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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普惠金融与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耦合协调度分析

时间:2024-05-25

□梁明达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 郑州 450000)

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2021 年,农业农村部在《关于拓展农业多种功能,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对其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精准定位核心要素是推动乡村产业有效发展的关键。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数字普惠金融逐渐成为乡村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1]。宏观上,数字普惠金融对推动全国“三农”优质均衡发展、实现农村经济高效发展等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微观上,数字普惠金融能够有效提升农民的信用水平、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和消费差距,帮助企业成长,推动加工制造业的发展[2-3]。

目前,学者对数字普惠金融和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已有较为丰富的研究,但由于缺乏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研究无论是在方法、角度还是内容上都需要进一步思考和拓展。因此,文章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构建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和数字普惠金融评价体系,建立耦合协调模型,进一步探究两者关系,为其耦合协调度的研究提供实践价值。

1 数字普惠金融与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耦合关系

数字普惠金融和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共同的价值追求,即促进乡村产业升级、提高农民收入,因而两者必然存在耦合互动关系[4]。根据哈耶克的供给论,金融供给强度是决定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乡村产业高效发展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国城乡金融发展差距较大,吸引更多的金融资源,增强农村地区的金融支持,是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数字普惠金融自出现以来,一直是保障市场公平与效率的重要因素,被视为解决我国农村金融排斥问题的一种理想途径[5]。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是产业、人才、文化等要素的全面发展,为普惠金融的蓬勃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一方面,高质量产业发展能够与数字普惠金融更好地融合,衍生出更多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有效提升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另一方面,乡村产业发展更关注内部驱动因素,重视产业发展所需的金融供给,更加强调两者的协调关系。

乡村产业发展为数字普惠金融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普惠金融的发展也将进一步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的达成。同时,数字普惠金融也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了更多的资金支持,例如通过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引进专业人才等,更好地构建乡村产业体系,从而实现与数字普惠金融的协同发展。

2 研究设计

2.1 指标体系构建

首先,选用《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中的指标体系[6]。其具有更高的严谨性和综合性,是目前使用频率最高的指标体系,也是国内数字普惠金融最权威的指标体系。该体系从覆盖广度、使用深度和数字化程度3 个维度全面综合地反映了我国数字普惠金融的特征。

其次,依据2021 年农业农村部《意见》中关于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概念的界定[7],以现有的乡村产业发展研究成果为参照,分别从产业融合、产品结构、业态创新、农民增收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全面考察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现状,以此作为文章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构建了19 个可量化的发展指标体系,如表1 所示。

表1 我国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

2.2 研究方法

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中,19 个指标的度量单位并不统一,所以文章首先对数据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再使用熵权法对指标进行客观赋值,从而可以有效避免因主观赋权而产生的偏差。

步骤一:数据标准化处理。

正向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负向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Xij表示第i个省份第j个指标的原始数据,λij表示第i个省份第j个指标标准化处理后的数据。

步骤二:计算第j个指标下第i个观测对象指标的权重,公式如下。

步骤三:计算第j项指标的信息熵ej,公式如下。

步骤四:计算各指标权重,公式如下。

步骤五:计算各省市综合得分,公式如下。

借助物理学耦合概念,在熵权法处理的基础上构建数字普惠金融与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交互作用的耦合协同模型,进一步探究两者之间的关系。模型构建如下。

式中:C为耦合度;D为耦合协调度;T表示子系统的综合度。基于两个系统的均衡,将α、β待定系数都赋值为0.5。根据计算出的D值,对二者构建出的系统耦合协调度进行等级划分,如表2 所示。

表2 耦合协调度等级划分

3 数字普惠金融与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征分析

根据数字普惠金融和乡村产业发展指标体系及两者的耦合协同模型,用熵权法计算出2011—2020年我国30 个省市数字普惠金融与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数,发现2011—2020 年我国数字普惠金融和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数增长迅速。其中,数字普惠金融指数由2011 年的0.09 增长至2020 年的0.78,10 年间增长了8 倍多。2017 年开始,国家相继提出“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数字乡村建设”,不仅有效推动了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同时也为二者的融合发展奠定了基础。

结合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历程,发现其发展速度由高速增长转变为低速增长,说明发展逐渐趋于成熟。同时,为进一步考察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区域特征,文章根据我国经济区域划分标准,分为东、中、西、东北4 个区域,东部地区包括北京、上海、浙江、江苏等地;中部地区包括河南、湖北、湖南、安徽等地;西部地区包括重庆、四川、云南、贵州、陕西等地;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和黑龙江。从区域发展层面来看,越发达的地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越高。同时,发展呈现不均衡现象,具体表现为东部优于中部,中部优于东北部,西部金融发展最弱。

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数,从2011 年的0.15 增长至2020 年的0.30,这主要得益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从区域发展层面来看,乡村高质量发展也呈现不均衡现象。其中,东部地区乡村产业发展水平较高,西部和东北部发展水平最低。

