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5
□ 周 敏
从2007年起,松江经济快速发展,农村劳动力大量转向二三产业,而松江大学城的建立,又使城南大量农村劳动力流动到城北,全区非农就业农民已占农村总劳动力的90%以上。农业劳动力大量非农化及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使农村耕地出现大量闲置或半闲置状态,解决“谁来种地”的问题凸显。从2007年起上海松江区在浦南三个乡镇开始探索由家庭农场经营农业,解决“谁来种地”的问题。“松江模式”以“依法、自愿、有偿”为原则,推行农民承包土地委托村集体统一流转,形成适度规模,由家庭农场经营的方式,家庭农场经营者则在农民自愿提出申请的基础上实行民主选拔。同时,培育职业化农民,发展种养结合、机农一体家庭农场。一个家庭农场的种植规模一般在6.67hm2~10hm2左右,最大规模在13.33hm2内。目前松江区的家庭农场已经发展到1 236个,户均收入超过10万元。种植全区近八成的水稻面积,基本实现粮食规模化经营、专业化生产。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37户,形成了年上市7万头生猪的生产能力。松江发展家庭农场,不仅稳定了粮食和生猪生产,保护了耕地和改善了农业生态环境,而且促进了农业规模经营和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提高了农业专业化生产水平和农民收入。松江家庭农场主要有三种类型:种养结合型,机农结合型,纯粮食种植型家庭农场。我们考察了其中两种:
1.1.1 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腰泾种养结合家庭农场主李春风一家三口承包13.33hm2耕地种水稻,并在他承包的农田中,建起了占地0.2hm2的现代化猪舍。猪场基础设施由松江区政府全额投资,“零租金”免费提供使用,一年可出栏三批生猪,每批次500头,年出栏生猪可达1 500头。生猪由松林养猪合作社负责收购。猪场的畜禽粪便经过适度处理后给粮田作“有机肥”,养猪不仅增加了家庭农场的收入,还改善了地力。现在一年下来种13.33hm2粮食有15万元左右的收入。每头猪能挣代养费50多元,一年下来又增加了7万多元收入。
1.1.2 机农结合型家庭农场。张小弟机农结合型家庭农场,他拥有三台拖拉机和两台收割机,现一家二口承包耕地13.27hm2。凭着自己对农业机械的熟悉,在实际生产中不断地对农业机械加以利用和创新,除耕种自家农田之外,还为周边区域的家庭农场提供农机服务。一年种植水稻净收入在15万元。同时他的农机还为其他家庭农场53.33hm2耕地提供了服务,每亩服务费40元~50元。两项收入相加,夫妻二人年纯收入达到20万元左右。
通过实地考察和向农场主及区、镇农委、农经人员了解,松江家庭农场的主要特点是:
1.2.1 家庭经营。松江明确提出的一条原则是“经营者自耕”,家庭农场经营者必须是本村农户家庭,除季节性聘用短工外,不得常年雇用外来劳动力。外来居民或其他投资者建立的农场严格界定不能算作家庭农场。
1.2.2 适度规模。与家庭劳动力、家庭农机拥有量和家庭经营能力相适应,松江家庭农场耕地规模一般为6.67~10hm2,最少 5.33hm2,最大 13.33hm2。
1.2.3 一业为主。一业为主有利于培养职业化农民和提高农业专业水平,使依靠农业为主的专业生产经营也能增收致富。松江粮食家庭农场平均净收入在10万元以上,种养结合的在15万元以上。农业成为一种体面的职业,农民感到从事农业同样可获得“体面的收入”,过上“体面的生活”。
四是集约生产。松江家庭农场通过规模适度、专业化生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的集约化经营水平。到2013年,全区家庭农场水稻种植面积占全区总面积的80%以上。依托家庭农场发展,全区农业规模经营比例达到90%左右。
