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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绩效及其影响因素研究——以阿瓦提县为例

时间:2024-05-25

□叶勒娜孜·胡森别克,宋玉兰,李 敬

(新疆农业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 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0)

通过对阿瓦提县扶贫现状进行分析,以对当前的扶贫工作进行整体把握。总结阿瓦提县扶贫绩效和影响扶贫的因素,探寻当前阿瓦提县扶贫存在的问题,为新时期阿瓦提县扶贫开发工作提供可行建议,并提出提高扶贫工作效率的措施,指导阿瓦提县更好地开展扶贫实践工作。阿瓦提县作为少数民族贫困地区,通过对该县扶贫效果和影响因素进行研究,可以为其他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提供借鉴。新疆贫困问题严重的地区主要集中在南疆,南疆的贫困人口主要是少数民族,阿瓦提县也属于南疆少数民族贫困县。对其进行深入研究,一方面可以缓解南疆的贫困问题,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另一方面可以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贫困人口以户为单位脱贫,衡量标准是该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达到吃穿不愁、有安全的饮水,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等指标,这些均为否决指标,全部达标后方可退出。贫困村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指标,统筹考虑村内产业发展(集体经济)、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等综合因素,共4 项指标,均为否决指标,全部达标后方可退出。贫困县退出以综合贫困发生率、贫困村退出比例和群众认可度为衡量指标,全部达标后方可退出[1]。脱贫攻坚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民福祉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是必须高质量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是需要全社会广泛参与的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我国不断大力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大致经历了体制扶贫、大规模开发式扶贫、扶贫攻坚、扶贫新开发以及扶贫成效巩固5 个阶段。伴随着“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的顺利实施,我国的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农村地区的贫困人口不断下降,农村贫困人口收入水平稳步提升,社会不断进步,农村居民生存和温饱问题基本解决,但还存在社会贫富差距大、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

1 基于阿瓦提县案例研究分析

1.1 研究方法

通过实地调研和深度访谈,以阿瓦提县为例,以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为出发点,结合是否受过农业技术教育或训练与农业纯收入之间的关系、非农劳动人数与非农业收入之间的关系、农业人数与农业收入之间的关系、农业耕地面积与农业收入之间的关系等数据进行分析。发放问卷60 份,收回有效问卷57 份,问卷有效率为95%。

1.2 数据整理及分析

受过农业技术培训或教育的农户农业纯收入较高,未受过农业技术培训或教育的农户农业纯收入较低,多种培训形式和创新模式在很大程度上为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从表1 可以看出,受过农业技术教育或培训的农户农业纯收入高于未受过农业技术教育农户的农业纯收入。

表1 受过农业技术教育或培训与农业纯收入情况

从表2 可知,参与合作社的农户农业纯收入高于未参加合作社农户的农业纯收入。参与合作社农户的农业纯收入较高,参与合作社农户的农业纯收入较低。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以土地流转为载体的新型生产实体,加快了农业现代化的进程,实现了农民增收。

表2 是否参与合作社与农业纯收入情况

从表3 可知,随着家庭中从事非农业劳动人数增加,非农业纯收入也有所增加,个人可支配收入随之增加,消费水平也得到了提升。非农业劳动收入基本来源于外出打工、最低生活保障等,影响非农业劳动居民收入的影响因素如下。一方面,大部分人的工作具有季节性或者周期性,只有小部分人有稳定的工作;另一方面,文化程度不同,收入也存在不同。

表3 非农业劳动人数与非农业纯收入之间的联系

从表4 可知,随着家庭中从事农业劳动的人数增加,农业纯收入随之提高。农业劳动力人数增多虽然会增加农业收入,但通过农业劳动力增加收入并不是最优选择。现代农业资源越来越丰富,可利用先进的农业技术,减少农业生产者数量,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表4 从事农业劳动人数与农业纯收入情况

