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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真建假为哪般

时间:2024-04-24

贺云翔

目前,我国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建立起国家、省、市、县四级保护体系。同时,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也已纳入法制轨道,除了《文物法》《非遗法》,目前《自然遗产法》也已在调研阶段,各地还制定了一些相关法律法规,可以说,我国已经构建起相对完善的文化遗产保护法律体系。

然而,也有一些问题值得重视。其中最大的一个问题是“拆真的建假的”。部分地方出于商业利益的考量,将真正的文化遗产销毁推平,进行土地开发,但又出于商业利益而重新建造仿制品,热捧“伪文物”。据住建部资料,目前我国具有较高保护价值的传统村落已不到5000个,迄今保留比较完好古城墙的城市仅有10个左右。

不少专业部门也缺乏对文化遗产保护的认知。有的城市规划部门在新区规划中忽视文化遗产保护,“千城一面、百城同貌”的现象饱受争议;有些执法部门执法不严、处罚不力;文物主管单位长期处于弱势地位,造成不少古墓被盗、古建被拆。

应该有这样一种理念:现代化不是拆老建新,敬畏先人创造、保护文化遗产、提供宜居环境、发展文化经济,这也是现代化不可或缺的内容,不能把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城市的发展对立起来,应该做到保护与发展相协调、保护与利用相结合,“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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