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5
□ 李志文
疏通“三资”管理“毛细血管”
□ 李志文
“现在的招待费比往年少多了,门面租金也增加了,村里的经济越来越强,这都得益于我们的村‘两委’管理有方。”这是发生在今年3月9日江西省安福县平都镇凤阳村村务公开栏前村民观看财务公开的一幕。近年来,平都镇上下联动,狠抓农村“三资”管理,疏通“三资”管理“毛细血管”,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有效推动了村级经济的发展,大力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平都镇党委、政府历来对农村“三资”管理十分重视,对那些以权谋私、私分、挪用、侵吞涉农惠农的各项补贴及资产资源处置和财务管理混乱的行为,镇党委、政府毫不手软,都给予严肃查处。该镇一贫困村由于经济薄弱,村“三大头”(指村支书、村主任、报账员)居然打起油菜种植补贴的坏主意,通过虚增油菜面积,再将补贴资金打在自己及亲属名下,从而套取国家资金,同时,还私分能繁母猪补贴等惠农资金共10万元。镇政府发现问题后,及时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最终该村“三大头”被开除党籍、撤销职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三年缓刑。此事在全镇产生了极大影响,有力震慑了一些企图贪污挪用涉农惠农及集体资金的苗头。
为了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平都镇将农村“三资”管理列入村级年度重点目标管理考评内容,直接与业绩工资挂钩,年度考评总分200分中占20分。对农村“三资”管理不善、群众反映强烈的村组实行“一票否决”,当年不予评先评优,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那些农村“三资”管理规范的行政村,年终给予通报表彰。近年来,平都镇凤阳村村级经济稳步壮大,农村“三资”管理规范有序,村组干部廉洁意识强,得到了广大村民和镇党委、政府的一致认可,该村也连年被评为全镇农村“三资”管理先进村称号。
针对村干部身处农村最基层、事务多、收入低,少数经济薄弱村甚至连村干部的基本工资都难以保证,一些人将村干部这个职业当副业,出工不出力、甘当“撞钟和尚”的现象。为此,平都镇大力提高村干部政治经济待遇,对那些农村“三资”管理规范的村进行通报表彰,出现问题的,扣减业绩工资,情节严重的予以严肃处理,并以此作为村干部晋升特别是乡镇行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最主要的依据。凤阳村、凤林村历来是全镇乃至全县农村“三资”管理规范村,村级经济逐年增强,群众反映良好,得到了镇党委、政府一致肯定。凤林村支部书记王飞、凤阳村支部书记段秋宣先后于2014年、2015年被县招录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从而极大促进了村组干部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的积极性。上里村支部书记徐银生2009年的工资只有6000多元,而2015年工资达到近16000元,他高兴地说:“管理好农村‘三资’是我们的工作职责,现在,我们村干部在政治上有奔头、经济上有甜头、工作上有干头。”
截至目前,平都镇18个行政村和50个村小组实现了村(组)财镇管,各村组所有资金都须进入镇经管站银行专户,实行一个口子管理,村级会计做账全部实行电算化,所有数据均录入井冈阳光农廉网,全镇代管资金达3000余万元。
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主要参与制定村级收支预决算计划、财务管理制度及重大财务事项决策、审核财务账目票据,未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的原始票据不得入账。凤阳村是最早推行民主理财小组的行政村。2010年,该村一村干部擅自招待来客娱乐消费1000元,报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时,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此费用非工作需要且违反财经纪律而不予报支,引起全村强烈反响。之后,该村非生产性费用特别是招待费、办公费等逐年下降,村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加强,村级经济整体实力大大增强。
严控“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是村级非生产性费用支出的主要支出,镇《实施细则》明确要求村级招待费每年控制在2万元以内,原则上不得超过3万元,所有来客一般安排在村组干部或村民家中用餐,镇经管站统一设计印制来客接待单供村组接待使用,所有来客必须填写接待单,注明来客时间、来客单位及职务、来客人数、物品费用清单、陪客人员等,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后方可列支,并要求接待单笔金额300元以上的需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同时签名认定。办公费应指定专人定点采购,须注明购物时间、名称、数量、金额及用途,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按季凭税票结算。电话费由镇统一打卡发放,不得再行发放。2015年底,平都镇一富裕村上半年已报支2.7万元招待费,年底又准备报支招待费2万元,送镇审核时,镇领导当场明确表态说不能报支,因为按照《实施细则》规定,该村招待费严重超标,因此不得入账。最终该费用由个人负担,并在全镇大会上进行通报。今年上半年,全镇各村招待费、办公费大幅下降,少数村招待费甚至仅千余元。
严把票据入账。一直以来,镇经管站转变工作方法,不仅定位为村组会计委托代理中心,更是管理中心,严把原始票据入账关,对村组报账员送来的原始票据严格审核,要求所有票据必须真实有效、手续齐全,必须注明支出事由、经手人、证明人、审核人,附件也要清楚明了,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不予入账,情节严重的报镇政府予以追究责任。2015年,平都镇一村报账员送一季度原始票据来镇经管站入账,镇经管站做账员经审核发现该村招待费中部分餐费附件居然是多张连号,纸张也很新鲜,同时,该村还在办公费附件中出现连续六天购买同一办公用品的情况,代理会计认为存在弄虚作假,当场予以剔除,并给予严肃批评,明确要求不得入账,所核减招待费及办公费由个人支付。
实行招投标制。工程建设及大型物品支出1000元以上和资产资源出租出售等其他群众关心的事项,必须经村“两委”会议商定后严格按照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实施,实行民主、公开、竞价招投标。1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村组会议研究后直接发包,10万—35万元的工程项目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招投标,35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工程建设及大型物品支出报账必须提供会议记录复印件、招投标书、工程合同、工程预决算报告或审计报告及验收合格证明等并凭正式税票结算,不得“白条”支付,否则镇经管站不予报支入账,资产资源出租出售须公开招投标。2015年,平都镇有两个村兴建办公楼,其中一个村由于新办公楼预算在30万元左右,未按程序报送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而是自行组织招投标。事后,镇党委、政府决定作废该招标,并要求该村将办公楼工程建设项目重新进行张榜公告,按要求在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中标方当场签订合同。最终该办公楼以28万元中标,比原预算少2万元。
常态巡视督查。每年由镇纪委牵头,镇经管站、财政所组成的巡视督查组对全镇各村及部分村小组不定期进行农村“三资”管理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予以整改,情节严重的追究村“三大头”责任。巡视督查组通过查看资料、明察暗访等形式,有选择性约谈个别干部村民,以全面了解农村“三资”管理运行情况。2015年,镇巡视督查组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有村“三大头”业绩工资多发了300元,最终,经批评教育,该村“三大头”认识到错误,主动将多发业绩工资退回。
(作者单位:江西省安福县平都镇经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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