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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背景下P2P网贷转型发展路径研究

时间:2024-05-25

□肖家翔

(信阳农林学院财经学院 河南 信阳 464000)

P2P网贷是互联网金融创新实践的重要成果之一,为众多中小微客户提供了参与金融活动的平台和机会,推动了金融市场的转型与发展。但是,随着P2P网贷的“高歌猛进”,平台跑路、失联、关停等风险“爆雷”事件层出不穷,由此形成的金融风险已经触及到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在此种情况下,随着P2P网贷行业的监管体系逐步完善,监管力度持续增强,监管举措不断升级,化解P2P网贷风险已经成为金融监管的主要工作之一[1]。

2016年,原银监会等15个部委联合发布了《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旨在消除行业风险,强化行业合规发展。2018年,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贷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确立了“坚持以机构退出为主要工作方向”的工作总要求,提出积极引导部分机构转型为网络小贷公司、助贷机构或为持牌资产管理机构导流等。清退或转型成为P2P网贷平台的必然选择,网贷风险出清正积极稳步推进。相对于清退,P2P网贷转型的要求更高、难度更大,如何实现网贷平台转型发展成为了人们关心的问题[2]。

1 P2P网贷专项整治成效

自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防范和化解网贷行业金融风险,防止出现系统性金融风险始终是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心。专项工作组开展了一系列以合规检查、风险排查、问题整改等为重点内容的治理行动,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整治成效,行业风险得了有效控制和化解。

1.1 正常运营平台数量、交易客户数均大幅下降

据网贷之家公布的数据分析发现,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遏制了网贷业务的无序增长,不合规的平台和业务被淘汰。截至2019年底,正常运营平台344家,较2016年底减少2104家,降幅达85.9%;投资人数110.39万人,较2017年底减少330.66万人,下降75.0%;借款人数119.06万人,较2017年底减少357.18万人,下降75.0%。

1.2 成交量、待还余额均呈现止涨转跌态势

分析网贷之家公布的数据可知,在专项整治的作用下,P2P网贷成交量和待还余额长期持续上涨的情况得到有效控制,随着成交量和待还余额下降,网贷风险得以释放。2019年12月成交量为428.89亿元,较2017年3月份的峰值减少2079.55亿元,降幅82.9%。截至2019年底,待还余额为4915.91亿元,较2018年5月底的峰值减少5775.81亿元,降幅54.0%。待收余额下降的原因是平台资金净流量由正转负。自2018年6月至今,各月资金净流量均为负值,累计净流出5775.81亿元。

2 P2P网贷转型面临的问题

当前,网贷金融监管的目标是加快推进网贷市场出清、全面化解网贷风险。无论是良性退出还是战略转型都必须遵照监管要求稳妥进行。对于有意向进行战略调整、实现转型发展的网贷平台而言,必须综合考量内外因素,充分认识转型必须解决和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在科学决策的基础上,扎实开展转型退出工作[3]。

2.1 清偿出借人债权难度较大

对出借人债权进行合理有效的清偿是网贷退出的关键所在,也是判断网贷是否能实现真正退出的重要依据。因此,清偿出借人债权就成了网贷转型的先决条件,必须将其作为网贷转型工作的重要事项予以落实。《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整治办函〔2019〕83号)(以下简称83号文)明确规定网贷机构须在转型期内完成存量网贷业务清零,同时满足其他必备条件,临时牌照方可更换为正式牌照。平台清偿兑付能力受到待收余额规模、借款逾期情况、不良资产清收处置能力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如不能按照兑付方案的进度完成出借人债权清偿,将有可能引发较严重的聚集性维权事件,造成平台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转型之路可能就此停止。例如,积木盒子于2020年2月15日宣布转型小额贷款,5月19日因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2 转型准入资质要求较高

