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5
□黄东福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福建 三明 365400)
2021 年是宁化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年,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的审计工作,有利于上级组织检验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利于加强上级组织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有利于增强村干部遵守财经纪律的观念,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集体财务管理,促进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维护村民合法权益,全面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推动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制定《宁化县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安排村级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明确审计对象、范围、方式,以及审计内容、审计重点、审计程序、审计时间等。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审计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了宁化县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督查审计工作,抽调县乡镇经济经营管理站、乡镇财政所等具有丰富经验的财务人员分成4 个审计小组,采取抽调人员集中交叉审计的方式,对东、南、西、北4 条线的乡镇开展审计工作。
三是开展审计培训。组织审计领导小组成员及抽调的审计人员开展为期1 d 的审计工作动员部署暨业务培训会,培训具体审计业务,讲解审计中的有关注意事项和需要把握的若干问题,分析村级换届审计的重点和难点,并交流往届村级换届审计的经验[1]。
一是规范实施审计。审计小组依照《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规定》等要求,严格按照审计实施方案要求和审计程序,印发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征求意见通知书、文书送达回证等,及时送至被审计单位。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查阅有关制度、会议记录、资料等方法对村集体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开展审计。审计过程中邀请代理会计、村主干、村报账员等乡村两级人员参与协审,对接审计存在问题。
二是召开审计结果反馈会。审计结束后,各乡镇及时召开审计结果反馈会。首先由审计小组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向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反馈。然后由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向村干部反馈审计问题,并要求对照问题清单逐项限期整改落实[2]。通过召开审计反馈会,极大地提高了审计工作的参与性及审计效率。
三是召开村级财务管理培训会。审计结束后,各乡镇审计组及时召开村两委和村级报账员业务培训会议。首先由审计组业务人员分析审计问题并开展业务培训。然后由审计组业务人员对村级报账员进行村集体财务知识及账务处理等业务知识、对村主干进行财经纪律和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条例的培训。通过召开审计问题分析及村级财务培训会,增强村主干及村报账员的理财、管财和履职能力。
材料汇总上报分为3 个阶段,首先各乡镇审计完后进行材料汇总,然后各审计小组对审计材料进行汇编汇总并出具审计报告。再次各个审计组将材料交县经济经营管理站进行全县审计汇编汇总,出具审计报告并上报上级组织,为村级组织换届提供决策依据。
2018 年,宁化县结合换届审计工作修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三资”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界定了村干部报酬范围,明确了差旅费报销标准,完善了票据管理办法,改革了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按要求实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和村集体财务计算机网络监管制度,210 个村基本能够及时按季度报账结账,年均结账率达95%,所有村按季度财务公开,财务公开次数显著增多。各村收款统一按要求执行收款票据管理,实行专用收款票据领用核销登记制度,统一集体资产管理,实行“三资”台账动态管理,及时记录资产、资源增减变动情况等,使全县村级财务管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宁化县审计组人员对全县16 个乡镇210 个行政村2018 年1 月至2020 年12 月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通过审计,审计组人员对村集体财务和其他经济活动进行了全面审查。此次宁化县应审计村数210 个,已审计村数210 个,占应审计的100%,审计总金额199 481.61 万元,其中收入类审计金额为109 962.56 万元,支出类审计金额为89 519.05 万元。2020 年,宁化县货币资金总额为22 362.78 万元,比2018 年的货币资金总额增加4 724.27 万元,增长26.78%;固定资产总额65 623.34 万元,比2018 年的固定资产增加20 931.22 万元,增幅31.9%;债权总额17 698.52 万元,比2018 年增加债权4 005.16 万元,增幅22.63%;债务总额11 567.07 万元,比2018 年债务总额减少7 075 万元,减幅37.95%。通过审计,理顺旧账,纠正错账,督促建立新账,进而查清村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使村级财务收支经济活动更加符合村集体财务制度要求,进一步做到合理合法,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审计有关部门全面了解各村财务收入、支出、资产、资源、债权、债务等情况,增强了宁化县各村级组织财务管理效果和真实性[3]。在各项数据的支撑和带动下,村级干部、财务人员行为得到有效约束。
一是库存备用金超过限额或为负数。审计中,发现少部分村存在库存现金严重超标的现象,有的村几个季度的库存现金结余都为负数,不符合货币资金管理的要求。库存备用金超过限额,存在白条抵库现象;现金账面为负数,存在收入不及时入账或虚设支出的风险。
二是财务人员职责不清。财务人员报账手续不齐,部分村报账员过账无出纳报告单或出纳报告单上出纳未签字,违反现金管理条例,造成报账员和代理会计职责不清的现象。
三是出纳大额收支现金。部分村存在出纳从银行大额提取现金的现象,还存在大额支付现金的现象,例如某村用大额现金支付捐款。
四是村干部工资、奖金、津贴等造册发放不清。部分村村干部工资、津贴、误工补贴造册发放不清楚,未注明发放日期、发放期间村干部职务、发放误工明细等。部分村存在与村民内部往来的支出都使用工资发放表发放,例如某村征地补偿款、旧村复垦误工等直接统一使用工资发放表造册,没有附上征地或复垦的具体地址、面积等,直接用现金支出,未通过“一卡通”汇入农民银行账户。
