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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农村财务管理中的几个问题

时间:2024-05-25

□ 江清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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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农村财务管理中的几个问题

□ 江清强

一、关于非生产性支出的控制

浙江省开化县各乡镇实行非生产性支出控制政策方面,方法不一,一部分乡镇自2014年起取消一切招待费,但也有乡镇仍然按往常一样按控制指标报销招待费票据。实际上,目前村级非生产性支出控制政策在实际工作中很难把握:一是列支范围有空子可钻。开化县已经实行行政公务零招待,只允许报销招商引资、发展村级经济、项目建设等来客招待费。一些村为了达到顺利报账的目的,避开公务招待,把所有招待费票据都以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名义来报账,让再多的招待费也可以罩上合法的外衣,使票据审核真假难辨。“三单合一”招待费报账方法,表面看很规范,实际上无法从根本上控制招待费泛滥,只能使会计档案增添一些废纸。二是招待费指标难以把握控制,基本上由乡镇自行把握,有些乡镇控制指标和前两年比仍然没有明显下降,以致实际执行方法不一,标准不一,很不严肃,增加控制难度。

对策:从实际情况来看,取消公务招待是行不通的,县乡干部参与村级事务,正常公务招待还是有的。最有效的办法是大幅度调整控制指标,参照政府目前最新公务接待办法,下村办理公务凭公函方可接待,只要公函上有了实名和实际工作内容,就可以有效控制招待费泛滥、假招待的局面,又能反映票据支出实际用途。不可提倡像上述有关乡镇杜绝招待费,一刀切零报账的做法,否则肯定会出现伪造票据变相报假账的违规行为。

二、关于“三议三公示”工程结算控制

近年来,开化县比较重视工程结算的规范运作,推行工程“三议三公示”审批制度。从目前实际来看,“三议三公示”工程实施手续繁琐、工程结算业务量大,易出问题的环节多:一是拆分工程,有些村为了符合“三议三公示”审批要求,随意拆分工程,进行“三议三公示”工程项目报批,有的乡镇甚至超额审批“三议三公示”工程,有的项目审批额很大。由于工程量比较大,材料审批和人工工资结算审核难度大,很容易出现鱼目混珠报假账的违规行为。二是先施工后报批,有些工程时间跨度长,实施范围及内容难以准确定性,未经报批即先施工,村随意分项承包给个人,待工程接近完工,为了应付工程结算,临时补办“三议三公示”工程有关资料,补开工程材料票据、补列民工工资清单,容易出现假账。三是为了达到所谓“节约资金”的目的,全面选择“三议三公示”工程施工方式,造成所有项目都不公开招投标的现象。四是缺乏审计监督,由于乡镇没有专业的工程审计人员,工程审计一般依赖县级有关部门,而从全县来看,工程专业审计力量不足,村级一般性的工程审计基本处于“有要求,难落实,最终不落实”的局面。

对策:对于“三议三公示”工程的控制,必须从公开透明的角度入手。在“三议三公示”工程审批方面,必须严格把握“四个”实施原则,一是先批后实施的原则,即镇政府工程招投标中心和相关职能站所必须提前介入工程审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程审批、施工、验收等管理制度,工程审批资料未经形成,不得提前施工。二是责任主体明确的原则,在工程实施之初,就必须明确工程由村组织人员实施,即工程实施关键人员(材料采购、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结算)必须由村两委负责,杜绝变相承包。三是酌情选择工程实施方式的原则,乡镇有关部门应提前介入村级工程实施方式的选择。1.村班子战斗力不强、工程控制不到位的村不能选择“三议三公示”工程实施方式;2.一个村如果同时实施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为了便于工程监督,尽可能少选择“三议三公示”工程实施方式,可以通过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公开招标。四是限额审批的原则,严肃核定“三议三公示”工程审批限额,建议30万元以上的工程一律取消“三议三公示”施工方式,实施公开招投标。

三、关于跨年报账

从去年“三资”管理整改开始,跨年报账列入“严禁”范围,少数乡镇仍然出现了部分工资、餐费等非生产性支出跨年报账的现象,究其原因:一是当年没有结算,未入账;二是无钱支付,发票难以取得,难以入账核算。

对策:为了全面反映收支状况,按财务结算要求,当年所有支出必须当年入账,无钱支付的票据经审核记入应付款。考虑到工资考核要到阴历年底,工资单入账时间最迟不得超过次年2月底。

四、关于农经站内部管理

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已经实行多年,但由于诸多原因,取得的成效大不相同。从检查交流情况来分析,影响委托代理规范化运作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用人机制不完善,由于代理会计一般都是政府雇佣人员,实际上是各乡镇的临时工,县级难以介入统一管理,也没有专项经费,因此工资标准由各乡镇自定,多少不一,总体水平低。2.镇农经站代理会计职能混淆不清,职责不明。有部分乡镇,代理会计只履行了记账职能,没有介入审核,大量的票据审核业务由农经员承担,代理会计不参与财务管理全过程,不能完全掌握会计信息,记账变成了记“死账”,致使有些乡镇农经员不仅要负责票据的初审、再审,还要负责财务结报,平时县、乡、村来人查账,都由农经员应付。

对策:一是对代理会计必须通过定员定编,加强考核,提高待遇,在全县范围内统一对代理会计实行管理,提高代理会计的责任心和积极性,确保代理会计安心做事、能做事;二是明确农经员在财务管理中的职能,确保农经员从“隐形代理会计”中解脱出来,全身心投入代理中心内部管理协调、重点项目支出审核、财务制度完善及其他农经工作。

(作者单位:浙江省开化县马金镇农经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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