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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金融促进农户家庭经济行为的机理及难点分析

时间:2024-05-25

□刘慧婷

(湖南农业大学经济学院,湖南 长沙 410128)

在中国数字金融快速发展,其影响力逐渐扩大的背景下,数字普惠金融成为推进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关键发力点。如今,农村地区的经济落后于城镇地区,城乡仍存在较大的收入差异。在数字化、信息化经济迅速发展的时代下,农户不仅要靠勤劳致富,更要顺应时代变化利用数字金融创造收益。所以,农户要如何运用数字普惠金融实现增收致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值得探讨与研究。然而,大部分农户不了解数字金融、不会使用数字金融,不利于数字普惠金融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因此,研究数字金融促进农户家庭经济行为的机理,并分析其难点及对策是十分必要的。

1 文献综述

国外关于数字金融的研究主要关注各类数字技术在金融领域的运用,虽然关于数字金融直接影响居民家庭经济的研究较少,但大部分研究内容可以从侧面反映出数字金融对居民家庭经济的影响。有学者从数字金融能降低交易成本的角度进行研究;有学者从金融科技促进潜在的实业实现经济的包容性增长的角度进行研究;有学者从移动货币和数字支付领域不断增长趋势的角度进行研究;有学者探讨了AI 技术在数字市场和金融服务方面的应用,从理论上将数字市场与受到金融排斥的消费者联系起来。

国内众多学者从多角度研究了数字金融以及其带给居民家庭经济的影响。有学者剖析了数字金融的生产与发展逻辑,指出互联网金融将会推进普惠金融发展。有学者从覆盖广度、使用深度和数字化程度3 个维度解析了数字金融内涵,并基于蚂蚁金服的大数据编制了数字普惠金融指数。

在数字普惠金融的视角下,有学者认为数字金融发展整体提升了农业产出水平,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能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傅昌銮和王玉龙(2020)认为,数字金融孕育于传统金融中,脱胎于信息时代的背景下,数字金融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新兴技术,重塑传统金融信息收集、风险定价、金融中介和资源分配等过程。陈啸和陈鑫(2018)认为,数字普惠金融不仅能改善所在地区的城乡收入差距,短期内还存在显著的全局溢出效应,对邻近地区城乡收入差距也有积极的影响,可提高农民的收入。何婧和李庆海(2019)认为,数字金融不仅缓解了农村居民的信贷约束,增加了农村居民的信息可得性,而且通过特有的社会信任强化机制提升了农村居民的社会信任感。有学者从数字金融能降低交易成本和减小信息不对称的角度来证明其对收入、消费、投资等方面产生正向影响。谢绚丽等(2018)认为,数字金融发展对创业有显著的促进作用,数字金融的覆盖广度、使用深度和数字支持服务程度对创业有显著的促进作用。

通过整理国内外相关文献可知,学者深度研究了数字金融及其影响,但对数字金融促进农户家庭经济行为的研究较少。

因此,文章从数字金融促进农户家庭金融行为、农户家庭创业行为、农户家庭消费行为3 方面来阐述数字金融促进农户家庭经济行为的机理,并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

2 数字金融促进农户家庭经济行为的机理

数字金融促进农户家庭经济行为的影响机理主要是通过数字金融促进农户家庭金融行为、促进农户家庭创业、促进农户家庭消费等方面来体现。

2.1 数字金融促进农户家庭金融行为

数字金融能提高金融服务的可得性,进而有效促进农户家庭理财、家庭借贷以及购买金融产品等行为。如今,线上推出的理财产品众多,最常见的有余额宝、零钱通等短期理财或支付宝、微信、网银等平台上的基金、定期理财产品以及其他网络平台的理财产品;线上推出的借贷工具也各种各样,主要包括蚂蚁花呗、借呗、微粒贷借钱、白条、小贷公司借贷等。农户对家庭理财和家庭借贷的需求也逐渐上升,而数字金融可以通过减少相关费用和成本让农户获取相应的金融服务与金融产品。

