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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贷”的法律问题及对策研究

时间:2024-05-25

□高立萍

(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 安徽 蚌埠 233000)

“校园贷”的法律问题及对策研究

□高立萍

(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 安徽 蚌埠 233000)

近年来,从“隐性高息”到“暴力催收”,校园贷问题集中爆发。同时,从教育部、银监会,到重庆、深圳、广州等地方政府,密集释放出对校园类网贷平台加强监管的信号。业界对于校园贷的监管亦是众说纷纭,悲观者认为校园贷应该加以取缔,而支持者则认为校园贷“宜疏不宜堵”。本文对校园贷的发展现状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校园贷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为保证校园大学生合法的消费权益,促进校园贷类借贷平台的健康发展,对校园贷的监管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校园贷法律监管的几点建议。

校园贷;监管;风险;对策

1 “校园贷”的发展现状

2002年,招商银行发行了第一张针对学生的信用卡,各家银行也进入发行学生信用卡的行列中抢占市场,大学生的信用卡市场瞬间被开发出来。由于后续高违约率、高坏账率等问题,在2009年7月,银监会对向学生发放贷款的年龄做出了限制规定:不允许向未满 18周岁的学生发放信用卡,对年满18岁的年龄有要求以外还需要得到父母的同意,同时贷款的数额是比较低的,这大大提升了向学生发放信用卡的门槛,政策的限制导致学生信用卡市场受到了打击,银行逐步暂停该业务,退出学生信用卡市场。但是巨大的消费力及需求意味着商机,易观智库2016年1月报告中指出,2015年2 600多万名在校生、以每人每年分期消费5 000元估算,大学生的消费市场规模可高达千亿,而且在校大学生消费规模仍具有高速增长的潜力,校园贷款成为了各大商业银行在校园内谋取利益的重要手段。从 2013年开始,“校园贷”的发展形成了爆发式的增长模式。

校园网贷在市场上有很多名目存在,但总体上主要有三种:一是专门针对大学生的购物分期付款平台,大学生可以利用贷款进行消费,如分期乐、趣分期等;二是P2P贷款平台,这种平台的公益性程度较高,大学生可以利用贷款获得创业和学习的资金来源,例如我来贷等;三是由市场上的存在的电商平台所提供的的以信用为基础的贷款信贷,如阿里巴巴、京东等。以上这些校园网贷形式的共同特点是,只要在校的的大学生能够证明自己的身份,同时在网上提交资料,一旦通过了网上审核,只需要支付较少的手续费,就可以立即获得贷款的数额,方便快捷。

和在商业银行办理信用卡的业务相比,“校园贷”同时是没有首付的要求的,学生可以在网上获得数额较大的贷款,满足自己的学习和生活的要求,操作程序又比较简单,可以说就是抓住了学生的高消费和提前消费的不健康、不正确的消费心理对,所以刚进入市场就获得广大学生的欢迎,在学生市场中占有大量的市场份额。另一方面,大学生的心智还是不太成熟的,消费的时候缺乏理性,自我控制的能力和水平欠缺,但是刚好这个年龄阶段又是学生的消费的欲望最强的时候,自己没有经济的收入,拿着父母给的生活费又不能满足自己的高消费的要求,消费欲望和自己的经济能力之间的矛盾,正是市场上会出现网贷的根本原因。网贷的出现无疑是给了学生很大的诱惑,花今天的钱,圆明天的梦。同时校园网贷的贷款数额和银行中的信用卡的贷款相比,金额还是算得上是比较小的,大学生贷款的频率高,商家的这个生意是稳赚不赔的。

2 “校园贷”存在的问题

2.1 对“校园贷”监管力度不够

现在对于的各种“校园贷”类P2P平台的运营得监管,处在一种没有准入门槛、缺乏行业标准、监管机构缺失的”的状态。监管力度不够主要体现在:首先,相关部门对校园网贷的市场的准入标准太低,没有严格的规定和细致的审查,放任市场随意的进入,没有同意的进入规则,造成鱼目混珠,有些网络企业名为商务公司实质上就是为了贷款而建立的公司,校园贷款就是公司的主营业务。其次,没有建立起统一规范的信用体系,学生可以利用自己的身份在多处平台进行借款,借了这家的到了还款期限,自己没有充足的资金就去另外一家借钱来补窟窿,最终就会导致学生借的钱越来越多,就会衍生出很多违法的还贷手段。

2.2 “校园贷”监管主体的缺失

网络借贷在性质上是电子商务衍生出的一个新兴产业,,要是缺乏监管,任由其发展,势必会朝着一个无序、违法的方向发展。在我国网络借贷机构的成立,没有向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不会受到银监会的审查,没有强制的行政审批,各个机构可以随意的增加或者减少。有的企业就是混业经营,经营的业务表里不一。没有一个明确的监管主体,校园网贷就会出现收费标准不统一、信用贷款额度各有差异、还款期限商家自己规定、还款手段的任意甚至是违法。

