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5
本刊讯 四川省农业厅日前下发《关于加强2018年全省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3月1日起,全省天然水域启动春季禁渔,持续至6月30日,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雅安市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禁渔期,但禁渔时间不得少于4个月。
《通知》还特别强调,赤水河流域四川段、农业部公布率先全面禁捕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中的诺水河珍稀水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5个自然保护区和仪陇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9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渔期为全年。这是上述14个保护区首次实施全年禁渔。
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一切捕捞行为,严禁扎巢取卵、挖沙采石、饲养家禽,严禁收购、销售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等特殊需要采捕水生生物资源的,须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今年还是农业部实行黄河禁渔期制度的第一年,四川省要求黄河流域四川段涉及的若尔盖县、红原县、阿坝县和石渠县加强与相邻省有关县协调配合,抓好禁渔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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