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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农药管理条例》 加强农药监管

时间:2024-05-25

■ 文 / 安乡县农业局 聂振华

抽检凸显农药管理和检测漏洞

2010 年上半年,安乡县农业局抽检农药产品批次30个,其中不合格农药产品17个,合格率仅为43%,其中有效成分含量不足的8个,含未登记隐性成份农药产品8个,禁用成份农药产品1个。这种现象并非偶然,2009年,同样在县农业局的市场检查活动中,抽检农药的合格率仅为48%,结果令人担忧。

由于农药既关系到农民增产增收,又关系到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一直以来,国家都非常重视农药管理。随着一系列农药管理制度的出台,高毒禁用农药退出市场,农药市场的管理渐趋规范。但是目前安乡县的农药市场依然问题突出,具体表现在农药品种繁多、店多分散、线长面广、企业直销、订做产品、有奖销售、邮政配送、物流配送等,营销手段不断更新,由此出现了在农药产品中随意添加未登记的隐性成份、禁用成份、剂量不足、登记证相互转让、扩大防治作物范围和防治对象、标签不规范、有效成分含量不足、假劣农药等一系列潜规则。

三大机制堵住销售环节漏洞

为规范农药市场经营秩序,我们积极思考应对措施,建立和完善农药市场监管的新机制、新模式、新手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建立日常监管机制。根据农事季节,在用药高峰期不定期地对农药市场进行检查,检查的具体方式:一是地毯式排查。即采取逐门店检查,逐个农药品种登记(设置好的表格),根据标签内容,对照农药登记公告,按照电子标签的要求,逐个农药品种进行检查。二是监督抽查。即对农药产品的内在质量进行抽样送检,对不合格农药的处置手段,首先是在全县范围内依法收缴,责令经营户限期召回,其次是在《安乡农业科技》报、安乡农业科技手机报上予以公示,警示农民切勿购买,并对违法经营行为人依法立案查处。今年上半年,我局执法人员下乡进行农药市场执法检查67天,出动执法人员268人次,检查农药经营店面480余家,通过媒体曝光不合格农药17个,没收不合格农药1.5吨,没收禁用农药37瓶,效果明显。

二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农业部门在农资打假工作中的牵头作用,联合工商、质监等农资打假成员单位开展农药市场专项治理行动。我县工商局在上半年“红盾护农”行动中,共清理无照经营农药门店4家,立案查处农药案件3件,质监局查处农药剂量不足案件4件,没收有质量问题农药0.5吨。

三是建立大要案查处机制。重点加大对假劣农药、含未登记的隐性成份农药、含禁用成分农药、剂量低于标明值农药、登记证转让农药、贴牌假冒农药等案件的查处力度。今年上半年,我局立案查处上述各类农药案件9件,其中案值在5万元以上的农药案件4件,对拒不履行缴纳罚款义务的当事人,通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达到强制结案的目的。如:今年四月份,我局立案查处的河北圣亚达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劣质农药“螨包抓”一案,当事人拒绝签收我局邮寄送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之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承认劣质农药系本公司生产,法院依法冻结了当事人银行帐户上的现金20万元,双方协商后,当事人最终向农业局缴纳罚款15万元,其它执行费用全部由当事人承担。通过加大对查处力度,建立法院强制执行服务机制,树立了农业部门的权威,扩大了社会影响,给违法经营者以极大震慑。

彻底堵住漏洞要从源头做起

农药市场普遍存在的问题带给我们两个方面的思考:一是农业部在农药登记行政审批问题上把关不严,导致市场上的农药产品越来越多,一些审批后的农业科技含量不高、效果欠佳、登记证转让、租借、贴牌的现象较为突出;二是基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农药市场监管工作中不能突出重点,导致农药产品在质量问题上普遍存在着潜规则,助长企业无视《农药管理条例》的农药登记制度,只要市场需要便可随意添加未登记的其他成分,甚至禁、限用成份,毫无产品质量意识。要彻底堵住农药市场漏洞,必须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第一,全面清理农药登记证,完善登记证制度。建立完善的农药登记证的审批制度,全面清理农药登记证。对登记证到期未续展登记的、科技含量不高的、不符合低毒高效绿色环保要求的、登记证租借转让的农药产品,撤销其农药登记证,以控制农药品种的数量。第二,加强对生产企业的清理。对一些达不到环保要求、不符合农药生产条件和生产能力的中小型农药生产企业淘汰出局、扶持一批重质量、守合同、讲诚信的大型农药生产龙头企业,促进放心农资市场占有率。第三,履行职责,加大抽检力度。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农药市场抽样检测力度。通过建立不合格农药逐级呈报机制,每年撤销和淘汰一批农药登记证,从而全面提高农药产品质量。第四,尽早出台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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