4 数字普惠金融与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耦合协调度分析

在上述分析基础上,文章测算了2011—2020 年数字普惠金融和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之间的耦合协调度,如表3 所示。研究发现,2011 年两者的耦合协调度均值为0.23,处于濒临失调阶段。2012—2014 年的耦合协调度均值在[0.3,0.4],处于初级协调阶段。2015—2019 年的耦合协调度均值在[0.4,0.5],处于中级协调阶段。2020 年,两者的耦合协调度均值为0.51,处于良性协调阶段。全国数字普惠金融与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整体系统逐步走向完善。为进一步探究系统整体变化的原因,将数字普惠金融子系统和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子系统放在同一时间维度进行分析对比。

表3 数字普惠金融与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耦合协调度

首先,在2011—2020 年同一时期,2 个子系统的指数变化趋势一致,都呈现出明显上升趋势。从增长速度来看,数字普惠金融指数的增速明显快于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数,并且在多数年份中,数字普惠金融指数比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数高,意味着两者之间已经开始出现一定程度的协调发展趋势。

其次,2011 年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数均值为0.15,远高于同时期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均值0.09。为探究造成这一差距的原因,通过文献检索及查阅相关资料发现,数字普惠金融在2011 年刚起步,还处于发展滞后阶段。

再次,在“数字乡村”和乡村振兴的支撑下,2012—2020 年,数字普惠金融得到快速发展,从2011 年的滞后阶段发展到2014 年首次超越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数。此时两者组成的耦合协调系统处于初级协调阶段,表明基于数字普惠金融的乡村产业发展已初见成效。2014 年开始,数字普惠金融一直走在乡村产业发展前列,尽管这一时期两者耦合协调系统已由初级协调阶段逐步转换为良好协调阶段,但从时间维度来看,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数的增幅明显小于数字普惠金融,这表明快速发展的数字普惠金融并未有效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从两者整体系统来看,处于滞后阶段的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影响了整体系统的协调发展。

最后,从2011—2020 年区域发展层面来看,东、中、西、东北地区耦合协调度都处于上升趋势。通过对四大地区的耦合协调度的实证研究,发现四大区域均处于初级和中级协调阶段。其中,东部地区协调度为0.45,处于中级协调阶段;中、西和东北部地区协调度分别为0.34、0.36 和0.37,处于初级协调阶段。从各地区耦合协调度均值走势来看,东部地区历年的耦合协调均值都明显高于其他3 个地区历年的耦合协调均值,表明尽管数字普惠金融和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经过多年增长,但东强西弱的整体趋势并未发生改变。与此同时,中、西和东北3 个区域历年的耦合协调均值紧密缠绕,表明3 个区域的耦合协调差异并不大,并且3 个区域的耦合协调程度均低于东部地区发展水平。

具体到各省市的分析,截止到2020 年,东部已有部分省市处于高度协调发展阶段,例如北京、上海、浙江,其他省份也基本处于良好协调发展阶段,只有海南省处于中级协调发展阶段。中、西和东北地区均未出现高度协调发展阶段的省市,几乎都处于中级发展阶段或良好发展阶段。从对四大地区各省市的分析发现,地区发展不均衡的现象依然存在。

5 结论与建议

5.1 研究结论

文章对2011—2020 年我国各省市的数字普惠金融与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耦合协调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如下。

首先,2011—2020 年,数字普惠金融与乡村产业都得到了充分发展。其中东部发达地区的数字普惠金融和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均高于中、西和东北部,而中、西和东北部差距不大。

其次,数字普惠金融是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驱动力。促进了数字普惠金融与乡村产业发展的耦合协调,但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成果并未得到很好的转化,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升空间有限。

再次,数字普惠金融与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协调现象仅存在于东部地区,中、西和东北部耦合协调程度仍介于中级协调和良性协调之间,且耦合协调发展有趋同现象。

5.2 建议

当前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明显优于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文章初步探索得出的原因是,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成果转化不明显。为了进一步提高各省市的数字普惠金融和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耦合协调水平,现根据研究结论和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中、西和东北部作为内陆地区与中部沿海地区,其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在推动数字普惠金融和乡村产业高质量耦合协调发展方面,要结合当地原有的发展模式,在此基础上深入探索地区发展潜力,制订适合地区特征的发展模式。对于经济发展落后地区,例如中、西和东北地区,要从内外部共同推进数字普惠金融,更好地服务于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其中,内部突破主要由政府和金融机构联合,对农村地区进行金融知识普及,让农村居民深刻认识数字普惠金融的优势,帮助农村居民通过数字普惠金融获得更多致富渠道,从而优化乡村产业结构,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外部突破主要是针对经济发展落后、不具备数字普惠金融生存发展的地区。一方面,要加强乡村地区基础信息建设,营造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所需环境,另一方面,要结合各地区自身发展特点,推动数字普惠金融与当地特色产业融合发展。

其次,东部地区与中、西、东北部地区在数字普惠金融和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耦合协调水平上差距明显。因此,中、西和东北部地区要深入学习借鉴东部地区的发展经验。同时,东部地区应该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在产业结构、发展模式等方面增强与中、西、东北部地区的互联互通,协助推动数字普惠金融与乡村产业更好地融合发展[8]。

再次,在中、西、东北部地区存在数字普惠金融与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趋同现象。因此,应继续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培育中、西、东北部地区3 个区域的发展“火车头”,形成以点带面的发展格局,共同推进数字普惠金融与乡村产业深入融合,以此打破发展趋同的僵局,破解东强西弱的困境[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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