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5
王 聪,白 祥
(新疆农业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52)
农业文化遗产是人类与其所处的环境长期相互协作发展,然后为了生存而创造并且传承至今的农业生产系统,也是集产业发展、生态保护、历史文化、娱乐休闲及科学研究为一体的农业生产系统。这种农业生产系统与当地的景观融合在一起,形成了丰富的生物多样性,且极大地满足了当地文化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1]。***总书记曾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这种在农民长期的农业生产活动中逐渐积累成的风俗文化是中国农业的最宝贵的财富,也是组成中国文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坚决不能丢,并且还要继续发扬光大”[2]。因此,提高群众对农业文化遗产的认知度是探索与保护农业文化遗产的必要手段[3]。
我国是一个农业古国和农业大国,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并且创造了一个十分发达的农业生态文明[4]。而农业文化遗产作为一个新的遗产类型,又渗透了从古至今人类与自然和谐共处时所创作的技能与知识[5]。2013年5月我国宣布了第1批重要的农业文化遗产,包括福建福州茉莉花种植与茶文化系统等在内的传统农业文化系统19个[6];2014年5月公布了第2批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包括山东夏津黄河古道古桑树群等传统农业文化系统20个;2016年公布了第3批重要的农业文化遗产,包括甘肃永登苦水玫瑰农作系统等在内的传统农业系统23个;2017年公布了第4批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名单,包括江南腾冲槟榔江水牛养殖系统等在内的农业文化系统29个。在全球联系不断增强和高度发达的工业化迅速发展的时代下,很多有价值的农业文化遗产,有的即将消失,有的严重变形。国家出台了“全球重要农业遗产”等项目,这些项目也带有抢救遗产的性质[7]。部分对人类有价值的农业文化遗产虽然已经获得政府投资计划主管机关的行政许可或者正在准备获得政府投资计划主管机关的行政许可,但是这些农业文化遗产变形或消失的趋势并没有被阻止,目前立项的农业文化遗产所产出的经济效益并不理想,能否进行可持续发展令人担忧。
新疆位于亚欧大陆的腹部,陆地总面积是我国总面积的1/6,国土边界线长度5 000 km[8]。新疆为我国农牧业的资源大区,创造了中国西北部特色极具分明的农牧业文化表率和绿洲农业生态文明,并且在特色作物的种植方面、生产工具、传统的耕作方式与畜禽的饲养方式等方面有别于我国其他地区,具有极强的地域色彩。新疆多年实施良性循环的生产经营模式,比如,“草间轮作”“两早配套”等模式;在生态种植方面还有“秋耕冬灌”“倒茬”“水犁水耙”“春耕春播”等传统的农业生产技术。体现了新疆劳动人民把农业系统与农业作物合理布局的科学理念。截至目前,新疆已有4个农业文化遗产成功被选入中国农业文化遗产名录[9],分别为新疆吐鲁番坎儿井农业文化系统、新疆奇台县旱作小麦农业系统、新疆伊犁察布查尔布哈农业系统与新疆哈密市哈密瓜栽培与贡瓜文化系统。另外,新疆还有很多农业文化遗产如尉犁县罗布人村寨、岳普湖县疆岳驴等都在体现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与满足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特性。
2018年6~8月选取新疆吐鲁番市坎儿井民俗乐园和能代表奇台旱作农业系统的江布拉克景区里的游客进行随机问卷调查。调查内容涉及游客基本情况、游客对农业文化遗产认知程度、游客对农业文化遗产感兴趣程度等内容,发放调查问卷300份,回收有效问卷271,有效率为90.3%。其中,坎儿井的调查问卷回收153份,江布拉克的调查问卷回收了118份。各项的统计分析结果说明,调查问卷样本呈正态分布(表1),并且可以反应一些实际的问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表1 被访者的基本情况Table 1 Basic information of interviewees
奇台县处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北部,地处准噶尔盆地东南缘、天山北麓,人口达到30万人,面积有1.93万km2[10]。奇台又在古丝绸之路新北道上有着重要地位,因为这里土壤肥沃,汉朝郑吉曾经在奇台进行屯田。在这之后,历代军屯、官屯、商屯、民屯和农垦相继得以发展,在山里的深沟中种植了万亩旱田,到现在为止仍然保持着稳定的产量。成为了新疆农耕文化兴起的地方。奇台旱作农业系统的农业生产典型是“靠天吃饭”,农业类型是以旱作种植为主,林业、畜牧和副业为辅[11]。以前的劳动人民依靠新疆独特的水土资源和光热资源,同时又极大地利用当地地形及气候,选择在不同的海拔高度播种适宜的农作物,探索出了属于奇台自己的作物种植-留茬地放牧种植模式,耕作方式为“二牛抬扛”畜力、撒播生产方式有“水打滚”和“浪苗子”、轮留休耕等土壤保持肥力的方式、也有堆草火烧和深耕条播防治虫草灾害方式等传统农业生产方式。旱作农业的特色为不浇水、不施肥,实行轮作、休耕制度,这样的耕作方式确保了农业生产可持续,并且有效地保护了当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吐鲁番市受统辖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是新疆的一个地级市,位于新疆中东部,又称“火洲”,是新疆连接南北疆、中国内地以及中亚地区的重要交通枢纽[12]。新疆吐鲁番市的坎儿井农业灌溉系统被吐鲁番的人民称为“生命之泉”[13],不仅在维护生态环境、农业生产、及在人民群众的生活中发挥很大的作用,同时还具有极大的经济价值。
