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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供给侧改革背景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对策探析

时间:2024-05-25

赵瑞梅 许佳益 刘梦菲 刘媛

摘 要:供给侧改革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了契机,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供给侧改革的方向之一。以沧州市20余所农业合作社作为研究对象,通过SPSS因子实证分析,确定了影响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3个因子为主体素质、合作交流和制度保障。根据影响因素,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出了相应建议。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供给侧改革;影响因子;对策

文章编号:1004-7026(2019)17-0035-03         中国图书分类号:F2         文献标志码:A

自2005年正式提出供给侧改革以来,我国在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对农业问题进行了新探索,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已不足以推动农业进一步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渐进入人们的视线,成为了推动农业供给侧改革发展的一个重要力量[1]。新经营模式伴随着新问题,探索供给侧改革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影响因素,促进农业的进一步发展是当前的重要任务。本文以河北省沧州市为例,探索农业供给侧改革背景下新型农业的发展情况。

1.1  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才匮乏

通过调查可知,在沧州市农业发展建设中,男性为主要劳动力,且大多数为中年人和老年人,学历大多数在大专、高中及以下,可见农业人员学历普遍不高,综合素质有待加强。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人追求城市生活,更多的青年和中年人选择去城市打工,他们认为“在城市里生活才会有前途”,这种思想观念导致农村越来越多的年轻劳动力转移到了非农业领域的城镇。

1.2  农业规模化经营初步发展

供给侧改革的进行,加快了传统农业向新型农业发展的步伐。河北省沧州市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问题出台了相关文件,通过调查可知,很多人已经熟知农业专业合作社的经营方式,大部分农民已经采用新的经营方式进行耕田劳作。这些新的经营方式正在渗透到每个农户,促进了农业的进一步发展。

2  沧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影响因素分析

2.1  数据来源

问卷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主体基本信息,包括性别、年龄、学历,以及对当前沧州市农业经营的满意度和对新型农业方式的了解程度等基本内容;第二部分以李克特五级量表为主体对供给侧改革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影响因子进行调查,包括主体素质、合作交流、制度保障3个方面。共发放问卷123份,通过回收整理,回收调查问卷109份,问卷有效率89%。

2.2  实证分析

2.2.1  样本描述性分析

在109份有效问卷中,男性比例为73%,可见男性依然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核心劳动力。年龄在55岁以上的占61.3%,可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中老年人为主。学历在大专及以下的占80%,可见农业主体综合素质普遍较低。

2.2.2  问卷信度与效度

为了进一步分析供给侧改革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影响因子,调查问卷第二部分采用李克特五级量表进行调查,用1~5分表示被调查者对问题的不同认可程度,具体见表1。

对回收的问卷进行标准化处理,消除无效数据对结果的影响,利用spss23.0软件进行因子分析。检验样本数据的信度,KMO值为0.915,大于0.5,说明指标信度很高;巴特利特球形度检验的观测值为1 081.075,自由度为120,显著性为0.000,说明可以进行因子分析。

2.3  因子分析

2.3.1  公因子的确定

确定提取的公因子数量,如表2所示,表中含有16个指标的特征根与方差贡献率,第一个因子的特征值是8.200,第二个因子的特征值是1.453,第三个因子的特征值是1.145。SPSS默认保留特征值大于1的主成分,因此,选取前主成分,其累计贡献率已经达到67.487%,说明前3个因子已经累计反映了原总方差67%的主要信息。从基于主成分分析法的因子分析碎石图(图1)也可以看出,图中前3个点的斜率较大,经过提取的公因子对农业供给侧改革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原始变量解释能力比较强。因此,本次提取的3个公因子是可取的,因子分析处理结果比较理想,将预先设定的16维指标降低到了3维。