根据对湖南省255 户农户调研数据可知,农户通过电脑或手机获取数字金融服务可得性,认为有很明显改善的农户80 户,占31.37%;认为有较明显改善的农户101 户,占39.61%;认为没有明显改善的农户74 户,占29.02%。由此可知,数字金融能明显提升农户数字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在能快速简单地通过数字金融获取金融服务的条件下,农户进行家庭线上理财以及线上借贷的行为自然会逐渐增多。

2.2 数字金融促进农户家庭创业行为

数字金融能通过增加农户创业资金来源、创业渠道来促进农户家庭创业行为。从创业资金来源的角度来看,农户能通过数字金融获取更多贷款,大多数线上借款平台相比银行发放借款的条件低,农户可以借此筹集到更多创业启动资金从而进行创业。不仅如此,通过线上理财进行家庭可支配资金的增值也能进一步扩充农户的创业资金来源。

从湖南省实地调研255 户农户的数据来看,目前有家庭负债的农户112 户,其中36 户借款的主要用途是进行个体创业经营投资,占拥有负债农户家庭的32.14%。从创业渠道的角度出发,数字金融为农户增加了许多线上创业渠道,例如数字支付发展的网上购物,让农户有机会获得在各自的地区创建快递驿站、开网店销售农产品、直播带货等创业渠道。如果没有数字金融,农户的创业渠道仅限于进行线下实体门店创业,并且面向的消费群众也比较单一。农户获得的创业部分收入同样可以在线上理财投资,在数字金融的背景下快速实现增收致富。

2.3 数字金融促进农户家庭消费行为

数字金融促进农户家庭消费行为主要体现在数字支付促进农户进行消费支出。通过对湖南省实地调研255 户农户数据来看,142 户经常使用数字支付,占55.69%;53 户偶尔使用数字支付,占20.78%;60 户基本不使用数字支付,占23.53%。由此可知,大部分农户使用数字支付;数字支付使网上购物变得方便,也能促进农户的家庭消费。

调研湖南省255 户农户的数据可知,有133 户网上购物,占52.16%。2020 年网上购物消费额在0.5 万元以下的农户有20 户,占15.04%;网上购物消费额在0.5 万~1 万元的农户有69 户,占52.88%;网上购物消费额在1 万~1.5 万元的农户有28 户,占21.05%;网上购物消费额在1.5 万~2 万元的农户有10 户,占7.52%;网上购物消费额在2 万元以上的农户有6 户,占4.51%。

通过数据分析可知,超过1/2 的农户会在网上消费购物,且年消费金额不低。不仅如此,与不会网购的农户家庭相比,网上购物的农户家庭年消费额较高。由此看出,数字金融能促进农户的家庭消费行为。

3 数字金融促进农户家庭经济行为存在的难点

3.1 数字金融使用率不高

数字金融使用率不高是限制数字金融促进农户家庭经济行为的重要因素之一,而农户数字金融的使用率不高主要体现在数字支付的使用不全面、线上理财的使用和线上借贷的行为较少。根据湖南省255 户农户的实地调研数据来看,基本不使用数字支付的农户有60 户,占23.53%;选择使用线上理财的农户有44 户,占17.25%;选择使用线上借贷的农户有41 户,占16.08%。

通过数据可知,数字支付在农村地区还未完全普及,还有部分农户不会使用微信支付或支付宝支付,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户家庭经济行为。不仅如此,线上理财与线上借贷的使用率过低,并且在使用线上金融产品的农户中,其使用率较少。农户数字金融使用率较低主要是因为农户金融素养低以及政府不重视数字金融。农户没有基础的金融知识、金融技能、金融意识,会使其不会使用相关数字金融工具。政府不重视数字金融知识的传播和相关技能的培训,使得农户不愿意学习相关数字金融知识与技能。

