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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对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及对策

时间:2024-05-25

□谢 宇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四川 成都 610103)

当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第三大粮食出口国和第五大农产品出口国。为了刺激农产品出口增加,提升我国农产品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优势,我国在世界贸易组织公平竞争的原则下,实施了农产品出口退税政策。我国出口退税政策设立推行至今经历了数次调整,其根本原因是改善我国农产品出口条件,调整农产品出口结构,促进我国经济更好地发展。

近年来,我国在许多大类产品平均出口退税率有所下降的情况下,农业产品出口退税率有所上涨,2007 年取消84 类农产品的出口退税,2018 年出口退税率广泛上调。2020 年,受到非洲猪瘟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带来的劳动力、生产资料流动受限等因素的制约,为稳定粮食安全,需要借助出口退税来调节我国农产品贸易。我国非常重视农产品贸易,同时我国农产品出口受退税政策的影响很大。

1 我国农产品出口现状

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出口额远低于进口额,农产品出口额和进口额逐年上升,进口额增速远高于出口额增速。我国首次出现农产品贸易逆差是2004 年,2012—2018 年均突破500 亿元,贸易逆差的现状比较严峻。

虽然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额逐年增加,但是出口贸易总额占比却一直在下跌,从2002 年的5.53%下降到2010 年的3.1%,之后几年的比重维持在3.05%左右。这说明我国农产品出口结构转变已经有了一定成绩,货物出口贸易中农产品所占比重有所下降,稳定在一定范围。

同时,我国农产品出口市场单一。我国农产品出口市场主要集中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如2017 年农产品出口总额751.4 亿美元,销售给“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农产品共计234.38 亿美元,占我国农产品对外出口额的31.19%。销售给日本的农产品高达102.22 亿美元,占我国农产品对外出口总额的13.60%[1]。

我国农产品出口市场不够分散,这种出口地区过于单一的局势势必会对我国农产品出口造成不利影响。比如美国是我国农产品出口大国,2018 年3 月爆发的中美贸易摩擦势必会波及我国农产品出口。一旦我国主要农产品出口国(或地区)对我国采取制裁限制措施或者贸易壁垒,必将会影响我国农产品出口,给我国农产品出口增加风险。因此分散农产品出口市场是非常有必要的[2]。

2 出口退税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分析

为了适应内外部贸易环境的变化,我国积极调整出口退税机制,促进农产品出口结构优化升级,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实现均衡发展[3]。

2.1 对农产品出口总量的影响

出口退税政策对于农产品出口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农产品出口退税会对农产品出口额产生直接影响。

2002 年我国对部分农产品不再征收出口税,有力地推动了这部分农产品的出口,当年出口额比2001 年增长了12.8%。

2003 年由于国际环境不公平和保护主义等问题,我国农产品出口因贸易壁垒损失达95 亿美元。为了解决这一问题,2004 年初我国对农产品相关的出口退税机制作了较大调整,不再对资源性农产品征收出口税。2004 年农产品出口总额达230.9 亿美元,比2003 年增长8.7%,零出口税的资源性农产品如谷物同比减少了71.4%[4]。

2007 年底爆发全球性的粮食危机。为了维稳国内粮食市场,我国取消了原粮及其制粉产品的出口退税,并对这些产品征收出口暂定关税。政策生效后,我国粮食出口额大跌。为了缓解2008 年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2009 年我国上调农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直接促使2010 年农产品出口额高达494.1 亿美元,同比2008 年增长了24.7%。

2016 年前后,为促进我国出口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升级而调整了农产品出口退税率,促使2016 年的农产品进出口贸易逆差降低至-380 亿美元,农产品出口在货物出口总额中的比重更是达到了3.46%的近年最高值。

2.2 对农产品出口结构的影响

分析调低出口退税率的政策效果,不能仅局限于企业预算约束效应视角,还必须考虑政府预算约束效应[5]。我国历年出口退税机制调整,尤其是2004 年以后主要是为了优化农产品出口结构而制定的。

2002—2018 年,我国农产品出口中水、海产品一直保持着明显的优势,食用蔬菜次之。水、海产品和食用蔬菜属于劳动力密集型产品,发挥了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

在2004 年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之后,加工产品增长明显加快,初级产品增幅不大甚至有些还出现较大幅度下滑。究其原因可以发现,2006 年我国加工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从5%变为11%或13%,这极大地鼓舞了我国农产品加工和出口。

2008 年世界经济动荡,金融危机爆发,世界经济陷入困境。为了缓解经济滞缓问题,我国将优势产品水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5%调成13%,此后我国水产品出口量出现极大的增幅。

2009—2018 年为优化农产品出口结构,我国上调农产品出口退税率,将某些初级产品出口退税率调整至6%,将一些加工产品的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6%,极大地鼓励了深加工产品,优化改善了我国农产品出口结构。

3 我国农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存在的问题

3.1 出口退税程序烦琐、修订频繁

出口退税是一个非常繁杂的过程。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时涉及部门多,需要提交的资料多,繁杂的退税过程导致企业出口退税款到账时间慢,有时还会拖欠退税款,严重影响企业资金周转,打击了企业扩大生产和出口的积极性[6-7]。同时,我国出口退税政策调整频繁,严重地影响了农产品出口企业的长期规划,增加了经营困难[8]。

3.2 骗税现象严重

我国出口退税体制不够完善,许多企业利用出口退税机制上的漏洞,通过非法手段骗取国家税款[9]。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国家的正常经济贸易秩序。由于我国出口退税机制不够完善,对骗税惩罚力度轻,导致出口骗税现象严重。

3.3 农产品退税率过低

相比英、德等国采取特别税率对农产品出口征税,美国采用资本开支扣除法和记账法,还实施了许多农产品出口支持政策促进农产品出口。我国农产品出口大部分退税只有5%,仅有极少数才能达到13%,这不利于提升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4 针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现存问题的建议

4.1 设置合理的出口退税率

优化当前我国出口退税政策,设置合理的出口退税率,既能使出口退税政策刺激企业生产和出口的积极性,又能避免企业过于依赖出口退税,有助于企业在国际市场上保持敏锐触觉,提高实力,不断增强国际竞争力[10]。

4.2 优化健全出口退税机制

当前我国出口退税手续烦琐,涉及部门众多,究其根本还是我国出口退税机制不够完善。应优化和健全出口退税机制,简化出口退税程序,及时发放出口退税款,保证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刺激扩大生产和出口。可以从优化政府各部门职能,减少出口退税要涉及的部门着手,建立全面的电子信息管理网络,促使各个部门协调合作,提高效率。同时,可以降低出口退税机制的调整频率,减少企业适应新出口退税政策的难度,让企业有时间作出良好的长期规划,减少经营管理的困难[11]。

4.3 严厉打击出口骗税违法犯罪活动

严格检查出口退税流程,严厉打击不法分子的投机行为,确保我国对外贸易正常进行,维持我国经济秩序。

4.4 构建多元的出口市场体系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签署为亚太地区供应链提供了保障。我国要借此机会开拓东南亚及澳大利亚等地区的农产品贸易市场,同时巩固对俄罗斯、日、韩等国的农产品贸易,积极打开拉丁美洲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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