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5
□高际涛,李慧慈,张工展,徐新娟,张晋玉,黄中文
(河南科技学院,河南 新乡 453003)
农民购种行为是指农民为满足其生产需要,从市场上购买种子的过程以及在这一过程中农民对各种外部刺激的反应[1]。满足种子用户的需求是种子企业的出发点和归宿,但不同种子用户的需求千差万别,农民在作出购种决策、进行购种行为时,从表面上看是种子用户的个人行为,但这种个人行为不是孤立发生的[2],影响农民购种的因素较多[3-5]。因此,调查农民购种行为,分析影响农民选择农作物种子的因素,可以为种子生产者、经营者及使用者提出有关建议,有助于农作物优良品种的推广和充分利用,从而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目的。
本研究所用问卷包括3 大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涉及农民的个人情况、家庭特征等,第二部分主要涉及农民购买品种、购买地点、购买信息的获取途径及购买决策过程等,第三部分主要涉及农民购买后希望得到的服务等。
本研究所用数据来源于2022 年7—8 月组织调研团队对豫东、豫西、豫南、豫北和豫中地区农民的调查,主要涉及安阳、新乡、焦作、濮阳、鹤壁、济源、开封、商丘、周口、南阳、驻马店、信阳、郑州、平顶山、许昌、漯河、洛阳和三门峡。
样本数据分布见表1。从数据来看,豫北地区分布最多,为380 人,占总数的34.14%;豫东地区调查农民数量居第二位,占总数的22.28%;豫南地区调查农民数量居第三位,占总数的21.83%,豫中地区调查农民数量居第四位,占总数的15.09%;豫西地区调查农民数量最少,占总数的6.65%。调查对象的区域分布基本与河南省农业发展情况一致。
表1 调研样本分布情况
利用Excel 进行数据整理,并对相关数据进行对比分析。
农民家庭基本情况包括购种人的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务农年限等。
由表2 中可知,农民中男性数量为698 人,占总数的62.71%;女性数量为415 人,占总数的37.29%;有67.92%的购种行为是由户主作出的决定,说明在当前的农村社会农业生产过程中男性、户主是购种的主要人员。
表2 农民基本情况
从对农民的年龄统计结果来看,18~30 岁的为189 人,占总数的16.98%;31~40 岁的为215 人,占总数的19.32%;41~50 岁的为427 人,占总数的38.36%;51 岁以上人员282 人,占总数的25.34%。
由数据可以看出,41 岁以上的农民居多,说明农民年龄偏高;购种人务农年限为11~20 年的占51.12%,其年龄在40~60 岁居多,这与农民年龄偏高的情况基本一致。
购种人受教育程度方面,教育水平小学及以下人员占比20.04%,初中学历人员占比46.90%,高中、中专学历人员占比16.17%,大专及以上人员占比16.89%。由此可见,购种人的教育水平处于中等偏低水平。
农民农业生产情况见表3。调查的农民中,种植大户所占比例仅为9.61%。种植规模方面,0.67 hm2以下的农民数量为737 人,占调查总数的66.22%,占比最高;0.67~1.33 hm2的农民共195 人,占调查总数的17.52%;1.33~3.33 hm2的农民共74 人,占调查总数的6.65%;3.33~6.67 hm2的农民共62 人,占调查总数的5.57%;6.67 hm2以上以上的农民45 人,占调查总数的4.04%,占比最低。总体来看,农民的种植规模偏小。
表3 农民农业生产情况
农民购种前决策见表4。
表4 农民购种前决策
购种前收集信息的过程是农民获得种子市场信息必不可少的一环,通过表4 中数据可知,邻居、村委、乡镇推荐和种子企业销售人员的实地推广成为农民购买种子时获取种子信息的主要渠道,通过这两种方式获得购种信息的农民分别占到总数的54.36%和30.01%;而通过广告宣传、参观种子观摩会及其他方式获取种子信息的农民占比较低,所占比例分别为8.18%、6.11%和1.35%。
关于购种前是否已经知道所要购买种子品种的名称,从调查数据来看,已知要购买的品种名称的农民数量和到现场看看再决定买哪个品种种子的农民数量基本持平,说明是否提前知道购买种子品种的名称对农民购种决策没有太大影响。从表4 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记得自己种植过种子品种名称的农民和看包装袋当时记得的农民数量分别为624 人和352 人,所占比例为56.06%和31.63%,说明农民一旦购买种子后,大部分会记得种植过的种子品种名称。
农民购种过程中的决策情况见表5。