2.3.2  因子载荷分析

通过spss23.0软件对因子载荷矩阵进行了最大方差法旋转之后得到的因子载荷矩阵,见表3,公因子F1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员综合素质(M1)、新型职业农民的存在(M2)、农业专业合作社组织的内部管理规范性(M3)、农业龙头企业带动能力(M4)、应对市场变化能力(M5)、内部培训传导观念(M6)等指标具有较大的载荷,这6个指标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自身素质有关,因此确定为主体素质因子。公因子F2在“互联网+农业”的实施(M13)、一二三产业融合度(M14)、区域合作机制(M15)、區域合作观念(M16)、信息平台建设(M7)等指标具有较大的载荷,这5个指标是农业与其他领域的相互结合与交流,因此确定为合作交流因子。F3在土地流转环境(M8)、土地流转制度(M9)、农村土地产权(M10)、土地流转规范性(M11)、金融支持机制(M12)等指标具有较大的载荷,这5个指标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的制度保障,因此确定为制度保障因子。

2.3.3  成分得分系数矩阵分析

通过因子分析,计算出各因子或维度的权重系数,构建指标权重。研究提取出3个公因子,分别是主体素质、合作交流、制度保障。通过spss23.0软件操作得到成分得分系数矩阵,成分得分系数矩阵生成的目的是公因子与题项之间的关系表达式。以因子1主体素质为例,公因子1的表达式如下。

F1=0.374X1+0.340X2+0.235X3+0.242X4+0.148X5+0.191X6+0.054X7-0.159X8-0.143X9-0.164X10+0.064X11+0.057X12+0.013X13-0.182X14-0.113X15-0.126X16(1)

从公因子1主体素质表达式中可以看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员综合素质(M1)、新型职业农民的存在(M2)、农业专业合作社组织的内部管理规范性(M3)、农业龙头企業带动能力(M4)、应对市场变化能力(M5)、内部培训传导观念(M6)的表达式系数值分别是0.374、0.340、0.235、0.242、0.148、0.191,因而与公因子主体素质的关系程度排序为M1>M2>M3>M4>M5>M6。

同理,在公因子2中,各指标与公因子合作交流的关系程度排序为M14>M16>M15>M13>M7。在公因子3中,各指标与公因子制度保障的关系程度排序为M9>M8>M10>M12>M11。

2.3.4  农业供给侧改革背景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评价指标体系

通过已有的文献研究以及运用SPSS软件进行了因子分析,归纳提取出主体素质、合作交流、制度保障3个评价指标。将主体素质、合作交流、制度保障设置为一级指标,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员综合素质、新型职业农民的存在、农业专业合作社组织的内部管理规范性、内部培训传导观念、农业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应对市场变化能力、一二三产业融合度、区域合作观念、区域合作机制、“互联网+农业”的实施、信息平台建设、土地流转制度、土地流转环境、农村土地产权、土地流转规范性、金融支持机制这16个指标确立为二级指标,构造了农业供给侧改革背景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评价指标体系。

3.1  加强内部管理,培育人才

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前提是培养人才,各高等院校可以增设相关专业,教授学生农业方面的知识,增强他们对于农业发展的认识,为我国农业发展输送人才。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完善的人才管理机制,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高农业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技术能力,提高其综合素质。逐渐形成以青年人为主的新型农业主体,促

进我国农业发展[2]。

3.2  加强农业与其他领域合作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促进了各个领域的发展。结合互联网,农业将更加具体形象,通过线上销售,建立销售平台,农民足不出户就可以将农产品卖出去,产品流通过程更加透明化。基于互联网的支持,可以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打造具有地区特色的农产品[3]。“互联网+农业”有效地降低了成本,农民还可以从平台及时获取市场最新需求信息,合理调整生产结构,获得更多利益。同时,还可以积极推进农业与其他领域融合发展,增加区域合作观念,实现双赢。

3.3  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发展新型农业的前提是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土地流转制度是农民放心经营的前提。国家和政府应该根据农民需求,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制度。要提高土地流转标准,按照制度要求层层把关,确保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工作能够落实到位。政府应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确保资金流向,为土地流转制度的实施提供优良条件[4]。

参考文献:

[1]马泽波.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多重困境与突破路径[J].大理大学学报,2016,1(11):18-23.

[2]郭峰.潍坊市农业转型发展问题研究[D].泰安:山东农业大学,2015.

[3]龙腾,辛昀柏,郑迦文,等.互联网在农产品营销中的应用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8(12):322.

[4]郭静.沈阳市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调查分析[J].农业经济,2012(4):8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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