的省级休闲海钓示范基地15处、省级休闲海钓钓场69处。在品牌培育方面,山东省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宣传推广海钓场及国家级、省级系列赛事活动,“渔夫垂钓”品牌已成为山东省休闲海钓产业的一张靓丽名片,“到山东,有鱼钓”已成业内共识。

“十三五”期间,山东省休闲海钓业发展迅猛,据统计,山东省省级休闲海钓钓场接待游客达620万人次,经营收入14.3亿元,带动旅游消费145亿元,有效促进了餐饮、交通、住宿、造船、渔具等相关行业发展,休闲海钓活动拉动的消费总额是所钓鱼品价值的53倍,真正实现了“一杆钓出大产业”。

二、产业发展存在问题

(一)规划制度体系不完善

一是产业规划缺位。近年来,海南省和广东省等休闲渔业发达地区相继推动出台《海南省休闲渔业发展规划(2019-2025年)》《海南省关于加快推动休闲渔业试点促进休闲渔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广东省休闲渔业管理办法》《广东省休闲渔业发展规划》等休闲渔业专项规划,但山东省休闲渔业缺乏顶层设计、规划尚未制定,部分休闲渔业产业较为落后,休闲海钓等产业布局不科学,地区发展不均衡。二是行业规范缺失。机构改革后原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印发的一系列休闲海钓相关政策文件已到期失效,省级休闲海钓钓场评定、休闲海钓船建造审批等工作陷入停滞状态,山东省级钓场海钓船目前总容纳量1460艘,但实际仅建造261艘。

(二)政策扶持及资金投入不够

休闲海钓产业前期投资大、回本周期长及发展资金不足是制约其高标准、高品质建设的关键因素。目前,山东省政府和社会对休闲海钓相关项目的资金投入较少、来源匮乏且因疏于管理而无法得到有效落实,山东省级休闲海钓示范基地和省级休闲海钓钓场评定工作停滞,建设项目难以推进、发展缓慢,多数休闲海钓景区的渔港、垂钓船等已有基础设施年久失修、较为落后,休闲海钓基础设施建设及服务水平提升困难。

(三)休闲渔业项目较为单一

山东省休闲海钓钓场在项目开发方面滞后,基本停留在垂钓、鲜活水产品销售、旅游观光等初级层面,休闲海钓经营单位缺乏创造多元化休闲渔业产品项目的能力和人才,休闲海钓产品和渔文化资源挖掘不足,与渔业民俗文化融合也不够,大多休闲海钓景区存在综合设施不配套,休闲产品不丰富、功能单一,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经营项目档次低,同质化问题突出,没有形成各具特色、独具品牌的格局,难以满足各层次消费群体的休闲需求。2021年,山东省69处省级休闲海钓钓场仅17家在运营,除了疫情影响外,与项目开发跟不上也有很大关系。

(四)休闲海钓船管控有待进一步规范

一方面对休闲海钓从业船只管控过松。因当前海钓船数量少,尚无法满足市场需求,部分经营者用养殖船、捕捞船甚至无证船舶,从事海钓经营活动,严重扰乱行业正常运营秩序,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亟需加以规范引导。另一方面伏休期间对休闲海钓船管控不当。每年伏休恰是适宜旅游的季节,但部分地市对涉渔船只管控简单粗暴,相关措施“一刀切”,在政策执行上将休闲海钓船等同于捕捞渔船,导致其无法出海。据统计,2021年,山东省海钓船出海率仅有24.6%,严重影响海钓产业进一步健康快速发展。

(五)旅游经营理念缺乏

目前各休闲海钓钓场大多依托渔业公司建立,旅游运营服务团队不够专业,经营管理上思维较为单一,经营理念稍显滞后,服务不够精细。另外,大多经营单位喜欢“单打独斗”,缺乏取长补短、抱团取暖意识,在合作开发旅游线路、借力旅行社等开展联合运营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引导。

三、产业发展相关建议

(一)完善休闲海钓相关制度机制

建议政府有关部门科学合理制定山东省休闲渔业发展规划,引导休闲渔业高起点起步、高层次发展。同时,加快修订出台《山东省休闲海钓管理办法》《省级休闲海钓钓场评定办法》《休闲渔业船舶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办法,建立健全休闲海钓管理体制机制,为休闲海钓规范管理提供政策支撑和法律依据。

建议加快推进智慧渔政系统建设,加大行业准入执法检查力度,不断强化涉水区域规范垂钓管理,扎实打造重点海域安全垂钓环境,营造文明、规范、安全垂钓的良好秩序。全力解决旅游旺季休闲海钓船休渔期不能出海问题,并坚决杜绝捕捞船、养殖船从业乱象。

建议推动海钓俱乐部试点,探索社会建造海钓船、游钓型游艇挂靠运营新路径,全力解决海钓船数量不足问题,通过示范带动引领产业发展。

(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建议政府加大对休闲海钓发展投资力度,拓宽休闲海钓融资渠道,鼓励民间资本等多种新型经营主体采取等更多形式参与休闲海钓项目开发和经营,引导渔民参与休闲渔业经营和收益分配。增加休闲海钓扶持项目,结合山东省较成熟的海洋牧场建设等项目,将标准休闲海钓船建造、海钓游客大厅建设、海钓船专用码头(坡台)建设、安全救助管理系统建设等纳入项目扶持范围。

(三)加强项目开发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着力培育一批经营特色化、管理规范化、产品品牌化、服务标准化休闲海钓示范样板。深挖山东省沿海渔业民俗文化,美化渔业环境,创建一批各具特色的最美渔村,因地制宜探索“乡村振兴+休闲海钓”发展新思路。整合资源优势,在资源条件好的区域,重点建设打造休闲渔业景区及周边配套景观,实现渔业与旅游深度融合。依托渔业生产活动,开发能让游客直接参与渔业生产、亲身体验猎渔活动的渔事项目,除休闲垂钓外,可推出渔捞作业体验、渔村生活体验、增殖放流体验等产品。引导企业运用旅游发展思维,“筑巢引凤”引入专业运营管理团队,深挖特色周边旅游产品。借助山东省休闲渔业协会等专业机构,推动成立休闲渔业产业联盟,推动打造联营模式,合作开发经典旅游线路。

(四)强化品牌宣传推介

叫响省域公共品牌。坚持专业运作,充分挖掘山东省独特的沿海资源优势,常态化开展富有娱乐趣味性的休闲海钓大赛、“‘钓’亦有‘道’”海钓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特色渔业节等海钓文化宣传活动,并加大在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途径及微信、抖音等新媒体的广告投入力度,对标国际知名品牌,努力将“渔夫垂钓”打造成一张更为闪亮的名片。

叫亮区域特色品牌。在重点区域打造休闲垂钓宣传示范点,将区域海钓品牌宣传渠道拓展为多元化矩阵,实现网格化品牌宣传推介全覆盖,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浓厚海钓氛围,进一步提升如威海市、日照市休闲垂钓城市的知名度。鼓励各海钓经营企业发掘文化内涵、培塑品牌形象,培育特色企业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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