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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对策探讨

时间:2024-05-25

□郎 晶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主要物质基础,近几年,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已部分被忽视,资产、资源家底不清,产权不明,处置不当等问题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

1 存在的主要问题

笔者在一年一度的农村财务审计中发现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三资”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1 违规发包集体资产资源

个别村组干部在山林、土地、果园、房屋设施等集体资产的发包出租时,搞暗箱操作,不进行招投标,不开“两委”会,少数人说了算,即使开了会,又擅自变更集体决定,私自延长承包期。

1.2 承包合同不规范,集体利益得不到保证

实际工作中,存在不签订书面合同、口说为凭、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清、权利义务不明或其它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现象,导致承包合同难于兑现,集体利益得不到保障。

1.3 集体资金管理不规范

现在按规定虽然每年四次财务公开,但由于制度缺失,监督不力,公开不完全、不真实的情况还存在,农民无法了解本村的财务收支情况,集体资金支配情况,使得村级财务失去有效监管。

1.4 资产收益管理不规范

个别地方以其他费用支出直接冲抵承包款和租金。

1.5 少数村财会人员素质差、责任心不强

2 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2.1 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认识不高

一是普遍存在着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少,债务多,无资产可管;村集体财务实行“双代管”后,干部无机可乘等片面认识。二是少数基层干部认为村民自治 ,不宜多管。由于认识上的偏差,导致对村集体“三资”管理不重视,规章制度没有得到很好地贯彻落实。有些村干部不熟悉法规和财务,不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听财务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也是引起“三资”管理不规范的重要原因。

2.2 对农村“三资”管理监督渠道不畅

一是监督部门监督乏力;二是群众监督乏力,分散的家庭承包经营,使村民集体观念、民主管理意识淡薄,现在农村大部分有知识有能力的人都外出打工了,留在家的村民基本上是老少病残,他们对集体的事不爱关心过问,这给某些不廉洁的干部可乘之机;三是村内班子监督不力,有的村主要干部搞一言堂,大事不开会,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四是民主理财小组监督乏力,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不懂财务知识,没有理财能力。

3 加强集体“三资”管理的建议

3.1 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

加强“三资”管理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只有农民家庭经济的生产发展是不全面的,还必须有较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其次村民是村集体“三资”产权所有人,对三资管理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管理权正是新农村建设中“管理民主”内容的具体体现,加强“三资”管理不仅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

3.2 理顺农村“三资”管理职责

要创建齐抓共管的格局,财政所、经管站是三资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要明确他们的岗位和职责,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让他们当好审计员、指导员、评估员。当好审计员就是要在政府的组织下,开展审计工作,重点审计村集体财务收支的合理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一事一议资金使用的合规性以及集体资产、资源出售、承包、转让的合法性。当好指导员、评估员就是要摸清村集体资产、资源底数,对准备出售、承包、转让资产、资源的村进行业务指导,帮助村集体规范承包合同,合理评估资产、资源价格,防止集体资产流失,让集体资产资源合法、有序流转。

3.3 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要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产权评估流程》、《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处置流程》、《农村集体资产集中采购制度》、《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信息发布流程》、《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合同鉴证流程》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流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要摸清农村集体资产家底,建立台帐,完善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转让合同等,严格履行民主决策和申报审核程序。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的管理,加强对农村集体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合同文本。对集体“四荒”地的开发利用,实行公开竟价承包和招标制度。

3.4 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

村务监督委员会对财务收支、资产资源处置、村务公开等情况进行监督。哪些需要联签会审,哪些需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通过,都在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之下进行。在监督过程中,对重大事务决策违反程序,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权进行批评、质询、审查、监督。从而形成县、乡、村从上至下的监督管理体系,保证“三资”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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