从监管部门对平台转型提出的具体要求来看,平台既要与原网贷业务彻底脱钩,又要与新的行业和业务实现对接。因此,拟转型的网贷平台除了要具备较强的清偿兑付能力外,还需满足转入行业的准入条件,特别是资金、技术、股东等方面的资质要求。根据《意见》的规定,平台可以转型为助贷机构、小贷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企业类型。为了指导网贷平台转型为小贷公司,监管部门专门制定出台了83号文,对拟转型网贷平台的基本条件进行专门要求。例如,拟转型网贷机构设立的全国经营的小贷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出资形式为货币),首期实缴货币资本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且为股东自有资金,其余部分自公司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缴足。根据《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13年第2号)的规定,非金融企业作为消费金融公司主要出资人,应具备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最近1年年末净资产不低于资产总额的30%、入股资金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等条件。由此可见,绝大多数的网贷平台不具备转型的基本资质[4]。

2.3 转型后的经营压力较大

转型不是改变企业属性的简单行为,而是需要从长期的角度进行判断和决策。平台拟涉足的助贷、小贷、消费金融等领域并非是全新的金融业态,部分已经有相对成熟的业务运作规则和目标客户市场,行业虽未饱和但竞争较激烈。拟转型的网贷平台决策者不仅要考虑兑付能力、资质条件等转型前的事项,还应同时考虑转型后能否适应新的市场环境和监管要求,是否具备支撑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本、技术资本和管理能力。一旦作出转型决定,平台及其管理者要同时开展清偿兑付、牌照申请、新业务拓展等一系列重要工作,全方位的金融监管也将成为转型企业后续发展中的常态。例如,83号文中包含有关于平台转型小贷公司后的监管措施,涉及业务经营、业务管理、风险补偿机制、新业务负面清单等内容,对小贷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避免重蹈P2P网贷的覆辙[5]。

3 P2P网贷转型发展的路径

转型的大门已开启,但转型之路充满挑战。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宣布转型的网贷平台累计只有102家,真正实现转型的寥寥无几。究其原因主要有战略定位错误、潜在风险估计不足、获取外部资源能力欠佳等。因此,正处于转型期和即将开始转型的网贷平台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充分考量、科学决策,遵循市场规律和规则,方能实现平台转型有实质进展和现实成效。

3.1 立足平台状况,做到理性转型

当清退和转型成为必然选择时,拟转型网贷平台的管理者首先要做的就是摸清平台的经营现状,充分了解转型需满足的监管要求,充分考虑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在此基础上决定是否转型、转向哪个业务。不能忽略平台资产质量、宏观经济形势、融资能力、监管方态度等因素,一味盲目转型、跟风转型、带病转型,更不能打着转型的幌子欺骗、蒙蔽出借人。从部分转型平台的表现来看,由于平台自身问题较多,战略转型决策明显缺乏理性,不仅积聚和引爆了风险,也给整个市场带来巨大的震动[6]。

3.2 立足转型任务,确保整体推进

平台转型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专业性的工作,需要在仔细思考、全面谋划的基础上制订科学可行的转型方案,对转型工作进行任务拆分、责任划分和资源分配。紧紧围绕出借人债权清偿、金融牌照申请、战略投资者引进、新业务拓展、业务平台搭建、内部控制系统建立等重点工作,及时解决影响转型进度的突出问题,确保转型期限内各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同时,要积极接受外部监督,及时将转型工作信息对外披露,主动就市场主体关心的问题进行实质性解答,全力做好风险化解和转型工作推进。

3.3 立足合规经营,强化能力提升

从本质上讲,开展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的根本原因就是网贷平台的违法违规行为滋生了巨大的金融风险,而且这种风险已经达到监管可接受的最低标准,鉴于当前各项金融配套设施、体系尚不健全,除要求网贷平台清退或转型外,难以在短时间内快速实现风险出清。因此,拟转型网贷平台要以史为鉴、汲取教训、认真整改,牢固树立合法合规经营的基本理念,严格遵循市场规律和业务规则,始终把发展的重心放在提升核心竞争力上,坚守业务发展的底线,努力实现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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