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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省晋中市农民收入倍增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时间:2024-05-25

□ 郭苏葶

1 晋中市农民收入发展现状及特点

2003年以来,晋中市全面落实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统筹城乡发展,在连续十个中央“一号文件”的强力推动下,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农民收入水平得到提升。据统计,2012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 936元,同比增长14.81%,比2003年增加5 324元,增幅达到203.8%,年均增速为13.14%,翻了1.6番。特别是2008年以来,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基本都在两位数,实现农民人均收入的快速增长。

1.1 从构成看:

随着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农产品价格持续上扬,家庭经营性收入呈稳步增长的趋势,仍然是农民增收的主力军,但是不可否认,国家经济的稳步发展、农民外出就业环境的显著改善、支农惠农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农民投资理财意识的进一步增强,使得工资性收入、财产及转移性收入比重逐年挤压家庭经营性收入。

1.1.1 家庭经营性收入仍然是重要组成部分,但总体水平有所下降。2012年全市家庭经营性收入为2 897.6元,比2003年增加1 437.6元,增幅为98.47%;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为36.51%,表明农民人均纯收入仍有近四成来自家庭经营性收入,但是比2003年的55.9%,减少了19.38个百分点;十年间家庭经营性收入平均增速为7.91%,远低于工资性收入的平均增速16.34%和财产及转移性收入的平均增速30.65%。

1.1.2 工资性收入呈不断增长趋势,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2012年全市工资性收入达到4206.4元,比2003年增加了3 129.4元,增幅为290.57%;所占比重增加到53%,比2003年增加了11.77个百分点,尤其是从2010年工资性收入开始占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五成;工资性收入十年间平均增速为16.34%,高于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速3.2个百分点。

1.1.3 财产及转移性收入大幅增长,成为农民增收的新亮点。2012年全市财产及转移性收入为832元,比2003年增加了757元,增幅达到1 009.33%;所占比重为10.48%,比2003年增加了7.61个百分点,并且呈逐年增长的趋势;10年间平均增速为30.65%,高于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速17.51个百分点。

1.2 从地区差异看:

近十年,晋中市农民人均纯收入总体高于全省,与全国平均水平接近,但市内不同区域农民收入差距扩大。

1.2.1 与全国、全省比较:2003年至2012年,晋中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速为13.14%,高于全国0.08个百分点,高于全省1.18个百分点;十年间晋中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翻了1.6番,高于全国0.009个百分点,高于全省0.14个百分点。

1.2.2 县、区发展不平衡:太行山区的东山五县人均纯收入由2003年的2 016元,增加到2012年的5 086.8元,增幅达到152.3%,低于汾河谷地的平川六县区人均收入增幅75.1个百分点;东山五县年均增速为10.8%,低于平川六县区3.26个百分点。

1.3 从城乡差距看:

晋中市城乡收入差距总体上差距加大,但是近五年有缩小趋势。2012年,晋中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21 409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 936元,十年间年均增速分别为15.06%、13.14%,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高于农民1.92个百分点;城乡收入差距从2.3:1扩大到2.7:1,总体上差距拉大。但是近五年,由于农民来自农业的收入增速加快,加上非农就业较充分,导致城乡收入差距有缩小之势,从2008年的2.94:1减少到2012年的2.7:1。

2 制约农民增收的主要因素

2.1 农民由于自身弱势,增收困难

2.1.1 农民整体科学文化素质偏低,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表现为:对待科技意识差,不能积极的从“五大媒体”(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络、)吸收、接纳新技术、新成果,缺乏将先进适用且市场需求较大的新品种、新技术运用到生产经营中,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意识。

2.1.2 市场竞争能力较弱,对风险的承受能力较差。表现为:一是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缺乏合作意识,为了眼前利益互相压价等无序竞争现象普遍,导致市场混乱;二是生产盲目,对市场判断不准、把握不准,面对机遇不敢主动出击,存在等靠思想和过份依赖政府心理,怕担风险,造成“什么赚钱种什么,种出什么赔什么”的结果;三是没有与公司、市场谈判的地位,利益得不到保证。

2.1.3 农村从业人员结构不合理,导致农业现代化进程不能大踏步前进。随着国民经济大发展,市场对劳动力需求日益扩大,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规模转移,导致留守人员大部分为老人、妇女和儿童,并且男劳力日益缩减,生产能力较差,对新技术、新成果接受能力较弱。据了解:晋中市2003年农村男性劳动力占总劳动力数比重为55.7%,到2012年减少为54.4%,减少了1.34个百分点。

2.2 农业产业结构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跟不上形势要求,农产品价格反弹乏力。

2.2.1 农业产业结构仍不合理,农产品价格反弹乏力。晋中市属山区农业市,目前农产品仍存在“四多四少”,即大路产品多、低档产品多、普通产品多、初级产品多,名优产品少、高档产品少、专用品种少、深加工产品少,不能满足城乡居民对农产品多样化、优质化、专用化、营养化的消费需求,造成农产品供给与需求脱节,从而导致农产品卖难和价格下跌,影响了农民收入的提高。

2.2.2 农业产业化水平较低,农业比较效益不高。农产品加工不仅可以提高农产品自身的收入弹性,开拓市场需求空间,而且可以延伸产业链条,增加产品附加值,从而提高农民收入。近年来,晋中市出现了不少的种养大户,但由于专业化经营投资风险大,加上农业自身的脆弱性,当前大多数农户还没有从根本上打破传统的那种小而全的经营模式,难以形成具有特色的产业化生产格局,造成农产品的雷同,形成不了整体经济效益。