调查结果显示,58.3%的被访者没有听说过农业文化遗产或者对农业文化遗产没有任何的概念;23%的被访者听说过农业文化遗产,但是不知道现有的农业文化遗产有哪些;22.2%的被访者对农业文化遗产很熟悉或者能对现有的农业文化遗产举例。19.5%的被访者知道他们此次来的旅游地是名列“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录”里面,剩余被访者并不知道这次来的旅游地属于农业文化遗产。调研中显示,46.2%的被访者表示对此类农业文化遗产旅游地很感兴趣,并且能够学到相关的知识。48.5%的被访者表示一般感兴趣。5.3%的游客对农业文化遗产地旅游不感兴趣。94.0%的被访者在得知农业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后均表示会主动地保护农业文化遗产。数据显示,大部分的被访者对农业文化遗产的概念、重要性及其保护的意义并不太了解,被访者到此地游玩并不是因为该地为农业文化遗产。而当游客在了解到农业文化遗产时,都纷纷表示愿意约束自己在旅游中的一些不文明的行。21.2%的被访者认为并未获取到景区是农业文化遗产的相关信息是景区对外宣传不到位;31.3%的被访者导游宣传不到位是未能获取相关信息的主要原因;18.1%的被访者表示在与当地居民接触时,也并没有听说过当地的景区是农业文化遗产的一种表现形式;29.4%的被访者认为信息平台上的相关内容宣传过少是主要原因。
3.2.1 法律法规不健全 随着城市化与工业化的发展,农业文化遗产的处境越来越差。因此国家对农业文化遗产进行法律保护就非常必要。 目前农业文化遗产的数量越来越少,作为农耕文明的产物,在商品农业的冲击下,当地农民受到经济利益的诱惑,通常会用农业文化遗产换取经济上的利益[14]。新疆对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比国家其他省市起步较晚,缺乏完整的法律的支持,其保护体系还没有完善。
3.2.2 经济投入不足 政府对农业文化遗产经济投入不够,农村人口向城镇化人口的不断加快,经验丰富的老农民越来越少,年轻人也不愿意去干这种辛苦并且收益也不多的农活,导致一些农业技术和经验的消失,农业文化遗产的传承出现了后继无人的情况[15]。并且在现代化工业文明发展迅速的当下,现代农业取代传统农业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其中,表现在农业生态与环境的问题越来越严重,主要包括土地荒漠化、土地退化、环境恶化导致的生物多样性丧失。急需从传统的农业文化遗产中获取科学发展的理念[16]。
3.2.3 认知程度不够 在对群众宣传力度上不够,所以大多数的游客不知道农业文化遗产的重要性。造成很多珍贵的农业生态观念和很多宝贵的经验遭受现代化农业生产的冲击,展现出逐渐消亡的势态。随着人们一些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现代农业生产的大规模应用、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以及现在人们对农业文化遗产的不重视或者错误的认识就会导致有价值的农业技术与农业生产模式面临着被人类毁坏、遗忘以及丢弃的危险。
加强对新疆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宣传活动,是让群众参与新疆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条件与基础。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展示交流活动,宣传农业文化遗产的价值与重要性,展示农业文化遗产的魅力。令群众慢慢形成“文化自觉”[17],自觉主动的参与到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最终形成全社会关注与保护的良好氛围和社会基础。
政府是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的制定者也是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的推动者,社区居民是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主要参与者之一,企业是以获取利益为主在农业文化遗产地经营管理的社会力量[19]。在一定的条件下,他们既可以对农业文化遗产进行,也可以对农业文化遗产进行破坏。所以需要使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更加协调。另外,媒体、学术界、非政府组织可以为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发挥自身的优势,提供资金或者技术、对外宣传、人员培训、工作监督等一系列支持。
健全的法律制度是对农业文化遗产进行有效管理和保护的基础。建立1套遵循大自然的生存法则,适应性较强、便于执行的法律体系是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法制建设的重要环节。于是使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立法过程加快,地方政府发布便于执行的管理规章制度,让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就显得非常重要[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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