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在普利策奖得主哈珀·李的长篇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中,主角阿提卡斯·芬奇律师说:“我想让你们看到什么是真正的勇气,而不是认为勇气就是一个人手里拿着一把枪。它是这样一种精神气质:你在起步之前就知道自己已经被判定失败,但你还是义无反顾踏上征途,并不顾结果地跑完赛程。”《正义的慈悲》的作者史蒂文森无疑具有这样的勇气。他出生在达拉维尔州的一个实行种族隔离的小镇,他的外祖父被几名试图偷走他的黑白电视的青少年杀死。如果这些事情发生在另一个非裔美国人身上,他很可能变得愤世嫉俗,或者对不计后果的莽撞少年充满敌视。但他一方面积极向上,大学毕业后考入哈佛大学法学院和肯尼迪政治学院,并以优异成绩毕业;另一方面他没有像托马斯大法官那样的黑人精英那样随着社会地位的提升而变得极端保守,对自己所出身的阶层冷酷无情。
相反,在读法学院期间他就抱着为消除社会不公而奋斗的决心。一开始,他对象牙塔中人与社会现实毫无瓜葛、闭门造车的状况感到困惑,但在参加完一个实习项目并去监狱会见了一名死刑犯之后,一切都改变了:“法学院的学习原先看起来与我关心的问题如此疏离,但在我会见了处于牢笼和绝望中的人后,它却变得关系密切和极端重要。就连我在肯尼迪学院的学习也有了新的意义。如果我要对我目睹的歧视和不平等进行量化分析和解构,必要的研究技术就成了亟须的、有意义的工具。”
“知更鸟”故事的发生地是阿拉巴马州的门罗维尔,而这个小镇也以获得普利策奖的哈珀·李和根据这部小说改编、由格列高里·派克主演的同名电影为傲。各种展览和纪念品充斥着这个小城的大街小巷,但比小说情节更加匪夷所思的冤案和悲剧却不断重演。《正义的慈悲》就是以一个现实版的“知更鸟”故事为主线,这是史蒂文森亲自代理的一个后来家喻户晓的冤案。
真实案件的主人公名叫沃尔特·麦克米利安。他是一位遵纪守法、勤劳本分的黑人,出身贫寒,但靠自己的聪明和吃苦耐劳过上了与他的种族、阶层“不相称”的小康生活,以至于后来有些白人(包括警察、检察官和法官)毫无根据地宣称他是个潜藏的“大毒枭”。另一件使他深受某些白人憎恨的事情是他与一位已婚白人女性有染。在将“跨种族性行为”视为十恶不赦罪行的阿拉巴马,仅仅这件事就可能使他遭受当地屡见不鲜的私刑。于是,当门罗维尔的白人姑娘隆达·莫里森在1986年11月1日被人杀害、而警方历时数月未能破案之后,声名狼藉、已经卷入另一场谋杀案的白人拉尔夫·迈尔斯在其漏洞百出的口供中声称麦克米利安是杀人凶手。他后来很快翻供,但警察把他和麦克米利安一起投入了死囚牢房。精神濒临崩溃的迈尔斯同意与警察合作,警察让他说什么他就说什么。
在审判中,一位名叫罗伯特·E.李·基的法官展示了各种偏见。尽管三名检方证人的证词都漏洞百出,而麦克米利安却有确凿无疑的不在场证明——数十位证人可以证明他在案发当时正在家中烤鱼,但只有一位黑人陪审员的陪审团最终宣判麦克米利安有罪,确定刑罚为不可保释的终身监禁。这时基法官再次出马,利用阿拉巴马州法律赋予法官的“推翻权”,修改刑罚为死刑。上诉法院维持了原判。
史蒂文森是在案件已经终审、麦克米利安在监狱中等候死刑执行的阶段介入案件的。他所创办的“平等司法倡议组织”一开始便专注于为贫困的死囚提供法律服务。尽管他提供了很多新的无罪证据,甚至包括关键证人迈尔斯推翻自己此前证供的新证词,但僵化、腐败的阿拉巴马州司法系统却拒绝纠正错误。直到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影响巨大的“新闻60分钟”深入报道了此案,揭示了其中可能存在的惊人不公,情况才有了转机。上诉法院以定罪证据不可靠为由发回重审,检方在重审程序中撤回指控。麦克米利安走出死牢时,他已在这里被关押了6年之久。