2.3 农业生产成本上涨压缩了增收空间

2.3.1 农资价格、工人工资上涨。近年来,农资价格持续高位运行,加之用工费用大幅上涨,使得农业生产成本不断上涨,造成农民比较效益降低。例如,我市2010年女工日工资为20~30元,到2012年涨为50~60元,3年涨幅为100%,环比增长25%。

2.3.2 土地流转困难,变相增加成本。近年来,晋中市以现代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为立足点,大力鼓励和支持农民土地流转,并于2011年出台了《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若干扶持措施的意见》(市政发[2011]64号),对形成集中连片规模经营、实行土地股份合作制规模以上经营主体给予奖励。但是由于土地流转信息不畅,土地评价缺乏依据,加之农户自身不愿离开土地的情节,农地流转仍然困难重重,自然使得农业规模化经营滞后,农民通过提高生产效率增加收入困难加大。

2.3.3 农村金融体制不健全,制约了农民增收。目前,农业生产向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转变,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但是,农村金融体制的缺陷严重,农民融资渠道狭小,严重制约了农民收入的增长。一是取得贷款难。目前全市农民贷款主要渠道是通过农村信用社,但是由于农民缺乏有效的抵押物,不能通过抵押方式贷款,通常只有担保贷款一种途径。再加上担保手续复杂,农户很难轻松贷到款。同时,通过联保、担保获得的贷款数额不大,很难满足农民发展现代农业的需要。二是融资成本高。由于农户资金本就有限,不愿承担风险,因此贷款农民往往需要“攀亲带故”,无形中增加贷款成本。此外,个别素质低的工作人员对贷款农户“吃拿卡要”,造成农民贷款成本居高不下,不到万不得已时不敢轻易去贷款。三是金融机构“慎贷”。由于农业生产风险较大,加之农户信用观念淡薄,造成农村金融机构涉农贷款长期不能收回,不良贷款率较高,因此农村金融机构往往对涉农贷款慎之又慎。

3 实现农民收入倍增途径

“到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十八大报告中,首次将经济总量倍增与人均收入倍增的目标同时提出,“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这集中体现了我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精神。具体到农村,农民收入倍增则成为各级农业部门深切关注的焦点。为此,应采取更加积极有力的措施使农民收入倍增。

3.1 通过队伍建设,为农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一是要加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这就需要政府加大科研、项目、资金支持和实验基地建设力度,积极引进海内外人才,扎实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实行强制性行业准入制度,进一步加强农业领军人才、农业技术推广骨干人才队伍建设。二是要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通过示范培训基地以及阳光工程等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分类开展针对性培训,着力扩大培训覆盖面,培养一大批留得住、用得上的农村实用人才。三是要不断优化农业农村人才发展环境。为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政府需要努力构建城乡统一的人才市场,鼓励各类人才在城乡之间、农业和非农业之间双向流动,建立农业农村人才库,并实现动态管理等。

3.2 推进结构战略性调整,充分挖掘农业内部潜力

挖掘农业的巨大潜力,就要面向市场,依靠科技,发挥比较优势,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一是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大力度优化品种、品质结构,通过良种补贴引导建立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在大力发展优质农产品生产的同时,切实抓好质量安全管理。二是加快推进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下大力气建设优质高效蔬菜基地、优质特色干鲜果基地等,鼓励养殖业规模发展,建立饲养小区,适应产业健康发展需求,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形成优势产业带。三是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起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使农民长期得实惠。依靠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带领广大农民进入大市场,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促进农民增收。四是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鼓励近郊区、农业园区、家庭农场以及农民合作社因地制宜,发展不同类型的观光农业项目,提高乡镇企业发展水平,充分发挥对农民增收的带动作用。

3.3 加快转移剩余劳动力,为农民增收添砖加瓦

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出去,可以增加农民的资源占有量,扩大农业经营规模,同时增加农民的非农收入,这是一举多得的好事。一是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加快发展小城镇,壮大县域经济,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增加工资性收入。二是加强对农民进城务工的引导和管理,把农民进城务工当成一项产业来抓,促进农民工跨区域流动,加快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

3.4 进一步加大农业投入,落实各项惠农政策

要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加强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帮助农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降低农村经济发展成本,促进农民增收。一要加大农业投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新增基本建设资金应向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倾斜,土地出让收入向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倾斜,每年新增教育、卫生、文化事业经费应向农村倾斜。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应全部用于耕地开发、土地整理和中低产田改造,以逐步缩小城乡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差距。二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措施,完善办法,强化监管,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农民手中。除继续执行已出台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民合作示范社奖补等补贴政策外,新增农业补贴要适当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要进一步探索、完善对农业和农民实行补贴的各种有效方式,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增加农民收入。

3.5 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不断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一是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在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制,完善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二是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充分尊重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鼓励农户以多种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为规模化经营提供前提保障。进一步鼓励土地流转连片经营,大力支持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建立健全县乡土地流转市场及管理服务体系。三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深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积极稳妥推进乡村债务化解,基本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清理化解任务,开展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清理化解试点工作,防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着力加强基层社建设,强化县联社服务功能。做好太谷县等国家农村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

农民收入中各构成的增长阻力是不同的,其增长潜力和空间也有差别,而且不同区域、不同时期,农民收入构成的增长的长效性不同。因此,在构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和模式时,有必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对农民收入进行分类探索,以便提高政府政策引导、财政扶持的瞄准精准度,确保农民收入倍增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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