农民在购买种子时,在作出最终的决策前会有不同品种或品牌的种子可供选择,购种人需要在自己选定的范围内作出选择。从表5 的数据中可以看出,购种时农民首先考虑的因素中,产量和品种综合表现两个因素占比较高,分别为53.46%和34.68%。同时,所购买种子是否抗病虫害、发芽率和抗倒伏性也会影响农民购种,其中,考虑所购种子的抗病虫害性的农民为489 人,占比43.94%;考虑所购种子的发芽率的农民为319 人,占比28.66%;考虑所购种子的抗倒伏的农民为263 人,占比23.63%。除此之外,调查数据还显示,38.81%的农民会将“与去年或邻居朋友种的一样”作为购种决策的因素之一,“经销商销售员推荐及看种子包装说明”也会影响农民购种意愿。
对于农民常用的种子购买方式的调查,被访农民中70.71%的农民选择“实体店购买”,显然这种购买种子方式更受到农民的认可,确保农民不会购买到假冒种子;调查中选择“别人捎带”和“网站购买”的农民分别占比13.57%和10.51%。上述数据说明,农民为了保证种子质量,提高种植收益,大多会选择眼见为实的购买方式。
由表5 可知,农民在购种地点的选择方面,选择“种子公司经销处”购买的农民占比43.58%,选择“农资市场”购买的农民占比39.26%,这可能与上述两处地点更方便农民购种、可降低农民购种成本有关。
表5 农民购种过程中的决策情况
农民购种过程后的决策情况见表6。
从表6 的统计数据中可以看出,农民购种后在种植过程中所用到的技术主要来源于自己常年种植经验的总结。54.81%的购种农民在购种后会凭借自己的经验进行播种,而45.19%的购种农民会仔细阅读说明书,按照说明书进行播种。
从表6 中可以看出,大部分购种农民希望种子公司能够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有77.18%的购种农民参加过农业技术培训。同时,调查的购种农民中,76.01%的农民愿意参加种子公司的试种活动,说明购种农民比较关注新品种的推广且接受能力较强。
表6 农民购种过程后的决策情况
通过对调查数据的整理与分析可知,河南省内农民仍以小规模经营为主,农民年龄偏大,文化程度普遍不高,且购种农民多为男性,这与现代农业小农民经营以中老年为主的特征相吻合。由于农村青壮年多向城市迁移,农业劳动力形成转移,农业劳动人口呈老龄化趋势。解决目前存在的小农生产模式,重点在于发展规模化农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业产业布局规模化。按照区域优势,形成差异化布局,重点引导扶持新型职业农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大力支持帮助农民,与农民发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建立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走现代农业发展之路。二是农业产业链条规模化。拉长产业链,构建从生产起点到消费终端的完整农业产业链条。三是组织规模化。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降低农业的交易成本,增强农民抵御自然、社会、政策、市场等风险的能力。四是服务规模化。构建公益性服务、经营性服务和自助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调查数据显示,农民在购种过程中主要通过邻居、村委、乡镇推荐和种子企业销售人员的实地推广获取购种信息,并在种子公司经销处或农资市场进行购买。同时,记得自己种植过品种名称的农民占比达到56.06%,说明村民间的交流对农民购种具有较大影响。这主要由于农村的生活较为紧密,村民之间的联系较频繁,种子的品牌与使用情况的信息也会在农民之间传播,因此种子企业在进行种子销售时要注重提升自身信誉度,树立良好的口碑,并派驻经验丰富的农业推广人员到农业生产一线进行宣传和推广。此外,从调查数据可知,多数农民希望在购种后能够得到技术指导,并且对新品种种子试种具有浓厚的兴趣,这就要求种子企业必须担负起企业责任,在推广的过程中深化农民服务,建立涵括农民种植产前、产中、产后各阶段的服务体系,加强组织农民培训,促进农民在种植过程中做到“良种良法”配套,提升河南省农业整体水平。
在调查中发现,影响农民购种行为的首要因素是品种的产量和综合表现,因此,种子企业要想在市场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必须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培育高产、广适作物新品,结合市场进行有利的推广,并提供相对应的高产配套栽培技术。同时,从购买地点来看,目前在私人种子繁殖户处进行购种的农民占比较低,说明随着《种子法》和相关法律的实施,购种农民和种子企业的法律意识不断提升,对种子品种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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