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鞋样爱情

时间:2024-04-23

刘 北

前两天,买了一双鞋。穿上那一刻起,我就像个恋物癖似的不停向人炫耀。假如有人竟然胆敢说“不怎么样嘛”,我就会仿佛自己受了污辱一般向他指出这双鞋的出众之处,直到他承认刚才的话是因为眼拙。有朋友开玩笑说,我炫耀这双鞋时的神情就好像在介绍自己的女朋友。

仔细想想,这话也没错。我对这双鞋的确有种一见钟情的感觉,甚至是相见恨晚。这种异于寻常的感情可能和我穿鞋的习惯有关。我的鞋子任期向来是终身制:除非穿到不能再穿,否则不买第二双。所以它们职业生涯晚期往往惨不忍睹,上一双皮鞋是底儿完全烂掉才扔了的。这一点和女生不同,她们往往同时拥有很多双鞋子,极端的例子是菲律宾前第一夫人伊梅尔达,她开辟了一间专门的鞋室,用以存放自己的数千双鞋。

因为对鞋“从一而终”,所以也格外挑剔。要找到一双中意的鞋子,比找一个合适的女人还费力。经常是,贵得买不起,价钱适中的又嫌大路货。魏晋时何晏面对满席珍馐慨叹:“无下箸处!”,每每流连于商场鞋城,我的痛苦往往是“无下脚处”。

我上一双皮鞋是2002年12月23日在上海襄阳路市场买的,今年5月扔了。那是双棕褐色的大头皮鞋。我从来不穿尖头皮鞋,这源于一种没来由的偏见:穿尖头皮鞋的不是油头粉面,就是猥琐卑微。不过真实的原因也许是我的脚太肥太宽,只能穿圆头的。在偌大的襄阳市场里,我只看到一双这样的鞋子,而且当他“卸任”后,我也再没有找到气质接近的替代者,这种求之而不得的怅然有点像鲁迅先生在《社戏》最后写的:“再也没有吃到过那夜似的好豆了”。

此鞋穿到后来,底上裂了一条缝。2004年的春天,北京多雨,我的袜子常常是湿淋淋的。迫不得已,又买了一双鞋,权当替补。而在天气晴朗的日子里,我还是会选择鞋底裂缝的那双。裂缝越来越大,最后整个鞋底断成了两半,只得扔了。

想想,这双鞋总共陪伴了我17个月。买它时我正在热恋。恋情持续了一年。现在,前任女友的头像还在QQ中,不时闪烁几下,但我已经连删掉这个号码都懒得了。

一段爱情的寿命,还不如一双皮鞋。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