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始终是村级财务管理的重点。随着城乡一体化、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战略的实施,国家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发展,特别是近年来国家对美丽乡村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资金投入逐渐增多。财政资金的投入对推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给农村经济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转变,但在落实各类项目过程中存在项目发包及资金管理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程项目发包时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存在先发包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现象。二是有些工程没有经过乡镇招标办进行公开招投标,由村干部私自发包,没有签订正式的承包合同,只有简单的协议。三是同一工程项目多部门重复申报,套取多部门的项目资金,分散工程项目进行承包,分散资金支付。四是签订的项目承包合同不规范,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五是工程验收不符合规范,没有验收结论和竣工验收报告,验收人员签字不全。六是项目竣工时,支出依据、附件等材料不齐全,支付工程建设费用时,应附上会议记录、预结算材料、招投标材料、中标材料、工程建设合同、税务发票、验收材料等,部分村存在工程材料不全面或缺项少项的现象。
虽然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但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积极性不高,责任心不强,对于收支的审核不严,甚至没有履行监督职责,失去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的意义。有些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文化素质较低,没有相关的财务知识,对审核的内容和意义模糊不清。有些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专用章由村干部违规掌管,村务监督委员会形同虚设。
一是缺乏乡镇农经人员。随着农村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基层农经管理部门任务越来越重,不仅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村级财务管理等常规工作,还肩负着农村土地制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村宅基地管理等任务。据了解,宁化县2/3 的乡镇没有专职经济经营管理人员,兼职的经济经营管理工作人员身兼数职。
二是严重缺乏乡镇村级会计代理人员。目前,宁化县16 个乡镇210 个行政村代理会计仅有37 人,由于会计代理人员严重缺乏,工作任务繁重,只起到记账的作用,没有发挥对村级财务管理的指导监督作用,而且工作得不到领导的肯定和重视,造成很多代理会计转岗。
严格落实相关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货币资金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对村两委干部的误工、交通等各项津补贴的规定,加强对村两委干部报酬制度、差旅费报销制度的管理。增加对村级货币资金监管、工程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完善支出审批手续等各项规定,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开支审批制度,现金、财产管理制度,票据领用、核销、保管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责任明确。建议对误工补贴等类型的经济业务,一律用转账支出,防止私立名目,违规发放误工补贴。对于捐赠款,必须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捐赠支出一律用转账支付,防止集体资金不合理流失[4]。乡镇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各村实行每年至少轮查两次,重点检查是否及时报账结账、库存现金是否挪用、票据使用是否规范、收支手续是否齐全、收入是否有账外账、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否履职、账务公开是否真正公开、村务活动是否有会议记录,并通报检查结果。
严格规范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各乡镇对照审计发现的问题清单,限期逐项加以纠正和改进,确实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全面清理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逐件查摆合同效力、主体、期限、条款标的、价款报酬、订立和履行程序、合同归档等方面是否合法合规,对明显违背合同法、明显丧失公平、明显未经民主程序、明显暗箱操作等4 类问题合同进行纠正,应清退不合理支出。
乡镇财务人员专业基础不同且流动性大,因此县级主管部门每年要组织乡镇经济经营管理干部、会计代理人员进行会计业务知识等专业培训。每次换届县级经济经营管理部门的业务骨干应到各乡镇对村主干、村报账员、会计代理人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进行村级财务管理、会计业务知识和财经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基层干部的民主政治意识和村务管理水平[5]。基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队伍有没有、强不强直接关系农村改革能否落实落地和农民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切实维护,县、乡镇政府要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基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体系的建设,加大支持力度,改善条件,尽快充实配齐经管干部、代理会计,以便工作平衡开展,确保工作有人干、干得有质量。
加强村级集体“三资”的监督管理,主要是加大“三资”监管巡查力度。县级要成立由纪检、财政、民政、农业、审计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巡查组,每年对各乡镇各村的财务收支情况、资产处置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乡镇、村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全县通报。加强审计工作的事后监督,建立审计监督长效机制,有利于加大处罚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一是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长效机制。不定期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清理不规范经济合同,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二是整治非法侵占集体“三资”问题。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工作“回头看”和年度集体资产清查工作,对集体“三资”使用现状进行逐项甄别,对被非法占用的集体“三资”进行列表造册,并依法追回。三是整治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建立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定期报告制度和经济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完善村集体“三资”登记、保管、使用和处置,以及农村集体财务审计问题移交、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查处等管理制度,完善集体资产资源出售、租赁、流转工作流程,规范开展村级财务公开,加强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化、规范化。
通过村级换届财务的审计工作,发现当前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应及时发现其中的问题,积极制订相关措施解决问题,合理使用农村集体资金,推动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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