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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普惠金融发展现状刍议

时间:2024-05-25

邓雯

摘 要:对当前张家界普惠金融面临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结合张家界实际情况,提出从构建宏观发展战略、完善激励配套措施、健全金融组织体系、加强金融基础环境建设、推动普惠金融创新等几个方面加强普惠金融发展力度。

关键词:普惠金融;扶贫攻堅;发展现状

文章编号:1004-7026(2018)18-0096-02 中国图书分类号:F832.1 文献标志码:A

1 基本情况概述

张家界市地处武陵山片区,是典型的贫困地区,所辖4个区县均于2011年被纳入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1—2020年)范畴。所辖桑植县2016年被确定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县。据2017年10月17日全国扶贫日的数据,张家界仍有未脱贫人口42 617户、139 330人,贫困发生率达9.75%,还有3个区县、308个贫困村没有脱贫摘帽,距离2020 年实现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全面脱贫目标,任务仍旧十分艰巨。对当前张家界普惠金融面临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结合张家界实际提出从构建宏观发展战略、完善激励配套措施、健全金融组织体系、加强金融基础环境建设、推动普惠金融创新等几个方面加强普惠金融发展力度。

2 主要问题

2.1 配套激励约束机制不够健全

张家界市地处武陵山贫困片区,社会分工体系不发达,农户普遍不富裕,难以制定效率较高的激励约束机制。首先,没有专门负责金融扶贫的机构来统筹。在金融扶贫领域,由于缺少专门的金融扶贫配套机构和相关的政策,导致金融机构介入扶贫开发动力不足,难以满足当前普惠金融的发展要求。其次,普惠金融约束机制有待完善。普惠金融需要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但目前缺乏与此相适应的硬性约束机制,难以保证金融机构自觉履行普惠金融职责。再次,定向金融支持有待加强。目前缺乏区别对待且具针对性的区域性货币政策,金融定向政策支持力度有待提高。

2.2 金融组织体系不合理

就农户融资而言,贫困农户对金融资源的可获得性较低。①金融机构配置不合理。虽然按照国家政策,鼓励包括国有大中型金融机构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提供普惠金融服务,但在实际执行中,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在农村贫困地区大量撤并分支机构,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基本撤销了乡村地方代办点,而网点众多的邮储银行乡镇营业网点却又不具备办理信贷业务权限。②小微金融机构生长发展受多种因素影响先天不足。在其他经济发达地区,业务发展较快的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普惠金融机构,在张家界这一贫困边远地区从发展之初便受到资金来源有限、营业网点较少、业务拓展区域受限等因素的影响,大大影响了普惠金融业务的拓展。

2.3 金融监管体系不太适应

小微金融机构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金融业务和经营方式不断创新,而传统的金融监管体系、金融监管模式已经难以适应普惠金融的发展要求。①当前的金融监管模式已由原来的“一行三会”发展为“一行两会”,伴随混业经营的发展,金融监管也相应地进行了调整,但目前机构、政策尚未落地,仍旧按照原有的监管规定执行,因此管理层面需要尽早出台政策,确保改革及时到位。②原有银行业监督管理体系的监管对象主要为大型金融机构,对不断涌现的小微金融机构以及相应的金融创新产品、普惠金融产品未能顾及。监管要求未区别对待,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小微金融机构的发展,不利于激发小微金融机构更好的为贫困地区提供普惠金融服务。

2.4 金融基础设施不够完善

受多个因素影响,张家界金融基础设施仍然是金融改革发展最为薄弱的环节。①农村信用环境亟待改善。不少贷款农户缺乏主动还款意识,部分农户诚信意识较差,存在骗贷、骗保和恶意逃债行为。②普惠金融服务内容有待扩展。金融机构在提供信贷、存取款、汇兑等基本服务外,助农取款服务、自助终端服务、农村理财等服务亟需改善。③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需要加强。常见的金融教育、金融知识宣传侧重于城市、重点乡镇,在内容上侧重于产品营销和人民币反假、银行卡使用、汇兑等基础知识,而针对边远乡镇的低收入群体的金融教育程度较低、金融知识宣传有限。此外,农村金融消费者的投诉处理渠道仍不够畅通,损害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

3 政策建议

3.1 从宏观层面完善普惠金融激励配套措施

①进一步完善普惠金融战略。从普惠金融市场、发展普惠金融机构、创新普惠金融工具等方面建立健全发展战略,为相关政策的制定者、各类金融机构提供一致的政策框架和清晰的指导方针。②为正确衡量我国普惠金融发展,借鉴国际普惠金融核心指标体系,加速制定科学系统的中国普惠金融评价指标体系。③执行差别化监管。对于致力于发展普惠金融业务的机构,适当放宽存贷比监管标准,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适当降低参与普惠金融业务的准入牌照溢价,鼓励更多的非正规金融机构和民间融资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参与普惠金融服务。④加大财税政策与货币政策支持。普惠金融作为一项公益性项目,政府有责任承担一定风险,应尽力争取地方政府财政支持,如政府财政建立风险基金、政府税务部门推行免税政策。⑤推动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落实差别化存款准备金制度、实施县域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考核政策、涉农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等,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张家界贫困地区的信贷投入。

3.2 健全普惠金融组织体系

①加快推动传统金融机构转型。深入推动农行“三农事业部”改革,鼓励农发行试水农户和农村小微企业领域,鼓励国有大中型银行发展普惠金融业务,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农商行、信用社等地方法人服务地方的能力。积极发挥保险公司在普惠金融中的风险分担功能,加大对一般农业风险的投入,重点发展特色农业保险、小额扶贫保险业务,针对普惠金融开发特色保险产品。②大力发展新型小微金融机构。借鉴小微金融发展较为成熟国家的经验,开展多元化金融服务,满足多元化的金融需求,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建立健全风险管理。

3.3 实行差异化监管

①在强化合规经营管理,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风险的前提下,建议银行业监管部门针对新兴村镇银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执行切实可行的监管标准。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规经营,形成良性竞争氛围。②构建信息交流平台。由当地金融办或人民银行牵头,组织县域各家金融机构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各家金融机构定期向牵头部门报送相关数据及业务发展情况,全面了解地方金融市场状况。通过定期召开行业座谈会,通报金融市场发展情况,对存在问题的机构采取措施及时纠正。

3.4 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①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通过开展农户信用评级、信用乡村(镇)建设、创建各级金融安全区、金融生态评估等措施,建立健全守信者奖励、失信者惩戒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优化张家界信用环境。②加快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在农村金融服务方面,积极探索创新金融服务模式,设立助农取款服务点,通过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和支付清算系统,在满足广大农民支农补贴发放、小额取现转账和余额查询等基本金融服务需求的同时,依托互联网技术,推广应用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信息科技服务手段,落实农村金融扶贫精准化要求,促进普惠金融发展。③加强金融知识宣传与消费者权益保护。针对贫困偏远地区人群,积极开展金融扶贫政策、金融知识宣传,发挥金融助推脱贫攻坚支撑作用,进一步提高贫困人群的金融素养,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将金融知识宣传到农村地区的“最后一公里”。重点关注贫困地区弱势群体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进一步畅通投诉受理渠道,妥善处理金融消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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