2.1.1 土地流转管理细致规范,为发展家庭农场提供土地保障。一是建立土地规范流转的长效机制。区、镇农业和农经部门加强土地流转管理、指导和服务,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制订市统一的流转合同文本,每户承包和流转耕地均在《松江区农用土地管理平台》上进行公示。从区镇村三级均可查询到每户土地流出和流入情况。二是制定土地流转补贴政策。对土地流出方全区统一补贴每亩价值250kg稻谷流转费,对流入家庭农场给200元/667m2的土地流转费补贴,既保证土地流出方的根本利益,也使土地流入方获得一定的收入,使土地流转双方双赢。三是推进实施老年农民退养补助制度。达到男60岁、女55岁年龄的老年农民自愿退出承包地的,在原来养老金基础上再增加150元/月的养老补助金,从而使专业农民可以扩大经营规模,老年农民也有长期保障。
2.1.2 农业社会化服务不断完善,为发展家庭农场提供服务保障。松江不断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家庭农场提供全方位社会化服务。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实行配送供应服务;家庭农场的水稻生产从播种到收割全程机械化,生产过程全部流程化、标准化;粮食烘干设备全部由区财政统一投入,农民免费烘干;组织粮食购销部门和加工经销企业对“家庭农场”实施订单生产或直接上门收购服务;家庭农场的生猪饲养由松林养猪合作社统一提供苗猪、统一供料、统一管理、统一收购、统一结算,区镇兽医部门提供全方位技术服务,农场代养,设立代养考核指标,农场主们只需要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认真管理就可以了;区农委为每个家庭农场配送手机,提供气象、市场等信息服务。
2.1.3 政府补贴水平逐年提高,为发展家庭农场提供效益保障。松江区制定出台了《关于鼓励发展粮食生产家庭农场的意见》,鼓励发展以农户家庭为基本单位的家庭农场,实现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经营的粮食生产,并通过财政支持、农业技术、信息服务等扶持家庭农场发展。松江区为发展家庭农场,向种植水稻的农场提供每亩200元的流转费补贴,家庭农场购买农机的补贴最高占到农机售价的70%,对机农结合型家庭农场每亩地提供40元油费补贴。有机肥使用补贴10元/亩,贷款贴息和保险补贴由区财政承担。加上农资补贴76元/667m2,水稻种植补贴150元/667m2等,种一亩水稻政府现金补贴近500元,财政补贴占家庭农场净收入的3/5。家庭农场生产基础设施均由镇村投资建设。在李春风的家庭农场政府投资80多万元建的猪舍干净整齐,张小弟的农机库政府投资40多万元,每年仅收4 000元租金。政府强有力的支持成为农场主安心务农的坚强后盾。
2.1.4 准入考核退出机制建全,为发展家庭农场提供经营保障。一是明确准入条件。家庭农场经营者必须是本村农户家庭,年龄男性在25~60周岁,女性在25~55周岁,具备相应的生产经营能力和一定的农业生产经验,能熟练使用农机具。二是公开透明选拔。在农民自愿提出经营申请的基础上,家庭农场经营者由村主要领导、村民议事会民主评定,择优选择。三是建立考核机制。由镇村两级共同对家庭农场主进行考核,专业考核与民意考核相结合,新进家庭农场经营者试用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其家庭农场经营者资格。四是实施考核奖励机制。组织开展各类生产竞赛活动,对优秀经营者给予奖励。如李春风2013年考核为一等奖,他在下一季家庭农场主竞争中就有优先权。
2.1.5 政府监督管理有力,为发展家庭农场提供组织保障。一是对全区1 236家家庭农场由松江区农业委员会颁发《家庭农场登记证》,内有基本情况、培训情况、考核纪录、变更记录等。二是为家庭农场主量身打造“新年培训和增收计划”,大力开展职业农民培训,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和创业农民培训,劳动者素质的提高为家庭农场的发展提供了人力资源。2013年分别有167名和800多名专业农民获得国家职业资格高级、中级证书。家庭农场主普遍懂农技、农机,会管理。在考察中我们看到了李春风持有粮食生产专业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班的结业证书、松江区2011年和2012年家庭农场水稻高产竞赛“优胜奖”荣誉证书、松江区2011年和2012年优秀家庭农场的荣誉证书、松江区家庭农场培训证书、家畜饲养工五级的合格证书等。机农农场主张小弟说他们村五个家庭农场,在收割季节他的联合收割机就由农场主们自己开,他按标准收取收割费,他的雇工按当地标准支付农场主们雇工费。