1.3 存在问题

1.3.1 信息化人才缺乏,扶贫人员素质相对不高

我国已经进入大数据时代,信息遍布各个领域,为了做到精准扶贫,必须合理使用互联网。精准扶贫过程中需要统计大量数据,一一核实各贫困户的情况,这些离不开信息化技术的运用,而农村基层干部对新技术较陌生,影响了工作效率。目前,扶贫工作人员存在很多问题,招聘没有任何扶贫经验的大学生开展扶贫工作,需要经过一段时间培养,影响了扶贫工作的进程;很多技术人员由上级调配,只负责某段时期的扶贫工作,没有全身心投入某个村的扶贫工作中,而且各个单位调派人员的管理机构不同,往往各自为政,很难合理配置资源。

1.3.2 “等靠要”思想严重,主体意识不强

一些农民认为扶贫工作是政府的事,依靠政府的政策支持和物质帮助,每年从政府的补助中满足生活需求。扶贫政策没有完全公开透明,农村居民过分追逐利益最大化,倾向于“哭穷”及向相关统计员谎报虚报收入等。在这种不良影响下,一些贫困户认为贫困是一种荣耀,出现争当贫困户的倾向。国家每年都有脱贫指标,不少贫困户虽已达到脱贫要求,却不愿脱贫,反而去政府、村委会抗议,严重影响了扶贫工作。

1.3.3 内生发展动力缺失,返贫风险高

随着农业副业化、农田集中化耕种,农民兼业化程度日益加深,在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难以获得稳定收入的年轻劳动力开始外出打工。在广大农村地区,除逢年过节外,村里只剩下年迈的老人和年幼的儿童。老人教育程度较低,思想传统,不能理解和支持政府的政策,儿童无自主决策能力,靠他们难以推动扶贫工作进一步开展。农村劳动力短缺,老人和儿童无法从事繁重的农活,造成农田荒废化。上述因素致使贫困地区缺乏培育内生发展动力的能力,难以承担教育和医疗支出,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农村居民现有的生活状态。

1.4 解决对策

1.4.1 增加人力资本投入,提高发展能力

在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基础上,通过加大人力资本投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升级传统技术,提高贫困人口的生存能力,让农村劳动力通过参与项目管理,从中学习技术和经营管理方法,加强人们靠自身发展的能力。

1.4.2 扶贫部门与各部门加强信息沟通

以往的扶贫开发工作由扶贫办负责,最近几年政府把工作重心放在精准扶贫上。各级政府应支持扶贫工作,包括定点帮扶及协作单位支持、社会帮扶资金支持、特殊优惠政策支持等。组织部、基层办应介入管理和协调,加强信息沟通。

2 精准扶贫创新机制的实现路径

2.1 创新“瞄准宣传”机制

2.1.1 农业劳动力转移

改革开放前后,制度因素和环境因素对农业劳动力迁移产生了很大影响。对现阶段农业劳动力迁移过程中劳动力的意愿、行为和决策进行分析,研究农村劳动力和农业劳动力转移的特点。结合农村人口城市化的要求和农业劳动力转移率,对农业劳动力城市化倾向进行分析,得出我国实现农村人口城市化的两类目标群体分别是异地转移劳动力和就地转移劳动力。农业劳动力转移具有一定环境因素,主要对我国就地转移和异地转移模式下的劳动力迁移问题进行研究,进一步分析了当前影响劳动力就地迁移和异地迁移意愿的因素。

2.1.2 提高农民的受教育水平,加大精准扶贫宣传

对于贫困地区来说,最重要的是教育。受教育程度不同,人们的发展情况不同。一方面,知识和信息贫困,例如理财、育儿、医疗、养老以及法律常识欠缺等,都是导致贫困户难以彻底脱贫的重要因素。因此,应增加对农村教育的支持力度,尤其在学校建设和师资配置方面,应重视学校在农村文化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另一方面,应以贫困户中个人的知识、技能为着力点,有针对性地进行长期教育和辅助,增强贫困户的家庭风险防控意识。由于信息匮乏,贫困户不能及时了解政策变动情况,失去了很多可以获得帮助的机会,导致贫困户出现了消极的思想。可以发动志愿者教农民使用智能手机,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第一时间获取信息。对于不能使用智能手机的老人或残障人士,应安排扶贫人员上门宣传[2-3]。