3.2 金融机构的数字金融产品不适合

金融机构的数字金融产品不适合,导致农户减少使用数字金融工具的概率,从而限制数字金融促进农户家庭经济行为。通过实地调研湖南省255 户农户的数据可知,在使用线上理财的农户中,购买两种及两种以上理财产品的农户仅有19 户,占总人数的7.35%,占使用线上理财产品农户人数的44.19%。在使用线上借贷的农户中,借贷金额为1 万元以下的人数为21 人,1 万~5 万元的人数为11 人,5 万~10 万元的人数为5 人,10 万~50 万元的人数为4 人。在调查中发现,造成农户不购买数字金融相关产品的主要原因有农户不信任金融机构、农户认为相关产品不合适,所以大部分有积蓄的农户更愿意把积蓄放在银行存活期。

因此可以得出,金融机构没有加强自身在农村地区的信誉度以及没有针对农村地区的用户打造出适合农户的数字金融产品。然而,不适合农户使用的不仅有数字金融产品,而且还有金融机构打造的线上金融服务平台,复杂的页面和烦琐的程序使大部分受教育程度较低的农户不会使用相关软件,导致农户不愿意去使用金融机构提供的线上金融服务并购买相关金融产品。

3.3 农村地区金融基础设施不完善

农村地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从“硬件”上限制了数字金融促进农户家庭经济行为。从信用体系的建设角度来看,农村地区的信用体系不完善,主要体现在农户自身的信用意识较为薄弱,逃债行为在农村地区时常发生。从金融机构的建设角度来看,农村地区金融基础设施存在农村金融机构数量少、银行网点覆盖率低等问题。

根据实地调查数据可知,在调查的255 户湖南省农户中,离家庭最近的银行、ATM 机或金融服务站在0.5 km 以内的有39 户,占15.29%;在0.5~3 km 的有74 户,占29.02%;在3~6 km 的有55 户,占21.57%;在6 km 以上的有87 户,占34.12%。因此可以得出,农村金融机构分布较散,一个村(镇)只有一个网点,不利于农户进行相关金融服务活动。农村的支付环境较差、政府相关部门对数字金融的宣传不到位主要体现在农村地区的金融基础设施不完善。

4 数字金融促进农户家庭经济行为的对策建议

4.1 提升农户数字金融使用率

农户数字金融使用率可以从农户与政府两方面进行改善提升。农户应与时俱进,在了解相关助农政策的基础上通过学习相关金融知识与技能以及提高金融意识等方式提升农户金融素养。只有提升农户的金融素养,才能逐渐提高农户的数字金融使用率。地方政府作为解决农户问题的领导者,应该加大数字金融的宣传力度,只有政府重视起来了,农户才会有所行动。

政府可以加大对数字金融的宣传力度,改善数字金融知识的传播方式。例如,在宣传普及相关知识的活动中增加趣味性,通过奖品和短视频的形式让农户在活动中增加自主学习的意愿。不仅如此,相关政府人员应在了解相关数字金融知识的基础上,主动帮助农户了解和使用数字金融,提高农户数字金融的使用率,推动农户的家庭经济行为。

4.2 金融机构创新合适的数字金融产品

随着农户的理财和借贷需求越来越大,金融机构应积极发展农村地区业务,增强自身在农村地区的信誉度,研发出适合农户的数字金融产品以及金融服务平台。金融机构应联合政府在农村地区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自身信誉度。金融机构应实地调研,调查农户的投资目的、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等,推出更适合农户的线上金融产品和全方面的金融服务,这样才会有效提高农户购买数字金融产品的意愿。

除此之外,金融机构需创新现有的线上金融服务平台,将获取金融服务和购买金融产品的过程简单化,减少使用枯燥的文字,而是用生动形象的宣传方式介绍相关的产品,让农户用最舒适、便捷的方式获取最有用的关键信息。

4.3 政府应加快完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政府应加快完善农村金融基础建设。首先,要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政府应该积极联合金融机构组织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的创建活动,加强征信宣传,严抓严惩骗贷、骗保和逃债行为。其次,政府要积极建设相关金融服务网点,扩大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的覆盖率,力争全覆盖金融服务网点和金融服务。再次,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是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部分。最后,政府应在农村地区大力推广移动支付工具,不断提高农村地区的支付服务水平,让农户在使用数字支付的过程中感到方便和快捷,这样才能够让农户有更强的意愿使用数字金融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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