2.2.1 家庭农场为农场主带来足够体面的收入。粮食家庭农场主们户均年收入在10万元,像李春风等种养家庭农场主们户均年收入达到20万元以上,比在外打工收入既高又稳定,在真正意义上实现了“体面的收入”,使“种地”成为一份“体面工作”。当地农民争相竞争承包家庭农场。
2.2.2 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都得到了保护。所有权体现在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民主程序,把农户委托流转的农田再流转给想种田、能种田、种好田的农场主;承包权则体现在承包农户的利益保证上,流转出土地的农民每年每亩地可获250kg稻谷折价,随市浮动,收益有保证;经营权则体现在农场主田种得好就可获得较高收益,并可继续经营,否则就须退出。
松江区家庭农场建设敢试先行,已经创新探索出一套健全的运行模式和科学的管理机制。虽然山西上海两地人口、土地、财力等实情存在差异,但是他们率先尝试、敢于探索的创新精神,超前谋划、深度研究的思维方法,因地制宜、科学发展的工作模式值得我们学习借鉴。我省家庭农场下一步的发展思路应是:
松江引导家庭农场以种粮为主业,并立足粮食生产,加大对种粮农场的补助,使农民单纯种粮也能取得较好收益。以纯种粮为主的家庭农场年纯收入至少在10万元以上。家庭农场种每667m2地能净挣900元以上(每667m2水稻市级财政补贴80元,农资补贴112元,种子实行免费定量供种,农药补贴11元,农药政府采购统一发放,水稻机械化插秧补贴30元,流转费补贴200元,共计433元。667m2水稻625kg,纯收入至少在500元以上)。根据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的经营效益取决于耕地的经营规模,我们建议实行家庭农场经营模式。从管理角度看,粮食国家全部收购,不存在销售问题,可使农场经营不会出现大的经营风险,可充分发挥家庭农场作用。而经营瓜果、蔬菜等鲜活农产品因存在销售渠道问题,对品种选择、栽培技术要求高,我们建议采取合作社生产模式,发挥合作经营的优势。而设施农业和规模化养殖场等因对投资、技术、管理要求高,更适合采用农业企业化经营模式。因此应当充分发挥当前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各经营主体各自特色、各自优势,促进各类经营主体兼容并包,竞相发展。
据经济学家分析,我国将来农业人口宜在总人口的25%以下。为此推算,山西省现有1 285万农村劳动力中,需转移近964万,目前已转移334万,另有466万在今后转移。山西省的劳动力转移率目前为26%,远低于松江90%转移率。因此必须加快城镇化进程来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立足我省“两山夹一川”的地理特征和中西部资源型省份的特点,在以“一核一圈三群”布局中加快发展太原等大中城市的同时,突出抓好大县城、重点镇、中心村三个层面的工作。通过大县城建设,率先打破农民进城的屏障;通过重点镇建设,加快农村产业和人口的聚集;通过中心村建设,努力实现“就地城镇化”。
规模经营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大量农民离土离乡的实际和人多地少的基本省情决定了我省的规模经营的水平并不是越大越好,必须与农民的非农转移相适应,与农民自身的经营能力相适应。加快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和县乡两级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促进土地规范有序流转。规范土地流转秩序为发展家庭农场创造先决条件。我省可首先在城郊型农村探索农民委托村集体进行流转,以利于土地集中连片。
制定我省财政对家庭农场的扶持办法,重点扶持种粮型家庭农场。让农民有能力、有资金、有信心从事农业生产。特别是对粮食型家庭农场,能给他们一个合理的收入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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