2.2 创新“协调推进”机制

2.2.1 推进扶贫工作人员队伍及制度建设

目前,扶贫工作的负责人由上级各部门领导担任,负责人带领部分人员下乡开展扶贫工作,实现了每一个贫困户都有一个帮扶负责人。每到节假日,扶贫工作队前往各自需要帮扶的贫困户家中进行慰问,帮助其解决问题。

2.2.2 转变扶贫政府工作思路,协调各部门职能

对接企业和合作社,重视结对帮扶。对于以财政收入和经济增长为主要考核目标的部门而言,扶贫工作是个沉重的“包袱”。因此必须将精准扶贫纳入各部门的考核指标中,给予扶贫工作人员更好的福利待遇以及优先发展机会[4]。

2.2.3 协调管理资金配置,提高扶贫资金利用率

投入经费是保证减贫工作顺利开展的核心,但直接把资金发放给贫困户,只能暂时解决他们的困难。要使用资金鼓励合作社和其他形式的生产组织,最大程度利用精准扶贫资金,加大对自然条件、基础设施等落后地区的资金投入,提高农村资金的利用率。在资金拨付方面,要精简流程,简化烦琐的工作,让扶贫对象第一时间得到资金扶助[5]。

2.3 创新“参与”机制

2.3.1 创新全社会参与机制,发挥以帮扶促自强的联动作用

社会民众对贫困的认知度不高。除了政府渠道外,还应该建立以社会组织为主体、有法律保障、有制度规范的精准扶贫平台渠道,让社会公众参与到扶贫工作中。应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制度化建设,保障公众参与社会扶贫的效益,将扶贫工作成果真正落到贫困群众身上,让扶贫创业投资能够获得合理回报。

2.3.2 通过市场力量提高精准扶贫的内生动力

要想从本质上摆脱贫困,最有效的方式之一是增加就业机会,让贫困群众拥有能获得稳定收入的能力。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出现了很多新兴产业,给人们带来了新的创业和工作机遇。我国很大一部分贫困群众所处的区域不适合大规模农耕和发展工业,但是有丰富的地理资源,可以开发土特产、开发旅游等。参与扶贫的企业可以给贫困群众提供工作机会,实现政府、企业及扶贫对象共赢的局面。精准扶贫要求精准定位和精准施策,而市场化的力量能够将创新的“种子”散播到各个贫困角落,并在当地土壤上结出根植于本土的果实[6]。

2.4 创新“监督”机制

腐败与“贫穷陷阱”相伴而行,因此完善和健全检查监督长效机制不可缺少。要严厉打击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徇情枉法、贪污、挪用扶贫救助资金等行为。将救助资金的分配和发放情况向民众公开,例如使用板报进行宣传,在官网发布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保证每一位扶贫对象的合法权利。对于有贪污念头或贪污行为的扶贫工作人员,不仅要给予通报批评、警告处分,还要彻查其家庭现状。党委、监察机关、人大、政协要监督检查,积极动员全社会参与监督和举报[7]。

3 结束语

以阿瓦提县为例,就精准扶贫“扶持谁”“如何扶”的实践线路进行了分析。结合实践,应通过一些经典的精准扶贫案例探析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风貌,因地制宜,探索适宜的扶贫机制。例如四川藏区是全国面积最大的贫困区,根据精准扶贫的特征,四川藏区明确了精准扶贫的4 个着力点,即扶贫产业、扶贫对象、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宜川依托“旅游精准扶贫”,打造知名旅游品牌,发展旅游服务;内蒙古则应用了“以特色作物为主导,以龙头企业为带动”的区域农产品发展模式。

贫困是因收入不足和缺乏生活物质的基本构成,导致个人和家庭的生活水平达不到社会接受的最低标准。农村脱贫不仅要解决温饱问题,还要改善基础设施、教育、文化、医疗等条件。对于贫困地区来说,应提高再生产能力,获得将生产的产品销售出去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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