2.3 “校园贷”操作程序上的问题

第一,贷款人资格的审核问题。大学生只需要通过互联网平台或者校园代理人,完成四项注册审核就可以即时的获得贷款资金:第一、注册及信息验证;第二、借款申请;第三、完善资料获取额度;第四、平台电话核实。资格审查程序过于简单不能真正的了解学生的还款能力和借款用途。

第二,贷款额度问题。校园网贷应当是根据学生的还款能力和个人的诚信度,规定一个借款的额度,防止学生不能还款的风险,要是没有贷款的额度,不考虑任何潜在的风险大额借贷给学生就有可能会造成非法借贷。

第三,“校园贷”分期平台的经营资格。政府或者行业间应当建立对借贷公司的经营资质进行审查的机构,只有具备了合法的经营资质才允许开展借贷业务。现在市场上存在的大多数公司都是没有取得营业许可。

2.4 “校园贷”行业缺乏自律

“校园贷”目前是既没有行业自律公约,也没有统一的行业行为规则,商家在利益的驱动下,恶意开始竞争。通过降低贷款门槛、随意的简化审核程序、降低对信贷额度的要求、煽动学生在多个借贷平台上进行借贷、甚至是诱骗女学生通过“裸照”的方式来提高贷款额度。还有一些不良商家在贷款之前,他们公开宣称“零首付、零利息、免担保”;在学生借款结束之后,他们立即就改变了规定提高利息、增加收费项目、追债的手段更是无所不用。这不仅会损害其自身的商业信誉。同时也会造成整个市场秩序的紊乱,最终大学生就是这些不良行为所产生的恶果的毒害者。

3 “校园贷”的发展对策

3.1 完善“校园贷”平台的法律体系

首先,职能部门应当加快出台相关的法律文件明确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完善并细化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相关的投诉通道,建立对借贷企业的风险评估、信息披露等有效机制,促进“校园贷”的健康、有序发展。其次,建立全国联网的诚信系统,监消费者的诚信的信息在借贷机构之间是可以共享的,利用多个平台和机构,展开对校园借贷信用记录的调查,针对不同的信用程度规定不同的借贷限额,避免出现多方借贷,提高学生的风险意思和还款的积极性。

3.2 明确“校园贷”平台监管主体

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机制在规范从业机构市场行为和保护行业合法权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校园网贷行业应尽快成立行业协会,联合制定行业自律公约,规定经营管理规则和行业标准,明确自律惩戒机制,提高行业规则的约束力。不断进行自我的修正,规范行业秩序,坚决防控虚假片面广告宣传或促销活动的产生,使得网络借贷的的实际利率和总的收费标准在整个行业内透明公开,贷款的门槛予以提高,对学生提交的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告知其潜在的风险一旦出现问题一定要及时解决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使得那些不守行规、以次充好的的平台退出交易。强化行业自律意识,提升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健康形象,营造行业规范发展的良好氛围,共同维护行业的稳定发展。

3.3 提升大学生自我控制能力

第一,不断引导学生理性消费。首先要教育和帮助大学生建立理性的消费观念,能够了解一些重要的金融常识,学会理性消费;其次,大学生在进行借贷之前应当充分了解每一个平台所规定的的贷款金额、利率、违约的赔偿额度的规定,找到一个相对合理的平台再进行贷款。

第二,加强大学生的理财教育。高校应开设一些理财的课程,使得大学生对理财知识有初步的了解和认识,老师应当在课堂上对贷款这种行为的利弊给学生做出细致的讲解,提高学生的风险意识。培育学生的识别和解决风险的能力。

校园网贷自从出现以来就引起了社会的广泛的关注,一个新兴的事物的出现是值得鼓励的,但是事物是两面性的,有优点有弊端,只有从社会的法制体系、政府的监管、学生自我防范意识的提高,才能使得这一新事物在中国以一种健康、良好的态势发展下去。

[1]校园贷问题要区别对待精准监管[J].时代金融.2016(11).

[2]黄志敏,熊纬辉.“校园贷”类P2P平台面临的风险隐患及监管对策[J].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16(03).

[3]林燕霞,许再佳.关于“校园贷”乱象的背景分析及对策[J].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17(02).

[4]柳庆.浅析校园消费网贷法律规制问题[J].思想政治与法律研究.2016(08).

[5]沈卓逸.校园网贷规范发展策略[J].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6(09).

1004-7026(2017)15-0130-02

D922.282

A

10.16675/j.cnki.cn14-1065/f.2017.15.087

高立萍(1996.6-),女,汉族,安徽蚌埠人,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2014级本科生,研究方向: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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