在考虑是否接受媒体的采访请求时,史蒂文森是从麦克米利安出狱后的可能处境来考虑的。当时他和同事已经因为代理此案受到多次死亡威胁。他在书中写道:“我们受到的威胁使我担心,如果沃尔特获释,他将面临重重敌意。我怀疑,如果每个人都确定他是一个危险的凶手,他是否还能在这个社区安全地生活。”他试图通过媒体宣传让人们看到:“他的自由不是基于对法律漏洞和法律技术的利用,而是基于简单的正义——他是一个无辜的人。”
这使我联想到BBC热播电视连续剧《皇家律师》(Silk)里的一个情节。女律师玛莎·科斯特罗帮助替黑社会跑腿的智弱人士布兰登做无罪辩护,鼓励他出来指证黑老大。而黑社会团伙本来是安排布兰登来替老大背黑锅的。布兰登出狱后毫无意外地被残忍杀害了。虽然这位玛莎明知会有这样的结果,但她依然坚持让他在法庭上说出真相。这时我想,她在意的究竟是他的福祉,还是自己的虚荣?如果要对此做善意的理解,只能说她的世界被法庭所限定,使她对法庭之外的真实世界视而不见(如果不是装聋作哑)。这与《正义的慈悲》所展现的境界完全不同。
法律人往往把司法权理解为一种判断权,认为在特定的制度安排下法官可以摈除杂念、不偏不倚地面对事实、适用法律。然而,每一位法官都深深地镶嵌在他所处的社会环境中,他的头脑不是一部接收信息并分析判断的计算机。在一个社会竞技场因歧视而严重倾斜并明显区隔的社会,处在社会分层下端的竞技者永远处在不利地位。而法官一般处在上层,他们不会背叛自己的阶级。正如引领史蒂文森进入“南方囚犯辩护委员会”的史蒂夫对他说的那样:“死刑就是‘没钱的人要受的刑罚。”像辛普森案那样的名人因聘请庞大律师团队而脱罪的事例,不是美国司法的骄傲,而是它的耻辱。
此书出版后已经荣登包括《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亚马逊畅销书排行榜在内的各种榜单前列,并有了许多的书评。但作者本人对大多数书评将此书的意义局限在“刑事错案”纠正领域十分不满,因为他所针对的是社会歧视以及体制化、系统性的司法不公。正如他在本书引言中就指出的那样:“当我们纵容其他人受到不公正对待的时候,我们自身也无法逃脱受到不公正对待的命运。同情心的缺失可以摧毁一个社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尊严。恐惧和愤怒会使我们仇恨、嗜暴、偏激,最终我们都将尝到不宽恕的恶果——我们在宣判那些受害者的同时,也宣判了自己。”他试图改变的不只是不公正的司法判决,更是造成这种结果的社会心理和文化——造成一些群体长期处于屈从地位的文化。
这是一本很感人的书。长期从事象牙塔里的学术工作使我变得越来越理性,尽管我是一个内心十分感性的人,但感动却往往持续不了几秒钟,便马上会被理性的分析和质疑所压倒。在阅读这本书时,我的感动是持续的,而它所引起的思考也是带有人性的温度的。我会极力向我的学生推荐这本书,而不是德肖维茨的《最好的辩护》,虽然后者可能更“有用”,更能帮助学生学习到帮助有钱人脱罪或免除责任的技能。相比之下,这本书更能帮助我们正视冰冷的现实,并以热情去融化它,以勇气和知识、技能去改变它。
知更鸟在歌唱,可冷漠、专业地拉动着司法之磨的人们听得见它的歌声吗?
(郑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上海市东方学者特聘教授。著有《法律与现代人的命运》(2006),译著有《法律的道德性》、《公法的变迁》、《司法和国家权力的多种面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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